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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因为喜欢

“不愧是当爹的人,起的真早。”宁可一大早来到班上就看见姜准趴在桌上睡觉。

“哦…宁可啊。”姜准抬头看了一眼,又趴了下去,“我快困死了,让我睡会儿。”

“别急啊,第一节是英语课,你可以慢慢睡。”宁可把包放下,摇晃着姜准,“快说说那个小女孩是怎么回事。”

我去!你以为我想死啊?英语课睡觉?

“什么怎么回事…就是一个认识的人的女儿。她家里有事,暂时把女儿寄托在我这,但是这孩子从小就缺父爱,所以就把我当成她爹了呗。”

宁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平时闪亮亮的眼睛有些暗淡,“是吗?真是可怜的孩子呢…她一定特别想要爸爸吧。”

姜准差点忽略了一个重要人物,“啊…算是吧。对了,这件事你可千万别和虹子姐说啊。”

“哼?放心吧,我不会乱说的!”宁可一脸‘我很可靠’的拍拍胸膛。

“不过你也不容易呢,还要去打工。不过也记得校规规定打工是要得到学校或家长的允许的吧?”

“当然了。我妈妈和你的虹子姐姐都同意了,你以为我会未经允许就做这种事吗?”宁可没好气道。

“哇喔…没看出来啊,我还想着抓住了你的小辫子我就放心了。”

“我可是遵纪守法的良民。”宁可插着腰,昂着头,一脸得意。

“得了吧你我要睡觉。”姜准翻白眼,倒了下去。

“哦忘记和你说了,刚才遇见夏合老师,她叫你收作业。”宁可笑眯眯地拍拍姜准的肩膀。

这两人是合伙起来整我的吧?!喂!!姜准耷拉着脑袋,耸着肩,一脸不愿意的去收作业。

…………

姜准利用除了第一节课之外的几节课补充了睡眠,一放学就去接他的‘闺女’。

烈日炎炎下果果背着红色小书包站在幼儿园门口。

姜准宠溺地摸摸她沾着汗水的小脑袋,“怎么不在里面等,你看,都晒出一身汗了。”

果果乖巧的叫了一声爸爸,“果果怕爸爸找不到。”

姜准心头一颤,多好一个孩子啊!却接连被父母抛弃,他有种难以言喻的恼火。

“先回家吧。”姜准牵着果果。

他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已是真心待果果好了,就像家人一样。

…………

唉…快到星歌祭了,怎么办啊?有琴绯叹气。

她今天又出错被老师骂了,再这样下去连出场都不行了啊…该怎么办?

咦!那个人…不是…有琴绯略带苦闷地抬头,偶然间看到对面有个人,她看了一眼就挪不开目光。

有琴绯愣住了,她竟然看见那个人牵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

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个人早就带着小女孩坐上出租车飞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那个人是准…准·潘德列格!”有琴绯失声惊叫,根本没有注意到周围看神经病的眼神。

…………

“阿嚏。”姜准揉了揉鼻子。唔…有人骂我。

“怎么了爸爸?感冒了吗?要多喝水哦。”果果小大人样地插着腰,告诫姜准。

“知道啦,果果大人。”姜准苦笑。

毕竟果果站在外面等了姜准一段时间,都流了不少汗,姜准担心这样会感冒,于是就带着果果先回家换衣服。

果果换上另外一套校服,姜准则把她换下来那套丢进洗衣机里洗。

唔…果果的衣服都很旧呢…哪天买两套新的给她吧。姜准很是有‘爸爸’风范地想到。

接着‘父女’俩到宁可打工的家庭餐厅解决中午饭。不用说,还是果果最喜欢的蛋包饭和姜准喜欢的柳橙汁的套餐。

…………

姜准把果果送回了幼儿园后也就回学校了,他走了许久才从大门走到大厅。

大厅的公告板前有个短发右马尾女孩在张贴着什么。姜准走到她身后,“你在干嘛?”

“啊啊!”宁可跳了起来,“什么啊,吓我一跳,姜准啊。”

“嗯…我看看。音乐社团队招收成员,现缺贝斯手一名,吉他手一名及键盘手一名。”姜准看着宁可贴出来的公告,纸张的背景是一把青色吉他,最下面是宁可的名字和班级。

姜准说:“虹子姐没有同意你建立社团吧?你就用社团的名义招人?”

“你的虹子姐姐说允许我用社团名义招人,获得冠军了就正式成立,不成功就解散…”宁可嘟着嘴,不满地说。

“但是…我记得星歌祭是十二月初吧?现在还有不到两个月,你连人都没有找到,怎么可能拿下冠军。”姜准想了下,还是直接了当的说了出来。

“我只要在这个月内招够人,一个多月的时间努力训练,冠军什么的…还是可以的!”

“‘努力’什么的,是世界上最虚伪的东西之一。不过是成功者的借口,是失败者的安慰。”姜准直勾勾的看着宁可,“如果你不能想出解决事情的方法,只会用‘努力加油’来麻痹自己的话,在我看来你还是放弃吧。”

“什么嘛!!这种事情我当然知道啦!笨蛋!明明只是区区一个姜准!”宁可愣了一会儿,大声说,“干嘛说的那么酷啊,明明只是区区一个姜准!

啊,是是。姜准苦笑:“你说两遍是想表达什么?”

“对了,我想请你帮个忙。”宁可突然敛去张牙舞爪的表情,笑眯眯地说。

姜准打了个寒颤,心想准没好事。“额呵呵…什么事?”

“你认识会编曲的人吗?我想找个人帮我编几首曲子在星歌祭上用。”宁可的声音中带有恳求。

我心想这丫头的确不是只会说加油努力,起码还会找人帮她出力。

这样的人要在英国倒是知道不少,而且他们也会卖我个面子。但是在这里我去认识谁啊?姜准想了想,还是有一个的。

他说了出来:“虹子姐会啊,介绍你去找她?”

“……”平时挺活泼有元气的宁可难得很无语的看了姜准一眼,什么也没说。

按照道理宁可是姜准的第一个朋友。姜准理应为朋友‘两肋插刀’,但这件事着实是麻烦,姜准不想苦了自己,也只好对宁可说声抱歉了,在心里。

今天正好轮到姜准宁可做值日。姜准的‘宝贝闺女’还没有放学,所以姜准丝毫不着急,慢悠悠的擦拭讲台。那轻柔的动作就像是在抚摸美女,不对,是在擦拭名贵的古董。

而平时一放学就急急忙忙跑掉,永远是班里第一个不见的宁可也难得的没有走,悠哉悠哉的打扫,还哼上小曲了呢。

“怎么这么开心?你平时这时候不是在打工吗?”姜准一边擦黑板一边问。

“哼哼,我和别人换班了,今天我休息。”宁可欢快的说。

这是宁可的优点也是缺点,她会因为一点小事而雀跃不已,也能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而忧郁哀伤。

“我说…你为什么学吉他呢?为什么…要参加千羽音乐祭呢?”姜准低着头继续擦讲台,看不清表情。

姜准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该问的,但是怎么也没能止住,嘴巴不由自主的动了起来。

宁可放下扫把,坐了下来。

“抱歉…突然问了你这些,不想说就算了,当我没问吧。”姜准见状,一脸歉意道。

他是很想知道是什么支持这这么个女孩走到现在。但是这说不定涉及到别人的私事呢…还是不方便过问的。

“我初中的时候呢,一直在考虑要做什么事。”宁可笑了下,然后娓娓叙来。

“我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三分钟热度。从小就没有做成过什么。那时没有目标的我很担心会变成一个浑浑噩噩的人,最后成为啃老族。”

“但是我家很穷的,又没有钱给我啃。可是我又该干什么呢?”

宁可的话中略带焦急,又有些缅怀的感觉。想来是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了。

“直到我见到那把吉他。”宁可的话里带着甜蜜。就像与最心爱的人邂逅了。

“我一眼就看到她了,我觉得她好可爱。那个时候我的脑子里闪过一个最棒的主意——就是这个了!”

“从那开始我就一直打工存钱,并且开始学一些和弦。”

“我存了三年的钱,终于买到了那把吉他。抱着她的时候我的想法不是太好了终于买到了。而是三年都没被买走还真是幸运啊。”宁可吐吐小粉舌,有些俏皮可爱。

“我初中记下了很多很多和弦,前不久才终于能够拿着吉他练习。”

宁可突然摸了摸头,“抱歉,说了这么多无关的话。”

“你问我为什么要学吉他,为什么要参加千羽?其实很简单啊。因为我喜欢。”

是的!就是这么简单!因为她喜欢!喜欢不就够了吗?理由什么的。姜准笑了笑,鼻子有一点点发酸。是真的只有一点点哦。

“我喜欢吉他,喜欢音乐。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说不定永远也不会有人把我当一回事,说不定我自己也灰心丧气想要放弃。但是我想相信那时的感觉!我喜欢吉他,喜欢音乐!最喜欢了!总之我就是要尽全力去弹奏,尽全力去唱歌,直到声音枯萎也会唱下去!”宁可抱着吉他,声音是那么有力,那么的震撼人心。

真的是…好傻,好像小孩子,好天真,好…好耀眼。姜准望着窗外,看不清那橘红的阳光。

只因感受到了可能,我们终将再次启航。循着那奇迹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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