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的把这间不知道要陪伴自己多久的宿舍里里外外的打扫了一番之后,林牧之近乎于是出于本能的去学校门口的小书摊去看看,随之信息时代的到来,纸质书市场收到了极大地冲击,但是盗版书市场去依旧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尤其是中学门口的这种小书摊,来来往往的学生还是络绎不绝,林牧之仔细打量书摊上边的各类书籍,挑挑拣拣,走走停停。他并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这在他买衣服的时候就能看出来,往往都是匆匆去匆匆回砍价都是一口咬死,绝不磨磨唧唧,最不能忍受的事情就是漫无目的的去逛街。但是买书是个例外,用烟枪的话来说就是,林牧之挑书比挑女人还要有耐心。
一本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映入眼帘,不出意外绝对是盗版的,因为在林牧之的印象里整个中国都没有这本书的正版授权,马尔克斯是林牧之比较喜欢的一位南美作家,林牧之看书不重视书籍的思想性,只在乎读起来是否有违和感,马尔克斯的另一部更有名气的著作《百年孤独》在林牧之读来就毫无违和感,读起来酣畅淋漓代入感十足,能够一口气讲整部书读完,相比较起来因为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而在国内名声大噪的莫言,莫言先生的一些作品,林牧之读起来就索然无味。买这本书的时候还发生了一段小插曲,林牧之伸手拿书的时候刚好有一只涂满猩红指甲油的白嫩玉手想要去拿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两只手无意间轻微触碰,芊芊玉手的主人瞥了一眼林牧之,倒也没有多说什么,到是女孩的小男朋友不乐意了,横眉冷对林牧之,歪着脖子斜着眼,最后还是女孩硬拉着一步一回头的小男朋友走了,林牧之飒然一笑,暗想自己难道就长了怂样,连中学生都想通过欺负他来在女友面前证明自己的男子气概。林牧之看了看那位浓妆艳抹的女学生的背影,心中祈祷这个学生千万别是自己学生里的一个。
回到办公室,林牧之发现除了物理老师朱建峰之外又多了一个同事,该同事跟林牧之相比绝对算得上帅哥,此时帅哥正在玩手机,林牧之进门连头都没有抬一下,林牧之从他身后走过,看见他正在看曼联对的足球贴吧,而且好像正在写些什么东西,应该是个红魔曼联的铁杆球迷。
林牧之因为妹妹林青狸的原因,勉强算是一个利物浦球迷,而利物浦和曼联那绝对是死敌,双红会从来都是英超最激烈的赛事,曼联名帅弗格森爵爷更是说过,他这一生最大的成就是把利物浦在王座上拉下来,于是林牧之就放弃了去跟帅哥凑近乎聊足球的打算,开始坐下来去看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
“呦,来新人了”一个壮汉出现门口,一脸的络腮胡子,一脸灿烂阳光的笑容,浓眉大眼,相较于老师这个职业这位更像是个旧时代的山间土匪。
“你好,我叫林牧之,往后请多多关照”林牧之赶忙站起身伸出手来自我介绍。
壮汉使劲握了握林牧之的手说道“杜建,我是学校的体育老师,不知道林老师喜欢踢足球不,最近我打算组建一个校园老师足球队,没事跟学校足球队那帮小崽子较量较量”
“足球队?就咱学校那破草场,也能打比赛?”不等林牧之说话,低头玩手机那位已经说话了而且语气不善。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恩怨,这间办公室就是一个小江湖的缩影,在这个江湖里体育老师杜建显然和那位帅气的球迷老师关系并不怎么融洽,互相之间开始你来我往的明吵暗讽,指桑骂槐,这段精彩的你来我往着实让初来乍到的林牧之大开眼界。眼见两人火药味越来越浓大有要大打出手的架势,林牧之想要去调和一下,但是见那位朱建峰老师依然在那慢条斯理的批改作业,也就放弃这个去做和事老的打算。
林牧之敏锐的察觉到这三个老师之间有着某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按说同一个办公室的三个同事也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也没有什么利益冲突,就算不是一个和和美美的大团圆局面才对,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暗流汹涌的的三足鼎立把,那么造成现在这种三足鼎立互相攻伐局面的可能性只有一种。
林牧之若有所思的看着那张现在还没有人坐在旁边的办公桌,收拾的很干净的一张红色办公桌。
这个桌子的主人必然是一个美女,应该还是那种红颜祸水级的美女。说起来红颜祸水这个词,是陈夭夭大小姐最讨厌的一个词,作为一个极端的女权主义者,最接受不了的就是把某个朝代的覆灭嫁祸到一个女人头上,用她的话说,女人都是水做的,男人能捧住了就是三千弱水,男人捧不住就是红颜祸水。宋美龄之于蒋光头就是弱水,潘金莲之于武大郎就是祸水。是祸水还是弱水关键还是取决于那个男人配不配得上那个女人。
林牧之此刻心里充满的期待,就像一个老练的猎人静静地等在狐狸洞口,刺激,期待,兴奋,各种情绪交织在他脸上形成了一个诡异的笑脸,然后有迅速消失掉。
高跟鞋的哒哒声由远及近,敲击着办公室里每个男人的新房。
门开了,有风,香气扑鼻,很香但是不刺鼻,像兰花,有着这香味的女人必然得是个淡雅知性的女子。
一个女人,一个韵味十足的女人出现在门口。
年龄肯定三十往上,尽管皮肤保养的极好,白里透红,眼角和额头都不见一丝皱纹。满头青丝乌黑且浓密,嘴唇红润饱满。胸脯高耸,以林牧之阅那说几尽透视双眼而双眼去看,保守估计36D,且丝毫没有下垂的迹象。小腹很平坦,黑色修身的职业小西装整齐得体贴身。小蛮腰不盈一握,两侧胯骨突出明显,这能证明她生过孩子,还看不见背面的模样但是能猜到臀部饱满而宽大。腰臀部的曲线夸张到完美,就像是一颗甜美多汁的梨。两天腿修长圆润,西装裤不算紧身但是还是能看出两条美腿的诱惑力。
而之所以林牧之判断她三十往上,是因为那黑框眼镜后面的眼睛。那平和温柔的眼神,哪有那份面对林牧之惊艳的波澜不惊,这是只有时间才能带给女人的从容。
此女一来,满室春色。
女老师叫纪蕴,算是这个该乡镇远近闻名的大美女。美女驾到,两个吵架拌嘴的男性牲口马上就停了下来,开始有意无意的把话题往纪蕴感兴趣的方向引导,两个本来差点撕破脸要大打出手的家伙,瞬间配合的亲密无间,一搭一唱的就把纪蕴逗得花枝招展,就连闷骚的朱老师也不在专心致的批改作业了。
有美女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尽管林牧之从头到尾并没有跟这位纪蕴老师多说几句话,欲速则不达嘛,林牧之准备慢慢去搞定这个美妙熟女。
放学之后,林牧之漫步走出校门,这一次他该去一个地方,一个从小就想去地方,那里有一座坟葬着一个可怜的女人。
学校后面有一条笔直的小路,小路的尽头是一个小山村,小山村的后面是一座小山,母亲就在那等他,已经等了很多年。
走在这条小路上,呼吸着着小路旁边果树的芬芳,林牧之心中充满了朝圣般的感觉。
如果有一个字来概括,林牧之已经读过的二十三年的人生的话,那就是怨。
而这滔天怨气的成因,正是母亲的早逝。
母爱对林牧之来说更像是一种信仰,就在那里,遥不可及,正是这种信仰支撑着他跟父亲林寒枫一斗气,就是二十多年。
终于摆脱了那个轮椅上好像洞悉时间一切的男人了,终于摆脱那个庞大到令人窒息的家族了,终于逃离了那座底蕴深沉到阴森的北京城了。
长久以来对母爱的渴望又何尝不是对自由的渴望。
现在自由了,我自由了。林牧之突然觉得心头畅快,望着这头笔直的路,和远处的山头。不禁仰天长啸,心中积郁了二十年的怨气,倾泻而出,震飞一林惊鸟。
山头上,孤坟上,开满了红色的喇叭花。
喇叭花上,一个男人倚着墓碑,独坐,饮酒喃喃自语。
”你儿子来了,他终于来了,往后就不光我一个人陪你了,你别担心,你墓碑上的这枚照片漂亮极了,这是你临终前自个选的,真有眼光,过了二十年了依然比那些乱七八糟的明星要艳丽的多,听说林寒枫那小子最近一直迷恋一个唱歌的戏子,他说那个女人长得像你,我说他放屁,你可比那个卖唱的漂亮的多了。你再等等,等把该教会你儿子的本事教会了,该告诉他的故事讲完了,估计用不了个一年半载,我就去找你了。你当初选林寒枫,真选错了,他能为你生,而我能为你死“
男人语气轻松,像是在跟一位老朋友开玩笑。
只是笑着笑着,已是泪流满面。
莱山,山顶,同样是一丛喇叭花。
一个黑衣僧,手里粘着一朵喇叭花,远眺着山下,锐利的目光穿透山间的烟雾缭绕,穿透莱安城的人世喧嚣,直抵林牧之的身上。
“该来的终于来了,你走了二十年三年,我等了二十三年”拍了身边的一个黑色的木匣子“它也等了二十三年,我不知道你打算让你儿子做一个怎样的人,但是这“逐鹿刀”一交到他手上,他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匹夫无罪,怀玉其罪啊”
林牧之的一声长啸不仅惊飞了一林鸟,也惊到了身后一个人的目光。
纪蕴一直骑着不行车,不紧不慢的跟林牧之的背影保持着一定距离,她觉得这个背影有种说不出的萧条,尽管是在满山鲜花中走过,依然有种寂寞的味道,这种味道让她有些神往,只是不知道是对那份寂寞,还是那个寂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