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里关到处都是崎岖不平的泥巴路,帕克开着警车在这种路上行驶觉得非常吃力,他心想这里的地形似乎比较适合越野车,像他开的这样的破警车早晚要在这条路上颠散架的。就在这时帕克脑中忽然灵光一现,他立马停下车察看周围的地形,他推想如果他是戴尔是绝不会把尸首丢弃在马路旁,因为那样会很容易被路过的司机发现,那么他一定会把车开离公路,到道路两旁的荒野去埋藏尸体。于是帕克开车找到布莱恩尸体被发现的地方,他发现这里的地形极不易于像戴尔以前开的那种低底盘的老旧车行驶,这里的道路地势很低,两旁的护堤相当高。帕克脑海中构思着当时戴尔来到这里的情景,他也许想开车往上走,却发现地形根本不允许自己的车开上去,于是不得不倒车下来。而为了探清路况,戴尔也许是打开车门,探头出去想看清车后的道路,就在车子狂乱地四处找寻偏僻的地点,一个能永远隐藏死尸的地点时,没想到在倒车中车门被东西挡住,反向旋转过度,造成了车门处损伤。帕克警探越来越接近拆穿戴尔的谎言了。
和布莱恩尸体一起找到的物证再次被帕克翻找出来,幸好物证室保留了布莱恩的相关物品,如:警卫制服,徽章,识别证,和一件意想不到的物品,一只牛仔靴。就是这只靴子让帕克看到了破案的一丝曙光。当他把靴子翻过来,看到靴底沾有油漆,他看着靴底的漆,记起看过戴尔车子的相片,突然想到两者颜色相同。原来的侦查员唐森警官一直怀疑布莱恩是由车辆载离矿厂,现在帕克警探可能找到了证据。帕克希望证明布莱恩鞋底的油漆正是来自戴尔的车子,但是政府化验室没有人能够做到他想要的检验,不仅如此,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布莱恩和戴尔是朋友,布莱恩随时可能坐上他的车而沾到漆,谁又能确保布莱恩鞋底的漆正好是其失踪当晚由戴尔绑架时所留下的呢?鞋底的漆可能已经沾上很久了根本无法鉴定。13年时间可不短,犹他州犯罪化验室设备不足,无法施行重要的比对测试,但化验室主任推荐一个人给帕克警探,这个人是华盛顿州的显微镜学专家,他叫做比尔·西内克。帕克得知西内克同时也是土壤分析专家,他相信西内克一定有能力帮他找到事情的真相。然而帕克并没有意识到,他采的土壤样本是尸体埋放地13年后的土壤,之前唐森采的土壤样本也是在布莱恩失踪18个月发现尸体后的土壤,而从戴尔车上采的则是布莱恩失踪当天的土壤样本。即使地点相同,三者时间相差悬殊,是不可能测出结果的。但是帕克还是固执地去埋尸地点取了土壤样本,并把样本寄给西内克,希望能验证他取得的土壤证物样本吻合埋尸地点的土壤样本。西内克虽同意做但他知道难度很高。而帕克让他做的漆渍鉴定更是难上加难,沾染的东西出了名的难做比较测试,靴底沾染的漆也许没有层次,也许有可能是好几层,但全混合在一起因此很难分开,不过西内克还是答应试一试。帕克警探几乎把整个案子包括靴子、烤漆屑和土壤样本全寄给西内克,西内克一收到这些证物便立即开始化验土壤样本。
检验土壤首先要看的是土壤的颜色,看它是否和车子上的土壤相似,接着检查土壤里有机和无机物质,例如矿物质等,查看有无相似之处。对比得出,从五里关取来的土壤很干净,质地像沙,含不透明矿物,而取自戴尔车上的土壤是深棕色没有不透明矿物,西内克知道颜色相差这么多没必要做进一步检验,土壤比对不出结果。
若漆也不吻合,帕克的案子可能又要打回悬案了,没有任何证据可连接死者和嫌犯,除了靴底的漆还有可能。西内克首先用立体显微镜来检查靴子,他注意到靴底漆渍是沿着靴子边缘往下延伸,漆渍的位置立即提供了咨询,他认为靴子沾上漆渍后死者并没有走太多路,因为漆渍很干净,但鞋子那部分已经磨损得很严重,因此漆渍是沾黏在旧靴子上的,西内克推论布莱恩靴子上的漆渍是很接近死亡时才沾上的。但最重要的问题来了,西内克能否让漆渍和嫌犯的车比对成功,西内克立即发现有问题,这辆车的外侧是喷漆处理,西内克看出漆屑样本是由车上喷漆部位取下的,这可能使比对测试产生混杂现象,于是他取了几个具代表性的碎屑做交叉比对,以检验不同层次的粒子,先用很尖的钨棒挑开,然后放到显微镜载玻片上,以偏光显微镜检视,经由交叉比对,西内克看到喷漆外层下的东西,戴尔车原来的外层漆和布莱恩靴子上的漆渍几乎相同。如果布莱恩确实踢过戴尔的车造成漆渍沾在靴上,就不可能是来自戴尔车的外表,而应该是来自车内或后车厢内部。西内克做了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发现戴尔车的后车厢外表面也有上漆,却没有涂内部。西内克在做分析时表示,靴底漆渍没有其他层次,所以一定是来自车内或后车厢内部。但西内克的工作并没有结束,这些样本在显微镜下看起来一样,但他们的化学成分是否相同呢,揭开真相的一刻近在咫尺了。西内克取得通用汽车厂用在70年代车款的彩漆样本,对比布莱恩靴子上的漆渍,接着他利用红外线分光仪把漆的化学成份制成图表,分光仪把漆样本的所有化学成份解析出来,他把通用漆样和靴底漆渍即车的漆屑作比对,三者的化学成份全都相同。西内克的漆屑分析显示,布莱恩靴上的漆渍是新沾上的,很可能来自戴尔的车后厢。
分析结果也让帕克警探构思出了当时布莱恩被绑架的景象。布莱恩正在和情妇,即戴尔的妻子克里斯通电话,忽然他看到戴尔的车停在警卫亭外,他等不及跟克里斯说明情况就匆匆挂了电话。他看到戴尔感到十分尴尬,努力装出镇定和他寒暄,戴尔把他骗到后车厢的位置,趁布莱恩不注意就拿绳子绑住了他的手。身形比戴尔小得多的布莱恩根本不是戴尔的对手,三下两下就被五花大绑,没等布莱恩反应过来戴尔就把他塞进了后车厢,布莱恩的帽子也就掉到了地上,戴尔锁上后车厢什么也顾不得就急速离去。布莱恩在后车厢里知道大事不好,他用力地用脚踢踹后车厢希望能从里面逃出来,踢得非常用力,以至于把漆都踢掉,黏在靴子上。等戴尔开车到了五里关,他因为地形外加是夜晚看不清,而撞坏了车门,不得已就随便找个隐蔽的地方停了车,并把布莱恩的鞋子脱掉,他这么做也许是怕布莱恩逃跑,也许是他在杀掉布莱恩之后为把他塞进洞穴而脱掉,反正戴尔就是迫不及待地将布莱恩枪决了。但是戴尔犯了个大错,他不应该还把布莱恩的靴子留在犯罪现场。布莱恩靴子上的漆渍成为警方抓捕他的重要证据。但是如果要提起公诉,帕克需要证明戴尔的不在场证明是假的。
经过一番仔细的车程与所耗费时间的计算,帕克警探推算出了戴尔杀害布莱恩那段时间的经历。
铜矿厂警卫亭的电话记录显示,布莱恩失踪当晚的七点左右曾和克里斯在通话,但这通电话被打断,帕克警探有意证明,那是因为戴尔突然出现而且意图杀人。他认为戴尔开车到那里,把布莱恩塞进后车厢,之后帕克推测戴尔从矿厂沿着犹他111号公路到达五里关,到那后他强迫布莱恩从后车厢出来,并从布莱恩的背后射了他五枪。他杀人后却没有寻原路回盐湖城,而是绕经土厄勒,就是在那他用公共电话打到基诺酒吧,电话通联记录加上戴尔朋友的证词,显示他在晚间10:29用的是湖尖卡车休息站的公用电话,这表示戴尔不可能如他说的,从大学图书馆打电话。之后戴尔还出现在基诺酒吧,根据比尔的证词,通过电话后,戴尔约1个半小时出现,其实从犹他大学到基诺酒吧只要5到10分钟的车程,从土厄勒交流道上去,走1-80公路南下,从3300南向交流道下来,到达基诺酒吧的时间才正好是30分钟。
距离布莱恩的尸体被一群健行者发现已过了13年多,在2005年底的听证会上,戴尔面对布莱恩牛仔靴底的漆渍、他的车子车门损坏的原因和假的不在场证明,这些不利于他的证据,戴尔都是一副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表情。唯有他看到他的前妻克里斯上证人席时,他才调整姿势,开始说话,这说明他对克里斯还是有感情的。之后他的所有的情绪就像用尽了一样又变得和石头一样冷漠了。而克里斯的证词更是让戴尔的罪行暴露无疑,"戴尔从高中起就有了那辆车子,他从没有清理过,直到布莱恩失踪的那天,他将后车厢所有的东西都拿出来,说是要更换避震器或悬挂系统。"并且由于布莱恩是在晚间七点左右失踪,帕克确信戴尔有充足的时间犯罪,挖个浅坟掩埋尸体,并在11点左右来到基诺酒吧,整个鉴证分析的结果无懈可击。面对证人的证词和鉴证证据 ,戴尔采用不认罪抗辩,但认同检方的证据足以定他罪,他因谋杀布莱恩被判40年徒刑。
刑警科、侦探学专用术语。多用于警察、侦探审问犯罪嫌疑人时的提问。指实施犯罪时,有人证明嫌疑人不在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