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维尘从几十公里外的影视基地回到城里时,已是清晨五点半。进了家门,他将钥匙扔到桌上,径直先去开了一扇窗,然后一路走一路脱衣服,夹克、衬衫、长裤、袜子……走进淋浴间几乎光着了身子。他开莲蓬头的热水冲洗着身体,用沐浴液把浑身上下弄得满是泡沫,包括头脸,那上面残存的胶水、油彩终于被冲洗干净了。
他赤裸着走进卧室,湿漉漉的头上搭着一条大毛巾,到床边直接就倒下,盖上了被子。趁着淋浴后浑身的酥热劲,他的手还在大毛巾上揉搓着湿发,没一会儿却睡着了。他的手机在客厅地板上的裤子口袋里震动了一会儿,是助手又发来的上通告的提醒。昨晚在片场,他已回过了,明天白天什么也干不了,连着五天从凌晨拍到凌晨,加起来没睡够十小时,就算年轻身体棒,再不睡觉也一样完蛋,化妆也掩不住形容的憔悴。但提醒仍旧发了来。
他的客厅被隔成了开放式的两部分,一半像工作室,四周的墙壁上蒙着墨绿色布封的吸音海绵,中间放一张大台子,上面摆着耳机、电脑、混音器什么的,边上有一堆盖着丝绒布的家伙,看样子像架子鼓。两张压钉的皮圈椅散放着,一只玻璃嵌面的八角小茶几却像是用来搁脚的,椅子边上靠着一把鲜红色的电吉他。靠窗的那一半才是客厅,被半堵墙隔开着,砖饰隔层上塞满了影碟和一两件装饰品,一只灰布长沙发面对着墙上一块大液晶电视。窗口边有台跑步机,两只哑铃搁在地板上。他毕业于音乐学院的作曲系,演戏是极偶然的一次尝试,但他运气好,莫名其妙地就红了。
所有的窗帘都拉上了,钟点工阿姨来打扫过,走时会记得他的习惯。现在地板上一路散着他身上脱下来的衣服,静静地躺在那儿,直等到下午或傍晚他睡醒。
但中午他便醒了,睁开眼就觉得肚子饿。卧室仍漆黑一片,他开台灯爬起来,有点发蒙地在床上坐了会儿,然后打算叫外卖,在床周围摸索手机,没找着,想起了什么,起身走出了卧室。
客厅里的光线一明一暗着,是那扇开着的窗,窗帘正被风吹得一起一落。他从地上拾起裤子,掏出手机,那上面满是未读的信息,他不理会那些,在电话本里翻找到“卤肉王”,拨了过去。
他此时身上仍一丝不挂,常去健身房的体型显得修长而强壮,头发睡得乱糟糟地,却给端俊的五官增添了一丝性感。他有一口漂亮的牙齿,真牙,洁白整齐,笑时,那舒缓清秀的眉眼与可爱的薄嘴唇映衬着,既纯又甜。他在公开场合一露出这笑容,那些花痴般的女粉丝们便会发疯地尖叫。
他起初被观众记住就因为那笑容,是几年前,在一部描写民国时期爱情故事的电视剧里扮演命运多舛的男配角,死时那凄美的微笑如日陨长河,场面直叫女观众们受不了。就那样红了,风头一时还盖过了男主角,他完全没料到。
原先只为那小成本的电视剧写配乐,是聂拓帮他牵线揽来的活。但戏里的男配角开机后因事来不了,导演情急之下,想起形象与气质都不错的他,就那样将他一把拽进了演艺圈。
当然这一切首先得感谢聂拓。他喊他大哥,他们是邻居——父辈是同事,都在同一所大学里教书,他小时候老爱跟着比他大几岁的聂行一块玩,也跟着聂行一道喊他大哥。
当演员之前,维尘也在那大学的附中教了一年的音乐课,演完那部电视剧,某个演艺经纪公司跟他签了约,跟着又接演了几部电视剧,演技全是家里的镜子教的,但他逐渐确信自己可以走这条路。
天赋是幸运的前提之一。他确实比许多科班出身的演员都走运得多。当然他也抱着勤奋与谦逊的态度对待所有的机遇,后来接演的电视剧收视率都不高,难得的是他在平庸的电视剧里保持着属于他个人的一点光彩,一种本色里的东西,他因此受到了关注。
是隔年某个导演突然看中了他,让他主演了首部电影处女作,没想到电影叫好又叫座,还在境外得了个颇有分量的奖项,这才让他一鸣惊人地大红大紫起来。由他创作并演唱的主题歌,在主流媒体的流行单曲榜首也呆了好几个月。
他的微博粉丝数一下便飞涨到几百万,他的照片出现在各种时尚杂志的封面、大街小巷的报摊上。那一段媒体上关于他的报道连篇累牍。他一亮相,总被簇拥在各种台徽的话筒中,片酬几十倍地翻长,片约仍潮涌而至。第二部电影在票房上又创下一个奇迹。仗着红得发紫的人气,他像是轻轻松松地便一脚迈上了一线大明星的行列。他的私人生活开始被大众关注,行踪被狗仔队盯梢。报纸的娱乐新闻上,不管真假,总喜欢登点关于他的恋爱绯闻来抓人眼球。最早的绯闻女友,是他在拍某部电视剧时的女主角,他被拍到和她一起在餐馆里吃饭、一起出现在机场。但他和经纪人对此都否认。
虽然他宣称短期内不考虑个人的事情,把精力集中在事业上,但每过一段,有关他情事的新闻总又惹人注目,并且碰巧总在某部电影上映前:知情人士有意无意的透露,经纪人不置可否的回答,狗仔队剪辑过的偷拍照片……有人意识到也有人意识不到,那可能是为他的新电影造势。当然,最后他仍要重回单身,成为大众情人,那是最佳结局,电影大卖,粉丝们松口气地继续死心塌地。
渐渐地,人越红,报道也越来越细:他家里、读过书和教过书的学校都有人去采访过,走红前的照片也一一被挖掘出来,公众热切的好奇心培养出了解剖师般的娱乐记者,他们有法子将他的一切条分缕析地呈现出来。现在他几乎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有被偷拍的可能,照片上他情绪轻微的变化,也有可能被联想成一篇娱乐报道,那些偷拍的照片甚至告诉大众他穿什么牌子的内裤。他被消费型娱乐蚕食着,起初有过一段志得意满的惊奇和快乐,但在严重地丧失了自由之后,本能地开始躲避。
他更换了更有实力的签约公司,工作被安排得几乎没有闲暇,片场、各种时尚场合、舞台、国外、飞机上、各种造型的剧组。他也把多姿多彩的生活呈现在微博上,年轻而成功的偶像,完美得令人艳羡。只是时间也似乎过得快了点,一年、二年,如指缝中的流沙,转眼就到了而立之年。回头算算,出道竟已七年了。
今年他有了成立自己的工作室的念头——他想重新安排一下生活,不再受着苛刻条约的限制,任由经纪公司无节制地替他揽活。他想稍微慢下来,留一点时间弄弄音乐,再留一点时间给别的,当然那不是指准备结婚生子。是的,对外他宣称单身,但其实暗地里有女朋友,至少在他确定要说分手前——李茵曾是他的同事,他还在中学当音乐课老师时,她教美术课。那时候他以为像他们这样艺术性的结合已经很不错了,谁知他很快就受到命运更大的眷顾。李茵当时在他看来各方面都很平均,现在可以换种说法是:各方面都很普通。两句语义相近的话,其中的微妙只有他自个品味得出。
七年了,在那么多绯闻的挑拨下,他们居然没分,更准确些,是还没有说分手,令他也有点惊奇。实际上在受到命运第一次眷顾,也就是那部临时出演的电视剧之后,他和李茵的感情曾更加亲密过,他动了转行当演员的念头,她给予了他信心与鼓励,当然那时绝没想到会红成今天这样,他们只是依偎在一起,怀着小小的希望与梦想,憧憬、计划着未来,那时候是他们共同的未来。
但慢慢地,他在演艺事业中混出了感觉和名堂,和李茵呆在一块的时间就屈指可数了。他不清楚对她变淡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李茵仍很爱他,他看得出来,也不想负心,可有些东西变了就变了,不知不觉地,身不由己。
起初,碰见让人怦然心动的女演员是常事,但她们有的心气高,想嫁进豪门,有的确实和他有假戏真做的成分,譬如和他传过绯闻的那部电视剧的女主角。但这些短暂的情缘,受职业限制,不是很快消散在别的戏里,就是在现实的接触中被理智所抛弃。
他毕竟年轻,和那些让人心动的女演员们朝夕相处,演对手戏时,他能真实地感觉到激情的溢动。回到现实面对李茵时,那些已被燃烧过的生理反应似乎就熄灭了许多,有时还得靠想着那些不曾忘却的脸庞来调动情绪。
当然演戏他还没到人戏不分的程度,只是这个领域让他看到了成功的希望,因而饱含热情。他没受过专业的表演训练,给他补课的,是一摞摞电影碟片。他倒是的确发现自己在镜头前具备某种天赋,首先是不错的模仿能力,他也弄不懂自己为什么就不紧张。但他知道仅仅靠模仿是当不了一个好演员的,好演员得有自己独特的控制力。他总结出有时假戏真做,对一个好演员来说就是职业道德。虽然那职业道德难免和社会道德有些相悖——他自己印证了在那些爱情戏中,心理与生理上的真实性。
但那样做不对吗?如果打动了你的话。可他不能向任何人承认这点,尤其是李茵。一个好演员必须得冒险,他献出脉搏心跳来骗过自己,才能骗得过观众。全身心投入到角色的虚构中去,他的心不得有任何保留,所以演戏虽谈不上危险,但历来有人发疯,那使得这激情澎湃的职业像含有了某种殉道的成分。
这么些年,他靠着悟性与热情获得了成功。一个由观众票选出来的最佳男演员奖,最近也褒奖了他的演技。
他自己不承认爆红后有什么改变,没走红前他就谨记任何时候都不能骄傲自满之类的警句名言,当然概念是一回事,事实是另一回事,人类的通病。
他的身价已今非昔比,现在拍一个广告的收入,就实现了他和李茵当初梦想过的物质上的奢望。从一个跨行的生手,到炙手可热的大众偶像,他短短几年的奋斗获得了多少人多少年也得不到的结果,他在提醒自己不要骄傲的同时,小小地自得一下情有可原。他显露在大众面前的态度仍旧是谦虚的、平易近人的,但周围种种的暗示、羡慕或嫉妒的眼神、随处碰见的狂热尖叫,助手保镖们的隔离保护等等,难免不悄悄抬高他的眼界,自然也包括对自我的重新评价。他告诫自己不要浮躁,然而意气风发中有时难掩自恋也很正常。访谈中他依然坦率,毫不否认自己一路走来的顺利,并感谢上天赐予的幸运,他自信地说着:“一切其实才刚刚开始,观众有理由期待一个更好的我。”是的,他对未来充满自信,正处于野心旺盛的年龄,流露出小小的自傲也只代表上进。
他赤裸着坐到椅子上,顺手拿起椅边靠着的吉他,随意地拨弹了几下。
敲门声响起时,他以为是送外卖的,抓起桌上的墨镜戴上,就用吉他遮着羞地开了门,却是李茵,吓一跳地看着近乎赤裸的他。
“你、你就这样——不怕被人认出来啊,还有万一被偷拍了呢?”她闪进门后又吃惊又好笑地瞪着他,他不在意地说:“没事儿。”
她把手里的披萨盒朝他举了举:“猜你还没起床呢,饿了吧?”
他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披萨还是热的,他拿起一角塞进嘴里。
她四处走动张望着说:“刚才还怕敲错了门,我上次来这儿还是半年前呢,没想到真装修成了工作室,你准备潜伏在敌人的眼皮底下吗?真不怕被狗仔们发现?”
他嚼着披萨,囫囵着说:“大隐隐于市,除非,除非你去告诉他们我在市中心安了个窝。”
她去拾起地上他的衣服,将夹克披到他身上,掳了掳他的头发嗔说:“你瞎说什么呀,我去告诉狗仔?我没事干哪?天凉了,也不怕感冒。”
他只顾站着嚼披萨,像个饿坏了的孩子。
她去给他倒了杯水来,对于很久没再见到的他赤裸的模样,她心里其实很高兴。她将玻璃杯递给他,轻轻问了一句:“下午还有事吗?”
他点点头:“吃完继续睡,太累,晚上得出席‘蕊蒙德’的时装周派对。”
他狼吞虎咽地塞下几块披萨,接过她递来的水喝了两口,然后大步地又走进了卧室。她跟了进去。没过多久,敲门声又响起来,李茵出来开了门,付了外卖的钱,提着外卖走到卧室边,见他已关了灯,把自己好好地裹在被子中,一副继续睡觉的姿态,她笑着问:“给你放冰箱还是再吃点?”
他闭着眼睛说:“不吃了,你带回去吧,晚上派对有宴会。”
她挨着门站了会儿,看他双眼紧闭不愿再说话,只好慢吞吞地转身说句:“那好,你睡吧,我走了。”
他闭着眼点点头。听见门“砰”一声关上时,睁开了眼,若有所思地想了一会儿才又合上。
他只躺了一会儿就起身了。从衣柜中随便挑了一套衣服穿上,戴上墨镜出门时,经纪人的电话正好响起,他朝电话里说正要回公司去弄头发换衣服。
电梯直接下到车库,那辆满是泥点的黑色吉普像匹战马似地等待着他。还得先去洗洗车。
第二天的娱乐新闻里,有他昨晚在时装秀上的照片,和设计师、各路名人、明星们的,摆着酷酷的姿态,招牌的倾人微笑,完全看不出早上还疲惫不堪。他在那些照片里挑了几张发到微博上,这时他正坐在头等舱的候机室里,要赶到正拍的那部电影的外景地去。
两个星期后,戏杀青,他又飞了回来,但没有告诉李茵,现在除非她问——他不再向她报告行程,对她这种情形的冷落已有好长一段日子了。
他猜她要么不敏感,要么是装作不敏感。当然后者可能性更大。
他从她的眼神中感觉到,有时她只是希望他能抱抱她,他们已经很久没再亲热了,她看上去也并不奢求那个,只希望从他那儿获得一种证明仍是恋人的拥抱。
他没有满足她的心愿,总是借口累,或是要赶着去工作,因而他们的见面时间既短又仓促。她走后,他心里才稍稍有些歉意,但他越来越觉得,分手恐怕是迟早的事了,不光因为热情已消退,还因为,他心里已有了别人。但她无辜的眼神,令他不忍心说出那句话来。他希望她能自然而然地接受现实,他知道对于她来说,分手必定是痛苦的。
那个人,也是个老师,教大学法语的,年纪轻轻已带着硕士生。但他见她第一眼时,以为她是个女演员或者模特。那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了,那天他去为一本杂志拍照片,摄影场地选在“雪山圣地”大酒店的二楼开阔大阳台上。他到时,见一个气质不错的女孩正跟一个外国人站在阳台一隅,个头高挑,穿着黑长靴和浅桃红色的羊毛宽外套。
起初他并没多在意,入行久了,眼睛的贪吃期似乎过去了,只是当那女孩优雅地说起流畅的法语时,他不由得注视了一会儿。随后他看见一个相识的编剧径直向那老外走去,在他们致意、握手时,编剧身后一个和他相熟的人瞧见他,远远地朝他招了个手。过会儿那人走过来跟他说话,他才知道那老外是某个国际著名的大导演,看中了一个描写古丝绸之路的故事,要来拍这个戏,也才知道那女孩只是翻译。
过了一段,果然传出法国知名导演要拍中国故事的消息。他的经纪公司迅速将他的资料递去给了法国人的团队。
后来他被安排去见了那法国导演,女孩果然也在场,这次完全一副翻译的架势,法国人问一句,她翻一句,普通话地道得没话说,使人确信她并不是在国外长大的,同时法语又好得像母语,根本不需要思考般地,极随性地转换着两种语言,人长得灵秀,气质里还有股犀利活泼的幽默劲。那次面试中,他有种很肯定的直觉,就是她一见他便怀有好感,在为他传译时,她的语气别有种轻松俏皮,法国人像很高兴,似乎对他留下了不错的印象。过后,她很自然地记下了他的电话。
法国导演后来改用英语和他直接交谈了两句,他留下了按要求制作的一个表演视频。过了半个月,那女孩,现在他知道她叫蒋米,给他打了个电话,传达法国人的意见,问他对一个配角有没有兴趣,他当即接受了那个角色。
七个月后,戏在外地开拍。
他的戏份不多,但他更满意的是戏外之戏。在外景地他只待了一个多月,拍戏的空隙他有意无意地接近着蒋米,他没有猜错,她早对他含有青睐之意。后来不知是碰巧还是有意,他结束拍摄先飞回来时,她也和剧组告假要回学校去处理一些紧急的事情。于是他们登上了同一班飞机,在天上近三个小时的谈话,到落地时,仿佛只有三分钟。那晚出了机场,他开车把她一直送到大学的宿舍楼下。第二天一早他一睁开眼就给她发了问候的短信,她直到下午才回复他,但很快就答应了晚上和他一道吃饭。下来还是约会,他不便曝光的身份很自然就把约会变成了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