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尖锐的轻响,被红狼汽车里的音响盖过。
只是那一点火光,跟麻花辫子脑后飞溅出来的鲜血,提醒了发生的恐怖。
身后的几个黑人惊叫了起来。口中喊着不止一边上帝的名字,转身开始逃窜。
红狼没有下车,就在车里朝着其中一个黑人的脚踝,扣动了扳机。
“哦!”
黑人惨叫了一声,整个人向前倒了下来,脸朝地鼻子嗑在地上,流出了一滩血。
红狼受不了这个黑人的惨叫声,他没有完全瞄准他的脚踝,子弹只是擦过而已。
感觉身后有人走了过来,黑人转过了身,害怕的伸手抗拒着,脚向后蹬着地,让自己远离那个开枪杀人,一脸寒霜的魔鬼。
一个箭步上前,红狼迅猛的抓住了黑人的衣领,单手就将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
黑人惊讶的感觉着自己的身子飘在了半空中,他的体重有一百八十磅。怎可能有人拥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能够单手提起他。
还没等黑人惊讶完,红狼就将他甩到了身后的车身上。
黑人的身体反弹了回来,就在弹起不到一厘米的时候,红狼的手又狠狠的掐住了黑人的脖子上。
五指死死的扣住黑人的脖子,黑人只觉得自己是被坚硬的铁钳子锁住了脖子。
红狼的手指很紧,力道拿捏的很好。只留有一点点的空气进入到黑人的肺里,不至于窒息,又很能让他清楚的感受到窒息的痛苦。
黑人的脚在地上乱蹬着,双手死死的扣着红狼的手指。
即使使出了全身的力气,黑人也没有办法移动那锁在他脖子上的五只手指。
就这么持续了大概两分钟,红狼觉得差不多了,松开了手。
一松手,黑人就像倒空了的麻袋一样,整个人瘫倒在地上。
双腿发软,没有办法支撑自己任何一点体重。
红狼打开了后座的车门。
是你自己进去,还是我送你进去。
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黑人总算明白了红狼想做什么,在地上犹豫了。
他的几个兄弟都是徒步逃跑的,半个小时内,不会有任何人来救他。
警察每分钟都会接到来自布鲁克林的求救电话,这块区域又是最常发生最糟糕事情的地方,几乎每天晚上都有,每个小时都有。
酒吧里,传出了玻璃杯摔碎的声音,跟打斗争吵的声音。
正好对应了黑人内心的想法。
红狼想要黑人带他去属于他们的地盘,不知道红狼想要做什么。
趴在地上的黑人还在考虑,暴露了地盘中心,他的下场会比现在要好多少呢?
红狼转动了一下消音器,金属摩擦的声音,刺耳又尖锐。
很轻微的声音,足够刺激一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人。
黑人战栗了。
抬头看了看那个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麻花辫子。
他的眼睛瞪着老大,空洞无神,完全没有了生气。
眉心的那一个枪眼,黑血正不断的从里面冒出来。
他的脑后的黑血不断的蔓延开来,整个脑袋都泡在了鲜血里面。
活着总比死了好。
最差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这样了。
黑人自己爬了起来,刚才脚下的一顿乱蹬,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脚踝只是一点擦伤而已。
将鼻血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趔趄的走上了红狼的车。
保时捷在街道伤畅通无阻。
红狼开始喜欢纽约这个地方了,尤其是布鲁克林区。
在接近曼哈顿的地方,他需要依靠高科技的手段才能偷到一辆车。而现在,他开枪杀死了一个人,却没有听到一点警察的车鸣笛声。
来自布鲁克林的报案,就像是听到教堂里的钟声一样。不会有多少人注意,就算来了警察,红狼也早已经丢下这辆车,消失无踪了。
红狼可以像复述看过的电影情节一样,说一说未来十几个小时里会发生的事情。
在一个酒吧的对街,几个黑人上来围观一辆颜色夺目的保时捷,开车的是一个亚洲面孔的白人。
没有任何争执,白人从车里拿出了枪,朝着黑人射击。正中眉心,枪法很准的一个白人。
目击者会被去做一次人脸拼图,红狼的样子会被还原的七八成像。
等警察找到红狼的时候,红狼会告诉他们,当时那个时间,他正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城里赢钱。
红狼已经派出了自己手底下的一个喽啰,易容成了自己的样子,现在应该还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城里。
这么说有点自私了,那其实是组长底下的人。专门负责制造不在场证明,有男有女,也可以随时转换成男女老少,高矮胖瘦的人都可以。因为这群人的人数不少,好像还有一个代称,叫做变色龙。
没记错的话,就是这个称呼。
红狼很放心的开车,打开了音响。
里面滚石乐队的歌曲高昂的唱着,整个车厢里都是震动的感觉。
黑人不敢动的坐在后座,就坐在红狼身后的位置。
把敌人留在身后是很危险的举动,可是黑人还是不敢有丝毫的妄想。
他的口袋里,有着一把五寸长的匕首,足够划开一个人的颈部动脉,从这个角度也可以从座位后面,隔着车垫靠背捅进红狼的背部。
五寸不足以刺入很深的位置,但是至少可以让红狼受伤。
当手摸到裤腿的时候,黑人不由自主的战栗了,寒意深入骨髓。
他别在裤腿的匕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一个厚重的东西从前方划过一道抛物线,落在了身边的坐位上。
赫然就是自己那把五寸长的匕首。
“不好意思,我想你买到假货了,这不是真牌的瑞士军刀。”
红狼用中文说了一句,随后又意识到身后坐着的是一个美国黑人,也许他连很多英文单词都听不懂,何必说中文呢。
用英文又复述了一遍。
黑人根本没有听红狼在说什么,他眼睁睁的看着那把匕首。
匕首就在身边,只要他动动手指就可以将匕首拿起来。
只是他现在手指已经冰冷的动不了了,浑身就像灌了水泥一样的僵硬。
脚踝上的还残留着微微的疼痛。
一只兔子要对付一只野狼,就算给兔子一把匕首,又有什么用呢。
黑人放弃了,他无力的垂下了脑袋,扭过头看着窗外匆匆而过的商店跟树木。
这也许会是他最后看的风景了。
临死之前能坐在保时捷上,还算不错的临终礼物吧。
红狼很明确的告诉黑人,要去的地方是他们黑鬼帮最大的据点。他要见的,是能在黑鬼帮说得上话的人。
黑人告诉红狼,他从来没有见过老大。所知道的据点也只有一个,他只能带他去那里,剩下的事情,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红狼点点头,没有失望。小混混终究是小混混,看这个黑人胆子小得很,怕死的心远远大于一颗拼搏的心,应该是刚入帮不久吧。
“doyouhavekid?”
红狼将音响的音量调低,试着跟黑人说话。
黑人已经无所谓了,无力的靠在身后垫子上,告诉红狼他有三个孩子。
跟电影里的黑人一样,他从小备受歧视,家里有五六个兄弟姐妹,非常贫穷,没有一个人念得起书。
一家人都住在布鲁克林贫民窟里,他们家没有房子,只有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几块破布,勉强缝补之后,搭起来的一个帐篷。
在他十六岁的时候,一个醉酒的白人抽烟将烟头扔进了他们的帐篷,最小的妹妹被烧死了。结果那个白人只被要求赔偿而已,数目还不多。
父母接受了赔偿,将妹妹的尸体火化了。他们都清楚,所有贫民窟里的人也都清楚。即使再上诉也是没有用的,结果不会比现在好多少,他们家也确实需要那笔数目不多的钱。
之后黑人对那个白人展开了报复,用一根钢筋将白人打倒在地上,直到他动也动不了。
他被捕了,判了十五年的刑罚。
没有资格获得假释,等他十五年刑满出狱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他的家人了。
他认识了一个妓女,两个人生下了三个孩子,有两个已经死了。剩下的一个,正在布鲁克林。
“我不能靠女人养活一家。”
黑人口气硬了起来。
他没有念过书,不认识一个字。所有的工厂都因为他曾经坐过牢而拒绝用他,有个好心的工地老总用了他,他曾经认为那是个好心人。等工程一个月结束的时候,他没有发给黑人应得的工资,但是承诺他,工程结束之后会按双倍工资给他。
三个月后,他因偷窃而再度入狱。
“我他妈没有偷他那枚难看的要死的戒指。”
红狼能感觉到后面声波传来。
是个令人同情的遭遇。
红狼对黑人的过往,只是听听而已。
他们这样的一家三口,就算不是在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在哪个国家都一样。就算死在街头,也得等尸体发臭,才会有人来处理。
随意的火化,然后被放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处理掉。
那些人处理尸体,就像菜市场的屠夫切肉一样的正常。
“dontkillme。Please。”
这个黑人居然会用客气的敬语。
比起很多有学历的白人,要好得多呢。
比如洪少威,一个披着羊皮的狼。在红狼面前多低姿态,也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谢谢。在请求红狼做保镖的时候,也没有说一句拜托或者恳求。
洪少威说的是。
多少钱都可以。
当人听到多少钱都可以这句话的时候,为了保存面子,都会说考虑一下。
说考虑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决定要答应了。
答应放下尊严,换取利益。
就凭这个please,红狼决定留这个黑人一条命。
不是因为他心软,而是他看不起洪少威,就用这个黑人,默默的在心里给他一个耳光。
任务结束之后,再看心情怎样样。心情决定洪少威的命运,是好还是死。
保时捷停了下来,面前摆放了三四个木头做的阻挡物,横木栏上面一圈一圈的缠着铁丝。
铁丝上面隐隐约约的透着深黑色的光。
这些深黑色的光,不是油漆,也不是什么老化的铁锈或是脏东西。而是血,鲜血染在上面,时间久了粘上灰尘就会变成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