水川可以很温婉,她很爱笑,个子小小的,梨涡小小的,睫毛长长的,眼睛很明亮,说起话来慢慢的,走起路来也是慢慢的,喜欢穿棉麻的长裙,喜欢穿过膝的靴子,喜欢林俊杰的情歌……
水川可以很淡薄,大概出于父母婚姻的失败,她从来没谈过恋爱,也不想谈恋爱,甚至觉得一些情侣刚认识没几天就接吻几乎,几乎就是恶心和不负责任,她对感情比较敏感,但对爱情却比较迷糊,男生靠近一点就会脸红气粗的,当然也没有男生敢靠近,毕竟洛歌的彪悍大家第一天就见识过了……
水川可以很“野蛮”,一次洛歌刚从校外参加拉丁舞比赛赶回来,还没来得及换校服,就被几个混混围住,洛歌应付完这种无聊的比赛,本来气就没处撒,刚要活动拳脚,又担心裙子走光,正好水川打水路过,就一路骂骂咧咧,泼了几个混混一身的水,烫的他们哇哇乱叫,幸好不是开水,不然那几个混混就毁容了。水川和洛歌也被淋湿了,头发湿哒哒的黏在脸上,两个人看着对方,笑起来,像两个不经事的孩子。水川从没想过自己会这样子,变成自己不认识的模样。
在那耀眼光影里,洛歌想:这水川也会有泼辣的时候,以后一定要对她好,要对她很好很好……
水川想:大概这辈子也就会为洛歌“泼妇“一回了,不过这很好,为了爱自己的人,为了自己在乎的人,疯一次……
但以后水川会明白自己的心也会为那个人留出一分,也会为了那个人做自己没想过的事……
洛歌呢,标准的大美女,瓜子脸,大眼睛,樱桃唇,不过是个假小子,爱皮衣,爱电动,爱烟熏妆,利落的短发,高挑又出众。洛歌从第一眼见到水川就喜欢上了这个看着很小只的女生,想保护她,用自己的真心去对她。知道水川家庭的不幸,洛歌更加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拼尽全力对水川好,因为水川是个好女孩,她值得。
洛歌本来是北京人,他妈一家早年间移民去了英国。现在都定居在那儿,除了洛歌在上海念初、高中,因为她爱中国的社会环境,爱中国的小吃。而只比她大一分钟的学霸哥哥——戴洛琛虽然坚持中国国籍,却也在英国,一直到念大学才回国。洛川倒没少提起她这个哥哥:
“我哥哥只比我早出来一分钟,就这一分钟注定我低声下气的悲惨地位,不过也给了我每年能拿到他压岁钱的借口……哈哈哈,上帝果然不瞎,苍天果然有眼!“
“我哥就是其余还好,就是太冷了,惜字如金,不过成绩倒是回回第一,唯一的弱项——大概——就是抒情散文了,你懂得,理科男,略略略……”
“我哥有时候挺凶的,对我还不错吧,又回放假,我去看他,有个英国男生太热情,我哥看见了,一个过肩摔,摔了个人家轻微脑震荡,唉,用力过猛!”
“我哥还算帅吧,嗯,从小学就开始收情书,一收一大摞,当草稿纸都用不掉,只怪女生太花痴,啧啧啧,这年头呦,世风日下呦……”
……
只是水川对帅哥什么的反射弧一向较长,也没怎么在意。她与戴洛琛的交流也只有那么一次,极度尴尬的一次!
高中毕业party,洛歌喝得酩酊大醉,手机响震天,水川一手搂住洛歌,一手吃力地掏手机,“恶魔老哥”四个打字赫然映入眼帘,水川自认倒霉,只好白眼,勉为其难为你撒谎:“喂,诶诶,你好,我是洛歌的朋友,那个,不好意思,小歌,她,她去洗手间了,一会儿,我让她回个你……”
“呕——,水川,伊水川,下辈子我是男生就娶你,哈哈哈,啦啦啦爱你呦,诶,那谁啊,喂,那谁……”
“嘎嘎嘎——”水川只觉得头顶有只乌鸦在飞“喂喂喂,那个,不好意思,我这儿信号不好……”
“呵~”戴洛琛倒是轻笑出声“她有功夫的时候再打给我,先挂了。”
“嘟——”
挂了电话,“伊水川?”戴洛琛随口念出声,剑眉轻挑,玩味一笑,也没放在心上。却不成想这个叫伊水川的女孩倒成了后来让他颇费脑筋的小不点。
水川自然也没放在心上,只是那低沉的声线传到耳边的时候,明明凉凉的,有距离的,耳朵却酥酥麻麻的,心里也像投下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子,寂静沉默,四下里只有涟漪无声地漾开去,而水川亦自然而然的当作是撒过谎后的心慌。
没再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