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成熟度评价纬度
防止组织无效需要避免陷入组织机构臃肿和效率低下的困境。
造成机构臃肿的原因是组织人员的增加,尤其是下级人员的过分增加。当一个管理者感到工作过重的时候,一般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找一个人才来分担自己的工作,二是找两个或两个以上水平比自己低的人做部下。由于第一种方法会产生竞争对手,所以很多人会选第二种方法。这样就会大大增加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
组织增加的人员多了,不可避免地就要设立新的部门,需要根多的办公设施,由此产生一系列的效应,最后导致组织机构庞大。
例如一个公司根据新签订的一项重要合同,把雇员的人数从200人增加到300人,公司经理肩负的人事担子加重了,只好设立一个正式的人事部门,这个新成立的人数不多的人事部门不久需要更多办公的地方,于是公司购买一个房屋来安排人事处……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以及人员的增加会接踵而来。
人员增加,但是工作量却并没有增加,于是会形成把以前只需要少数人做的工作分到多数人身上,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基于组织特征的管理成熟度模型设计
企业的决策机构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一)股东大会
一个企业的股东是指持有该企业股票的个人或者组织。股东企业有监督权和管理权,还有取得股息的受益权和企业资产的拥有权。股东通过选举而控制董事会,通过董事会间接参与对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的领导和管理。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企业重大问题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种类有:
①股东普通年会,也就是一年一次必须召开的股东大会。如果企业超过一定期限仍不召开会议,有管辖权的法院有权根据任何股东的请求,迅速责令企业举行会议。股东大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A、通过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
B、董事会和监察委员会成员的选任、解任以及报酬的确定
C、审议董事会和监察委员会的报告
D、分配红利,确定并宣布股息
E、企业内部章程或者内部细则的制定和修改
F、缔结、变更和终止关于转让、出租、委托经营或者与他人共同经营的契约
G、决定企业的改组、合并或者解散
H、讨论并通过股东提出的各种决议草案
②股东特别大会
股东特别大会是在两次年会之间不定期召开的讨论决定企业重大决策问题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法定持有一定数目股权的股东可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其中董事会需集体通过决议或签署书面同意书之后由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股份制企业需要根据占一定百分比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持有者的要求召开股东特别会议,否则占有股权四分之一的股东可以自行召开会议。而有管辖权的法院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动议、任何一个董事或者有表决权的股东的申请视情况发布命令,强行要求公司按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同时法院也可以拒绝任何股东的反对意见,单独行使管辖权来召开会议。
③法定股东大会
也就是法律明确制定必须召开的股东大会。
④各类别股东会议
指在企业的股票分为若干类别的情况下,由属于同一类别的股东们召开的股东大会。这类会议的程序与普通年会一致。
股东大会主席一般由董事长担任,如果董事长未出席或者不愿意担任,可以从董事中选一个人担任。大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是维持大会秩序、掌握会议进程以及组织会议对各类决议草案进行讨论,并分别进行表决。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否则大会就为非法。法定人数一般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加以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时,股东可以任命一个表决信托,也就是为股东实现表决权的代理人。表决信托在会上只有表决权没有发言权,一个股东在任命了一个表决信托代理人之后,又亲自参加了股东大会,他就可以亲自进行投票表决。如果一个已经任命了表决信托人的股东死亡,在企业内部细则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就自动撤销了表决信托协议,。但是内部细则往往规定,不管股东是否死亡或者精神失常,表决信托依然生效。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通过投票来进行表决。投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直接投票,每一股对公司的每项决议有表决权。不过这种投票方式无法保护少数股权者的利益,尤其是只拥有少数股权的股东将无法选出一个懂事代表他们的特殊利益。
②累积投票,指股东在决定董事人选时,每一股都拥有与将当选的董事人数相当的投票权,并可以把所有这些票数集中投入到中意的人身上。这种投票法适用于在股东大会上任免董事,保护了少数股权者的利益,使他们有机会把他的代言人选进董事会。但如果董事会所需的人数减少时,累积投票就无法发生作用。
③分类投票,指公司发行在外的表决股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而由各类别股票作为独立单位进行投票的一种方式。实行这种投票方式,不仅要得到出席股东大会的多数股权持有者的同意,还需要各类别股中多数股权持有者的同意。
④偶尔投票,公司股票在分成两个以上类别,发生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偶然事件时,所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
⑤不按比例投票,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分成两个以上类别股票的条件下,某一类别股票有比其他类别股票更多或者更少的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主席将经过大会讨论的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如果决议违背了公司章程或者内部细则,则决议无效。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何议制机构。除股东大会拥有或授予其他机构拥有的权力以外,公司的一切权力由董事会行使或者授权行使。任何一个董事都无权决定公司的事务,除非董事会授权。
1、董事资格
要担任董事需要具备以下资格:
①不得在法院有“破产”的未结案,许多公司在细则中规定,破产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②在法院不得有以下前科:
A、在公司的设立和管理方面严重失职而被法院判刑;
B、在公司破产时,进行欺骗性贸易,或者在任公司职员时,在业务中犯有欺骗罪或者逃脱对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曾被提起民事或者刑事诉讼;
C、目前和过去是两个公司的董事,这联两个公司都已经接到法院的指令宣布清算或在五年以内已经相继清算,但在清算时无力偿还债务。
D、作为任何公司的董事或者秘书,在制作利润报表时,以及在向公司管理部门报送的财务账本中,或在其他公司法规定应呈交的文件中,有欺骗行为,或者五年内至少犯有类似欺骗罪三次以上。
凡是有以上四种行为的,从犯罪之日起,五年以内不得当选董事或者参加企业的管理。
③年龄一般不得超过70岁。
④董事不光要有基本素质,包括学识、经验、才能和品德,还必须服从公司最高利益,勤奋而忠诚。
一个董事正式当选后,必须在注册办事处详细登记简况,包括姓名、居住地点、国籍、所从事的专业以及在公司的具体职位。如果是股份公司或者子公司的董事,还需要填上出生年、月、日,便于退休管理。
董事的任期一般规定为三年左右,董事可以连选连任,直到因年老而退休。董事任期满时在股东年会上进行换届选举,一次年会上只重新选举一组董事。这样做可以保持董事会成员的相对稳定性和公司政策的连续性,从而保持董事会应有的决策效率。
2、董事的责任
董事的责任主要有以下方面:
①董事以公司的名义并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与第三者订立的合同对公司有约束力。公司既可以从该合同中取得权利,也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义务,而订立的董事不负个人责任。
②董事进行任何欺诈性的或暗中进行的交易活动而使公司蒙受损失,应由董事个人承担责任。
③董事如果接受贿赂,公司与贿赂者之间的任何协议都必须撤销。受贿赂董事应被立即开除,而且禁止他们对在非法交易中所花费用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并且,公司可以向法院对行贿者和受贿者提出连带控告,要求获得贿赂物品或由此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赔偿。
④董事不得越权。董事的越权行为是指董事超出法律规定或公司授权范围以外的行为。公司可以要求董事对其越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数赔偿,而无须证明其行为是一种疏忽行为。
但在下述情况下,董事不用承担责任:
A.该董事在董事会议上仅仅投票赞成做出一项越权的支付决议,但没有投票赞成具体实施方案;
B.其他董事已经做出了上述错误的支付,该董事只是在事后表示认可或者赞同;
C.董事们都参与了越权的决议,但事实上并未实现。
⑤董事必须对公司保持忠诚和信用,尽量避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人利益。具体包括:
A.董事不得利用公司业务为自己谋利;
B.董事不得篡夺公司的营业机会;
C.董事不得私自与公司内的一个机构做买卖。
董事为自己或第三者与公司进行的交易,必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才是合法的:
第一,该董事的职务关系与利益关系为董事会所了解,而董事会表决同意上述交易;
第二,该项交易对公司是公正和合理的。
⑥如果董事相信了一个没有污点记录的职员所提供的虚假情报,而做出错误的判断,以及对该职员的失职行为,董事会不负责任。
董事在特殊情况下的责任:
①如果董事违背公司法的规定,表决赞成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他与所有表决赞成的董事需要支付上述股份的对价数额,超出在不违背公司法的条件下,所允许支付的最高数额部分。
②如果董事违背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表决赞成宣布股利或以其它方式把公司的资产分配给股东,该董事与所有其他表决赞成或同意的董事,应对公司进行赔偿,数额为已支付的上述股利数额或分配的资产的价值数额,超出不违背公司规定或公司章程限制的条件下,允许支付的股利数额或分配的资产数额的部分。
③如果董事在没有支付或清偿公司所有已知的债务、债款或责任,或没有为其做出足够的储备时,表决赞成在清理该公司期间把公司的资产分配给股东,则在公司上述债务、债款或责任未被支付或清偿的范围内,他与所有其他表决赞成的董事应对公司就上述已被分配的资产的价值负连带责任。
就上述事项被起诉并被判决对此负有责任的任何董事,有权向明知而又接受和收到任何上述股利或资产的股东,按他们收到的资产数额的比例,要求分担责任;并有权要求表决赞成做出起诉行动的其他董事分担责任。
3.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的筹组会议
公司设立证书颁发后,由公司章程指定的董事应召开筹组会议,会议内容有:
①通过公司内部细则;
②任免职员;
③认可或处理公司成立前的业务交易。
(2)董事会会议的类别
董事会议分为普通会议和特殊会议。普通会议就是定期召开的会议,召开会议的时间在公司内部细则中予以规定。特殊会议就是董事认为必要时召开的会议,公司法往往对其召开程序做出规定。
(3)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在召开董事会议之前,必须给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通知上只要注明会议召开的地点和时间就足够了,无需在上面注明会议要讨论的内容。经全体董事同意,召集普通会议的各种手续可以从简。
(4)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指由法律规定的参加董事会议的最低董事人数。法定人数可以低于简单多数,但不得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法定人数具体为多少,由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细则做出具体规定。规定董事会议法定人数的意义在于:
①参加董事会议的董事人数只有符合法定人数,会议才属合法;
②只要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法定人数中的多数通过的决议,应视为整个董事会的决议,采取的行动应作为整个董事会的集体行动,因而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5)董事会议的形式
董事会议可以在会议室进行,也可以采取电话会议或电视会议的形式。此外,董事会还可以在不召集会议(即使是电话会议)的情况下,采取集体行动。只要注明将被采取的行动的书面同意书经全体董事签署,该书面同意书就与合法的董事会议上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效力。通过电报电传方法签字也可生效。
(6)董事会议上的表决
董事在董事会议上表决时,每人一票,不得委托别人投票,但可以弃权,也可以不出席会议。董事在通过决议时,只需出席会议的董事法定人数的多数同意就有效。
在投票时,万一出现僵局,董事长有权行使裁决权,也就是进行决定性的投票。公司内部细则一般规定,禁止与决议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参与对该决议的投票表决,但该董事有权获得会议通知,有权参加会议并就将要做出决议的问题发言。
(7)董事会议的记录
必须对董事会会议的进程和实质性内容做出记录。会议记录一旦被会议主席签署,就作为会议已经召开、记录在案的决议就是已被通过的证明。会议记录应公开,随时接受董事的审查和检阅。
4.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大致包括以下方面:
(1)控制股东大会
①召集股东大会;
②批准向股东大会所作的季度、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
③协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2)管理中层领导
①挑选精明强干的经理人员尤其是总经理
②确定主要经理人员的报酬及奖惩,并对他们的业绩进行考核;
③保证总经理职位的稳定过渡和替换。
(3)管理董事会
①就董事会的组成提出建议;
②在董事中选举董事长;
③规定董事的最大服务年龄;
④推荐、吸收新董事;
⑤批准董事与公司之间的交易。
(4)监督财务活动
①提议并交股东大会批准资本结构的变动,包括新股的发行和股份的分割;
②修改债务政策;
③批准全部长期贷款项目和每年短期债务的最高限额;
④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
(5)确定公司目标和公司政策
①决定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②审议年度生产和营销计划;
③听取研究和开发工作的年度进展报告;
④定期审议、选择公司长远目标和经营战略,确定主攻方向,提出修改意见;
⑤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变动。
(6)监督控制
①提出需要了解的公司情况,并向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提供情况;
②按预定的目标、政策、规划,审查执行情况;
③寻找经营不善的原因。
基于价值链的管理成熟度模型设计
企业的执行机构是由企业高级职员组成的具体负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一个执行性机构。它是企业业务活动的最高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董事会做出的决策。企业高级职员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任免。
公司执行机构的职权有以下方面:
1.对董事会负责
①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以及指示;
②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汇报公司的业务情况;
③拟定重大行动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④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名副总经理。
2.制定经营计划
①制定公司的远景规划和近期计划;
②寻求并确定有利的业务机会;
③寻求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
3.管理组织
①设置职能参谋机构;
②规定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范围;
③提出组织结构的变动意见;
④建立信息沟通网络。
4.管理人事
①配备、任命各部门的负责人;
②培养、选拔领导干部;
③制定与实施职工培训和发展计划;
④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培养、激发他们的成就感。
5.发展技术
①确定公司的技术发展战略;
②确定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转让、技术研究和开发项目。
6.沟通协调
①处理下属单位的矛盾和纠纷;
②监督并纠正下属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错误和偏差;
③在领导工作中塑造并发展公司文化。
7.处理对外关系
①负责或授权负责对外业务关系;
②代表公司处理同其他单位的业务纠纷和非业务纠纷
基于卓越绩效的管理成熟度模型设计
(一)设立监督机构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需要将企业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大部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为了防止他们滥用权力,损害公司所有者的利益,所有者及股东要对他们的活动及其组织的公司业务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这种监督权由公司的监督机构来执行。
监督机构的主要形式是由若干名监事组成的监察委员会,每个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力,但在职责上有所分工。为了做到监督独立,保证监事们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受经营管理部门的影响,监事不是由管理部门选任,而是由股东大会直接选举任命。
(二)监督机构的职权
监督机构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防止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违规和违法行为,保护公司所有者的利益。监督活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随时调查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审查账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它提供情况;
②有权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或监察法人对业务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③通知经营管理部门停止违反法律或公司规定的行为;
④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监督机构可以召集股东大会;
⑤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交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把审核意见报告股东大会;
⑥参加董事会,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⑦当董事为自己或他人与本公司有交涉时,由监察委员会代表公司。
⑧当公司与董事间发生法律纠纷时,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由监察委员会代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