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的与要求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许多权利,人们在法律面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通过对本单元的学习,同学们应当了解公民所享有的各种政治权利,如参政议政权、出版自由权、言论自由权以及合法结社权。明确公民在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时所应具备的各种条件,并在此基础上理解公民应依法行使言论自由权和出版自由权,以及国家禁止和取缔非法社团的道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三十五条
公民享有参政议政权
阳春三月,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金强(化名)的爸爸又要到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啦!每当这个时候,金强在班里就特神气,他为爸爸感到自豪。
金强是初中三年级的学生,但对爸爸为什么要去北京开会还是弄不大清楚。他决心要在爸爸走之前问个明白。
这天,小强放学回来,见爸爸在看报纸,就上前问道:“爸爸,你明天就要去北京了,到底开的什么会呀。”爸爸一听笑了:“当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啦!”小强有点迷惑不解,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那是不是全国人民都要去参加啊?”爸爸一听更乐了,说:“傻孩子,当然不是啦,全国人民那么多,北京怎能容得下呀。”爸爸放下报纸,对正聚精会神地聆听的小强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包括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爸爸就是咱们上海市的代表之一啊。全国的这些代表们分别代表着他们各自地区的人民参加大会,共同组成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和它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使国家的一些重要决策和决定法律化。为把我国建设得更加美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小强认真地听着,好像还没全懂,又问:“那大会多长时间举行一次啊?”爸爸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都要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当然,每年举行一次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小强高兴地说:“我知道啦,将来等我长大了,我也要争取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也要去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国家大事的讨论与决策!”爸爸妈妈见小强这么有理想,都会心地笑了。
我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我国《宪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在我们社会主义这个大家庭里,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推选代表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国家大事。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也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它与国家的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国家的军事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家机构。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中国,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目前,中国有9997%的18岁以上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参加选举的情况来看,全国的参选率一直都在90%以上。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各地区、各民族及各个阶层、各种团体都有自己一定比例的代表。
1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什么职权?
公民享有言论权
一日,某晚报报道:从11月1日17时至19日15时,全市共接火灾报警657起,日平均328起,比上年度同期有大幅度增长。用火不慎、电、气、吸烟依然是今冬火灾的主要杀手。针对近期严峻的火灾形势,消防局发布了紧急公示,提醒广大居民注意消防安全。
办公室的小张和小刘见报后议论起来。小张说:“现在,大都市人的生活越来越好了,什么都接近电气化了,可火灾隐患也随之而来了。有人离家时忘记了切断火源和电源,就很容易引起火灾。”小刘说:“是啊,就拿我家来说吧,家用电器都插在一个插座上,这样用电量就很可能超过额定负荷而引至火灾,还有我家的微波炉旁边有许多易燃物,一旦着起火来,那有多危险呀。”“是啊是啊”,那边的李大姐也说道:“现在的生活是好了,各种电器都用上了,可预防火灾就更重要啦,真得感谢消防局给提了个醒,但愿全市人民都提高火灾意识。我看有必要先在我们单位搞个防火宣传,大家共同防火,好不好?”“好啊!”办公室的人都拍手赞同。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言论自由是公民有权通过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见解或意见的自由。公民表达言论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公民可以讨论国家大事,提出批评建议,以实现管理国家、管
理社会的权利;也可以发表学术意见和见解,进行学术研究、交流,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还可以谈论社会上的轶闻趣事、风土人情,以丰富精神生活,增长社会知识等等。
言论自由,不仅是指一个人有“说”的权利,同时也是指其他人有“听”的权利。所以言论自由不是一种纯个人的权利,而是一切人的权利。如果你禁止别人发表言论、意见,那么就意味着你丧失了听到正确意见和获得真理的机会。即使别人的言论与意见是错误的,你也可以从中比较,从而坚定自己的正确认识,因为真理是在同谬误的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没有言论自由也就没有真理的追求。
为了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党和国家历来鼓励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在各级政府机关建立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和接待机构;在学术界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地绝对自由。言论自由在任何国家都是有限度的。言论自由必须是在有组织的社会范围内和法律规范限制之内行使。否则,言论自由就会被滥用或者彻底丧失。滥用言论自由会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具体来说,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两方面限制:一是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二是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
来侮辱、诽谤其他公民的人格。谁公开发表了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言论,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对此,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
款。
言论自由受保障
中国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事业,为公民行使言论、出版自由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据统计,1998年,全国共出版报纸2053种300.4亿份,各类杂志期刊7999种254亿册,图书13余万种724亿册;共有广播电台294座,中央和省级有线和无线电视台560座,县级广播电视台1287座,教育电视台75座,全国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89%以上,电视观众达10亿多。截至2004年12月,中国已有上网计算机4160万台,网民数量达到9400万户。
正是通过这些途径,全国人民发扬当家作主的精神,勇于建言,为国家的现代化事业献计献策,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民主、富强、繁荣的现代化国家。
有人说言论自由就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你认为这种说法对不对?为什么?
公民享有出版自由
舒畅(化名)的爸爸是一名中学教师,他有一个很大的爱好,就是写作。
一天,舒畅一家吃过晚饭正在看电视,一则征稿消息映入了爸爸的眼帘。小舒畅知道爸爸有这个爱好,急忙找来纸笔帮爸爸将征稿详情记录了下来。爸爸高兴地说:“还是我女儿好!”舒畅见爸爸夸奖了自己,心里美滋滋的。
以后的几天,爸爸回家后就认真地搜集各种资料,在小书房里阅读许多理论书籍,还不时地做着记录。没过几天,爸爸就写出了一篇很有专业理论水平的论文,并寄给了一家杂志社。
不久,那家杂志社发表了这篇文章,并将500元的稿费寄给了舒畅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