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只要遇到血试剂就会变色。鉴证手法一般是用棉花棒采样,用稀释的水加以湿润,再采取怀疑是血迹的样本,把化学试剂加至棉花棒,如果看到呈阳性反应,便可证明是血。
于是,警探们不辞辛苦地抹除墙体上的煤灰,显露出大片深色污渍,经化学测试证明这就是血。在惊叹之余,华尔特好奇地拉开被烧黑的地板,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他预计地板里会有血证,但没料到血迹竟然还会是湿的!
然而,对于鉴证人员来说,遇到这种事还蛮奇怪的。因为血迹显示华尔特的推测方向正确,但这能提供更多线索吗?于是,他们进一步进行验证,在地板上喷洒光敏灵,在黑暗中打开特殊光线的灯管进行照射,确实看到了轮廓迹证。而它就位于房间一角,约为双人床大小,这间房发出了怪异的光晕,光敏灵有反应的范围,就是史蒂薇床铺所在的位置,也是这对姊妹一辈子不和最后摊牌的地方。
华尔特因职业习惯在脑中构思出当时的犯罪现场:也许当时史蒂薇正在床上熟睡,而手持电锯的沙若放轻脚步偷偷潜入姐姐的卧房,趁史蒂薇完全没有反抗能力的时候,举起电锯就向她的颈部砍了过去,就在电锯瞬间落下的过程中,史蒂薇被巨大而又恐怖的声音惊醒,可是已经无力回天,她连疼痛的感觉都还没有喊叫出来,脖子已经被沙若割断了。杀念充斥了沙若的全身,就在她再次举起电锯的时候,史蒂薇颈部的血如同血柱般喷洒出来,甚至迷住了她的眼睛,沙若一时失手落下的电锯底部磕在史蒂薇后脑勺上,撞出了个大洞,沙若几乎被自己姐妹的血弄得魔性大发,失去理智的沙若愤然拿着电锯砍剁着自己的姐姐,直至史蒂薇的血几乎全部流光,而史蒂薇本人也被剁成了肉块,沙若才因疲惫而不得不停下手来。而此时史蒂薇的鲜血已如同河流般淌到地上,喷洒在墙壁上,她的死状是极其恐怖的,血肉模糊,已然认不出人形,而她的鲜血也浸透了地板,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证据。
这是多么恐怖的画面,也许是史蒂薇再也忍受不了妹妹沙若无休止的欺诈与谩骂,最终决定不再资助沙若的生活,而这一决定激怒了原本就没有分得遗产而怀恨在心的沙若,沙若决定杀掉姐姐,冒用她的身份,并霸占她拥有的一切。
证据确凿,沙若不得不承认杀死亲生姐姐的事实。她坦白纵火的事实,第一场火背后的动机是毁灭血证。而第二次纵火是因为沙若知道迟早会有家人过来探望,他们会发现史蒂薇的失踪,从而有所怀疑,并且她发现史蒂薇的血已然无法彻底清洗,轻微的火势是无法彻底遮盖自己的罪行的,于是她便拿汽油弹烧卧房。如若警方有半点疏忽,沙若就会躲过法律的制裁,然而法网恢恢,凶手总有被捕的一天。
让沙若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整个房子都烧毁了,藏放尸体的冰箱却完好无损,以至让真相毕漏,在她的设想里冰箱会因大火而爆炸,从而毁尸灭迹,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冰箱是名副其实的良好的绝缘装置,加之冰箱很坚固,才使得即使燃起熊熊烈火,冰箱内的尸块也依然完好无损。而就在第二次实施纵火方案的时候,更令她无法预料的是火势竟然蔓延的如此之快,烟雾四起,大火很快封住了房子的出入口,而贼喊捉贼的沙若,因纵火不当,导致身体正面皮肤被大片烧伤,正是她烧伤的异常才让华尔特看出了她的破绽。
历时四年的时间,也就是2001年,陪审团判定此案为1级谋杀,沙若伪造文书,以及谋杀亲生姐姐史蒂薇。在最后陪审团达成有罪判决时,沙若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掉下一滴忏悔的眼泪,她的心是冰冷的,至今她还认为自己并没有错,认为自己对史蒂薇的所作所为也都是史蒂薇咎由自取。奥门家已经失去一了个姊妹,他们要求免除沙若的死刑,陪审团也尊重他们的愿望,沙若被判无期徒刑,不得假释。而沙若也得到她应得的惩罚。
电冰箱外壳的绝缘电阻使其成为良好的绝缘体,不易爆炸。加之其金属外壳使其十分坚硬,不易摧毁。所以才能良好地保存尸体。不过,有些质量差的电冰箱也会出现外壳带电的情况,电冰箱不管哪里带电都是有害的,必须处理。通常可采用接地保护并按规定配上电源保险丝。接地保护是将电冰箱的金属外壳连接于三芯插头中的接地插脚,再与专门的保护地线相接。采用这种保护方式时要注意:首先,三孔插座的保护接地插孔不能与中性线插孔连在一起;其次,电源保险丝必须按电冰箱所用的电机容量大小选配,不得随便加粗,更不能用铁丝、铜丝等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