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个什么东西,在沈世林三十多年的人生里,并没有太大的概念。
他有钱,有势,有权,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挥挥手就可以招过来,看上哪个女人,都不用追,那人就倒贴着凑上来了。
廉价的叫人心烦。
他曾经一度以为,所谓爱情,不过是电影或者小说里无聊的人杜撰出来的,而那些脸红心跳,火光四射,天雷勾动地火之类的,只是为了满足某种需求凭空产生的东西。就像他公司里的产品,迎合市场需求而已。
女人得到的太容易,一般不会让人太珍惜。对沈世林来说尤为如此,打了三十多年的光棍,或者说,女人如衣服天天换的日子过了三十多年,对他来说,心理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惯性。
年轻时候的他,喜欢一头黑发白裙飘飘打扮的很嫩的女人,即使知道那不过是她们的手段,每每也能叫他心动不已。当然,他所谓的心动,不过是抱到床上剥光她们。
后来喜欢不做作什么都会的熟女,能坐上来自己动的那种。不过这样的女人多了也是乏味,当有一天他发现那些女人对他而言,连一个发泄工具都做不了的时候,他的情绪开始有些扭曲。
乏泛可沉的女人,千篇一律的性生活,让他更加倾向于另一种方式,折磨那些女人,看着她们痛苦的哭喊,粗暴的打骂似乎更加能发泄一种不为人知的情绪。
反正不过是用钱买来的东西而已,想怎么用是他的事,只要让自己用的痛快,对他而言没什么不能做的。
这种事做多了,难免有时候需要善后,秦蔡每次替他善后完都会批评,“沈大爷,你迟早会得到报应的!”
他不以为然。
因果报应这种东西,他从来不信。他想要的一切都是自己获得,得到的理所应当,凭什么要给别人报应?
不过这些话他当然不会说出来,不过就是转个念头,一笑置之。
但是没想到的是,他的报应真的来了。而且那么突然。
彼时他正在跟当时还不错的汪仲商量去法国开拓市场的事,国内他待够了,尤其是江城,即便是帝都,对他来说也是乏泛可沉,尤其是沈氏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事,他更是连管都不想管,可是爸妈把沈氏交到他手上,他又不能真的坐视不理。
真的很麻烦。尤其是还有个亲哥哥,夜以继日的盯着,想要找个空子把他手里的权柄抢过来。
那天两个人吃完饭,因为离公司不远,也就没有开车,正好当做溜溜弯下食。自从毕业以后,他好久没有这样惬意过了。
初春午后的阳光很舒服,暖暖的却并不灼人,偶尔一阵风吹过来,更加惬意非常。沈世林和汪仲沿着路边,一边走一边继续谈工作。
路过一个公园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女孩,抱着一只白色的猫咪,正蹲在地上,女孩长了一张精致无比的脸,脸上却脂粉未施,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白色连衣裙,白色球鞋,长发飘飘,是很久以前他喜欢的样子。
尤其是脸上的表情,单纯,向往,充满着希望。
沈世林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有感受过这样的心动了,女孩的笑容像是利箭一样,凶猛而快速的刺进他有些干涸的心脏,他皱了皱眉,回过头来正看到汪仲也在盯着那个女孩出神。
这件事很快就被放在了脑后,对沈世林这种人来说,类似于心动这样的情绪,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他有过不少次心动,每次都是钱甩出去人抱回来,只要确定没有病一夜之后也就相安无事了。不过那个女孩看起来是好人家的女孩,而好人家的女孩他不碰,这是他一向的选择。
本以为也就是这样一场连开始都没有的相遇,如同大海里的一个漩涡,很快就消失无踪影了,可是他没想到,居然还会有第二次碰面的机会。
而且,这次的碰面,有些不堪。
那是一个广告商的场子,沈氏跟那边有合作正在做,本来是秦蔡替他去的,可是临时秦蔡阑尾炎,他就只好自己去了。好在平时这样的局他也没少参加,临时推了一个女人的邀约,开着车就去了。
KTV包厢里,这总那总的过来敬酒,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的很虚假,不知道为什么,平常这种信手拈来的场合,他那天竟然格外的厌倦,只是礼貌性的对每个上前来敬酒的人随手举举手里的红酒,却连应付性的喝一口都不愿意。
可能是看出来他的心情不好,那些本来上赶着巴结的老板们也都悻悻然退了回去。
后来包厢里一阵欢呼,他抬眼去看,不知道是哪个老板叫了一些姑娘来,简单的寒暄了两句,那老板神神秘秘的说,“这次的姑娘,可不是外面那些乱七八糟参差不齐的货,这可都是模特圈里混的。”
众人惊呼,他却不屑的笑了笑。
他也做传媒,当然知道娱乐圈的水,模特圈哪有那么好进的,一个三百多人模特公司里,签约的模特不超过三十个,其余的不过是没名没分的野模罢了。说到底就是出来卖的。
一个姓王的老板靠过来,说,“沈总,怎么样?有没有瞧的上的?”
沈世林喝了一口红酒,弯了弯嘴唇,说了一句,“你们随便。”
这句话一出来,在场的男人们就都有些压抑不住,一人搂着一个两个的模特动手动脚起来,那些女人虽然推辞,不过却是欲迎还拒。很快就打的火热,阴暗处扭在一起的也不在少数。
包厢门很快再一次被打开,姗姗来迟的女人尴尬的站在门口,似乎是被里面的状态吓坏了,直到那个姓王的老板招呼她,“青丝,这里!”
他抬起头,不期然撞上一双灵动的眸子。
愣了愣,把手里的酒一饮而尽,重新给自己倒了一杯。
居然是那天在路边看到的女孩。
王老板一口一个“何小姐”,浑浊的眼睛不住的在她身上滚来滚去,似乎用眼睛就能把她身上那件紧身连衣裙给脱掉。
当然中间还下意识的朝他看了一眼,问了句,“沈总,这个女人……”
沈世林弯了弯嘴角,说,“你们玩。”
她显然是有些局促的,沈世林坐在一旁,双腿交叠起来,端着红酒杯优雅的品着,目光却是不住的往那边飘去。
王老板的动作越来越过分,拿着红酒白酒雪碧什么的统统倒在一起让她喝,沈世林挑了挑眉没有出声。
只看着她接过了酒杯,对王老板说,“青丝那个广告的事可就拜托您了。”
竟是一饮而尽。
这种场合,喝酒这种事开了头就不可能停下,他看着她一连喝了三杯,脸颊红的像苹果,即使是脸上那层厚厚的粉都遮不住。
王老板动作更加过分,搂过去就“心肝宝贝”的乱叫,沈世林看着半推半就的何青丝,心里竟然无端端的起了火。
本以为接下来不过是逢场作戏,你来我去欢场上那些事,却没想到他沈世林也会看错了人。
何青丝用力把王老板推开,从他的禁锢中逃脱了出来,抱着他面前的茶几腿不撒手。王老板铁了心要把她带走,即使是有人有心劝一下也不好意思开口。
沈世林轻笑了一下,看着何青丝脸上的绝望,心里有一丝快感。
活该,谁让你没有分寸勾搭他,谁让你为了一个广告就没了底线,谁让你不自尊自爱,来到这种地方,还想保留贞洁?真是笑话。
可是转眼间,她的手臂就缠上了他的腿。
“沈先生,救我。”
沈世林有些好笑的回过神,拿着手里的酒杯不住的摇晃,慢吞吞的开口,“哦?你凭什么,让我救你?”
他看着脚下的女人死死的咬住唇,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是模特,我会走秀,我可以免费给沈先生干活。我知道我不优秀,可我会努力的!”
努力这样的字眼,对沈世林来说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但却并不妨碍他的不屑和嘲讽。他说,“是吗,我不需要。”
王老板的拉扯还在继续,脚下的女人似乎犹豫了很久,最终伸出手触及到他的腿,“我……虽然什么都不会,可至少,身子是干净的,我愿意为沈先生当牛做马。”
一句当牛做马,让他的心乱了一下。
忍不住开始想象,这样一个女人,床上的滋味,应该不会太差吧。
站起来,在她近乎绝望的眼神里冷声开口,“把桌上的钥匙拿出来。”
鬼使神差的,就带走了她。
其实那个时候要是意识到鬼使神差这个情绪,以沈世林的个性,不会允许后面的故事发生。可是他实在太庆幸,他当时没有意识到。
能有个人将他从庸庸碌碌中救赎出来,也挺好的。
那是他和何青丝真正接触的开始。
没有检查过的女人,他一般是不碰的,生命太脆弱,他还没活够,很简单的理由。可是把她带回去的那晚,终究是没忍住,让她用嘴解决了一次。其实对他来说,即使真枪实弹的上了,似乎也没有什么顾忌,可是心里却是难言的抗拒,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一连几天没有去见她,托了秦蔡去查她的底细,知道了一些事,何青丝竟然是重点大学毕业的,法学院高材生,为了个男人走到如今这一步,最可笑的,那个男人却出轨了,出轨对象还是个男人。
真是个傻姑娘。
这是沈世林拿到资料的第一反应。反应过来又笑着摇了摇头。
她傻,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那次法国终究没有成行,护照签证什么的全都办理妥当,甚至连法国那边的居住证明也是一下子办了二十年的,买的房子他亲自看了几次,装修风格都是按照自己的喜好来的,当初他是真的想要去法国定居。
可是这一切,莫名其妙的终止了,连沈世林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b市这个城市,一点意思也没有,他早就待腻了,可是为什么,要取消去法国定居的计划呢?他不知道,或者说,知道,却不敢正视那个答案。
那些不敢承认的情绪,让沈世林更加过分的折磨何青丝,似乎这样就能证明些什么,可是每每事后,却是更加难捱的情绪。
有一次何青丝问他,“沈先生,你到底为什么要让我在你身边?”
那次是刚刚云雨之后,难得的一次他没有动粗,感觉竟是无比的美好。他躺在床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抚弄着她的青丝。
他也曾经问过自己,为什么非要把她留在身边呢?一时的好心完全可以出了KTV就让她走,或者收点报酬一夜翻覆之后就让她走,那才是他的风格,而不是把自己最钟意的一套房子转到她的名下,还给她配了车。
沉默了很久,他说,“还没玩够。”
看着何青丝明亮的眼睛一点一点的绝望下去,沈世林的心里有点难受,也有点痛快,病态的互相折磨。
不过那个她问过的问题他却是仔细的想了想。留下她总要一些借口,而这个借口,不会是他不愿意承认的那个。
何青丝的眼睛很美,很美,美的如梦如幻,勾人心神的美,沈世林看着看着,心里就升起了一个念头。
正好,沈世文缺只眼睛,而她的眼睛太美,这个理由足够说服任何人。虽然说服不了自己,不过说服得了别人就够了。这个时候沈世林还只是想着,有自己把何青丝玩腻了的那天,有把她从自己身边赶走的那天。
到时候,就说眼型不配,终止治疗方案,不是很简单的事吗。
他只是需要一个说服自己的借口而已。然而这个借口那么苍白,沈世文对他来说就是个屁,别说为他换眼睛了,不挖了他另一只眼,就是好的。
那些阴差阳错的事情堆积在一起,误会在沈世林看不见的地方,在何青丝的心里,越滚越大。
沈世林更不知道,要她的眼睛这件事,在何青丝的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有人说,没有安全感的女人容易做出偏执的事,其实是真的。
只是沈世林一直不知道这个道理。
所以当有一天,她躺在手术台上,私下里把眼睛换给沈世文的时候,沈世林猜不透她当时是什么想法,不过他却知道,这个女孩子,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撒手了。
何青丝做手术的时候,沈世林不知道,何青丝什么时候怀的孕,沈世林也不知道,那个时候他正在忙着用一场婚礼来稳住郁家人,而因为何青丝对他越来越大的影响,让他心惊,下意识的冷落了她。
所以婚礼那天,他看着郁婉清推了她一把,身下殷红的血流成河,而她脸上痛苦的表情刺痛了他,更加刺痛他的是,那个女人向来空灵的眼睛,左眼是空洞的。
一瞬间明白了什么。
总有人说爱一个人能爱到付出所有,沈世林以前不信,遇到何青丝之后到发生这件事之前抗拒着相信,而到这一刻,这个女人在他面前倒在血泊里,沈世林终于明白,原来爱情真的能叫一个人付出所有。
而他现在愿意付出所有换她一个平安和健康。
不理会惊愕的司仪,不理会郁婉清和她家人的尖叫,不理会身后爸妈的呵斥,沈世林抱起何青丝,抛下这场婚礼,抛下早就等待着的媒体和所有人,疯了一般的跑了出去。
路上他想,青丝,只要你没事,只要你没事,我什么都可以放弃,我什么都不要。这份感情一直是你在付出,我怂的就像一直缩头乌龟,你会明白我的,对不对?你会给我机会,让我在余生漫长的日子里,慢慢给你调教。
只要你没事,只要你没事。
一路上飙车,他的手一直在颤抖,目光落在后面的何青丝身上,心跳急促的似乎要崩溃,接连撞了好几次才到了医院,把她交到医生手里的时候,沈世林几乎用尽了全部力气,直直的倚着墙壁坐在了地上,一身的血,情绪几近崩溃,直到护士把检查结果送到他的手里。
果然是怀孕了,不过又流产了。果然是做了全眼球移植术。
不过人倒是没事,失血过多有些虚弱,沈世林脚步虚浮的进了病房,跪在床前,抓着她的手,一直看着她,直到不知多久之后,她终于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可是眼里却有了疏离。
她叫自己“沈先生”,会客气的说“你好”,“谢谢”。
沈世林难受的不知如何是好,不过在他心中首当其冲的,是要把她受到的委屈讨回来。给她最大委屈的是自己,她有时间慢慢折磨他,可是沈世文和郁婉清不行。
他说,“青丝,你好好休息,我出去一下。”
没成想,这一次却叫她误会的如此之深,她以为自己回去继续那场婚礼,可其实他发了疯一样的回去找到了沈世文,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又把沈世文名下的几处房产和地产动了手脚,足够叫他几年缓不过来。
沈世林说,“我不叫你哥,你不是我哥。你记着,青丝的眼睛只是暂且养在你这里,等她身体好了,你迟早要还回来!”
郁婉清那边更不用留情,原本不过是想采取最方便的办法做事,可这不意味着他沈世林没有资本。郁氏的企业一夜之间倒了一大批,一个接一个的破产,最后只留下郁氏的家族企业苟延残喘,郁婉清的父亲一夜猝死,母亲一夜之间憔悴了无数倍。
沈世林看着天空,轻声说,“郁伯父,原本不该是你。我从来对你都是尊敬的,可是清清她,动了不该动的人。”
对别人尚且如此狠,对自己更加不用说,沈世林找出来所有的财产,各种公证,打算第二天交到何青丝手上,这次,不论如何,这个女人,他要定了。
可是苍天总是爱开玩笑,以前他总是没有决心,让她失望了一次又一次,如今好不容易拨开云雾见青天,他下定了决心,她却失望到底,走了。
有人刻意抹掉了一切痕迹,不然不可能消失的如此彻底。他发了狂一般的找她,从父母家直到幼儿园大班的老师,一切能扯的上关系的人全部找遍,终究是无影踪。
终于知道再也找不到她的那天,沈世林一个人在酒吧里喝了三瓶威士忌,一瓶伏特加,醉的不省人事。
宿醉之后,沈世林开始期待着一部电影,那是何青丝唯一的一部电影,他给的机会。
何青丝演的只是一个配角,戏份不多,结局也悲惨,当初两个人还好的时候,曾经约好了,让他陪她看这一部电影的。沈世林想,如果她还没走,应该会去看的吧。
电影首映那天,沈世林很早就去了电影院,一个人在大厅里转了很久,想要找寻一个熟悉的身影,可是那个身影跟他擦肩而过,终于还是被他错过。
而那个时候的何青丝,跟汪仲坐在一个角落里,进场的时候,隐约看到广告牌子前面一个熟悉的人影,转身过去却又消失不见。
终是错过。
电影很好看,不管是何青丝还是沈世林都是看到心中五味杂陈,电影里那个恶毒女配死的时候,沈世林掉了一滴泪,何青丝却是微笑了一下。
电影散场,何青丝和汪仲从前门离开,沈世林戴上鸭舌帽,面色如常,从后门离场。
两个身影,曾经纠缠,却终究走上了不同的路,渐行渐远,直到各自消失在门后。
再无交集。
三年的时间有多长?沈世林说不上来,只觉得像是过了一辈子那么漫长。
每周都会去何青丝家里,一来想着如果何青丝跟家里联系,能得到点消息,二来他当初骗着何青丝领了结婚证,虽然没办婚礼,也算是人家家里的女婿了,照顾她的家人本就是应该的。
兴许是上天看他委委屈屈一无所得的忙活了三年,终于看不下去了,终于在三年后的这天,把她送到了自己面前。
有一瞬间是以为自己在做梦的,可是梦境如此真实,即便真的是个梦境,他也认了。
情绪到最浓烈的时候往往是无言。他看着何青丝进了家门,怀里抱着一个小的,身后跟着一个男人,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沈总自己做好了如果她真的移情别恋,他就做个小三,把她抢回来。
哪怕那个男人,是汪仲。
何青丝的幸福,只有沈世林才能给。虽然他曾经失去了资格,可他相信,没有挖不到的墙角。
尤其是,她怀里抱着的那个,跟自己如此之像。
那晚他们在外面寒暄,沈世林作为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准女婿一个人躲在卧室里抽烟,无人问津。直到汪仲走进来。
沈世林没有给他出声的时间,几乎是他进来的那一秒就掐灭了手里的烟头,一拳冲着汪仲的鼻子就打了上去。
“你他妈敢碰她,我弄死你!”
怀了弄死别人的心,却是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岳父岳母的卧室,岳父岳母和心爱的女人,还有一个看起来似乎是自己的孩子就在外面,总不能真的毫无形象的打起来。
汪仲显然也是这样想的,两个人只拥到一起不足五分钟,就喘着粗气退后了一步。
脸上却都挂了彩。
那次之后,沈世林就像个狗皮膏药一样,贴在了何青丝身上。他托人查过了,千辛万苦在被抹的一干二净的证据里查到蛛丝马迹,那孩子是何青丝收养的,不是她生的,跟汪仲的关系也没有进行到他估摸的最坏的那一步。
真的是好极了。
沈世林倒了一杯酒,站在窗前,伸出手去敬自己一杯,“沈世林,把她挖回来。”
为了她停留在这个城市,总要她一直陪着自己才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