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经由公海驶向南海,我不知道接下来要去哪,驾船的大叔应该是GD人,操着一口相当流利的GD普通话告诉我,现在是去HN的三亚港,远着呢。天很蓝,海也很蓝,真的很美,海鸥在云端浪尖肆意地上下翻飞,向着天地昭示自由。
从现在开始,我也自由了啊。
望着一望无际的海面,我拿手机打开谷歌看了看到达那个三亚港口的距离,很好......一千多公里。
“没事啊小伙子,船上吃穿都够,也就一个星期的路程啊。”大叔大大咧咧地一挥手,黝黑的脸膛看得出饱经风霜。
虽然我很相信大叔您专业开船三十年的海上阅历,可原谅我还是要忍不住多嘴一句来安慰我受惊的心。
“大叔,那什么,那个,油够吗?”我弱弱地问道。
“够,够,哈哈哈......”大叔再一次朗声大笑——一千多公里。
我默不作声,这个时候,我别无选择,要么跳船游回去,要么撑着在颠簸的渔船上吃一个星期海鲜。
傻子都知道选什么。
大叔专心致志地在开船,我看了一会,确定自己帮不上什么忙,考虑到随身带的手机之类的电量要撑一个星期之后,我进了船舱里面的房间,从包里掏出了那本我爸视如珍宝的心法,包是大叔送的,很干净,有股淡淡的咸鱼味。
摊开心法,盘膝而坐,静心闭目,气沉丹田,体内的灵力开始按照平时运转的路径绕周天......
“砰。”船身突然向左猛地颠了一下,处于放松状态的我被掼到了旁边的架子上,一茶缸的白开水淋了我个满头满面。
“哎小伙子没事吧,刚有个小浪啊,常有的事啊别担心。”驾驶室传来了大叔那洪亮的嗓音。
“没事。”我默默地擦干脸上的水,在确定心法没被沾湿后,我把它又装了回去。
想来也是有够笨的,平常人在幽静的深山密室里练功都有走火入魔的几率,更别说我在这么个地方......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好在还没入定,要是练得深了来这么一下子......不说了,我也不麻烦,我就向我们伟大的***同志学习,把我的骨灰往海里洒洒吧。
一个星期后,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地登上了三亚的渔船港口,倒也没这么夸张,一个星期没洗澡,外加天天吃海鲜,所以身上也就味道比较重。初登港口时,我不像那种乡下人进城一样,满眼新奇。当时我看着来来往往的渔民,各做各的事,或盘膝坐着斗地主,或帮着抛锚拖网,或就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嘴里刁根中华聊家常,十分热闹。可是这一切与我却没有任何关系,在没有遇到那个来接我的人以前,我就是一个陌生人,不仅不属于这里,更不属于这个世界。想到这,心里还真有点方......
这种感觉很快就被打破了,远远的,我就看到了一个与周围的渔民格格不入的人,海蓝色的大裤衩,帆布鞋,绿底紫花夏威夷风格的衬衫,太阳帽墨镜,显然是一个游客。而这里是渔船港口,来这里的游客通常只有两个目的,要么是要一口新鲜廉价的海鲜吃,要么就是来看看渔民人家的生活回去写篇游记啥的。
我确定他抱着的是其它目的,他原本在找什么,看到我,立刻跑了过来。
“你好啊小弟弟,你应该就是叶不归吧?”那人摘下墨镜,眼睛很漂亮,宛如沙滩的阳光。
“我是,你是?”我问道。
“我是苏总的随行秘书,我叫夏言。”那人脸上露出了微笑,还是和阳光一样,“不归,怎么样,路上还好吧?不好意思啊,苏总现在在BJ为你回家的宴会做准备,所以是我来接你,车在路边,先走吧,啊。”
“啊,好。”我愣了愣,夏言口中的“苏总”,应该就是我妈苏晴芸。后来我发现夏言是一个很容易与人相处的人,不仅是开放阳光随和,对待不同人,他的态度也是不同的,像我,初到外界,不谙世事,心里或多或少的,有一些不安与怯弱,夏言对于我的态度,既能使我安心,也能拉进与我的距离,尺度拿捏得当。为人处世的艺术修习的相当精妙。所以很快,我便把他当作了我进入这个世界以来的第一个朋友——当初的我真的很单纯。
兰博基尼LP700-4行驶在公路上,没有一贯属于超跑的风驰电掣,速度不紧不慢,保持在令人舒适的五十码,既能享受到海风吹拂的愉悦,又可以欣赏沿路亚热带植物组成的绿化带,相当惬意。
“现在呢,咱们先去酒店,不归你先自己收拾收拾,我呢去给你买点吃的。休息一下,下午我们再出去,买点衣服什么的。今天就住在HN明天一早就去机场。”夏言向我报告这一天的行程,手指有节奏地在方向盘上敲击。
“嗯。”我应了一声,想着就这么一个字好像有点不妥,于是又准备找出一句,“夏......哥哥,你是什么时候到我妈身边工作的?”
“三年前。那个时候,我还什么都不懂,嘿嘿,还以为当个秘书只要收拾收拾文件就行了。谁知道,上到会议讲稿,下到午后甜点,忙得跟个保姆一样,你是不知道啊,苏总啊,严格得很呢,还有强迫症,桌子上杯子的摆放差一点她都会皱眉......”夏言仿佛打开了话匣子,一说到关于给我妈工作的事就停不下来。我听得却也是津津有味,不过听着听着我发现,貌似如果我去帮我妈的话,不出三天她应该就会掀桌子......“......不过苏总人真的很好,能自己做的事,她绝不会麻烦别人,让我去买下午茶她总是买两份,一份自己的一份请我,如果心情好还会请下面其它办公室的喝,她并不仅仅是因为上司要搞好和属下的关系,她是为了尽量让每一个人工作生活都舒心,而且苏总也很不容易啊,一个人支撑那么大的企业。”
“嗯,是挺不容易啊,所以我爸才把我放出来帮我妈,不过看来,我就是来瞎添乱的,哈哈哈.,.”我和夏言都笑起来。
“哈哈哈,别紧张不归,一开始不适应很正常,只要不犯什么大错,苏总一般不会发火的。以后你还得跟着我学习呢,而且苏总还很爱你,你又是刚来,就算犯点错也没什么的。”夏言笑得相当开心。
“那你要是把我教好了,不怕我抢你饭碗啊?”我笑道。
“哈哈哈哈,小伙子你逗我呢,你可是要继承你们家产业的,你能跟我抢一个秘书的活啊?那以后董事长我做?”夏言笑得更欢了。
“哈哈哈哈...”这是个好梗......
ClubMedSanya,总统套房。
我泡在浴缸里,回味着一个星期前和现在的差别,感觉这就是人生,大起大落,来的快去的也快。
“来,吃饭。”当我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从浴室里出来时,夏言已经回来了。
我走到餐厅,桌子上已经摆好了东西,我本以为这么短的时间,夏言会弄得随便一点,叫个外卖KFC或者必胜客。
现在看来,他应该是把行政总厨的菜单当成外卖单了,桌子上十样菜,不算甜点和莎拉。餐具亮闪闪的,入手沉重,显然镀了银,夏言也坐了下来,拉过一辆推车,拿出放在醒酒器里刚刚醒好的红酒。
“喝点红酒,开胃。”夏言往我的高脚杯里倒了一点。
“嗯,这是什么酒?好香啊。”我只抿了一口,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只是和那种白酒一样,绵长的醇香久久不去。
“76年的拉菲,这是我去年和苏总去法国波尔多的拉菲酒庄签合同的时候,庄园主人送的,很好的酒哦。”夏言笑了笑,也抿了一口,一脸陶醉的表情,“还真得谢谢你啊不归,你要是不来,这酒我可没福气尝。”
“我妈把这酒给我喝的?”我咂了咂嘴。
“我也很奇怪,但是听苏总说,你小时候每当她喝红酒的时候,你都要尝一口,所以,这瓶原本想喝的拉菲苏总就想留着给你。”夏言把杯子向我举了举。
其实我没觉得红酒有多好喝,说真的还不如给我一杯葡萄汁,可能小时候的我是觉得那颜色好看所以才要尝尝。不过总归是我妈的心意,我也就没说什么。
桌子上的菜夏言基本没动,他一直在忙着给我换盘子,看到我三口两口吞下一块菲力,连说慢点慢点。
请别嘲笑我吃相像猪,换做是你一个星期天天三顿吃油炸马鲛鱼你也好不到哪去。
下午的行程我就不用说了,夏言拉着我,跑遍了三亚几乎所有的奢侈品店,直到晚上,我们才大包小包拎着回了酒店,当时我都不认识我自己了,原本一个脏兮兮,满身咸鱼味的小子,一下子变成了被Gucci,Versace,LouisVuitton,ERMENEGILDOZEGNA等奢侈品包裹的华丽富二代,头发也剪短了,酒红色挑染后还做了个纹理烫。
后来我认识的三个富二代哥们都说我不适合,或者说不适合现在的圈子。我可以像他们一样将Brinoi的西装扔得到处都是,但他们永远不会像我一样可以对路边20块钱的T恤爱不释手,我可以像他们一样喝拉菲喝波本威士忌像喝水,但他们不会像我一样早上就着油条喝稀饭。但他们说很羡慕我,并且也在我的影响下改变着,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夜深了,我躺在床上,听着外面浪打岸边,风吹芭蕉的声音,心里很静,原本没有空思考的事情也渐渐涌上心头,人在冷静的情况下,往往是最睿智的。
这个世界不太平,表面光鲜亮丽,暗地里则风起云涌,有人想要干什么,就会有人帮他,有人阻止他。直到最后,赢生败死,将这个世界闹个天翻地覆。老爸绝对不会无缘无故让我回来,而我妈当初也肯定不会无缘无故把我送到门派里。现在,有人告诉我干什么,但我知道我不仅仅只是要干这些。
侧头看了看,夏言在旁边的房间睡的正熟。
我抬起手,心念一动,手心冒出的蓝色灵力跳动如明火,然后又像落日的余晖悄然散去。
该来的总归要来,不管来什么,我只管负责搞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