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觉得生不如死了,第二天还是要雷打不动地到大厅去学。
沈彬雨在暗中观察楚歌学习情况,也有向教养嬷嬷请教她学习的怎么样了?
那个教养嬷嬷是出了名的难伺候,没想到这次她居然对楚歌赞誉有加。这倒是让她觉得很意外了。
“那个女孩子虽然有些小毛病,但是其实本身气质很好,即使是不施粉黛,也是极其美的。”
年轻的时候,好动是在所难免的嘛,何况对于楚歌来讲,她这是个性使然,没准陆迟喜欢的就是她这股调皮劲儿。
“婆婆还是得给我好好磨磨她的性子。”
“过两天我可是没什么可教的了。”
“那就再教两天。”
楚歌可不知道,这一切都是沈彬雨在故意刁难的,反正她觉得,端着做人真的是好难受啊。
楚歌嘴里的玻璃珠已经拿出来了,现在的她一口纯正的普通话,加上她本身的声线就很好,简直就可以当声优了嘛。
坐姿也是极其端正的,一举一动,一抬头,一蹙眉,都极尽风采。
楚歌觉得如果自己这关通过了,肯定会大吃一场的,看到满桌子的饭菜,却只能细嚼慢咽,而且只能吃一小碗,简直太折磨她了。
“你学的不错。”
楚歌觉得,这肯定是她这辈子听到的最感动的话了。
要知道,这个教养嬷嬷满口都是规矩道理,她能够听到一句夸奖她的话,简直是比登天还难。
但是没想到这次居然她开口夸她了,虽然语气还是那么冷冷的,但是楚歌还是觉得自己好搞笑啊。
“婆婆,你就没笑过么?”
“怎么没?”婆婆给了她一个极其标准的美人笑。
虽然这个婆婆年龄已经不小了,脸上的皮肤也开始在发皱了,但是她笑起来,还是显得格外有气质的。
楚歌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奶奶,她没有那么严厉,会一脸慈祥的跟她笑,然后给她招呼好吃的。
“婆婆,你那个不叫笑,顶多是嘴唇动了那么一下子。你看下这个。这个是我奶奶,她笑起来可慈祥了。”
“这样不是很没气质么?”
“但是开心啊。”
气质那个东西,是给别人看的,自己开心不就好了么?如果自己开心也不能表达的话,那么或者得多没意思啊。
这个教养婆婆虽然比自己的奶奶看着年轻很多,但是真的是不会笑的。就算是笑,也是在自己的控制之内,那人生得多难过啊。
“你不要在我这打主意了,我会完成夫人交代给我的任务的。”
虽然她的心里有那么一丝丝的触动,但是并不会打扰她的教学,对于他来讲,已经这么笑了半辈子了,如果突然改变,那么她的整个世界观都要坍塌了。
尽管回去之后,对着镜子,像楚歌手里里的她的奶奶那样,笑的很开怀,发现这样不是没气质,反而多了点什么。
多的那点事什么,她不知道,反正就是觉得自己保养那么久的皮肤没有让她显得年轻,反而是开怀大笑能够让人年轻了。
三天之后,教养嬷嬷就罢工了。原因是没有什么可教的了,对于楚歌这种比较有潜力的人来讲,她对自己的工作还是很满意的。
“倒是没想到你会提前结束。”
第三条,去找陆迟。
嗯,嗯?
这什么情况?这不是最过她的关卡么?这怎么居然在这个时候让她去找陆迟?
“对,这就是第三关。”
“找回来就没事了么?”
“嗯。”
这也太简单了?
楚歌在三确认,沈彬雨都是说这是最后一个关卡。楚歌差点兴奋地跳了起来。
陆迟啊!好久没见到你了!想死我了哎呀喂!
陆迟是在滨江市里处理事情,毕竟钱万年现在还没倒,还需要斗智斗勇。
本来楚歌也是要跟着去的,但是陆迟非不要她去。
对于陆迟来讲,这个时候该男人出场了。一直以来,楚歌都是以一种自己是男人的姿态,还要保护陆迟。
这对陆迟来讲,简直是要侮辱他男性的尊严的。
所以,为了男性尊严。陆迟怎么也不让楚歌出现在滨江了,而楚歌想到自己还得征求陆迟妈妈的同意呢,所以也就没跟着来。
“阿姨,我知道,其实你是喜欢我的。”
对于楚歌这么自恋的说法,沈彬雨毫无表示。
“但是呢,阿姨是名门闺秀,不好意思表示出来。”
“你的话有点多。”
“我这不是要走了嘛,舍不得您勒,这天气凉了,那书房也挺冷的,您看书老是在书房睡着,记得盖个毯子。”
“还有您那花瓣,那可是个体力活,直接喊下人去做就好了。”
“那个鸡汤呢,我教给做饭的阿姨了,她会隔两天就给您炖鸡汤的。”
楚歌咋感觉自己跟个婆婆似的,以说下来还说的不少。
自己去找陆迟,肯定一时半会也回不来,到时候这阿姨可不又得一个人了,她还不爱打麻将,不然可以结交好多小姐妹了。
“你倒是贴心。”
“那可不,我可是贴心小棉袄呢!”
说实话,虽然离开这里是她梦寐以求的,以后再也不用受老巫婆的教导了,也不用每天都起早床了,但是和她相处的这段时间,她感觉到真的很快乐。
这大概是他从小都没有妈妈的原因吧,所以对陆迟妈妈就像是对自己的妈妈一样。
就像是对自己的妈妈一样,自己的妈妈到底是严厉一点的呢,还是像电视里那样比较贤良淑德一样,又或者是像陆迟的妈妈,是一个名媛淑女。
但是无论是怎么样,她都会爱自己的妈妈的。
而且从这段相处的日子里楚歌感受很多,陆迟的妈妈不是不爱他,而是不懂得怎么表达自己的爱意,时间过得久了,就连陆迟都以为自己是不被妈妈说喜爱的。
沈彬雨觉得,虽然楚歌不是自己理想中的那种儿媳妇儿,但是这段日子相处以来,不但没有改变他,反而是她改变了自己。
从小就和陆迟不是很亲近,但是却不是不爱他。大概陆迟那个小子也觉得她不爱他吧。
但是楚歌不一样,她觉得他是爱陆迟的。好像是一个小太阳呀!他以前的生活是冷冰冰的,自从他来以后,好像生活多了那么点乐趣呢!
“我还真有点不想你走了,那你就在这里陪我吧。”
“啊噢~虽然我也很想在这里陪阿姨,但是呢,真的是很久没有见陆迟了,还是很想他呢!现在他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这个时候肯定是要回去帮忙啊!”
沈彬雨就是知道,这个丫头鬼灵精怪的。不过也没有怪罪她。
陆迟性格本来就不好,也不是讨喜的那种类型,如果再遇到一个不爱说话的,或者是性格扭捏的,到时候两个人的相处岂不是两对无言?
相反,如果是找了出个这样的,每天都叽叽喳喳的像个小太阳一样在陆迟身边,那么陆迟每天都会很开心吧!
罢了罢了,她不过也就不再为难这一对了。
“你的性格很活泼,之前还想要改变你,看来是我失算了。”
“虽然这段日子把我折磨惨了,每天觉也没有好好睡,但是这段经历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段神奇的经历。我会好好的珍藏这段记忆的。”
楚歌并不是说谎话,相反,虽然这段日子累得腰酸背痛的,但是对她来讲,却是极少为自己的目标而做一件事情。
以前的他成功得太快了,根本就没有享受过那种为了自己的目标而不断的努力的过程。而现在,他终于体会到了。
沈彬雨倒是没有想到,楚哥居然还很喜欢这样的日子,让他刮目相看了。
其实她让楚哥去剪花枝采花瓣,并不是故意要为难他,而是对于他来讲,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看一下他的人品。
他肯定是知道,这些花瓣这几天听到是不可能剪完,但是楚哥为了自己的目的,而采用了一些手段才完成任务。
这对于一个经营者来说却是极好的。
首先,考验的是他的耐心以及他的决心。楚哥在面对自己完全不能完成的任务时,没有表现的垂头丧气,相反,他反而是找到了解决的方法,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任务。
他本就不是要为难他,让他下苦力的。他完成的效率简直是堪称完美。
对于一个经营者来讲,最重要的就是要自己想办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且是要用最简单最适合自己的方法。
听陆迟讲,这个女孩子自己开了一家公司,本来他以为一直都是陆迟在帮他的忙,但是没想到,这个女孩子的谋略也是极好的。
再就是学教养了,他看得出来,楚哥是一个极其骄傲的人。但是他肯为了陆迟做很多很多,这就意味着他可不会了自己的尊严而爱陆迟。
尊严和男朋友谁更你重要?
有很多人会选择尊严的,毕竟他们以为,尊严是最大的。
但是稍微有点见识天的都会知道,尊严不可以当饭吃,人一辈子,能够为了自己所爱之人做点什么,那么是极好极好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