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步一步托着他走,“你家在哪里?”
他真的好重,好像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在了她身上,让她喘不过来气了,为了他能活命,她死也要坚持下去。
林彩颖满脸通红,询问。“就在那曼陀城中央纽带区域!”
哦,她家也在那边,不知他家是在哪一栋房子。
先走过去再说,林彩颖走出了巷口,还有马车川流不息,她喊了一辆马车,把他扶上了车上。跟车夫说了一下地址,过了几分钟的时间,就到了她家附近的区域。
下了车,林彩颖扶着他,“你家到底在哪里?”
这附近都是别墅区域,都是一些贵族富商所居住的地方,他一个劫财的人,会住在这种地方?!
他虚弱,冰冷的嗤笑,不过他的表情没有被她看见,指着一个方向,“那里!”
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林彩颖嘴巴睁的老大,基本上可以塞下一颗鸡蛋了,“你确定?!”
林彩颖自己不确定的反问,那是一栋豪华的别墅,就在她家的对面,距离也就隔一条街而已,以前都没人住的,空空一栋楼房,这什么时候有人住了,而且还是一个劫财的俊美的男人。
“确定!”他吃痛的回应,伤口被扯了一下,他疼的只能硬忍着。
听到了他肯定的答案,林彩颖小声嘟哝着,“一个劫财的人,又想劫色的人,会住这个房子,怎么回事??”
满腹疑问,林彩颖悄悄的藏起来了,而她刚才的小声的自言自语,被他一字不漏的听了过去。
他牵起一抹笑容,“我什么时候说要劫你财了??”
林彩颖一边拖着他,过了马路,一边回应,“那你跟着我干嘛?”
他唇角的笑意更浓了,他什么跟着她了,这女人从商场把他拉到了无人的巷子口,后又在沉浸在她自我虐待想象中,然后又把他当成劫财的人来看,现在又一本正经的指责他!
这女人,是真迷糊,还装天真!?
“我何时跟着你了?”
“呃……”顿时,林彩颖哑口无言,有些尴尬的笑了笑,这才发现从头到尾都是她在凭空想象。
她尴尬了别过头去,不想让他看到她丢脸的时刻。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别墅门口,林彩颖这才回过头来,“我没钥匙?”
他从裤兜里摸出了一串钥匙,扔在了林彩颖手上,林彩颖慌的一下接过了,开了门,把他搀扶进去,他随手在墙壁上按了灯,这灯光一亮,所有眼前的物品摆设,尽收眼底。
简单的格调,黑白分明的摆设,家具物具简单却大气奢华,极致的美轮美奂,客厅一盏圆形吊坠灯特别照耀而显眼。
林彩颖匆匆的看了一眼,没有心思感叹这么美的房子,把他扶到黑色的沙发上躺着,她蹲下身来,打开他的西装外套,这才发现,最里层的白色衬衫都已经染红了一大块,特别刺眼!
她本是怕血之人,这一看到,她几乎快要晕过去,不过此时的他很需要她,她不能倒下去,她皱起了眉头,嘴一张,“有没有医药箱?”
他没有说话,随手一指,刚好医药箱放在了显眼的地方,就在了一个厨具最上面,林彩颖迈开小步伐,跑了过去,匆匆的又跑回来,医药箱一放下。
为他解开了衬衫的纽扣,一颗一颗解开,眼睛越来越紧张,当伤口呈现在她面前时,她的皮肉就快要抽筋了,她快速扭头,打开了医药箱。
酒精,棉花棒等等,所有一切都放在了低矮的桌子上,她拿着酒精的手,抖了起来,时不时地撒出了酒精,棉花沾了沾酒精,眼睛一闭,棉花棒在空中摸索着。
摸啊摸,摸了好半天,后脑勺传来他冰冷恼怒的嗓音,“你想这样子到几时?”
他的一吼,让林彩颖才睁开眼睛,然后又闭上,诺诺的说,“我做不到!”
他无声的叹了口气,双手接过她手中的棉花棒,过了好半响过后,林彩颖才敢睁开要,偷偷的瞄了他的伤口,这一看,她把眼睛睁的老大,“你什么时候把伤口处理好了?”
还包扎了一遍,他一个人是怎么做到的。
一想到这伤口是她造成的,林彩颖有些愧疚起来,脸色很暗淡,没有一点光彩,闷闷不乐。“对不起,是我让你受伤了,对不起,对不起……”
她连一个伤口都处理不好,林彩颖只能道歉,来缓解心里的愧疚。
“不过皮肉伤而已!”他看出了她心里的愧疚,不在意的回应着,脸色微微显得疲惫,他闭上了眼睛。
而林彩颖蹑手蹑脚,转身就要离去,冷不丁后面传来他磁性低沉的嗓音,“你想去哪里?”
那么快被他发现了,他不是在睡觉吗?
“回家!”难道他想要她赔偿,她会赔的。
“嗯……”
没了!没了!没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么说他是允许她可以走了。
林彩颖回头看着他,他还是平静闭着眼睛,那完美的五官此刻有些虚弱,林彩颖不确定的小声问着,“我真的回去了,”
“……”没答。
“我真的回去了。”
“……”还是没答。
那他应该是默许吧,林彩颖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身匆匆就离开了。看她离去的背影,唇角微微勾起,眼睛微眯,似乎在笑。
天色渐沉,越发阴暗了,林彩颖看了天上高高挂起的一轮明月,血红色的,很是诡异,看了几眼,林彩颖匆匆的回到了巴图明朗的家。
她走了进去,客厅里,就看到了德里笑眯眯的脸,还有巴图明朗难得微笑的眼神,他们两人好像心有灵犀,异口同声的说,“彩颖,你回来了?”
“嗯……”她没有什么表情,回应着,就像没有感情的口气,那样回应。
“你去哪里玩了?玩得开心吗?”德里就好像母亲的口气关爱着,眼尖的看到了林彩颖手上的塑料袋,“那是什么呢?彩颖。”
“就出去外面买了一双鞋子!”
这一刚说完,二楼传来高跟鞋叩叩叩的声音,由远及近,速度很快,不到几秒的时间,从二楼跑下了一个人,那就是梅桑。
“林彩颖,你手里是什么?”不由分说,梅桑三步并作两步的跑过来,从林彩颖的手上抢了过来,打开塑胶一看,一双黑色的平底鞋,鄙视一笑,“就买了这种东西,真符合你寒酸的打扮!”
梅桑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就是一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鞋子,还真适合林彩颖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