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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不知怎的,尽管从叔叔那里寻了个不开心,一直以来被失眠困扰的我这个夜晚却也睡得颇为安稳。我以为是白天跟着黄包车跑得太多,是想我平常都是慢悠悠地散步回家,可能运动果真有助于睡眠。

可谁知昨夜还瞧见几颗星星,今早的天气也尚好,晌午却下起了大雨。我被这大雨弄得心情十分沉重,可偏偏又要在这种十分沉重的心态下到隔了几条街的茶楼见一个人。

那座茶楼在十三街的拐角处,只要来到这条街,一往尽头看,就很容易发现它。

这座据说有一百年历史的茶楼,也是经历过不少故事的。听人说,这座茶楼起先是一个专做茶叶生意的人开的,后来转手给了一个外国人。可这外国人对茶叶不感兴趣,便将其改造成了一个咖啡馆。里面的装修也是被折腾过好几次的。如今又是怎么变回的茶楼,这我就不得而知了。

十三街的那座茶楼虽然历史悠久,却有一个很土的名字,就叫“十三街茶楼”。

此时我站在不远处,看到那座菱角翘起的阁楼屹立在街的尽头,掩藏在蛰伏于空气中水汽的后面,形成了一幅十分朦胧的风景画。这座茶楼的特别之处在于它的外表是中式的,在一群西式建筑中,他别具一格。

我进了门,有一个跑堂的立马过来。他问:“小姐请进,请问小姐要喝什么茶?”

我告诉他:“我来找人。”

“可是翁小姐?”我点了点头。

他又说:“翁小姐,您要见的人在楼上。”他指了指阁楼,又说,“跟我来。”

我跟着他的步伐上了阁楼,上阁楼的楼梯总是让我感觉不太舒服,它发出那种“吱呀”的声音,像是在向人宣告它的古老。

上了阁楼我向四周望去,在窗户边,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人。我看他见我很激动,恨不得站起来立刻跑到我的面前。但我对他着实没甚好感,这个人曾经很可恶地在街上抢了我的包就走。但没过几天,又主动找上门来道歉。他想站起来,腿却撞到了桌子腿。

我冲他点了点头,他两手向我伸来,他用升调说:“昔……”我猜他这是要叫我的名字,但随即又降了,“翁小姐。”他这样叫我,就好像之前认识我,又好像他和我很熟。

我坐在他对面的位置上,他又和善的向我笑了笑,我觉得这笑让我很熟悉。他说:“翁小姐来怎么不见打伞?现在雨停了,但一会儿可能还会下。”

“如果不是下暴雨,我一般都不会打伞。”我很享受在雨中的感觉,记得一次下暴雨,我没有带伞,就在路上狂奔。回家后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干的,事后我虽然发烧了,但我却怎么也忘不了那种感觉,每次想再试一下,都被人拦下了。我若打伞,只是害怕我手上的东西会湿了。

这时,我仔细地打量这个人,他的眼角有眦裂的痕迹,发黄至黝黑的皮肤上满是皱纹,那皱纹像刀划过一样。他的头发近乎苍白,他坐的时候都是弯着身子,我才想起,他也驼背。

他似乎想要说什么,不过被我抢先了。“抢劫的人远比偷盗的人更可恶,因为他们彻底无视了物件的主人。”我紧紧咬住了“彻底”两个字。

说完,我看到他脸有些愧色。记得那天我又是闲得慌,胡乱在街上游走。当我走进一个小巷子时,一个人从我身旁经过。他狠狠地撞了我,抢走了我的包。

看到他一瘸一拐地向前吃力奔跑,我的腿却不听使唤地停了下来。也许觉得他跑的太慢,我觉得可以走路就追上他;也许可怜他,想着把我的包就当做送他了吧。

可没过多久,当我反应过来后,他早已消失的没有人影。我始终觉得这场荒唐的抢劫案中,最活该的人应该是我。上苍不可能安排一个瘸子来抢我的包,也不可能让我偏偏在那一刻,神思涣散。

说起来,这件事让我心里郁闷了很久。我试图找方法安慰自己,有人说,钱财乃身外之物,我应该庆幸自己遇到的不是杀人犯;有人说,有得必有失,反过来,有失也就有得,或许我今天是丢了东西,明天又得了别的东西。

果真,没过几天,抢劫犯自动跑上门来道歉。只是那日我碰巧不在,他来向我道歉我并未与他打上照面。

听扫地的阿木说,他在门口一直等,便叫他进屋歇息。谁知他只喝了口水,就又坐在大门口的楼梯上等,时而又见他来回踱步走。阿木说怕还有什么要紧事,就打算来找我,可被他拦住说:“没事儿,我在这儿等等就好,不麻烦她专跑回来一趟了。”

阿木给我的这番陈述着实让我感动,但感动之余还有一股子内疚。想起那日我也没什么要紧事,只是去公园和图书馆逛了逛,没想到这一逛就从早晨逛到了深夜。回想那日,我让一个想给我道歉的人等了那么久,不知心里是苦是乐。到最后有仔细想想,我觉得这个街逛得让我看清了一个抢劫犯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二觉得这样一个人去抢劫必定是有理由的,且这个理由还是可以被轻而易举原谅的。

阿木之后又说,他在门口一直等,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便向阿木交待说,他家里还有一件要紧事,被他忘了一天了,这才想起来,得快些回去。只是他说得太快,阿木还没听真切,就见他没跑多远又辄回来说:“三天后下午申时,我想请翁小姐到十三街的茶楼喝茶,代我转告她。”还边跑边回头嘱咐到:“可别忘了啊!”

阿木说他还没说好,就看见他吃力的背影渐渐消失。其实我想,阿木也是被震撼到了。

一想到那日我看着一个瘸子从我手上抢走了我的包,我却木讷地站在原地看着他吃力离去的背影,我深深替自己感到丢人。

当然,这种丢人的事情我未有向一人提起。

我回来众人问我我的包时,我只答了句,“落在店里了。”

阿木在为我讲述完那天发生的事后,十分惊异地问了句,“小姐,您的包不是落在店里了嘛,怎么被别人抢走了?”他又换成鄙夷的口吻说:“还是被一个瘸子。”被旁边的厨子撞了胳膊眼睛示意了后,终于住嘴了。

我知道这事成了家里人的笑柄,之后也打住。我就只等着三天后下午申时在十三街茶楼里的这次见面。我很想知道他这样大费周折的理由,也但愿他别问那日我看他抢走我的包,而不去追的理由。

但我琢磨了很久他留下的这句话,始终想不通,他既然已经穷到要抢劫了,为什么还要在这么贵的地方请我。其实他那日再多等半个时辰我就回来了。

过后我想起那个画面,想起他跑走时,背似乎也是弯着的。

此时我眼前的这个人,不知是不是我刚开口说的话震到他了,只听他似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口。

我看他憋了半天,终于说出:“昔华,我这么做是有苦衷的。”

那双眼睛仿佛在向我哭诉着什么,我一下子心软了。其实我老早就原谅他了,他这一举动反而让我有些同情他了。

“什么苦衷?我很想知道。”他犹豫了半天,才告诉我。

据他说,他的一个亲友的孩子,因为家里人都去世了,便托付给了他。眼见这孩子不过六七岁,就没了依靠,若不管,他心里很过不去,于是就将这孩子收养了。本想着两人一起出去干一些活挣点工钱,但这孩子怕是之前受了虐待,饭也没吃好,瘦的只剩下皮包骨,还一个劲的怕人。自己出去找活干,可是没人要我一个驼背加瘸子,就只好乞讨为生。被砸了几次场后,再不敢做,于是当了贼手。

他一连串讲了很多,神情语言尽是无奈。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想他必定是有苦衷的,这样的苦衷于我来说却也是沉重的打击。人不该这么活着,世界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感想。

我试想目前我的生活无忧,家里财源丰厚,就算分出去一些也没有关系,况且这家底本就不是我一人赚得的。这样他可以到我家做一个帮工,即使干不了活白养着也不亏多少。

但我又想到,对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尽情施舍,有时候就像在养一头小老虎,未来是否会变得危险。

但毕竟,冷静思考下来的逻辑终究打不过我此时对他的无限同情。我一直记得一句很有哲理的话,每当我犹豫不决时,我就会用这句话激励自己。

把东西看得太透,就会失去做事的勇气。装作不知道,也许会有一条光明的路。

我觉得既然决定要帮他,就有必要把所有的问题都搞明白。譬如他的生活已经如此困顿了,为何还要邀我来这里喝茶,再等我回来不是更省事些。

我把我的疑虑告诉了他,只见他有些羞涩地说:“这不是怕你不愿意嘛!”

他的回答让我震惊了片刻,回头想来,便觉得他真是心思缜密。

我先被他的诚意打动,而后一瞬明白,他摆出如此诚意,他还有不接受他的可能吗?这让我不禁佩服起他的智慧来。

如果我今天并未被他的遭遇打动,试想天底下还有比他遭遇更痛苦的,那我也应就着这份诚意答应他,毕竟,他应该把他的最后一笔钱用来请我喝茶了。

我看了看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外面的喧闹让我有些犹豫不决。我俩一同沉默,我知道他是在给我时间考虑。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许久之后,我意识到了,便抬起头来,看着他那迫切的眼神说:“让我见见那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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