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2829900000012

第12章 附录五《刑法》的案例故事(4)

那么本案为何应定持有假币罪呢?

本案属于牵连犯。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对于牵连犯的处理,我国司法实践中都采用从一重罪说,笔者个人也持这种观点。牵连犯的数个犯罪行为因相互依存形成一个统一整体,社会危害性程度比实施数个完全独立的犯罪轻一些,牵连犯的数个犯罪故意贯穿着一个犯罪目的,行为人蔑视法律规范和社会利益的主观恶性比分别起意实施数罪的行为人要小一些,对牵连犯从一重处断原则,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符合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

本案两被告人的行为就符合牵连犯这一特征,被告人的犯罪目的是为了骗取他人的钱财,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其运用的手段是虚构“资产解冻”的事实,采用的方法是使用了假美元、假证明,他们的这一方法就触犯了我国《刑法》的另一罪名,也就是持有假币罪。从两罪的处罚来看,持有假币数额巨大的应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本案两被告人诈骗行为显然在3年以下量刑,所以从重处断,应定持有假币罪。

当场抓贼,嫌疑人同意私了如何定性

一、案情

文某于2004年12月的一天凌晨发现库房中的铁链被盗,便电话通知李某等三人帮她寻找。三人在一门市将盗贼刘某和收脏人滕某抓获。文某在接到李某电话后,随即赶到门市,并意外发现前两次被盗的铁链。滕、刘二人也当场承认。愤怒之下,文某掏出手机准备报案。滕某连忙阻止,并要求“私了”,文某不同意,坚持要报案。后文某在李某的劝说下同意“私了”,最后,滕某给文某12000元,刘某给文某1000元。经当地物价部门鉴定,三批被盗铁链价值15000元。

二、分歧意见

本案在审查批捕过程中,对文某等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文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是,文某在发现物品被盗后,不及时报案,而是私自行动,有敲诈勒索的嫌疑。在抓到盗贼和收脏人后,以假报案行为迫使滕某提出“私了”,从而获得13 000元,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同时根据200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

30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文某等人从滕某、刘某处得到的13000元,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属情节恶劣的敲诈勒索行为。

第二种意见认为,文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是,文某等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未采用威胁等方法向二人强索财物,缺少该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

三、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数额教大的行为。该罪具有以下特征:①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公私财物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利益。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②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向公私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强索财物,数额教大的行为。③主体为一般主体。④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本案中,对文某等人行为性质的判定,关键在于其行为目的是主张正当权益还是意图谋取非法利益。而对这一问题的澄清,就要弄清楚3次被盗铁链子的真实价值。经物价局鉴定,三批总价值为15000元,而文某等人从滕、刘二人处得到

13000元,明显少于3批被盗铁链子的本来价值,可见其目的不是谋取非法利益,而是追回损失,属于民事追偿行为,只是手段不合法。相反,盗贼与收赃人主动提出“私了”的主观动机却是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从客观上看,文某等人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外在表现形式,即客观构成要件。文某在发现前两次被盗的铁链子后,立即掏出手机准备报案,而没有以此把柄要挟滕、刘二人,也没有用“不拿钱就报案”之类的语言进行威胁。此外,滕、刘二人拿13000元给文某也是滕某主动提出的,文某等人并没有采取威逼手段达到目的。

综上,笔者认为,文等人的行为缺少构成敲诈勒索罪必不可少的主客观要件,不应认定为犯罪,应属于民事领域中的追偿行为。

非法行医者对死亡后果如何承担责任

案情:2001年以来,刘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某都市村庄私自经营个体诊所。2003年8月12日下午6时许,刘某为一发烧幼儿王某诊治,按感冒发热病症对王某用药。8月13日上午,刘某又为王某打了退烧针,开了感冒药。14日上午,因王某未退烧,刘某建议王某父母去大医院为孩子看病。经医院诊断,王某为“上呼吸道感染”,并开了处方。随后,王某被母亲送到刘某处,刘某按医院的处方又加一支“病毒唑”进行治疗。当天下午3时许,因病情没有好转,王某又被送到刘某的诊所。刘某检查后和王某的父母一起将孩子送进医院住院治疗。当日21时许,患急性脑膜炎(脑干性)的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分歧意见: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对刘某构成非法行医罪没有异议,但对刘某是否应当以“造成就诊人死亡”这一后果量刑,存在以下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非法行医对王某误诊延误了治疗,其非法行医与王某死亡有因果关系,应认定“造成就诊人死亡”,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非法行医虽延误了治疗,但导致王某死亡还有医院误诊的因素,刘某的行为对王某的死亡并不具有决定性作用,故刘某不应当承担“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具体理由如下:首先,王某的行为并未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我国《刑法》罪责自负的基本原则要求: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当危害结果发生时,要使某人对该结果负责任,就必须查明他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刑法》因果关系中,危害行为对危害结果的产生所起到的作用存在程度上的差别。有的直接、必然地决定着危害结果的产生;有的仅仅是危害结果产生的条件。这种差别反映在刑事责任方面,则造成刑事责任大小的不同。在出现加重结果的情况下,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对加重结果负责任,应当看行为人对加重结果的产生是否起到决定性作用。可见,非法行医罪中的致人死亡,应当是指非法行医直接导致他人死亡,即非法行医对死亡的产生具有决定性作用。

在本案中,王某是由于急性脑膜炎而死亡,在其死亡之前的8月12日至14日,曾先后4次到刘某的诊所医治。前两次,刘某均按感冒发热对王某用药,其未按脑膜炎对患者医治,在客观上延误了对患者的正确治疗。第三次刘某首先让患者家长到医院诊治,经医院诊断被害人系“上呼吸道感染”,并开具了处方,后在患者家属的要求下刘某按处方用药治疗,并无不当。第四次刘某积极护送患者到医院治疗。可见刘某的后两次行为不具有延误正确治疗的性质。笔者认为,单纯的延误治疗是一种以时间要素为主要内容的不确定的事实状态。在这一事实状态中,只要刘某不阻止患者到医院诊治,就不能认定刘某对患者死亡的结果起了决定作用,从而让被告人负“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其次,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要求,行为人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在判处其刑罚时,应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根据《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并未直接导致就诊人死亡,若对其判处10年以上刑罚,显然量刑过重,有悖罪刑相适应原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刘某的行为不应适用“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刑罚规定。

同类推荐
  • 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

    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

    作者李晓、张茗馨把普通百姓工作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棘手涉法问题,整理归纳为328问,并按不同的问题归类,《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分为民事行政、物权房产、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保障、日常消费、损害赔偿7篇,每个问题以提出问题设题,以列举典型案例、律师说法、法律依据解答,读者既可以把自己遇到的问题对号入座,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又可依据《百姓工作生活实用法律问答》所用的相关法律条款为线索进行查询,以求得更为满意的结果。
  • 乡村振兴专项法律法规

    乡村振兴专项法律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要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公安行政法原理与实务

    公安行政法原理与实务

    在我国,公安与警察两词经常混用,且都有两层含义:一是表示公安(警察)机关;二是表示公安(警察)人员。但二者实际上是有所区别的。
  • 天才远离法学

    天才远离法学

    本书乃随笔集,共分三辑。第一辑十多篇内容与国外法律文化有关。第二辑十多篇内容与国内法律文化有关。第三辑十多篇文章基本属于文学小品文。本书的某些观点、思想倾向,如法学对数学的借鉴,当代中国法学对古今中外法学资源的汲取,等等,对于中国法学的发展而言,不无激励促进的意义。
热门推荐
  • 皇后公主都是孩他娘

    皇后公主都是孩他娘

    抱着宁缺毋滥的态度,摒弃高大上的传统写法,用平实的语言描写了一对两小无猜的平民小孩因机缘巧合进入了太子府,从此展开了一段段和各国皇室成员的感情故事,并结成了夫妻。他们共同奋斗,成功建立自己的一番事业。围绕着争王立储发生了一个个惊奇的故事。儿子继位,皇权和父权发生了矛盾,最终以武力结束。齐太后不顾风险收留了老情人,却引来国破逃亡到荒岛。王多达寻衣求药又当太上皇,却被幽禁不得归。荒岛去世身边还像父亲一样是单传,感叹真是黄粱一梦。
  • 希里安战纪

    希里安战纪

    2012年,先后有八个外星种族降临地球,用或武力侵略、或和平融合的方式留在了地球,与人类生活在了一起,史称“降临事件”。此后的第二年,是为宇宙历元年。看主角秦幸,在最朋克的世界,修最霸道的仙。
  • 圣灵五行

    圣灵五行

    一个古老而又神秘的星球,一个封闭而又神奇的大陆。在这片大陆上,王朝林立纵横。但是正真统治这片大陆的确实五个古老神秘的家族。五大家族以金、木、水、火、土为姓,以五行之力控制封锁着这片大陆。在漫长的岁月中,星球其他地方的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片大陆的存在,只知道在整个星球的最中央有一片始终被浓雾笼罩着的地方,而进去的人在也没有出来过。同样五行大陆上面的民众也不知道除了自己所在的这片大陆之外,还有其他的地方。可是五大家族的手中却有着大陆以外各个地方的最新信息。在五行大陆上面,五大家族统治着各个王朝,各个王朝统治着整片大陆。五大家族互相制约、互相依存。没有任何一个家族妄图消灭其他家族统一整个大陆,直到有一天……当这片大陆的五行之力被打破时,当外界发现这一片大陆的存在时,当有人妄图用一家之力控制整个星球时,这片大陆这个星球又会发生什么?我们故事的主角又该怎样在其中成长起来?怎样抉择?
  • 琅嬛蝠地

    琅嬛蝠地

    “松树千年朽,槿花一日歇。毕竟共虚空,何须夸岁月。彭殇徒自异,生死终无别。不如学无生,无生即无灭。“看似繁华的平安盛世,却暗潮涌动,风云诡谲。侯府庶女孟千千被弃十五年后重新入府,面对父亲,她爱恨交加。父亲对她细致入微的关爱,让她卸掉了内心的怨恨。谁曾想,自己只是利益之争下的一颗棋子。天下皆知,蝠人一族有长生诀,得蝠人者,可得永生。孟千千无意间进入琅嬛结界,与蝠人少主冷焕相识。看似毫无联系的两个人,却有早就有着命中注定的联系。“若无你,永生也是无趣,有你在,哪怕相伴须臾,那也是神仙伴侣。”
  • 天山飞雪鲲鹏之赘婿

    天山飞雪鲲鹏之赘婿

    天山飞雪鲲鹏天山祖师关门弟子隐忍装怂修炼异能练就脱胎换骨术后沦落尘世以凡人体能苦练武功天山飞雪鲲鹏是在极寒之地流传万年流派,该派共有81段位。已修炼成仙的天山飞雪掌门天山老祖,独行宇宙,深不可测,整天无所事事,琢磨着如何孤独求败。于是在高处不胜寒之中,步入尘世相继收养两个苦逼孤儿为弟子,大弟子吴孔不入亦正亦邪,在修炼到54段时因触犯本派之“装怂”门规而被逐出师门发配流亡到贫瘠之地非洲磨炼。小弟子萧弘瑾秉承师门“装怂”门规,在修炼成27段“脱胎换骨”术后落入尘世,在现实生活中历经坎坷苦苦修炼“54段位装怂术”,在通往“81段位修仙成道”异能武功时,以凡人体能发生的一系列爱恨情仇故事------
  • 毁灭之至尊无敌

    毁灭之至尊无敌

    新书光焰君王已发,大家前来阅读哈。玄天大陆,赤炎沙漠,人族禁地,血腥厮杀无处不在。漠北镇,一个靠近赤炎沙漠的小镇,一名黑发少年从此走出,踏上玄天大陆的舞台,迈向武道的巅峰。当少年决定成为强者时,他就走上了一条传奇的道路,掌控毁灭法则,摧毁挡在面前的一切。
  • 斗罗之大圣降临

    斗罗之大圣降临

    一个少林武痴,因一根金色毫毛降临这片神奇的大陆,又将蓬发怎样的火花
  • 妻很彪悍邪王用拐的

    妻很彪悍邪王用拐的

    第一眼见到他,一感觉:尼玛,这谁家正太,还放狗咬人!!第一眼见到她,一感觉:诶,这谁家泼妇,快,小猪快咬她。…………………………………………“多谢这位少侠出手相助,敢问少侠尊姓大名。”“不要谢我,我叫雷锋。”“哦哦,雷少侠,您的大恩大德我们此生必报”尼玛,她怎么就忘了,这世界的人跟她有代沟呢?…………………………………………“站住!此路是我栽,此树是我开,要想过此路……后面什么啊?”“我咋知道!你不是说你记好了吗!”遇到这么奇葩的强盗,南宫离也是醉了:“不管你们劫财还是劫色,保证你们哭得很有节奏。”……………………………………………………(想看更多,收藏吧(??.??)
  • 女皇重生有bug

    女皇重生有bug

    安凌一直以为,男人都是女人的附属品,却没想到一朝穿越,她竟然成了男人的附属品,还时不时的被撩?那怎么得了?哪怕你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肾也挺好,朕也要反撩回来。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挺好……霍兆宸:……朕是什么鬼?
  • 枕上国师耍威风

    枕上国师耍威风

    她为他谋得太子之位,却落得万箭穿心。再次醒来,她要让太子死无葬身之地!一个小小的病弱侯府嫡女,自然要拉虎皮扯大旗。“国师大人,小女愿意付出一切!”她虔诚地说着!“做本国师的宠物就好!陪吃陪喝陪玩带暖床!”几年后,“小东西,本国师娶你可好?”“我们已经解除合约了,国师大人,本小姐的夫婿,你当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