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高二(14)班 陈扬
没有浙江鱼米之乡似的娇弱柔情;也没有繁荣都市般夸张的车水马龙,门庭若市;更没有悠悠古城般浓郁的文人雅韵;没有诗情画意……这片黄土地,唱着大西北的豪迈腔调,用布满老茧的却仍旧有力的双手耕织着大西北的精神。
几千年的这里,层峦耸翠,山清水秀,到处可见诗情画意。今天,在这里岁月的洗礼将往日的诗情画意早已深埋于深沉的黄沙之中。青山绿水被纵横沟壑而代替,诗情画意被豪放苍凉所封杀。同时也造就了这里,造就了这里的人民荒漠中老白杨般的坚毅与老牛般的勤劳。
生活于这片黄土地的我们,从小就听着家乡的故事长大。聆听并目睹着这片孕育着无数儿女的土地史怎样一步步的从贫脊中走出来,摆脱贫穷。是啊,这片黄土地曾播散着多少先辈挚诚的热血与汗水啊!他们用这片黄土地所赋予的坚毅精神和勤劳双手共同铸就着今天的宁夏和固原。曾经看过这样一片段,说是固原一带乃被联合国认为是非适宜人类居住地区。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每当看着地图上那片千沟万壑、黄沙漫漫的地方,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为那些先辈们非凡的坚韧与勤劳所折服。
骑车漫步于街道两旁,时不时被街两旁悬挂着的醒目的鲜红横幅所吸引:“热烈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50周年庆典”。回想起家乡五十年经历的风风雨雨,不可否认:家乡的确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这里还远远比不上那些大城市。但是日新月异,每天都有新气象,新变化。人们继承了先辈坚韧的毅力与吃苦耐劳的精神,用汗水打拼奋斗,充实着自己,更滋润着这片黄土地沧桑却又年轻的心。
豪放苍茫的黄土地不再苍凉,因为有着无数儿女挚诚的血与汗的浇铸,即使没有令人赞赏的诗情画意;即使没有惹人怜惜的似水柔情;即使没有令人惊叹的宏伟庄重,也会令人热血沸腾。相信因为有坚毅勤劳的我们,这篇黄土地终会紧跟时代的步伐,走出自己的一片天!
在黄土地上奔跑
2010年 高二(1)班 马晓平
一块厚重的土地,往往可以孕育出一种独特的风格,为在这块土地上生长的动物,植物和人所共有,西海固就是这黄土高原上的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一群不畏艰险,寻求幸福家园的人来到这里,用他们的坚强、勇敢、无所畏惧与这艰苦的环境作斗争,成就了这里人豪爽,粗狂的美感。
你若要寻找做淳朴,最真切的美,就应该到西海固的农村去,住上几日,感受最自然的味道,并在这并不丰饶的土地上发现,苦难并不是牵制生活的包袱,反而是对人性的一种磨练。若是在春天,在初醒的大地上奔跑,清晨站在山顶,就能看见黄土地最真最纯的色彩。或者还可以看见一个牵着老黄牛,在地里缓缓移动的老农,牛和人的鼻子里都喷着白气,身后的泥土一行行的向外翻着,这是一年的开始,也是这即将热闹起来的大地上最为重要的时节,这些朴实的庄稼汉们从不抱怨土地太硬太贫瘠,天气太干旱,他们把土地像孩子一样的照看,不论收成如何,他们都怀着最虔诚的心去种庄稼,这是处于对自然的感激和敬畏。回过神来想一想,在灯红酒绿的地方,在莺飞燕舞的地方,在车水马龙的地方,人们在欲望与放纵中迷失自己。在忙碌的城市中显得孤独无助,没有驻足停留的地方,他们用漫无目的的奋斗换来了城市的发展,可生活,却远不如一个在如此贫瘠的土地上生活,缺少高素质教育的庄稼汉过得充实。
在西海固的农村还有一件乐事——赶集,物资的匮乏和交通的落后让人们学会了面对现实和珍惜。几天一次的赶集更是不能错过,商贩,赶集的人从四面八方赶来,聚集在小镇的大街小巷,他们吆喝着、拥挤着,用近乎古老的方式交易,插草标叫卖,以物换物更是随处可见。除了各种各样廉价物资和拥挤的人群,你还能不时看到许多老头子,要么聚在街边玩地方特有的棋牌游戏,要么三个一群,五个一堆的抽着旱烟,在烟雾缭绕中闲谈,晒太阳,听他们谈话,就像是一次与世无争的讨论……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人们享受同样的阳光,同样的欢乐,但却是在通都大邑中那些一出门就有超市,一走路就有车,在品牌商店中逛得索然无味,在高层楼房中被人照看,只能在健身器材上娱乐的人们所不能体会的。
当你奔跑在这干燥的黄土地上时,可以听到风的声音,闻到略带咸味的空气,享受到自由的生活。厚重的黄土地造就了厚重的人,他们追求幸福,渴望改变。原来,我一直以为在西海固只有贫穷,只有落后,可是当我奔跑在这黄土地上时,看到了无数充满朝气的笑脸,那是一种决绝的、坚韧的、苦难所压不倒的、充满希望的脸;看到了无数饱含绿意的枝条,那是一种决绝得、坚毅的、干旱无法摧毁的、充满生机的枝条。
在西海固,有支离破碎,饱经风雨洗礼的土地,由皮肤黝黑,满脸皱纹的父辈和祖辈,有渴望未知世界的青年。当人们还在抱怨命运不公时,西海固的人们已经一代又一代忍受着并不公平生活。当我一次又一次提笔写这片落后却又纯净的土地时,我并不羡慕其他地方的秀美风景,深厚文化,西海固自有他卓尔不群,不同凡响的风格,这是一块创造的热土,精神的高原。当我写下在黄土地上奔跑时,我看到了这里的人们如何甩掉不幸,看到他们如何告诉我,苦难不是阻碍一个人追逐希望的屏障。我相信只有最真实的人,才能书写这样传奇。面对这块土地,我想到了一首诗:“我愿长眠于这土地,连我的羽毛也腐烂在里面,因为我爱这土地,爱的深沉。”
吆喝
2009年 高二(17)班 贾晓亮
“卖棉花糖啦……新出锅的棉花糖……”“奶奶,我买,我买。”冻得通红的小手接过一支棉花糖来不及付钱就先贪婪得吸上一口,嘬了嘬嘴:“奶奶,真香啊,这是5角,再来一支,您明天还来吗?这是我家,明天,我还要买棉花糖,还要热热的,甜甜的,好吗?”
一双饱经风霜的手抚摸着我的头:“还来,还来,奶奶一定来!”奶奶眼睛眯成一条缝:“明天的棉花糖还是这样甜,呵呵……”
“棉花糖,卖棉花糖……”
她是一位卖棉花糖的老奶奶,一年四季总是走街串巷重复这一句话:“卖棉花糖啦……新出锅的棉花糖……”
小时候,我最惬意的时刻就是听见那一声吆喝随风扑面而来。自打听见街头第一声吆喝,心里默数着:1,2,3……每当数到10我就会哧溜一下蹿出大门,静静等待着那爽口的棉花糖,心里默念:“棉花糖是我的,好香啊,棉花糖……”
我小。不知道什么是“正宗”,只是觉得奶奶的吆喝总是那么有味儿,是一种沁人心脾的甜味,是一种赏心悦目的香味儿,正是因为这样,我觉得,老奶奶的棉花糖是最正宗的,那种入口即化的绵味儿,是别人的棉花糖无可取代的,她独特的吆喝是她的招牌,正如她的棉花糖是无法复制的。
奶奶每天都来,我每天都享口福……
“奶奶,我帮您吆喝吧,我不要钱,奶奶,喊累了,就给一只棉花糖润润嘴吧!”老奶奶哈哈大笑:“嘿,那你这个小馋猫还不把奶奶的棉花糖给尝完了啊。”
“卖棉花糖啦……新出锅的棉花糖……”“棉花糖,卖棉花糖……”街面上响起了祖孙二重唱。
……
转眼间,我已以16岁了,这么多年,棉花糖仍然刻骨铭心。
“哥,我想吃棉花糖,那有位来奶奶在卖,她还吆喝呢!”拉着妹妹冻得通红的手,我们跑过十字路口,追上了买糖的老人:“奶奶,我买,我买”。妹妹迫不及待得伸手去接糖,嘬了嘬嘴:“好甜啊,软绵绵的,哥,真好吃!”突然间,老奶奶那眉心间像乱麻一般的皱纹舒展开了:“香吧,喊两嗓子吧。”妹妹扯着嗓子吆喝着:“棉花糖,正宗的棉花糖……”
如此正宗的棉花糖,配着那么地道的吆喝,为小城烙下了深深的烙印。
“奶奶,棉花糖真香啊。”
日子
2001年 高二(8)班 马巧丽
这个冬天的最后一场雪悄然飘落,它飘在昨夜的某个时候,梦里挂满了晶莹的雾气。
奶奶醒了,颤着小脚说要去扫雪。师师轻轻拉住她,“干嘛要扫呢,太阳一出,它们便化了,化在了土里……”
“那么多泥呀,今天可要请人呢。”奶奶披好盖头便出去了。
隔着玻璃,师师看着外面,早起的太阳洒在雪上,亮的有些刺眼。师师记起了今天是爷爷的“日子”。这个家族,每年除了开斋节,大约这是最隆重的了。“日子”是回族的一种说法,相当于“祭日”是对已故亲友的一种纪念活动,可大可小,由家庭决定。在师师的这个家族里,爷爷的“日子”是相当慎重的。
对于爷爷,师师是陌生的,爷爷去世得很早,那时候还没有师师。在师师渐渐长大的岁月中,她只零零碎碎听大人们说起爷爷,说爷爷一直有病,是在20年前的一个雪夜去世的。
今年的“日子”是在乡下大伯家过。那年的爷爷就是在这里去世的,这是他熟悉的地方,也是师师度过童年的地方。
厨房里,妈妈和几个大妈早已忙开了,这几天来她们都是在这样的忙碌中度过的。
师师靠着门站着,闲得有些不知所措。大妈说:“师师呀,和你表姐去请村里人吧,今天就都在咱们家吃饭了。”师师应了一声,便和表姐出了门。
清早,各家都在扫雪。昨晚的这场雪挺大的。很多人家都把雪轻轻掠到窑边,雪化了,使会顺着窑边的管道流到窑里去。城里人只知道矿泉水、纯净水,可乡下人更知道雪水是甜甜的,师师一直有吃雪的毛病,妈妈老是骂她,会咳嗽的嗓子会疼的。可一下雪,师师就忘了妈妈的话,渐渐大了,师师知道同学们会笑话,所以她再也不吃雪了,可心里面却一直来回流动着那么一股子甜丝丝的感觉。
表姐熟悉的叫着遇到的每一个人,他们手里都没闲着,喂牛的、切干草的、铲雪的……
“哟!这是你四婶的孩子吧,都长这么大了,跟小时侯可不一样了……”
师师在记忆之中搜索着对他们该有的称呼。童年,师师是在奶奶家度过的,这里的每个人都在师师的记忆中鲜明过,如今,重拾这些记忆,有些斑驳,但很亲切。
“太太,今天是我爷爷的日子,我奶奶让我请你去我们家吃莱……”表姐大声对一位拄着拐杖却依旧驼背的老人说着,我望着她,心里有一种暖暖的冲动。小时候,奶奶常常带着我去她家,她会讲好多好多故事,我们都叫她“古今太太”她真的是老了,耳朵也背了。但她还记得我,伸出干枯的,仿佛只包了一层皮的手摸着我的脸:“真是老了,看你都多大了。那时候,还老爬在你奶奶背上呢……”
她的手轻轻滑下,这双手再不像小时候那样的绵软,仿佛一张冰凉的纸从脸上滑过的感觉。
追逐玩耍的孩子多了,全都是些陌生的面孔。师师六岁离开这里,十多年了。在相同的时间和不同的空间里,他们出生了,成长着,而师师也继续着长大的功课,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只是填给日子的内容不同罢了。
师师回到大伯家时,堂屋里早已收拾的一尘不染。
“阿依师,你去门口守着,看见阿訇了,快回来说一声。”听见喊声,师师迟疑了一下,赶忙应了一声。“阿依师”是师师的经名,这个名字是阿訇起的。爸爸、妈妈只用了最后一个字叫她,也许是一种爱称或是有些嫌经名不雅吧。但奶奶从来都这样叫她,奶奶说经名是改不得的。
师师在门口转悠着,冬天的乡下是一览无余的,远远的她看见一群人,戴着白沿帽,师师忙跑进厨房:“奶奶,阿訇来了!”
“哦,来了?快,热菜吧!”奶奶对厨房里的大妈喊道,又对堂屋里的大伯和爸爸说:“准备好了吧,来了。”
说完,奶奶便躲进了侧屋,院子里追闹的孩子像惊了弓的鸟都跑进了屋子。爸爸和大伯更显的庄重严肃了。
师师觉得有些压抑、拘谨,便想出去,刚到大门口,便和也刚好走到门口的阿訇碰个正着,师师一时有些进退两难。她抬起眼看着阿訇雪白的长胡子,黑色的圆顶帽,还穿着一件雪白的褂子。阿訇也望了一眼师师,眼光柔柔的,很慈祥。阿訇已经过去了,后面跟着十来个学经的小徒弟,包括师师的表哥,师师愣在了那里,恍恍惚惚觉得那就是她素未蒙面的爷爷。师师动了动嘴,真想喊一声“爷爷”。这时表姐过来了,拽了她一把:“你中邪了,见了阿訇也不躲!”
“我为什么要躲?表哥不也和阿訇在一起吗?”师师反驳道。
“表哥是男的,你是女的。奶奶要骂死你的,快回吧……”表姐把师师拉进了院子。
师师来到厨房,里面热气腾腾的,大家都忙碌着。四岁的小表弟可真会来事,闹着要吃肉,大妈可顾不上他:“唉呀,阿訇都没吃呢,你要吃了,会掉舌头的……”
师师拉走了小表弟,大妈是吓唬他的。可师师知道,“日子”里的食物,阿訇没吃前,谁也不能吃的,这是规定。
隔着厨房玻璃,师师看到大伯和爸爸远远的迎上前去。大伯朝着阿匍微徼躬身,右手抚胸,说了一句:“按赛俩目而来坤!”阿訇也右手抚胸:“吾而来坤闷赛俩目。”师师知道这是回族独特的问候方式,刚才大伯的动作是很庄重、很标准的问候动作。意思即是:“愿主赐给你吉祥。”“愿主同样赐给你吉祥。”
十几个人都进了堂屋,几个表哥端着盘子上菜上饭,他们一改平常的随意相,衣服穿的整整齐齐。
大妈们显得有些手忙脚乱,个个都把袖子抹到胳膊肘处,红红的。师师忽然想起先生的《祝福》:“忙碌的都是女人,拜的却只限于男人。”师师知道这个想法甚至是有些罪恶的,厨房里忙碌的这些人都是她的亲人,血浓于水,她是不能这样没良心的。
上完了菜,堂屋里正在吃菜的十几个人却是出奇的静。院子里也很安静,只有厨房里依旧雾气笼罩,但说话声却都小了几分贝。
阿訇要走了,他们个个嘴巴都油腻腻的。看着他们擦着嘴巴的样子,师师忽然觉得一阵反感,包括,包括对像爷爷一样的阿訇。
阿訇走后,又来了几个乡老,都是德高望重的老者。这时堂屋里才有了说话声、笑声。什么“今年冬天雪水还挺多”“大寺开春又要整修……”之类的话。厨房里,小表弟啧着嘴,手里抓着一块油渍溃的肉。
村里人也渐渐多了,这时的大伯家热闹极了。堂屋,侧屋甚至于厨房里都坐满了人。他们嘴里塞满了食物,却依然能闲扯自如……奶奶背着门栓站着,一句话也不说,似乎有些心不在焉,但脸上却是一幅满足的表情。
门口来了要乜贴的,奶奶端碗菜送出去。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汉。得了这一碗菜,老汉很感激的同奶奶攀谈着。话题自然扯到了这一大祭的主人——爷爷。奶奶说到爷爷,眼泪出来了。这是师师很少看到的。每年的“日子”都是在宰鸡宰羊,屋里屋外的欢声笑语中度过的。当然,此刻在奶奶泪光晶莹的时候,屋子里面依然一声笑声。
老汉走了,奶奶却还倚着大门;师师说:“奶奶,回屋吧。”奶奶回过神来,一改刚才悲伤的神情说:“哦,你大奶奶来了吧?过会了,你和你表姐去把她请来,要不,就给她送去,腿脚有些不方便……”师师看着奶奶故意掩饰的表情,觉得奶奶有些陌生。
这一天,在一拨一拨的人和一浪一浪的说笑声中过去了:晚上,大妈忙着刷洗着白天用过的碗筷、盘碟,案板上有好几摞都是各家借的,“日子”完了就要还回去的。
爷爷的“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奶奶屋里,几个姑姑与奶奶坐着聊着,聊着各自的生活,各自的家庭,或苦或甜。明天一早,她们就要走了,回到各自的家中,去过自己的日子。
爷爷的“日子”里,师师没有听到任何人提起他,师师忽然觉得有些伤感,她不知道,白天那么多的人中有几个是怀念爷爷的。
守候的手
2003年 高三(3)班 万晶
洗衣服时,我抓破了我的手。连续三次,在我刚把衣服放入水中再提起来的时候,右手抓破了左手,一个浅浅的坑,有血渗出。我的指甲从来都是光秃秃的被我剪得不露一点“锋芒”的,而它却连续三次抓破了我的中指。我叹了口气,抱出了一大堆衣服,因为我将在这伤口未好之前不去碰所有的洗涤剂,所以我只能选择忍痛一时。
我的手逐渐变得浮肿起来,本来干瘦润泽的手指变得粗糙,像他们的手一样。
他们是一群孩子,他们在一个很偏僻的山村,我去那里的时候,他们都站得远远的,交头接耳地小声说,看啊,那个城里人,看那,他们对从小车上下来的我怀着敬畏似的心情,不敢接近我和我说话。我觉得眼睛和鼻子发酸。他们的手黑黑的,瘦瘦的。那些手在高大的沙枣树上摘下瘦小的清甜喷香的沙枣;那些手在纤弱的灰蒙蒙的豆角丛里掐下水嫩的扁扁的豆角;那些手握着镰刀任尖硬的麦芒划出血口;那些手握着半截铅笔头,坐在泥土墩子上写下他们的希望。
我只有中学学历的婶子在这儿当小学教师。教一、二、三年级,要再继续上学,就得走几十里山路去最近的镇上。我不敢正视婶子二叔,我和父亲在另一个城市一掷千金,而他们却为养家糊口拼命的劳作,披星戴月。
满地的黄土。不论是哪儿都有差不多寸厚的浮土。走起路来,再轻的脚步也会引得尘土飞扬。一个个大大小小精致光滑有如溶洞般奇异的坑遍布山底道边。我问父亲,这些坑是挖的?挖这么多坑干什么?父亲面无表情的说,是水冲的。
我惊呆了,反复地问,怎么?水呢?水到哪儿去了?我爸耐心地回答:下雨时冲的,水流走了。我又呆呆的站在山头上,任土黄色的风掠过我的头发,我的衬衣。
所有的人都热情极了,他们说,啊,城里就是好,你看那皮肤,那衣服,那模样……我一直在微笑,我一直在微笑着看着他们黝黑,干燥、粗糙的手,在阳光下闪着亮晶的汗泽。
我微笑着想,为什么他们要待在这儿。他们完全可以走出去,这个村子走出了我爷爷,在镇子里工作;走了我爸爸,四处奔波,在外工作,就这样了。路上碰到不相识的人,一听是姓万。就知道是谁了。我不想问也不敢问他们,到底在守候什么?贫瘠的土地,干渴、荒凉、干枯的人们用失神的眼睛审视着我。
为什么不走出去?我无声地问着黄色的山丘。绕过这些山丘就是他们所希翼的的一切,他们把他们的手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我不知道他们的是什么,我只知道,他们差了一步,他们没有走出去,他们失去了与繁华对话的机会,就那么一步,走出去的人永远都为他们和他们守候的手遗憾。
每一步都很重要
2009年 高二(16)班 李
算不清有多长时间没有回乡下老家了,应该是自打爷爷真正放弃了老本行,放弃了那块广种薄收的土地之后,他才安心地待在县上。回老家的机会少了,有时候真想回去看看。
小时候是常去的,一大群孩子一起在河湾捞蝌蚪,在山上挖野菜。或者大人在田里干活,我在一旁挖土。要么仅仅坐在埂子上看。觉得这儿是一个很自由的空间。
奶奶的邻居家有一个孩子,年龄比我小,但按辈份算还应是我的舅舅。乡下的孩子没有什么官名,他们大多是按照小名或经名叫的。他被家人叫大娃所以我也跟着叫了。至于他真正姓名是什么,我却从没有研究过。
因为住得近,我每次回乡下都会见到他。年龄相差不大,七岁了还只穿一双布鞋,赤裸裸的就来转悠。在我上三年级时,他就这一副样子,他还没上过学,只是每天出去放牛,饿了就吃家里蒸的馒头。那是一种带黑的面。这块土地上也只能种出这样的东西了。这也是爷爷不再惦记乡下那几分地的原因之一——这儿的确种不出什么来。
小时候我们大家都不会在乎什么。年纪虽小,但大娃有一身的力气,我们有时会坐在架子车上让他拉,他会跑得飞快。还有上树、下河捞鱼也全是他包办的。冬天它会做冰车,夏天会用树的嫩枝做一种能吹响的哨子,一起去偷玉米秆,一起用弹弓打牛……我总觉得他要比我能干,比我有力气。只是他没上过学。
没上过学又怎么样呢?小时候的我认为无所谓。
初三时在大街上又一次碰见他。他拉着架子车。后面跟着的是他的母亲。在了解到他们是来县上磨面的后,我望了望车上那几袋东西,可以想像那其中装的黑面展示着一种怎样的贫瘠。再看看眼前这个推车的少年,个子挺高,身体结实,只是少了些活力。许多年就在发黑的馒头的维持下,他的面色还是有些憔悴。
是啊,是很长时间没回去了。初三的我已经意识到上学对于一个人是什么意义,不再像小时候那样想了。今天,大娃依旧可以拉着装着面粉的架子车跑得飞快,依旧可以拉着它从老远的乡下翻山到县城来再回去,可以上树、捞鱼,可以做以前我羡慕过的许多事。但我不再觉得这些东西可以让他走出乡下那座山,可以让他不再吃发黑的馒头来充饥。
后来听说他在县上的中学上过一段时间学。但学习始终跟不上。后来自己不念了,再后来我就没再听说过。我想还应是那架子车,那老屋,那一样贫瘠的土地。
想起初三考试前有人说进了好高中就好比能进一个好大学。还说人生关键就是那几步。可我觉得人生每一步都挺重要。要是大娃那时可以上学,他现在也不会跟不上。要是他那时不要放弃学业,或许现在还是可以继续的。要是可以继续,很多年以后也许他也不用吃黑面馒头了……
哎,人呐,还是要每一步都往远得跨。
很久没有回乡下了。大娃现在怎么样了,真想去看看。
飘荡的花儿
2009年 高二(16)班 马媛媛
天麻麻亮,整个村庄都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厚重的大山沉默地伫立着。偶尔拂过的一阵风带来了马兰花的香气,洋芋叶子被风吹得沙沙作响,整片洋芋地就像一片涌起的波浪。老王在公鸡打鸣之前下了炕,穿上磨破了的羊皮袄,踩着沾满泥点的黑布鞋,出门了……
放牛是件寂寞的活儿,可老王却乐在其中,他的梦想就是把这头牛喂得壮壮的,卖个好价钱,给儿子娶个俊媳妇儿。想到这儿,老王美滋滋地笑了,坐在草垛上喊起了花儿。洪亮的声音回荡在山间,透着喜庆和活力!这片贫瘠的黄土地因为老王的歌声而有了生机:大山在歌唱,鲜艳的马兰花在歌唱,成熟的庄稼在歌唱,成群的牛羊也在歌唱……歌唱生活幸福美好!
老王是个热心肠,村里谁家出了什么事儿他都要去帮忙调解。张大娘的儿子不孝顺,他耐心听完张大娘的哭诉,带着她去教训两个不孝的儿子,说他娘是如何辛苦地把他们养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令张大娘的儿子惭愧不已。柱子不想让孩子念书了,他去劝;二胖闹着要离婚,他也去劝。汶川地震后,老王时刻关注着最新动态。电视机前的老王,褶皱的脸上早已老泪纵横,他恨不得立即冲进电视去帮解放军救那位废墟下的少年。几十年了,家人门第一次见这个硬朗的汉子流泪。那些最艰苦的日子里,坚强的老王也带着一大家子人挺过来了:搬过砖、修过自行车、做过小买卖……不管生活多么艰苦他都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第二天,老王早早来到城里,在募捐箱里塞进五十元人民币。他说,这次地震让他深刻体会到了人间的真情和生命的真谛,他以后会更加珍惜生命,学会奉献。于是,你会听到,嘹亮的花儿又在山间响起,这是对生命的歌颂,对真情的歌颂……
老王爱看新闻,说是了解国家大事,还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于是,老王成了村干部最得力的助手:向大家宣传“计划生育”、“退耕还林”的利与弊。在大家眼中,老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洋芋成熟的季节,老王扛着锄头到地里刨洋芋。“今年又是大丰收”,老王暗喜。他越刨越有劲儿,又忍不住唱起了花儿:“土溜溜的蚂蚱,满呀嘛满地爬,举起那个掘头,刨呀么刨洋芋。呦这么大的个儿,哎呦你说妙不妙……”空气中,有老王的汗味儿,有马兰花儿的香味儿,有泥土的味道,有洋芋的味道,可它们都是收获的味道。
一天的时光就这样匆匆流过,夕阳将老王的汗珠照得晶莹剔透,把老王的花儿衬托得格外动听,把可爱的马兰花渲染的无比美丽,亦把这座欢快的小城照耀的如此温馨、迷人……
后记:其实,老王就是我的大伯——一位普通的西海固农民。他淳朴、善良、热情、对生活充满希望。这是西海固这片深黄的土地孕育出的西海固人特有的本质。因为他们,马兰花才绽放得如此美丽;因为他们,朴素的花儿才如此动听、扣人心弦。不信,你听……
祖辈往事
2009年 高二(16)班 王文娟
时间,真的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它悄悄地流过,毫无声息地带走我们生命中的人和事,二十几年前,外公被它带走了。
从此,外婆撑起了整个家。
面对三个尚未成人的儿女,面对清贫的家境,外婆用自己的肩担着这份不轻的担子,走过了最艰难的日子。外婆着实让我钦佩,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我从小就在外婆身边长大,我爱外婆,喜欢和外婆呆在一起,对我来说那就是一种享受。小时侯,我总和外婆睡在一个炕上,听外婆给我讲故事,我未曾经历过的事,祖辈们的往事。
伴着一个个的故事,我长大了,繁重的学业让我不能在像以前那样三天两头往外婆家跑。可每逢寒假,我总会呆在外婆家,躺在那张温暖的火炕上,继续听外婆讲故事。
从外婆的故事里我知道了有关外公的点点滴滴和祖辈们的生活。
外婆十六岁就嫁给了外公,那年外公二十二岁。外婆的娘家和外公的家有好几代的交情,由于这层关系,外婆和外公走到了一起,对于他们的这种结合方式,我并不感到奇怪,几十年之前这种包办婚姻比比皆是。在我看来外婆和外公是不幸的,他们的婚姻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我甚至怀疑他们是否相爱过。
在外婆的故事里我找到了答案。
每次外婆讲到有关外公的事时,都显得那样满足,那样幸福,外婆告诉我,外公走的那一年,让她不知所措,她甚至有跟着外公离开的冲动。但外公离开前叮嘱外婆好好照顾孩子。因为外公的叮嘱,外婆强压痛楚撑起了家。“我这一辈子呀,净听你外公的话了,他最后一次的叮嘱我更得听了,等我到了那边,我不能让你外公说我。”外婆讲着过去的故事。
我知道,外公外婆之间经过一辈子的磨合,生活产生了爱。或许他们之间的这种爱并不浪漫,也不轰轰烈烈,但是很真诚,在死神迫近时,他们甚至做好了生死与共的打算。外公外婆之间的感情岂是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能概括的了的。
从外婆的故事里,我也了解了六十年代初的大饥荒,了解了外公外婆生活中的又一个细节。
外婆说,六十年代的时候,固原又闹了一次饥荒。有一段时间家里粮食不多了,每顿饭都是面少菜多。那段时间,外婆又生着病,就连打理家里都困难,有一天,外公熬了一小锅粥,却只给外婆一个人喝,其他人都没份。外婆心里不是滋味,偷偷的把粥分给家里的孩子喝了。“其实不是你外公心狠,不疼你舅舅他们,实在是家里太困难,当时我身体又不争气你外公想让我多吃点,养好身体,好好照顾几个孩子。可谁吃都还不一样,自己的孩子饱了,这当妈的就不饿了。”外婆回忆着。
外婆与外公之间的相互关心,母对子的牵挂让我眼睛早已被泪水冲斥。
祖辈之间的事让我动容,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祖辈们的这些点点滴滴,外婆也忘不了,我想,如果让外婆重新选择自己的一生,她一定会选与外公偕老,仍会让舅舅们和母亲作自己的儿女,选择这平淡而又真实,简单又幸福的一生之路。
祖辈我忘不了。
最后一张照片
2008年 高一(5)班 田娟
过去的记忆,永远与现在有关。雾色层涌,风华易逝,这个世界总是在变化着,不管你是否承认,是否发现。
——题记
我是一架有些岁月的照相机,当年黑色的躯壳上已布满铜锈,泛着绿莹莹的光,略有些神秘的感觉。正如你的目光所能触及的,我见证过一个有关于幸福与梦想的变化。没有夸大,因为我生就在一个淳朴的时代。
那是好多年前吧,我今生注定的主人用他眷恋的目光将我锁定,从浆洗的泛白的口袋里摸出不久前拿到的一个月工资将我购回,目光里满是爱惜。与他相处一段时间后,才知道他是一个记者。菲薄的工资,艰苦的工作环境,使他拥有坚毅的,无法对视的目光。我喜欢这个主人,凭心而论,他的优秀我无法正视。他是一个大学生,本应有一个安定富裕的生活,却选择了做一个记者。他说,他想见证历史的发展。这是第一张照片,里面的他,年轻,充满着活力四射的梦想。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来到了宁夏。那时的这儿,到处都是贫穷与落后,让他那颗坚强的心不禁动容。如你我所料,他留了下来,将命运永远与黄土牵绊,没有犹豫,有的只是一颗热诚的心,放弃了他原可以轻易触及的一切幸福,包括亲情与爱情。这儿,最多的是淳朴,没有知识的农民,他们无力教养自己的儿女,只能坐视他们在黄土地中由稚嫩变得平庸,一辈子生在大山,靠种田为生。渐渐的,他们早已忘记怎样去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是整日耕耘,忙碌着一年的生计。无论怎样辛勤,生活还是改变不了穷困。如若遇到灾年,那日子就更加艰苦了。只是为了活着,一辈又一辈的人就这样煎熬着。这一段的记忆,对我来说是痛苦的,每一张照片都被灰色所弥漫。
他为这儿的孩子感到痛惜,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耳目都闭塞着,穿的吃的都不够,哪有书可读啊!他感到自己肩头的担子,沉重的令人无法呼吸。几日夜里,他都辗转反侧,无法入眠。最后,终于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办一座学校。微薄的工资所剩无几,于是便到处找人求助。无奈啊,那时的宁夏政府都没有多少收入,根本无力去管。在艰难之中,一个乡村小学终于成立了。有学校了,却没有学生,这真是最大的尴尬。他只有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去做说客。嘴皮都磨烂了,才有一些生活比较宽松的家长答应让自家的孩子去上学。简陋的教室里,摆着几张破旧的桌椅,却承载着对未来的无限希冀。目视着一双双渴望的眼睛,他的心是无比的沉重,他是老师啊,他要对他学生的未来负责;但他又充满了希望,心里是对将来的,亮晶晶的憧憬。
讲台上,他挥洒自如,将自己的知识毫无保留的讲给他的“孩子们”,让一颗又一颗的心不再迷茫,有了对外面那个精彩的世界的憧憬。生活总是不能如你所愿的平静。当日的小女孩已变成窈窕的如花似玉的姑娘了。有些愚昧的家长便狠心的破坏了她们的梦,阻止她们去上中学,硬让自己的女儿去嫁人。他没有办法去阻止荒唐的继续,只有将未来的祝福给她们,让她们尽量幸福,虽说她们已经与幸福背道而去。
一张说不清感觉的画面,被我记录下来。每个人的脸上都在努力地笑着,却不是虚假,而是一种我也无法描述的感觉。里面充满着苦涩与无奈,更是对未来的期待。他感到歉意,他曾经告诉她们,知识便可以改变未来的命运,而现在他的话,被现实残酷地反驳了。不禁自问到,该怎样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呢?是不是命运从一出生就被定格。不,人应该是有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力的,虽然现在如此,但他相信总有一天,会被证实的。
他坚信着,并努力着。
岁月随着他的皱纹渐渐逝去,来到了一个全新的社会。照片上的他,是有生以来最快乐的笑。嘴角,笑意肆意地流露。他终于等到了他所期待的。他的学生用知识找到了未来。贫穷的宁夏终于腾飞了。这儿——他的第二故乡终于也走向了辉煌的未来。淳朴的人们不再无知,愚昧了。另外,在他步入坟墓之前,他知道了,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们再不会被学费所困扰了。他感受到了来自新世纪的变化与温暖。在那永恒的幸福之中,带着微笑离去。
这是有关他的最后一张照片,泛黄的照片上,他的笑意,肆意地沐浴着阳光。
不诉离伤
2009年 高二(2)班 吕璇
我要张罗每一个日升日落时候可以展颜欢乐的场景,让你在每个潮起潮落时绽放。
——题记
大奶逝去的时候是夏末秋初,太阳明媚地晃眼。我站在大门口,兀自看着满院子的人和一次次哭到昏厥的大爷。一辈子的恩爱夫妻,一朝不见,竟是这般简单。
记得第一次来大爷家的时候,大奶慈爱地抱起我,亲了亲我胖嘟嘟的小脸,大爷用疼惜的眼神看着我,一会儿拉拉我的手,一会儿拍拍我的头,嘴里嘟哝着:“真乖。”现在知道了,这些笨拙的动作,是一个西海固庄稼人最朴实最典型的表达,笨拙但真诚。而后,大爷出去除草,妈妈和大奶拉起了家常,虽然当时年幼,但是我还记得大奶谈论起大爷和他们的生活时淡然的脸上每一条皱纹都喜悦地颤动,每一字每一句都有着幸福的味道。如同一位情窦初开的少女在诉说着初恋的美好。
刚过完2008年料峭的春天,大奶就住进了医院。因为多年艰辛生活落下的病。走进病房,病床前的大爷招呼我过去,说大奶想吃奶奶做的洋芋糊糊,叫我跟奶奶说说,然后做好送过来。我转头看了看熟睡的大奶,点点头。退出病房后抹掉眼角的泪,摸了摸口袋里的病危通知书,没敢拿给大爷看。大家都不敢相信,更没人敢告诉大爷,怕他受不了。我原以为,过了这一季,大奶就能好起来,做好喝的油茶给我。可如今,我却被派来完成一个大人们不敢面对的使命,最终还是没有勇气拿出来。
晚上,倚在门口看着大爷喂洋芋糊糊给大奶吃。这样幸福的画面:大爷一勺一勺地喂大奶吃,大奶满脸笑意地说着从前的事……我是在阅读他们的爱情么?满眼的水汽氤氲成满屋的温馨,我悄悄地关门出去……
2008年8月末,大奶安详地离开了人世,走的时候,双手被大爷紧握在手心……
泪眼朦胧中,我仿佛又看到大爷给大奶喂洋芋糊糊,满脸宠爱地看着大奶。“香吗?”
“香!”
后记:我用自己笨拙的文字,记下他们如西海固大地般朴实厚重的感情,或许是亲情,或许是爱情,但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朴实的形式,早已超越了生死;那最单纯的爱的表达,简单,却刻骨铭心。
最后,祝愿大奶在另一个世界,一切安好。
修路工
2009年 高二(9)班 王玉栋
每当我踏上这条乡间小道,眼前就不由地想起那位已故的老者,他用那双粗糙的手为我们铺平了这条小数点路,路旁的大柳树下,曾是他休息的地方,黄土路上的那一片沙土,曾是他一担一担挑来的,小河旁的河堤,曾是他一次又一次堆上的。他的后半生就是在这条小路上走过的。
曾经有人问他:“您不愁吃、不愁穿,儿孙都很孝顺。您不在家享福,又何必自找苦吃呢?”他笑着说道:“干了大半辈子的活,到老了,手也闲不住。在家又没什么活干,就出来随便修一下路,积一点德。”可是他一修就是几年,每次风雨后,他都会在路上东修西补,每一个坑,每一条沟都被他用双手垫平了。
自从道路上多了这位修路工后,村里也似乎有了一丝变化。邻里之间的争吵,被他遇见,就会三言两语调解好了。谁家有啥大事忙不过来,他也会去帮忙。下雨天,小河流水时,他会把孩子一个一个接过去,从无例外。也许是他的缘故,村民之间多了一份笑容,少了一份冷漠;多了一份宽容,少了一份争吵;多了一份情,少了一份怨。
在一个晴朗的夜晚,他走了,踏着那条平坦的小路走了。第二天,村里有很多的人去送他,每一个人都在为他祝福,希望他能够到那个快乐的地方生活。他走了,他的乐观留了下来。下雨下雪后,路上的坑,沟都会被人们无声地铺平。小河流水时,总会有一两个人在岸边接送来去上学的孩子。他走了,他的背影却留了下来,他的良知却留了下来,在村里,在孩子们的心中成长。
那位修路工走了,至今,人们才懂得他为什么修路。他不仅在修家乡的小路,他还在修他的人生之路,在弯弯曲曲、凹凸不平的人生之路上,只有用自己的善良、宽容、毅志、笑容……方能铺成一条通往天堂的平坦之路。他去了,但是他使人们懂得欲想使自己的人生之路更平坦一些,只有用自己的真善美方能铺成,才能一生平安。
回乡
2009年 高二(3)班 许琦
“生活好了,精神长了,志气高了,干劲足了,一切都有盼头,天地充满希望了,家乡更加和谐了,明天会更好”。
——题记
回乡的路上,坐在汽车里的我,心情还是那么不平静。记得十多岁离开故乡时,心情就是这样子——惶恐,依恋、不舍、难受……如今已是十几年后,十几年前的放羊娃娃模样的我已变成了省城略有名气的作家,这次回故乡是看看改革30年了家乡有啥变化。
回乡前,就听人说故乡变了,可就不知道变成啥样了,转过那个山头就要到家了,我的心情仍是忐忑不安。睁眼、闭眼、搓手……汽车转过了那个山头,眼前的景况怎么……怎么……这还是我故乡么!
那景
远远望去,绿的、红的、蓝的、白的……顿时映入眼帘,让人惊讶。绿的山,山上种满了树,有柳树、杨树、桦树,还有杏树、梨树、苹果树……绿的深沉,绿的秀丽;红的是房子,看看高度,显然是二层楼,一层的院落映衬着避免单调,使人们的居所更显美观,却也红的庄严,红的朴素;看了好一会儿,才看清那一排排整齐的像蓝布条似的大棚是种菜的,掺杂的白的大棚是养牲畜用的。平川上人们耕作……
十几年前可不是这样,山头光秃秃的,人们为给牲畜找草,用镰刀割遍了每一寸土地;家乡的所有住所还是土房,遇阴雨天老漏水;人们种地很陡,搞得牛驴吃力,人更吃力……
那景,变了。
那人
在本家的指引下,我来到大伯家,大伯正看人家的请帖,上书“李正与×××喜结连理,敬请×××光临婚礼”。
“李正,怎么没……”我思寻着这个人。
“就是歪嘴”,大伯说
“那他……怎么……”
“他小子富了,今天迎娶邻村年轻的张寡妇。”
说到这,我回忆起了他——
每天背着破背斗,提着破铁锹,来回在村里转,遇到大粪便拾起,他的衣裳没严实过,经常捉襟见肘,特别是他的嘴特别歪,嘴歪了不要紧,他还能哼两句信天游,全村人都爱听。
“唉嘿,说起那个刘家庄,”
刘家庄有个刘老六;
刘老六有六头牛,
六头牛上蹲着六只猴,
六只猴嘴里呀……
我和大伯去赴邀,进入豪华的大门,整个大院喜气洋洋,中间站着一个穿着新衣服的嘴歪得特厉害的人。
“歪嘴,不李大叔,祝你……”
“牛娃子,你还记得歪……歪……歪……我这个大叔!”那喜悦的脸上由于激动歪嘴更歪了!
那家乡
家乡变了,家乡人富了,家乡人精神好了!沐浴着改革的春风,感受着党的关怀,家乡会更好,家乡人会更好!他们会沿着改革的步伐,永远跟着党走下去,明天更辉煌!
宁夏花儿开
2009年 高二(3)班 罗娅婕
她,一个贫困山区的妇女,一位拥有多个女儿的“大众妈妈”。她是宁夏海原的马志英。“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她,在上完高中后因为贫穷辍学了。不久后,便为人妻,为人母。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她遇到了小兰。
今儿正好是集,得赶着去给婆婆买段绸子缝件衣服。马志英急急忙忙拿了袋子出了门。
“你走吗不走?这娃这么大了,咋还不听话儿,大也没办法么。”“大,我不走,我要念书,我想念书,我不走!”“唉,还由了你了,敬酒不吃吃罚酒。现在没钱,就是有钱我也不供你了,一个女娃么,早晚都是别人家的人,我养你干啥呢,赶回去帮你妈种地务农去。”说着这位大叔就拽着小兰往外走。
马志英被哭成泪人儿的小兰所吸引,站在校门口一动不动,眼里泛着泪花。
“你走吗?”小兰坚定地说:“不走!”大叔咬着牙,默站了一会儿,提起个拳头就打了下去。“啪”,一捶打到了马志英的肩膀上。大叔顿时惊呆了,“你咋呢撒?”大叔像丈二和尚一样,吓傻了。马志英忍了忍,说:“大哥,你干嘛打娃吗?娃不就是想念书么,就让她念就是了。”本来就气不打一处来的大叔更为恼火,“我管我娃着呢么,你管得着么?”说着便抡着小兰往车上走。“姨,我想念书,你帮我劝一劝我大撒。”看着远处的小兰苦苦的哀求,马志英追了上去。“大哥,你等一下,不就是上学嘛,学费我掏了。”大叔打量了她一番,冷笑一声说:“哎,算了,看你这一身打扮,想着你也怕和我们一样穷得瓦渣子擦屁股着呢,再不当啥大善人了。”还没等大叔说完,马志英就带着小兰回了家……
小兰来了,小麦来了……一个个贫困女孩在马志英的帮助下,又都插上了飞往书海的翅膀。
穷不能穷孩子,苦不能苦娃娃,凭着一颗坚韧的心,一片不倒的情,马志英为宁夏培养出来了一个个人才。
瞧,山丹丹花儿开红艳艳,麻雀也能变凤凰。
在茫茫的沙漠中,一位提着行李的远客艰难得向××学校走来。于是,从那天起,这儿的孩子翻开了新的一页。
夜深了,可是那间小木屋里的煤油灯还亮着,大伙儿都睡了,可是小木屋里还传出“嗒嗒”的写字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在宁夏这片土地上默默耕耘了三十年,他便是支教老师马致远。
过重的劳累,为了不落下孩子们的教程,他将自己的病一推再推,终于,他累倒在讲台上。可是,他爱教育,他爱这些朴实的孩子,眼瞎了,手还可以写字,嘴还可以讲课,就这样,马致远为孩子们演绎着一只顽强的海燕。
丢下妻儿,背景离乡,为了谁?落下重病,累瞎眼睛,为了谁?他说:“没有为不为谁,没有值不值得,因为我对宁夏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尽管她很普通,比不上高尔基笔下的《母亲》,尽管他很普通,没有谭千秋般的壮烈,但宁夏因为有他们才更美!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瞧,山丹丹花开红艳艳。
情定西海固
2009年 高二(1)班 赵阳
这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固原地区彭阳县一个不知名的乡村小学。那里没有清澈的溪流,没有美丽的风景,也没有……
一、遥远的梦呓
他是大学生,刚毕业,还未曾找到工作。亲戚朋友多方打听介绍推荐,倒真找了许多即轻松又薪水高的工作,可他都只是稍一了解便摇摇头回绝了。
谁也不知道他这样做的原因。
原来,他一直都很喜欢读书,无意之中在大学图书馆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名叫《心灵史》的书,好象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让他打开了这本即不畅销也未闻名的书。然后,他就被作者张承志文字里的风情、人性所撼动了,一时间“西海固”三个字迅速在他心目中成形、滋长、壮大,并一直到他大学毕业。
西海固便成了他一个遥远的梦呓,使得他魂牵梦萦着。
一个念头便这样产生了;故事便也开始了。
二、黄色的土地
于是,他不顾亲戚朋友的坚决反对,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一路上,他激动地无法入眠,几天几夜漫长而又寂寞的旅途,他只是坐在窗前,那么急切地期待而盼望着。一路上,风景换了一次又一次,渐渐地,满眼的绿消失了,而光秃秃的山却多了起来,到了,快到了。
他下车了,也不休息便直接到教育局报到了。很快的,他便被分配到前面提到的那个乡村小学。紧接着,他又马不停蹄地赶去赴任。
终于到了,那学校很简陋,三排破旧的架子房,墙面上曾有过的白灰掉落成昔日的回忆,几个大大的黑黑的窑洞放着一些残缺的桌椅、冬日用以取暖的火炉和一些柴火,唯一可提的是学校大门口矗立着灰色的铁门。
初来乍到,他在校园转了转,把行李放在学校准备的教师宿舍,竟然有了一种回归的感觉,这时候,他才觉着有些累了。
也许,他生来就是属于这片黄土地的。
三、情定
因为学校老师少,他便给四、五两个年级一起代课,主课语文,副课体育和音乐,可事实上只要孩子爱听他什么都讲。
很快的,孩子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年轻又多才多艺的老师,喜欢听他讲外面的世界、外面的精彩,渐渐地他嘴里的故事成了孩子们的梦;
可那时候,还未“普九”,偏僻乡村观念陈旧,许多人不愿意让孩子去学校,觉着那样既花钱又不能当饭吃,他便在放学后到附近的村子里做村民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明白上学求知的重要性,也曾不被理解,但热情的村民总会留他吃饭,听他讲外面的世界。“功夫不负有心人”,学校里的孩子渐渐多了。
他每天面对着一双天真无邪、渴求知识的眼睛,便觉得每个毛细血管都热血沸腾,他恨不得把所有他知道的都教给这些孩子,让他们乘着理想的翅膀搏击长空。
有时,他也在想,当初放弃那么多好工作而跑到这个偏僻的村庄,到底图什么?他想到那些山和山上他和同学们一起种的小树苗,他想到那些孩子刚戴上红领巾时的激动和庄严,他想到村民们早出晚归披星戴月的辛劳和他们贫困的生活,他想到村里人对外面世界的憧憬和孩子们求知的双眼,他想到……想到最后,他的大脑就剩下一句话:“为了无悔的青春,为了教师职业的高尚!”
另外,他来了以后,孩子们开始唱歌,开始演节目,“六一”儿童节那个乡村小学的体操汇报表演取了全乡第三名,这是那个学校未曾有过的荣耀;他们在学校的节目把村民们看得那么高兴,那么高兴;那学期末,他带的班的成绩名列全乡第一……
总之,他觉得他离不开这里,或者说这里已经离不开他了。他必须留下来。
四、后记
许多年后,他还在这里,不同的是,老校长走了,他就当了校长。
学校搬到了新校园,还配发了远程教育网,他看着愈来愈绿的山和依旧湛蓝的天空,目光悠远……
我的爷爷奶奶
2009年 高二(17)班 陈天奇
我爷爷总是喜欢蹲在田垄间,叼一袋旱烟,和奶奶在地里忙活。
爸爸总是在劝,说爷爷退休了,在城里又有一栋不算小的二层楼,应该领着退休金与奶奶享享清福。爷爷总是不听,说身体还硬朗,不能荒废了前些年承包下来的那几亩地呐。奶奶总是在一旁帮腔,点着头连声附和。
爷爷和奶奶总是春、夏、秋大多数时间都呆在乡下,偶尔到城里来买点生活用品,或者给我们家和姑姑家带些新鲜蔬菜,其余时间都是呆在乡下忙活在那几亩地里。地里有几个温棚,温棚旁边是向日葵和玉米,温棚里有西红柿和辣椒。而冬天,他们就像候鸟一样住回到城里,生活重新归于闲适。早晨出去转转,回来看看电视,偶尔摆一桌饭菜叫我们都去坐坐……他们把生活过成了一汪清水,没有辛酸苦辣,没有悲欢离合,可是,无端地让人闻出了幸福的味道。
我奶奶喜欢眯起眼睛讲故事。先是给我讲,然后再给我姑姑的儿子讲,开头总是这样:“早先我还年轻的时候……”接着就像晒被子一样把她还年轻的时候经历过的那些事一件件地拉出来,抖落了灰尘,慢慢讲给她的孙子们听。
我爷爷农闲时喜欢写毛笔字。而不写的时候我爷爷一般都在看我奶奶,看她做饭,看她缝衣服。我奶奶有一件嫁妆是台老式缝纫机,她曾经幻想过把它再留给我,现在看来是不太现实了。不过那缝纫机到现在都能用,我奶奶缝补衣裳就用它,一踩踏板就咯吱咯吱响。奶奶看衣服,爷爷看奶奶,我看着他们,就好像在看一张年代久远的黑白照片。
时间的流逝我们是看不见的。就像风起云涌,日落生息,就像我们不知道树叶什么时候变黄,不知道孩子什么时候长出第一颗牙,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爱上一个人,不知道我们的亲人什么时候变老。而我的爷爷奶奶啊,他们相扶着,在太阳升起了一天又一天,花儿开了一年又一年之后,终于走近了金灿灿的夕阳。我无法忽视我的爷爷奶奶走路比前些年更加缓慢,嘴里的牙齿比前些年更加稀少……也许某一天早晨的太阳会再也照不进他们那装满着故事的眼睛,可是在这之前,我衷心地希望我的爷爷奶奶幸福,每一天都会咧开松弛的嘴角,让牙齿亲到花的香。
因为他们是那样的相爱,而我又是那样的爱着他们。
在今年的冬天来临之前,我又去了一次乡下。让我高兴的是,我爷爷还蹲在田垄间,叼着一袋旱烟和奶奶在地里忙活。我耳边仿佛有人在轻轻地吟唱:“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让往事收藏点点滴滴的微笑,而我和你坐着摇椅慢慢摇……”
他们的身后是一片金色的夕阳。
一个穆斯林
2009年 高二(15)班 易梦
当我走进外公的房间,马上被一种静穆笼罩着,转身看见外公正在做礼拜,心中徒然升起一种肃穆的感觉。我觉得自己的心也被净化了,很安静没有喧哗,也没有激动,默默的在心中赞念真主。外公对我的闯入毫无知觉,仍然向着神圣的西方,鞠躬、叩头、起身,伴随着熟练的动作,默默地对这至知的主虔诚的礼拜,感谢主的恩赐,感谢主的宽恕。从动作中丝毫看不出是一个垂暮的老人。
环顾房中挂着的匾,什么德高望重、桃李天下,这都是外公的坊民和弟子送的。我知道还有很多在搬家时都忍痛处理掉了。
外公是一个老阿訇,今年76岁了,胡须全白了,给外公威严的气质增加了不少内涵。外公这个人看着就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威严气势,让人肃然起敬。外公是30多年的政协委员,在宗教界很有声望。
听外婆讲,外公年轻时受过很多苦,一生也很波折,但外公一直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从他们结婚开始,再怎么困难,孩子和大人都没挨过饿。在那个年代里,外公曾因日子不好过卖烟而被打成反革命。白天他干最苦的农活,别人休息时他放牛放羊放马,晚上要是开会他就戴上帽子受批斗,要是不开会他就把全村的路扫完。就算这样,也不安宁。不过外公总有办法找车把家里成堆的萝卜、土豆拉到外省去换成粮食。这在村里连村长也办不到。
后来外公上了宁夏办的第一届阿訇进修班,因功课好,被推荐他的老师留下来当助手,就开始与中国共产党有了关系。再后来当了政协委员,也当了中国、宁夏、银川、固原的伊斯兰教协会会员、会长、副会长。现在不再当住寺阿訇了,在家中,作为一个穆斯林他朝觐过两次。
爷爷一生住寺很多,盖的寺也很多,培养的弟子就更多了。在一些贫困的坊里,人们往往连寺也盖不起,宗教活动很难进行。只要有哪个坊要搬外公当住寺阿訇,外公从不推辞,尽管他也已经七十多岁了,尽管那地方很穷,甚至连水也没有,连电视也通不上。因为盖一个宽敞的大殿让人们礼拜在他心里很重要。所以哪里需要盖寺就会搬外公过去。
在我7岁时,有一次外公要辞三里铺的职务,外婆带我去了。外公带那些人做完礼拜后刚一说要辞学,大殿中几百个人(不知道谁说跪下)全部跪了下来,离外公近的一个老人握着外公的手泪流满面说:“前面这几个阿訇谁不知这里没有大殿,但都呆两年走了,之后坊上没钱盖不起大殿,你来了刚七个月大殿也盖了水房也修了,门窗全是你找人装的,花了多少钱你也没说。现在就要走……”说着泣不成声。我小小的心中充满了神圣。从这件事足见外公的威望,还有交通局对外公提出,修损伤严重的杨庄至瓦亭路的建议,说争取2009年动工,从此事足见外公其人。
我很敬佩伟大的外公,他很明理也很固执,但让人尊敬。虽说76岁但眼不花耳不聋,牙齿一颗也未掉,腿脚也很硬朗。他常说,这一切都托靠真主恩赐,宽恕他的罪过,承领他的功课。
真主是至知的,我虔诚的赞念真主,默诵《古兰经》,愿真主让外公健康多寿、平安多福。阿米乃。
关于小可
2004年 高二(3)班 杜玮
高一报名的那天,我走进教室,看到那么多陌生的人,把教室塞得满满的。我扫视这些和我一样年轻的脸,朝气蓬勃,像清晨带着露珠的向日葵,一律的热情、稚嫩。只除了她——小可。
她坐在教室的一个角落里,套着一件很大的灰色T恤。头发有点枯黄,还打着卷儿,轻轻地垂着。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冷冷地向四周看着。
看到我,她冲我点点头,嘴角微微翘起。
对于小可,我了解的并不多。我所知道有关她的事,都是身边的人告诉我的。比如,她如何装腔作势讨别人欢心,却招来人家的厌恶;比如她那些“酸溜溜”的文字……似乎她所做的所有事,都令人嗤之以鼻。但那天,我分明看到了她眼神中闪烁着真诚。
开学后,班里调座位,我坐到了小可的前面。我看着她背着书包走来,脸上的冷漠此时烟消云散,带着些许的兴奋。她看到我说:“好啊,你坐这里吗?”
我说:“是,坐这里。你在后面!”
她顺着我手指的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对我说:“我最喜欢调座位了,每次调动后,身边就会坐着几个完全不了解的人,大家开始相处,然后了解,然后成为朋友。”
我想说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我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
沉默,周围的空气似乎冷了许多。小可又说:“其实,有些事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再好的朋友,一旦有了距离,还是会成为陌生人的。”
朋友是什么?每个可以称为朋友的人,都不过是你生命中的过客!
我抬头,看到她脸上是冰冷的颜色。
就这样,每天我都和小可聊一聊。她说,她想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可真正面对他们的时候,却什么也不会说,不会做。她说自己以前的成绩特别好,可后来就不行了,越来越差,直到现在这样,弄得父母和老师也不喜欢她……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我被很多人的关怀所包围着,我不懂寂寞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在这之前,我觉得只要在某个时刻,忽然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面对一些事情时,就会寂寞。现在,我懂了,真正的寂寞,是心灵最深处的孤独!
这个时候,我觉得小可应该算是我的朋友。她并不像别人所说的那样。最起码,她很单纯,单纯的只学会了承受,而不会复杂的生活,换句话说,她对自己周围的每一个人,都看得太简单——比如说我,想到这些,我就很难过。为小可,也为自己。
有一次课间,小可不在,班里的一位同学凑到我面前,她对我说:“你也真是的,和什么人玩不好啊?偏偏是她!”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不屑的眼神扫了一下小可空荡荡的座位。
我不想与她争辩,只是随便的敷衍着:“是吗?她不差啊!”
“哼,从老师到同学,谁不讨厌她?她好?你小心被她拉下水!”
说完,她便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又看看小可的座位,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别人看到我和小可在一起时显露的那种不屑,我早就觉察到了,可都没有那么刺眼,她的话像一支利箭,直射到我内心深处那块不敢触摸的疤痕。这时,小可回来了,我看着她走来,也看到了伴随她的那些轻蔑,当小可走到我身边时,我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我说:“小可,我要换座位了!”
后来,我便如小可以前所说的“座位分开了,人的心也一定会分开!”我和小可从此便不再是朋友了。小可留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
“距离产生美一一是人们对自己可笑的安慰!”
再后来,小可被她的父母送到外地读专科去了。她走的那天,阳光特别好。
我看着她背着书包渐渐走远,连她的背影,都是寂寞的颜色。
我想,至少要说声“再见”吧!可我没有,我只是默默地倾听小可离开的声音,让语言陷落在心的深处。
“小可,对不起……”
“小可,愿你开心……”
笑是最美的葡萄
2004年 高一(1)班 韩清华
一
窗外,漫天纷飞的雪花将北方的大地镀上了一层晶莹的白色,天空一如往日的明静与详和,没有留下鸟的痕迹,却保留了初来的多瑙河之色,深邃而幽远:屋内,儿的哭声在这冰冷的季节里毫无畏惧却依旧没有春雷般的力量,可以惊起这沉睡的大地,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沉淀,死寂。年轻妈妈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很不幸,在这样世俗的家族里,她的降临丝毫没有带来一丝温暖与欢乐,反而让整个家更深刻地被冬雪萧杀住了。
二
因为出生在雪天的缘故,父母给她取名叫寒,像她的名字一样,她从小便沉默寡言。她的周遭只剩下冰凉空洞的一片,所以,雪是她唯一的朋友。冬是她最钟爱的季节,她长这么大,从未踏出过院门一步,每次她用央求的目光看着父亲,希望他给她一个感受柳暗花明的机会时,父亲总会生硬地回应一句:“女孩子家,哪那么多要求,又不是男孩!”她小小的心灵世界更加的孤寂与无奈,如围城一般,再无人可以去重新开启,更像是保存在木匣子里的木乃伊,不敢接受外界的空气,否则就会腐烂变质,其说是不愿去,更多的是不敢,她怕了,怕被第一缕阳光刺痛,怕被清晨鸟儿的欢唱惊醒,怕被岁月无声息地吞噬了。
她妈妈以前是个快乐的天使,在院里种下了许多花儿,可惜生她的那年冬天,花儿全部被冻死了,来年春天,也没有人再去呵护那些娇弱的生命了,所以只有枯枯的爬蔓,只是草疯狂地生长着,在外人看来,这像是一道深深的诅咒,可惜女孩儿什么都不知道,她感兴趣的,只有那草的绿,雪的白和天的蓝,世界单纯而凄冷,直到她七岁。
三
七岁的那年春天,隔壁又搬进来一户人家,从他们刚来的那时候起,就对寒产生了一种神秘的吸引力,他们搬家的那天,还听到了噼哩叭啦的鞭炮声,还有村里人打鼓的声音,喝彩的声音,那是她梦里一直回响了七年的天籁之音,她的心被深沉地撞击了一下,拂灰也被掸击不少,尽管她依旧沉默但沉默背后木乃伊已经接受到新鲜的空气。已经开始腐烂。她的血管中陈旧的血液似乎被击活了,只是这一切只是在不经意间开始的……
隔壁那家人似乎每天都有新鲜有趣的事儿,每天都可以听到他们爽朗的笑声,有时候。男的禁不住要吼上几嗓子,女的大声尖叫着似乎还有一个男孩在大声炫耀着他今天又学会了什么。尽管如此,但寒感觉得到笼罩在他们屋顶的和谐序曲。再看看自己的家景物依旧。人却比以前更沉默,大宅门依旧死气沉沉,可悲的人……
有一天,寒独自坐在院子里直发呆,突然,隔壁那家的孩子的纸飞机飞过了她家的院墙,男孩冲她叫道:“帮帮忙,把飞机给我行吗?”寒第一次看到制作的如此精美的物品,以前她只是听到别人说起飞机却从未一见,今天却又幸一睹。她用手托住飞机,幸福地微笑着。男孩告诉她:“你知道吗,人们往往用飞机来传递自己得思念,爸爸做给我好多好多,他说等有了一千只的时候,便把它们放逐出去,把欢乐带给生活在苦难中的人,你喜欢它吗,喜欢它,就送给你。”“送给我?”她有点受宠若惊。但还是兴奋地接受了它。“谢谢你。”我叫隐。以后你想要飞机的时候可以爬在墙头喊我的名字,我一定听得到的。
这样隐和寒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家里没人的时候,隐会给寒说很多很多有趣的事,寒的世界。似乎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三原色了,而是一个斑斓的世界,阳光照得她心里暖洋洋的,不再有阴冷,不再有阴冷,而是用誓言见证了永恒,而是用微笑弃退了寒冷……
四
当飞机终于折够一千只的时候隐偷偷让寒爬过了矮墙,他们来到一片宁静的海滩上,隐告诉寒:“现在我们要放飞它们了,你有什么心愿。可以偷偷告诉它们,这样,当流星划过月桂树的时候,上帝会把它们带进天堂,你的心愿就可以实现了。”他们彼此愉快地微笑着,然后将飞机扔向了大海,扔向了远方扔进了天堂,隐告诉寒说:“我在家门前种下了一棵葡萄,高一我等着和你吃葡萄!”
奶奶是桥
2002年 高二(1)班 靳锴
家乡的小河边有一座小桥,那是奶奶亲手用木板搭成的,每当奶奶抱起我走过那颤巍巍的小桥时,我的脸上便荡荡起一圈圈的笑。
盛夏的一天,奶奶牵着我的手过桥去田里,遇见一位两鬓斑白的老爷爷背着麦子过奶奶搭的桥,那薄木板被压得弯下了身子。我一下子跑过去大叫了起来:“不许过我奶奶搭的桥,你会把桥压断的。”“回来!”奶奶喝了我一声,快步上前拉起我的手走到河边,“这孩子小,还不懂事。可别在意!”老大爷将手一摆说:“哪能呢!”那时的我,仰起头看着奶奶,嘴里嘟囔着:“奶奶真傻”。奶奶摸了摸我的头,笑了。“孩子,长大了就懂了”。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告别了奶奶,到城里上学了。在那个新天地里,我学会了a、o、e,学会了A、B、C,学会了力、热、光、电现象。放假时,我回到奶奶身边。当我用学过的知识考她时,她却一无所知。从此,在我心目中奶奶高大的形象仿佛一下子小了很多,使我怀疑起来。于是不再像以前那样尊敬她,觉得奶奶傻。渐渐的,我与奶奶之间有了隔膜。
但,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真正懂得了奶奶。
那是我上五年级时的一个暑假。中午,家里人正在休息,麦子还晒在场上。忽然,一声炸雷把我们惊醒。推开门一看:刚才的骄阳早不知哪里去了,外面天黑得像锅底。风猛烈地刮着,像失控的野马……就要下暴雨了,可是奶奶去二奶奶家了,我只好和爷爷拉起姑姑,抓起雨衣就往场上跑。
场上的麦子还摊放着,难道眼看泡雨不成?大家二话没说,赶紧上前忙了起来,打捆的打捆,装车的装车,堆垛的堆垛。虽然大家竭尽全力,可就是人手不够——缺了主要人物奶奶。这时,大雨倾盆而至,大家边干活边埋怨起奶奶来……
雨停了,大家费尽力气,还是有一部分麦子泡了汤。当回到家里,更换被雨浸透的衣服时,奶奶回来了。她浑身湿透了,走到脸盆架前,拿起毛巾,边撩边自言自语地说:“你二奶奶家麦子差点泡了汤,幸亏有我在,要不然,一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可是咱们家的麦子已经泡汤了!”爷爷气得脖子都红了。
“可是他二爷爷去得早,他二奶奶家只有一个人,咱们家没了我不还有三个人吗?奶奶的语气仍很平静。”
“可你怎么不为咱们家想想!”爷爷几乎是吼了,我渐渐地了解了奶奶,明白了奶奶的为人,也懂得了什么是高尚。
每每走过奶奶架起的那座小桥,领悟到奶奶是一座小桥,系着农家的安危,她把方使留给别人,永远无求地奉献着。
——奶奶是桥。
母亲的自豪
2006年 高三(9)班 辛佳雯
儿子说:“母亲,我好担心。”
母亲安祥地问:“孩子,你在担心什么?”
“担心我将来默默无闻,无法出人头地,无法带给您荣耀。”儿子目光黯淡忧伤。
“孩子,抬起头来,我告诉你我想要的荣耀。”母亲眼光中泄出的是无限温柔。“你小的时候执意将受伤的鸟儿带回家抚养疗伤时,我很担心。但你将细心照料几周的鸟儿放飞的时刻,我感觉到头上有光环在绕,幼小的你有一颗这样的仁爱之心,我十分自豪。”
儿子专注的听着,依旧一脸茫然。
“小学时你的腿被飞驰的摩托车撞伤,你却不肯让我骑车送你,自己拄着拐杖忍着巨痛却转过大汗淋漓的小脸对我微笑时,我心中满满的疼痛刹时被幸福与自豪取代。儿子你是那么的坚强。我觉得当时行人都对我行注目礼啊!”
儿子平静的听着,细细品味母亲的话。
你的班主任在一个小失窃案冤枉你来自农村的同桌,你严肃的对班主任大声说:“老师请您收回您鄙视的眼光和您嫌贫爱富的成见!”你说:“老师惊讶,因为我知道我的儿子是一个刚正的人。”
儿子会意地点点头。
“有一次我病重住院,你忙前忙后,你端茶倒水递药,细心照顾我,奔波于学校和医院之间。你蹲在地上为我洗脚时对我说‘把你爸叫回来吧?’你坚决地说‘不,爸出差,工作太忙,不要给他加负担,我能照顾你!’你不知道我在病友羡慕的眼神中偷偷落泪了。”
儿子抬头看见母亲眼中的泪光,很温暖。
“看你这么健康,无灾无病,又有这么多优秀的品质,我已觉得满足,很自豪,很幸福!我不要你所说的显赫地位,不要你给的锦衣玉食,不要你名声有多响亮,钱有多少。只要你通过自己拼搏得到一份平凡的工作,并发挥你的优秀品质认真工作,我就能很自豪的说——我教育出了一个人才!孩子,不要觉得这是平庸。这是有平凡的魅力。因为我就是一个平凡的母亲。”
儿子动情地说:“母亲,您是想让我成为一个平凡的好人?”他眼中充满希望。
同桌之间十一条
2004年 高一(6)班 杜鹃闻彤彤
上
4月2日星期三杜娟
鉴于同桌学习的勤奋和交流的不便,特写下对你的建议,望同桌斟酌:
1、你的胳膊就那么长吗?可桌子有限,难道非要将两张桌子拉开你才自觉;
2、自从《世界历史》的第一课后,你就说我是奴隶,你是奴隶主,还百般欺压我;
3、你患有“神经病”且病发后还会连累我;
4、你高兴,我就高兴;你不高兴,我就得和你一样不高兴,靠——我“乔丹”(鸟蛋)都成你什么了!
5、地理课上,你惹我发笑,倒霉的我被老师抓住把柄,压迫一番,你却安然无恙,反而屁颠屁颠笑得更欢。(老师怎么就看不见?)
6、你明知道自己功夫不行,还偏要与我拼个你死我活,你吃了亏拉下脸,你吓唬谁呀!
7、每次你有错,并拿我乱开玩笑,惹了我一身的麻烦,使我很是生气,可只要你一个温柔的笑脸,我就彻底被你《征服》,Why?Why?Why?只因我《心太软》。
8、我坚信一旦对一个人完全失望的时候,她的意见只有四个字——无话可说。
9、有时,为了一件小事你我争吵不休,唉——毕竟你大我几个月吧!凡事总得让让呀!
10、每次你与他人传纸条,我则要开办中介公司为你们服务,有时还会“中弹”,真想不通你怎么舍得?
11、一年的“桌情”,让我心甘情愿被你的气息所感染,所以我也该向你好好学习,让你有机会品尝你的一切行径(回味指数百分百!)Do you know?
下
人要按人的条件生活,此乃天意所定,并非仅仅形式上如此,你也该听听我怎么说:
1、这个问题你得问我妈,我是无辜的,至于将桌子拉开,大姐——没那么严重吧!
2、这很正常啊!你要学着慢慢适应,习惯成自然嘛,要不,我们换换,你当奴隶主,我当奴隶(嘿嘿——我知道你肯定不愿意)。
3、你也不张嘴问问我这病是怎么得的?你那“艳阳天”般的嗓门我得“神经病”都是好的,何况我还耳背;
4、真的吗?我好激动啊!这么有感染力——我喜欢!
5、地理老师是斜视,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的啊?再加上你又那么天生丽质,当然看不见我喽,有得必有失嘛,想通一点。
6、我这叫知难而上。还有,下次动武麻烦大姐轻一点,那么痛,我当然要拉脸了。
7、玩笑不是错,错在你不原谅我,都是心软惹的祸,其实你本不该动“肝火”。
8、我也坚信一旦对一个人形成一种固定的认识,这种认识就会愈演愈烈;
9、小妹,我是为了培养你的交际能力才不得不这么做的,唉,大就大嘛,吵什么吵啊!快叫姐姐!
10、开公司多好啊!我想开还开不起来呢,杜总——商场如战场,一定要多加小心,千万不要“以身殉职”啊!我会伤心的。
11、时间过得快,不知不觉已经一年了,也许在那飞一样的日子里,我们曾跌倒过、失败过、伤心过、哭过、痛过,但更多的还是快乐,因为我们坚信——等到老去那一天,交情还是那么新鲜!
年
2001年 高二(8)班 李慧雯
年的年三十注定与往年不同,因为腊月初八我们已经乘上了去成都的列车。比起年年都与家人在一起吃饭,我想今年的大年夜不会寂寞到留在宾馆看“春节晚会”吧。
不多时,同旅行团的王叔叔敲响了我们的门,他是和武叔叔一起来请我们吃年夜饭的。通过以家庭为单位的AA制的政策三个异地的家庭组合在了一起。
好是一番周折,我们终于在玉双路找到了一家火锅店,一进店门就让我感到别样的气息,三四张火锅桌拼起来,上面摆满了各式菜肴。原来老板和伙计也要一起吃年夜饭了。
我们选了靠电视最近的位置坐了下来,虽然有着融融的气氛和李咏嬉皮的笑声却仍然档不住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菜一上来,大家便不客气的吃了起来,全然没有了什么生分之说。这时大家才自我介绍起来,我才知道王叔叔在新疆乌鲁木齐水利院工作,武叔叔在雅芳昌吉分公司当部门经理,席间,虽然爸爸和王叔叔不时说些“祝愿大家明天更好”的热情的话语,但我还是真切的感受到了大家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真挚的情意,我猛然间感到那种身在异乡为异客的忧思多么像无病呻吟,只要真心用得真心换,哪里没有真情,哪个不是亲人。
邻座的店员们喝酒猜拳嬉笑著,一个小伙子一路过关斩将到了老板那里竟然连让都不让,老板也是个爽快人,端起杯子来一饮而尽。也许是大家的声音都太大了吧,把两个外国人都吸引了进来,武叔叔是生意人,喝到高兴处竟然要和外国人喝酒,还硬拉着我去当翻译,他们中的一位叫Petty,是在北京学汉语的,中文说的竟然比我还溜,武叔叔趁人家买酒的时间拿出钱来,要替人家付钱,接着一瓶江口醇分做三杯,像雪碧一样盛在广口杯里,武叔叔边侃天山的雪莲花边跟他们碰杯,武叔叔脸喝的像猴屁股,最后还竟然相互留了电话号码—Petty的电话是伦敦的。
晚会已经替我们敲响了午夜的钟声,但大家都不肯离去,老板娘拉着妈妈和张阿姨的手说:“你的孩子很优秀,你的孩子也很优秀,我有一个八岁的女儿……王叔叔这时才想起远方的亲人,赶紧用手机给家里拜年。”
我们走时已到了凌晨两点,老板和老板娘替我们挡好了的士。我有些激动,想:“什么是年,我倒愿意把聚在一起的都叫年。”
我和我的名字
2002年 高二(4)班 秦媛媛
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一所重点中学。
这是开学的第一天,我带着父母的期望,乡亲们的嘱托和对新的学习生活的美好憧憬踏上了县城这块地方。
认准了班级坐定后,班主任开始点名:
“……马翠秀”
“到”我激动地应了一声,可却引来了同学们的哄堂大笑,他们用奇异的目光打量着我并议论道:
“这年头还有叫‘翠秀’的。”
“嗨,农村来的,都爱叫个‘翠’呀‘秀’呀‘霞’呀的。”
“真俗气……”
这突如其来的哄笑与议论像炸雷与雨点般无情地向我劈打过来,使我充满希望的激动的心为之一震,从小到大,我的名字第一次被人嘲讽,而且是在这文明的现代化的地方。
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愤怒,乡村人处处受欺负,连乡村人的名字也要受侮辱。
从此,我的备受讽刺,挖苦的生活开始了。而这一切,仅仅因为我的名字的难听。
一时间,我的名字成了全班的笑料,被同学们怪声怪气地喊叫着,饶有兴趣地谈论着。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在鄙视、嘲笑的煎熬中苟延残喘。
渐渐地,时间的推移使我变得沉默、逃避。我感到委屈,我开始怨恨自己的父母亲为什么这样粗俗、浅陋。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我甚至为自己的名字而羞耻。
一次,在语文课上,老师提到了一些大作家的笔名和原名,猛然间,我的头脑里冒出了一个小小的愿望,现实的残酷使我必须实现它。
于是,在班主任发本子的时候,“……马丽丽。”
大家急切而又好奇地搜寻着这位不速之客。
慢慢地,我站了起来,脸涨得通红。
“干菜公主”
2001年 高二8班 张世东
“干菜”者,吾前排之学友也。
观其面:樱唇小嘴,双目俊美,四方秀气,八面玲珑,实乃堂堂一表人才。
“干菜”在还没当公主时,有人叫她“黄瓜”。原因如下:第一,她的头发,也许是极度缺乏营养,或是高级洗头膏内的染色素太多,使其略微泛黄,加之平日里总喜穿一黄色的上衣外衫。故同学称她“黄瓜”。第二,后文将述。
学校举行体检,全班同学都已超过45公斤时,“黄瓜”却以38公斤独居。差点跌破了体检老师厚厚的眼镜,于是乎“黄瓜”变成了“脱水黄瓜”,继而演变成了“腌黄瓜”,后来,师兄妹们实在看不下去她那“不盈一握”的细腰和“玉树临风”的体态,相继面传身授增肥高招。不知谁说吃黄瓜既美容又能增肥,感激万分的她大吃特补了一顿,当晚跑了十余趟W·C,孰不知吃黄瓜的个数与上厕所之次数成正比也。结果人又细了一圈,外号也随之变成了“干菜”。从此之后,她对增肥信心有减无增,饭量却是有增无减,最后干脆一句“瘦自己的身,让别人去说吧!”还蛮有理的,这也是她“黄瓜”得名原由之二。
“干菜”的外表实在是弱不经风,每每上体育课压腿时,体育老师都惊恐地盯着她的小腿,生怕“咔”的一声一分为二。“跳山羊”的一节课,体育老师总怀着惶惶的心,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高度集中,看着“干莱”这个“一级动物”每回只能落个长叹。
后排的我,每在课余闲暇时间里,瞅着她说:“要是世界举行选瘦大赛,阁下必能中冠军,最不行也可捞个季军!”“干菜”却一拍其瘦骨嶙峋的胸脯,一副慷慨悲壮状:“我是为天下之苍生而瘦!”一语即出,四皆惊,忙问其故,“干菜”顿时面有得意之色,君不见我们地球村人口多,而人类生存空间日少吗?我就是替天下之苍生着想,把瘦的希望留给自己,把肥的机会让给别人。看她一脸真诚的样子,还真有“无私奉献”的样子。
“干菜”高兴劲上来时,就专门找没牌气的“良民们”摇嘴鼓舌地“蒙”人,比方随便写个读音为“姐”的字,脸上摆出“考考你”的神色,正儿八经地问人家:“这个字怎么念?”那个被问的倒霉蛋看着她虚心求教的脸色,心想做一回老师,不亦乐乎!于是连眼珠都不转一下就喊一声“姐”,她的脸上一下开出好大一朵花,甜甜地应一声:“哎!”还真透着亲热!被骗的人只能望着她的俏皮样,心里生闷气。
别看她“弱不经风”,体内的“干菜能量”也不少呢!一日自习课,吾正闲侃得入迷,她传来一纸条,上有诗一首,曰:
如梦令·劝君
学习害怕吃苦,
只求轻松舒服,
请君细思量,
明朝是何处,
醒悟,醒悟,
年华岂可虚度。
吾观之,顿觉惭愧,遂静心“养性修身”于课堂上,就这诗而论,见其才华,确高吾之一头。
一日,一苍蝇飞过其身边,落在了她的衣领上,不经意中,她晃了晃“竿状”的身子,吾大惊,以为是被那苍蝇蹬得她立足不稳,遂急驱蝇飞走,被她发现,以为我在背后偷偷地对她施威。于是乎,遭她一顿数落,真是有口难言,有理难辩呀!
今年运动会,男生名额爆满,女生为零。看着老班主任期待的眼神,“干菜”举起了小手,我们大为感动,又有一些人响应号召,名额很快填满。学友们都为“干菜”担心。不料,她却一举得本班有史以来最好成绩——第四名!班里炸开了锅。我们个个扬眉吐气于他班。为谢“干菜”故在其后加一“公主”后缀,弄得“干菜”受宠若惊,樱桃小口差点变成了东非大裂谷。
“干菜”自当上公主后,学习劲头十足,温柔典雅,淑女形象俱增,礼貌待人使人倍感亲切,“公主”心情愉快,事业顺心,终于在半年之内突破了40公斤的大关。对于“干菜公主”来说,这一笔将写入她的“成长史”上的一页。
每有激动之时,她会说:“本公主如生于斗争年代,非是个载入史册的大英雄!”可惜“壮士”不逢时啊!
想家的鸽子
2001年 高二(8)班 张戈
他是鼓了很大的勇气才走进来的。不是吗?幸好我们都睡着了,是听到他从上铺“腾”的跳到地上,才知道他来了。他头也不抬的收拾床上的废纸、旧卷子。把它们摞在一起丢进宿舍进门处右的簸箕里。簸箕一会就满了,舍长说李伟你来了,他“嗯”了一声作为回答。他穿的仍然是那件棕红色的皮茄克,只是领子和袖子显得更亮些。他的脸色好多了,微微透红。不过他的头发却很长,看的出一假期没有剪过。舍长问,李伟,这学期你在哪儿念?李伟说回去念。舍长说你这边的手续都办好了吗?李伟问他的球鞋哪去了。舍长问上铺的孙万智,孙万智说他不知道。舍长又问王博,王博说不就在暖气下吗?李伟又“嗯”了一声。
这时,舍友们都醒来了,坐在铺上不言不语的看着。舍长套上鞋帮李伟捆铺盖。李伟说,这次我把上学期买的那两只信鸽带来了,在车站就放了,我想我回去时,鸽子已经在家了,他说完就“嘿嘿”地笑了。我们也不好意思的跟着笑。我终于忍不住问他,李伟,你一个人来的?他没有回答。我很尴尬,就自言自语道,你一个人恐怕把铺盖搬不到车站。孙万智在一旁说是呀。他还是没有说话。我顿时紧张起来。我不知道李伟将会用何种方式走出固原一中男生宿舍308室的门。窗外已经喧闹起来,我看了看表,2点2分。每天都有2点2分,不是吗?一般情况下我会在2点2分时结束午休或继续午休;会看电视或看书。是呀,每天都有2点2分,明天,后天也不例外,但也只有今天的2点2分让我开始对2点2分这时间刻骨铭心。毫不夸张的说,起码在这一生中,是不可能再与他同居一室了。
我回到家时,鸽子也应该到家了。李伟说。我的心突然像被人用手使劲捏了一把,喘得半天还不过气。他站直身,示意舍长把铺盖卷放到他背上。铺盖不轻,他的身子弯了弯,吃力的拉开门,走了。
宿舍里静悄悄的,没有人说话。过了一会儿,宿舍的铃声响了。是预备铃响了,大家不声不响的收拾了书,走向教室。
天不错,和煦的阳光照在地面上,呈现出湿润了的玉米面饽饽的颜色。暖融融的空气让人脚底发软。我拖着两条腿,踽踽独行。此刻一些关于李伟的事却像打扫卫生时漾起的灰尘一般,萦绕在眼前。
那次他失踪了两天两夜——整整两天两夜。教室里不来,宿舍也不回。我以为他出了什么事儿,吓坏了,就到处找他。网吧、游戏厅、书店、公园……最终是在一家叫“天上人”的网吧里找到他的。他当时坐在一个小伙子旁边手指着屏幕,似乎在说什么。目光呆滞,脸上全无血色。我在他身后站着他也不曾发觉;我拍了拍他的肩,说你出来。他就跟了出来。我说你玩的还挺高兴的?他歪着头看我。他有一双很大很大的眼睛,还有长长地睫毛。我扇了他一巴掌。他还是歪着头,一副不解的样子。单纯地让我不忍心再打他。我拽着他的领子说,走。他说,走……走哪去……去。我说你不是说你早不想活了吗?去寻死啊,走。谁知话音刚落,他竟哭了起来。他说你以为我想活吗?就我?我活啥呢?我要是胆大我早死了,人嘤嘤地哭着,像小时候因为一支棉花糖而哭,一把一把地抹着泪。我说你还有脸哭,你还真好意思!你知不知道我为了你跑遍了大大小小二十八家网吧?为了找你连饭都没有顾上吃。我……他忽然喊着问我说,谁让你找的,谁,我?一句话噎地我半天喘不过气来。我说,好,我是吃饱了撑的,行吗?你们家里人都快急死了,你体谅他们吗?猪!这时,他用恨恨地眼神看着我说,周伯伦,你给我听好了,你叫周伯伦,你既不是打篮球的张伯伦也不是唱歌的周杰伦,你凭什么教训我。你他妈的也配教训我?靠!好,我说,有性格,我喜欢。我这就让你见识见识我凭什么教训你。说着就一拳向他打去。
宿舍离教学楼不远,路是水泥砖铺成的。很平,但我已经习惯低下头走路,不仅仅因为我常在这条路上想一些诸如如何在老师质问起为什么连接几次上课睡觉的原因时,有更为恰当的解释。更为重要的是,冥冥之中上有一种压力让我低下头。惭愧?不安?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李伟也是这样。平时我们去教室,走过大楼的东侧时总是低着头。校园里的和四层楼上的学生的说话声,笑声,追逐打闹声交织在一起,很刺耳。我们尴尬的避过迎面而来的同学。不远的路显得很长。
李伟显然不是我的对手,才几下就被我揍出了鼻血。他推了我一把说,我不和你打。我松开手站在一边,他手忙脚乱的掏兜里的纸擦鼻血。结果越擦越脏。我说附近有工地,洗洗去吧。他跟着我,边走边擦他那不争气的鼻子。工地里没有人,但管子是有水。他蹲在地上洗得的很努力。洗着洗着,扭过头说,周伯伦,我会报仇的。我乐了,冲他屁股踢了一脚说,就你小样,哪有菠菜你先吃着试试。他也忍不住笑了,歪着头说,你不信?
天很冷,水也凉。他的脸被水洗得通红。他甩着手上的水问,然后去哪里?我说,先去吃饭,再给你家打电话,他说吃饭可以,可他没钱,我说你打电脑的钱哪的?他说是老板借的。
连同他干其它的事,譬如说脸、洗脚、穿鞋、刷牙,打电脑一样,他吃饭时也很投入,很努力。一碗面叫他吃的很香。他吃一阵,再抬起头,擦把汗,把滑下鼻粱的眼镜往上推推。我从来不否认他是一个很可爱的人。可惜他的可爱不被人们所承认。他的单纯常常使他成为大家取笑的对象,事实上,他除了在生活上放荡不羁,譬如你可以在他的床上看见他的饭盒,在饭盒里看见他的袜子,以及,以及在袜子里发现他的……他的……勺子。再加上不太讲卫生——三两天不洗脸,两周多洗一回头;在脏衣服里进行筛选后着装和手脚不甚灵便,一学期打了本宿舍6个暖水瓶以外,实在还找不出其它什么大的毛病。
最为可贵的是,在我与他交往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诸如谁怎么了,说谁和谁好上了之类的闲话……
面吃完了,他跑去跟服务员要餐巾纸。他跑的样子很怪,一摇一摆的。看上去很滑稽,但我却笑不出来,他擦了嘴说,付帐,走吧。
从一楼到四楼的教室一共有72级台阶,72这个数字,在我印象中是很敏感的。每当我踏着这些台阶上楼时,我常会在心里想,是第72次迟到吧,有72次没交作业吧,要挨老师第72次训吧。但我从来不以为自己是一个单纯意义上的差生,我知道的很多,我知道不应该贪玩,应该好好学习,学习是为了自己;我知道老师训我不是因为老师喜欢训人,老师怎么不训街上的疯子去?老师也是为我好。我还知道我不努力学习的后果是两年后将步入另一种生活;当然,早起背英语效果好。可是……
也许这就是生活。我常这样安慰自己。没有人能没有痛苦,因为没有痛苦本身也是一种痛苦。至少,至少我还不是一个妨害社会的人,充其量是酒囊饭袋罢了。
就这样,我一天至少三次上下这72级台阶。早晨、中午、傍晚。有时是和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同班的,不同班的同学一起,更多的时候是我踏着上课铃急促的嘶吼声,喘着气狂奔和李伟一起。
李伟的学习起初不差,考初中时是班上第一,初中时也一直名列前矛,他的父母坚定地认为李伟会比较轻松的考上大学,好大学。使他坠落的原因并不是电脑游戏。很多人都打游戏,但很少有人考倒数第一。他说他听不惯批评,别人说他不行他就真的不行。他说:“那天上课,老师把我叫起来回答问题,我答不上来,老师说:‘李伟,不要再逛了,你们家里人花钱供你上学不容易,你学不好对的起谁?’话是好话,可就是听着不是滋味。从那以后,一上课我就紧张,怕老师叫我,也怪,我会的老师不叫我回答,刚好一个我不会,嗨!准叫我。你想,上课只关心老师啥时候叫我,那哪能听进去呢?什么?补补,我又不是没试过,可是,追着别人跑吃力啊,我又这么懒……”
那段时间,他几乎天天被老师训。起初还见脸红,以后就不了。偏偏临近期中考试,他嘴边长了一个疮,做了个小手术,这更成了他请假去打电脑游戏的借口。起初他打“三角洲部队”“红色警戒Ⅱ”“星际争霸”,过了一段时间,一种叫“反恐精英”的第一人射击游戏面世并红极一时。李伟每天早上起来吃过早点,到医院打完吊针就去玩游戏,从中午一直打到晚上,再从晚上打到第二天清晨……后来他告诉我他最多一次打了三天两夜电脑。他说电脑把他打“超”了。
以后班里玩的人多了,(包括我在内)就成立了战队,全名“牛刀”反恐精英行动别动队。拉出去演练,李伟却在一旁摆头晃脑的说三道四。我们气不过,叫他上,好家伙,把我们挑光了!这使得我们对他刮目相看,凡事请教。他俨然一副大内高手的模样。一下课就在教室前的走廊里“授课”“什么”、笑话!高手就不用微瞄……“‘反恐’里最成熟的一款枪时B。31……”“谁?他?他不行,不信你去问他我是怎么修理他的……”
由于李伟的存在,我们在与外班的几次比赛中大获全胜,所向披靡。李伟和他的代号“rambo”不胫而走。开始我们不知道什么是“rambo”,后来才知道翻译过来叫“兰博”,就是“第一滴血”里的史泰龙。尽管有人对兰博和李伟在身高,强壮程度及头发长度和英俊与否进行了精辟的分析并得出此“rambo”非彼“rambo”的结论,但没有人敢当面提。高二年级十个班,前五个班的公认高手名曰雷博,后五个班公认的高手就是李伟。雷博枪法奇准,据说在发现对方一秒后就能置人死地。而且用的是一款B13的“沙漠之鹰”。而李伟的风格则与雷博截然不同。他擅长迂回作战,打法怪异,能在移动中射击。很少有人能射中他飘乎不定的魁影。不少高手都被他时蹲时跳时停时跑的行为和匪夷所恩的移动弄的发疯并最终在他得意的怪笑声中被毙身亡……
可惜李伟与雷博没有交过锋。于是,他们的传奇流传在全年级几十名?反恐精英中,经久不衰。
教室前的走廊上人不少,宛若几个月前李伟开坛授课的情景。一个同学问我,李伟是不是转学了:我告诉他,他刚刚才把行李搬走,回老家念去了。“牛刀”队长长嗟一声,唉,损我一员大将……气氛忽又热烈起来。有的说咱们可以在和外班比赛时请李伟来。有的反驳说车费怎么办?你报销?有的说咱们雇一辆车去李伟家,脸上套上长筒丝袜,在商城买两把AK—47威吓李伟他爸和他妈,让李伟重新回到咱们班。我有些火,就说,哎,不是小看您,别说雇车,你买一把AK我就服了你了,怎么样?不行?不行你吹什么?鱼腥气的。
期中考试以后的近两个月时间里,一散学我就和李伟去打“反恐”。有时还在外面包夜,打通霄,第二天睡一整天,在他的培养下,我一跃成为班里第二大高手。
因为李伟,电脑室里的气氛变的非同寻常,常常是他一挑四或一挑五——在我们这些队友死光光的情况下挽回败局。连电脑室的老板也禁不住说打的漂亮,确实漂亮。也常常是这时候,李伟会得意的眯缝起眼,靠在椅子上,微笑着说,也不行,也不行。
渐渐地,我们的财政出现了赤字。不得不向同学借。幸好,没过几天,姑夫来看我,走时给了我一百元钱,使我搞了债帽,且还有富余。他就向我借,却是有借无还,以后我也就借口没有不借给他了。他的几个债主苦于讨债,万般无耐下给李伟家里打了电话,列举了他的种种劣行。第二天,李伟母亲就来了,李伟母亲走的时候,李伟没有去送。一个人趴在床铺上掉眼泪。怎么劝也劝不住。他的母亲也是含着泪走的:他母亲替他还了账,把生活费寄在了馆子里,只许用不许花。他就想办法用学校要缴费之类的借口要些钱继续打。由于长时间打电脑,他的脸色很差,视力也下降的很快。学习成绩自然地一塌糊涂。上课就睡觉……同学们说,李伟要是把用在打电脑的精力用在学习上,准保能考第一。
那是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又和他去包夜。那几天我心情很矛盾,我决定最后一次打“反恐”。
天上忽又下起了大雪,纷纷扬扬的,宛若自蝴蝶一般。落在衣服,头发上不化。脚踩在积雪发出“咔咔”地声音。街道上的人很少,大概是由于天冷的缘故。月亮很圆很亮,路灯也很亮,我们在三米开外不见人的大雪里企鹅般的走着。我说,快要考试了。他没有说话。我以为是他没有听见,就大声了些,说:“李伟,快期末考试了,你不愁吗?”他拧过头看着我。“我都是不愁,你愁什么?大不了不念了。我妈说……”他又不说了。我虽然对他说的话感到吃惊,但也不好说什么。我们默默地走在路上,“咔咔”地走在路上。路不近,我们就一直这样走着。
下午的三节课上,三位老师都不约而同的提到了李伟,打听他的下落。知道了他转学的事便默不做声。我担保他们忘不掉李伟这个顽冥不化,朽木不可雕的学生。忘不掉他对交不上来的作业的解释是没拿,作业本丢了,对上课睡觉的解释是“我生病了”的托辞。
新学期伊始,同学们个个意气风发,挥斥方遒。然而有一位学习很好的同学跟我谈起学习好带给他的压力让他很疲惫。谈不上笑,我只是觉得有趣,不明白他怎么会有那样的想法。像有钱人理解不了贫困,穷人不能理解还有什么会比没有钱更可怕一样:生活宛若围城,里面的想出来,外面的想进去。于是城里城外,有笑有哭,有喜有悲,一片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我们是第二天早上6点多离开的。天还很黑。路灯和月亮依旧亮的很静。但整条街并不都亮着,我们行走在光明与黑暗之间。雪被夜间行路的车轮压瓷实了,李伟像小孩一般,跑几步一滑,快乐地笑着。我说,这是我最后一次打“反恐”了。他的步子就慢了下来。我郑重其事的告诉他,我从今往后将向电脑游戏告别,抓紧时间复习,迎接考试。我说,李伟,咱们一天这样混对不起父母啊。他沉默了好长时间,轻轻说,那我以后也不打了。我高兴地说,真的,你说话可要算数呀。他说一言为定,绝不反悔,然而……
从饭馆里出来,我先给李伟家打电话,告诉他们李伟已经找到,叫他们不必担心。然后我带他回了宿舍。我想和他谈谈。
我说,李伟,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这句话你听过吧,它就是说……不,他摇摇头,没听过。你说什么世,什么秋?
是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就是……呃,换个说法吧,你今年十几了?
好像16.
什么叫好像?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怎么能说好像?
那就是16.
好,我们来算一下,一年有365天,当然也有366天的。我们暂且以为是365天,16乘以365就等于,嗯……呃……大概是5千5百多天。咱们假设你活75岁,那么你就只剩下59年时间了,你想想,你要不抓紧时间学习,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59年?够了,
什么够了?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他把目光移到了床头凌乱的书本上,默默地看着。
你真的要毁了自己吗?
我困了,睡吧。他用被子蒙住了头。
好,你狠,我恨恨地说道。
再以后,我疲于考试复习,李伟则忙于杀敌;我往返于教室、宿舍,他来回于学校与电脑室。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团支书突发奇想的要办一次活动。抽学号,抽上谁谁表演节目。由于临近考试,活动又准备的仓促,所以效果不是很理想。可就在这时,肥胖的支书响亮的念道:23号!
23号?是谁?同学们都在问。
“是谁?你?”“不是我,那是谁”。
“23号!”支书运丹田之气喝道。
“23号是李伟。”学习委员平静的说。
于是48双眼睛齐刷刷地向教室角落的这位神秘人物望去。
他像一只冬眠的青蛙,蜷成一团,趴在桌子上,身体随呼吸微微起伏。
“牛刀”队长喊了一声,“后门有人,拿的是重狙!”李伟竞“嗖”的站了起来,睡眼惶松,放眼四望,顿时满脸通红。
大家都笑。这是一种怎样的笑呢?嘲笑?不,是取笑意的取笑,除此之外,还有怜悯在里面。支书也笑了。笑完了才清清嗓子说,李伟,给大家表演节日。他说话的口气明显底气不足,在他想来,李伟上台演节目的可能性与一只烧鸡在桌上跳芭蕾的概率相当。然而……
大家分明是惊呆了,谁料想他会走上台去,会开口唱歌呢?一时间掌声雷动,我给大家唱一首《水手》。
“苦涩的沙吹动脸庞的感觉/像父亲的责骂/母亲的哭泣永远难忘记/年少的我习惯一个人在海边/卷起裤管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不要……”
我无意借助他的眼泪来煽情,可他确实是哭了。
散学了,我习惯的走到教室前的走廊的栏杆前向远处眺望。不经意间看见了楼下的一个女孩,她看见我后就躲开了,原来我和李伟常扔粉笔打她。我笑他说,李伟,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我可以替你介绍,她是我亲戚。李伟坏坏地笑着说,怕是你想吧。我们就都笑。教学楼有20余岁了,我倚着栏杆想,这栏杆前曾有多少人向远处眺望?
最后一次和李伟说话是考试前一天晚上。他向我借钱,说有急用。我说当然,打反恐还不急。他说驴再打。我说狗能改了吃屎?他站着看我,我也不去管他。半晌,他说,给句话,借不借。我轻蔑地扫了他一眼,说,一句话两个字,不借。他转身要走,一旁的舍长拉了他,借给了他钱,他就急急地走了。
三天考试一考完就放了假,他提着鸽笼对舍长说,下学期还你钱。舍长说没什么,不过李伟,假期最好别打电脑了。
李伟看了我一眼,说我早不打了。
下自习了,校园里像上自习前一样闹腾。我发现了很圆很亮的路灯,仿佛许久没有谋面的老友一般。我忽然记起上次见它是在一个下了雪的夜。回到宿舍,翻了一会儿书,困了,就睡下。舍友们有的洗脚,有的看书做作业。忽然,舍长说李伟的球鞋怎么还在这儿。顿了顿他说,李伟还是这么丢三拉四的。孙万智问,舍长,你说李伟的鸽子能回去吗?舍长说可能吧。主要看他的鸽子是信鸽还是莱鸽。
是呀,他的鸽子。二百多里路,能回去吗?我心底涌上一丝不安。
可鸽子不从来是飞在回家的路上吗?是的,想家的鸽子。
父亲的自行车
2004年 高一(12)班 杨博
父亲是一个极普通的工人,当然,也拥有一辆极普通的老式自行车,正是这辆自行车,让我对父亲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改变着……
记得小时候,父亲的这辆凤凰牌自行车在当时我们这个不大的小县城里算是条件不错的了,父亲出门总是爱带我们姐弟仨而自行车则成了我们的摇篮,弟弟坐在前梁上,我与姐姐骑在后座,父亲脚蹬地,接着娴熟地蜷住右腿,越过横梁,父亲用自行车带着我们穿过小县城的大街小巷,街道上撒满了我们的笑声,那时候的快乐让现在的我依然怀念。
再大一些,我迈进了学堂,开始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机会乘着父亲的自行车尽情的去玩耍,但父亲还是愿意接送我上学放学,儿时的我听话但不乏调皮,每次不到校门口,父亲的车子还未停稳当时,我便迫不急待地跳下车,全然不顾耳后父亲“小心!慢点!”的叮嘱,偶尔,父亲会一手扶车,一手提住我的书包,叮咛道:“上课要好好听讲,听老师的话,不要只顾与同学玩,注意安全……”,我开始不耐烦的摆摆手:“爸,你怎么这么麻烦啊!”一次,我听到身后的父亲叹息到“唉!孩子长大啦……”
到了中学,因为如愿考进了市重点,作为一种奖励,我也拥有了自己的自行车,而父亲的那辆也骑了七八年了,可以说已经伤痕累累,我有时会不经意的提到:“爸,把这辆车卖了吧!你看都破成这样了。可过了不惑之年的父亲,似乎将它如宝贝似的珍惜,即使再破修一修继续骑,我开始莫名的讨厌这辆自行车,同时对父亲的固执与迂腐感到无奈,有好几回父亲要用车带我去奶奶家,我总是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而更愿意骑自己的车子去,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好傻,好傻……”
现在,我已经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生活,而不幸也降临了——开学没几天,我丢了自己的自行车,即使这样,我宁愿走路上学,也不同意父亲提出的送我上学,但一个偶尔的早晨,由于我在家耽搁了太多的时间,直到出门时才意识到已经不早了。路上,我一阵狂奔,天生怕老师批评的我吓得直冒冷汗,就在此时,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是父亲!只见他仍骑着那辆车唤我坐上,我轻轻一点便坐上去,听着那熟悉但似乎陌生的叮咛,看着父亲已经发白的头发,我突然感到一股暖流直冲我的心窝,我仿佛一下子明白父亲多年的苦心和自己是多么的傻,多么的不听话……到学校,此时是否迟到已经不重要了,看着父亲骑车远去的背影,冷风吹着我的眼睛,冰冰的、凉凉的。
父亲的自行车……
父亲
2003年 高一(3)班 白国勇
多少次展纸弄墨,却不知该从何写起,看着角落里被揉皱了的纸团,我的思绪难以名状。忽而心头激起一阵回荡,迁演出了我的缕缕思愁。
父亲今年已是40岁有余的人了,早生的白发又使他看上去苍老了许多。一身朴实的农民打扮,点破了他的身份,身上的一件深蓝色上衣早已褪色。
父亲被家里的负担压得几乎站不起来了,姐姐发生的车祸更是雪上加霜,两万有余的外债不得不使他早晚忙个不停,从那以后,父亲开着家中那辆破烂的车早出晚归。夜晚我时常看见父亲在灯下将那些皱巴巴的毛票展开:“一元、二元……”数钱的时候脸上显出高兴不已的笑意。看着父亲粗糙不堪的手上拿着那几乎还不够有的人一顿饭的几十块钱的时候,我的鼻子一阵酸,流下了眼泪……
深秋中的一天,我踏着回家的路,我的心情是如此沉重,却又有一点迫不及待的高兴。
学校的一些资料费,使我不得不再一次向父亲伸出了手。
“父亲”,我的嗓子像被什么卡住了。而父亲却早已知道我想说什么,把早已准备好的那“一大沓”钱递给了我,也不问要钱做什么,只是说了一句“要好好学习”。我的心被自己的责骂敲打成了碎片。想到自己回报父亲的竟是那干瘪的成绩,父亲的额头被无情的皱纹所布满了。看到年迈的父亲,我的脸再一次被泪水洗刷。
深秋的早晨是那么的寒冷,我坐上去学校的车,带着父亲给我的那“一大沓”钱。看着父亲远去的背影,我如同翻开了语文书,在阅读朱自清的《背影》。滚烫的热泪再一次打湿了我的衣襟。
回首处有片落叶
2005年 高三(2)班 卜春燕
母亲是个漂亮的女人,有着清水的柔弱和唯美。书生般文气的面孔,大家闺秀的影子却注定了她的命,奶奶是个刻薄古板而又精于算计的老女人,精邃的眼神和微微上翘的嘴角就包含了她一切的封建礼数,她的后半生给了母亲封建女人该有的酸楚和痛苦,而我的出生给母亲本来孱弱的心又增添了阴影,因为我是女孩。我叫佳茗。
我一直替这个名字感到惋惜。这是一个美丽的名字,应该有花的妩媚和花的幽香,在氤氲的迷漫中散发出点点光彩,我闭上眼睛,一个美丽的女子从童话中走来,白皙的皮肤,茶绿的长裙,蝴蝶发夹夹住飘逸的长发,脸上挂着浅浅的酒窝和淡淡的微笑,缓缓地向我走来,这才是佳茗。我泪流满面,冲到镜子前,平面镜所成的象真实无疑的将一个又矮又胖又丑的形象展现在了我的面前,我撕碎了写满“佳茗”的纸,看着它们漫天飞舞的时候,我突然特别地恨母亲,她把这样一个名字给了我,那样曼妙的母亲怎么会有这么丑陋的女儿呢?
我坐在地上,双手抱住膝盖,垂下头也垂下眼睛,整个世界在我的眼睛里沉沦下去。这时候,我听见母亲对我说:“佳茗,你是我的希望,你要生活得快乐。”声音很轻,字却很重,一个个烙在我的心上。我回头,看见母亲含泪的眼睛和满是伤痕的心。
整个夏天,我都呆在家里,当别人都在为没有学上而发愁的时候我却裹着黑色的棉布衬衣和粗布裤子在家里陪着母亲,我有着优秀的成绩从不让人担心,我解开母亲的发髻,黑色的长发一泻如瀑,镜子里母亲不定的眼神如月光一样闪烁。母亲转过来,把手放在我的脸上,说:“佳茗,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莫老师也说过你是个好孩子,莫老师,莫老师,你还记得他吗?”
莫老师,我闭上眼睛,桃木梳子顺着发丝滑落,没有任何声响,那个意境深深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当莫老师摸着我的头把我交给母亲时,母亲的嘴角漾起了涟漪般的笑容,有着少女般的清纯。然后他转过头来,笑眯眯地问我:“愉快吗?又取得了好成绩。”我怎么会不愉快,我又看到了他眼里那片浓得化不开的慈爱。很长时间,我听他的课,看他眉飞色舞的讲述人生,看他深沉固着的穿越诗歌,很长时间,透过树叶的缝隙,我从阳光里看见他带着慈爱的笑容穿梭于校园之中。我固执地认为他是我的父亲,伟岸的身影给了我坚如磐石的安全感。阳光里,我挽着他的胳膊,靠着他的肩膀,听他给我说话,然后安静的睡去,温暖。
可我是个好孩子吗?我只记得在一个秋影横斜的下午,他对我说:“佳茗,生活要快乐。”
生活要快乐,哥临走时也这样说,他很快乐,囡为他要和唯彤去旅行。唯彤是个可爱清纯的女孩子,一袭白衣衬得她更是纯美无比,永远温暖的笑容和醉人的笑意。当我在二姨家全碧辉煌的大厅里看见她时,整个客厅失去了光华,只有她的白色令人世间眩目。
有这样奇异的女子陪他,他一定很快乐。表哥漠朔有着开朗明静的面容和永远温柔的表情。他走了,对我说:生活要快乐,可是哥,我是那么地依赖你,你走了,我会快乐吗?
夏天在郁热沉闷中度过,知了日复一日的叫着北方的燥热。
秋日的风给了大地一层御热的金缕衣,空气整个儿温和起来,连绵的秋雨一帘接着一帘。
在我离家的那天,我接到了表妹佳琼的信。
佳琼有着一切优秀女孩所具有的,艺术、文字、面容。可是她成绩不好,她的卷子常常被扔的到处都是,像断了线的风筝那样。
“姐”,她说,我已经打算放弃高考,去在艺术的隧道里建筑灵魂。姐,我知道我的成绩不如你,可是,最起码,我生活得快乐。
在信的末尾,她说:佳茗,让生活快乐起来。
“让生活快乐起来”,我望着几个字很迷茫。我不快乐吗?我有好的成绩,真正不快乐的应该是佳茗,这样一个美丽的名字被扔到了一个丑陋的角落。
我收拾好了东西,准备登上南下的列车。
母亲来车站送我,在火车开动的那一刻,母亲把手放在我的脸上,轻轻地说:“佳茗,这么多年,我看着你长大。我一直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但一直都不快乐。”莫老师也这么说。当莫老师摸着你的头把你交给我时,我感到从来有过的高兴。我把“佳茗”送给你,就是希望你能生活得快乐。
火车开动了,柔美的母亲站在风中,风撩起了她的长发,我把脸贴在窗玻璃上,泪从脸上流了下来。莫老师、漠朔、佳琼,他们都有自己的生活,并快乐着,没有人能代替我,来组建我生活的快乐,我回头,远处,一片叶子落在了母亲站的地方。
我睡着了,在梦里我看见了佳茗,丑丑的脸快乐的笑着,身后是一片江南水乡。
耍头(玩具)
2007年 高二(3)班 马玮
“他这个大大,你一天再有耍头吗?你看你一身的土,再看你的手,刨土刨成撒了。”大接着说:“把身上土打干净,手洗一哈,进去吃饭。”
“大,除了土我再没耍头了。”牛娃沉默了,大也沉默了。
这是大洪亮的一声——“牛娃,回来吃饭来——”之后的一段对话,也是山里还未上学的娃与大人普遍的对话。
牛娃每天都在大“回家吃饭”一声后,立马回复一声:“哦——回来了——”拍打着身上的土,和玩伴们一起呼喊着“各回各家,牡丹开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一边快速地跑回家。
牛娃每天的耍头只有土了。虽然只有土,但却有很多耍法。“尿炕”就是其中的一种较为有趣的耍法。牛娃他们每天耍得次数多的也就是“尿炕”了,耍法也很简单:先用手刨一小堆土,在中心插一根木棍,然后每个娃都用手将土堆上的土刨过一些,谁若将木棍拨倒,谁就是“尿炕”的人。游戏过程简短,但因为有一个令人发笑的结果,所以一群屁孩儿会乐此不疲地一遍又一遍玩。身上全都是土也是免不了的事。
“大,你给我削个‘毛牛’(陀螺)撒,人家娃娃都有呢。”看着大吃罢饭在台子上休息了很久了,牛娃也准备了很久了,终于开口说道。
“嗯。”大看着牛娃,鼻音很重地哼了一声。
“大,你再给我做一个弹绷子(弹弓)撒,我就再不刨土了。”
“嗯!”大又看了牛娃一眼,笑着答应道。
“哦——”牛娃兴奋地跑出家门,准备向别的娃娃炫耀一下他即将会有的新耍头。
牛娃有了毛牛,就不再去耍“尿炕”了,就和娃娃们开始打毛牛。牛娃有了弹弓就更牛了,口袋里装满了石子,和娃娃们一起打麻雀,打靶子。于是牛娃一个口袋里装着石子,另一个口袋里装着毛牛。一只手上拿着毛牛鞭子,脖子上挂着弹弓。碰见一只麻雀,便取下弹弓,掏出一粒石子,瞄中麻雀一弹,没打着,气得骂了一句,用袖子擦了一下鼻涕,接着瞄去了。
牛娃这两天参加了伙伴们的打鼠队,拿着小铁锹,担一小水桶,屁颠屁颠地跟在大家身后,发现可疑鼠洞,马上和大家动手挖几铁锹,不见动静,又提一桶水,灌下去,好一会儿,几只湿溜溜的大小老鼠缓缓爬出洞……
牛娃的伙伴最近又发现了一个“新”的“地道”,其实也就是水冲的,牛娃他们又开始进行探险,每人找一木棍,到玉米地里偷偷撕些薄膜,绕在木棍的一端,制成火把,找个大胆的打头阵,钻进地道。不知道谁怪叫一声,大家又惊呼跑出地道,相互讨论:“刚刚看见了什么?”没结果,又钻了进去。
此时,城里的娃娃正抱着变形金刚,看着奥特曼,而牛娃他们既没有遥控汽车,也没有四驱赛车,但依旧过着丰富多彩的童年。
“牛娃,回来吃饭——”
牛娃拍拍土,撒欢子往回跑。
几何之联想——红楼怪谈
2005年 高二(15)班 马文君
宝哥哥近来烦忧多多,为何呢?还不是他父亲大人见他读书甚少,出了个怪题目要他作诗。依贾政的脾气,作得好自然不说什么,要是作的一词不妥,宝哥哥可真得惶惶不可终日了。因那题目新鲜怪异,宝玉却落了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究竟是何方题圣如此怪癖。且看那字条方见着画了—〇—☆之物,之后不过写着贾政让宝玉怎样怎样的题外话。宝玉端详许久,感叹不已。眼看半日已过,思索之时,宝玉不禁斟酌起姐妹之事来。
“嘻,那圆滑之物倒像宝姐姐,不过少了杏眼樱唇。想来宝姐姐的为人,自是圆滑,想必在这大观园之中,也找不出第二个像她那样规矩的女子了。”宝玉眼前又浮出宝钗待人之景,“宝姐姐待人和善,德行处处无所挑剔,老太太都夸她呢。古来女子之美貌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好品德的却甚少见,且她心胸也宽大,自有男儿都不可比她的,薛姨妈有她这样的女儿,真是积了福了。”
正发呆之时,袭人进了屋,送来清茶,一句话倒打断了宝玉的思索:“二爷,发什么呆,半日光景了,还没作出来?”宝玉只微微一笑,且不理他。“只可惜,宝姐姐常讲什么仕途之道给我听,一个女孩家却让官呀禄呀迷了心,倒污了她的人格。”转念一想,“不过林妹妹可不这样,合了我的意。她自小和我一块长大,什么喜好都是我俩共同分享的。她爱作诗,才思敏捷,真真令我叹服。她容貌美丽,眉尖若烟,行动扶柳轻盈,婀娜多姿,多愁善感,让人怜惜……”
感叹之余,宝玉不知不觉想起那日两人共捧《西厢记》,忘乎所以地共享其中乐趣来。“只是林妹妹时不时泪光斑斑,娇喘微微,瘦得厉害,身体总不见得好。只她变化无常,使起性子来倒让人为难。也许是孤伶伶一个人投奔亲戚,才如此心小吧!”宝哥哥一时竟冒出如此想法,连他自己也觉可笑,不再理会。
方才又看那张画,试一作比,惊乎那两物所含之意竟十分像薛林二人特征,顿时恍然大悟。提笔将☆画入〇中,即成◎之状,叹道:“这样才算好看,以各自之长补对方之短,近乎完美。”
于是作诗日:“他中有我,我中有他,美之在何?待观其长”。
作诗后,忙呼袭人:“快快给我更衣,诗已作成,我要送给父亲大人交差!”
宿命的灵魂
2005年 高三(6)班 唐燕妮
寂寞难过,仰天一笑泪光寒。
——题记
我是一把剑,我没有思想,没有感情。我只是一把冰冷的剑。
四面是一片漆黑,没有声音,没有光明,我躺在主人身边,而我的主人,就沉睡在冰冷黑暗的地下。或许,千年以后,会有人让我得见光明。这千年的时光,应该是很长很长的。
对剑而言,是没有前世,没有来生的。有前世的,只是我的主人。那应该是个凄婉的故事,我不知道,我不懂得爱,我没有快乐,没有悲伤。
我的主人,是闻名江湖的侠士。他是个英勇而颀长的年轻人。他总是带着我,决战在染血的江湖。当我刺进敌人的胸膛,总能感觉到他们灵魂离开后,身躯的沉重。我不明白,这些魔道中人的血与常人有什么两样。炽热的鲜血像盛开的红莲,一朵一朵的,映着我主人面无表情的脸。我不喜欢他冷冷双眼。但剑只是剑,剑是没有感情的。
(据考古学家称,在四川省峨山西南角发现一处宋代墓,现在在发掘中)
黑暗,过去多少年了,我不知道,时间对于我没有意叉。我永远也不会生锈,永远也不会被腐蚀。他们说我是一块千年寒铁与一对童男童女的血肉之躯溶铸而成,他们说我是天下第一的好剑。但对我来说,名利毫无意义。我只是一把剑,一把剑客的剑。
主人巳成为正义之士为偶像,他说他很快乐。可是我觉得也不是真正的快乐,但剑是不能思考的,主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而我只是偏执地认为他不快乐,直至一天,一双温柔的手,代替了主人长满茧子的手,用软布一次一次的轻轻擦拭着我。我喜欢她,喜欢她温柔的触摸,喜欢她飘着花香的气息,喜欢她明媚的笑脸……
我知道主人很爱她,他对我诉说着他们的相遇。他说当他第一次遇见她时,灰色的天空一下变得明亮蔚蓝。他还说,他要陪伴她看朝霞,看落日,直到地老天荒……
那正是春天,早晨柔和阳光穿透了薄薄的云,花儿带着露殊,悄然绽放。仿佛可以听到小草的喃喃细语,能听到树木努力向上生长的声音。我看到主人的脸上洋溢着比春天更绚丽的笑容,那是一种从生命的本质里透出地喜悦。
(据报道,考古学家已经初步清理完古墓外部,即将进行古墓内部的发掘工作)
这世间很少公平。我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个黄昏。
冷冷的秋风吹过。昏黄的树叶在冰冷的光线牵引下,飞旋飘落。她一身白衣,静静地站在那里,悲哀而无神的目光,直直的看着我的主人。我感觉到他的手在颤抖。他不敢看她的双眼。“为什么?”她喃喃地问,凄然一笑,“如果还有来生,你是否仍会选择我们再次相遇?”说罢,身子猛地住前一扑,他的剑尖轻轻刺入她的胸膛。美丽的血花在她胸前绽放,像一朵朵的红莲,娇艳欲滴,她深情地望了他最后一眼,露出今生最凄美的笑容。苍白的脸上,滑过最后一颗晶莹的泪殊。
“不——!”我的主人像一头受伤的野兽,绝望地嘶吼着,扑上前去,抱住她如柳絮般柔软的身子……落花轻轻飞舞着,悄然飘落。
我只是一把剑,没有感情,没有思想;我只是一个旁观者,是他们凄婉爱情的见证者。但是我这个旁观者的身上却溅满了她的血,身上的血是可以洗去的,但心上的痕迹却怎么也抹不掉。
然而,一切并没有因为她的死而结束,他们说,她是魔教的女儿,她就该死……我的主人,变成了一个没有心的空壳,一个月光清冷的晚上,他醉了,醉得完完全全,醉得彻彻底底,清冷如银的月光下,他用鲜血完成了自己永恒的爱情誓言。
我不懂得人的感情,也许,我曾经希望自己是个人,但当我尝试到了主人的血,冰冷苦涩,我忽然觉得,做一把没有感情的剑,比做人快乐的多。
(据报道,古墓已被打开,考古学家在其中发现一柄宋代古剑,剑身光滑锋利,可以溅血成珠,这证明国古代造剑水平已达世界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