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合:生病是爱情的天赋
夏天的太阳总是肆无忌惮的烘烤着踩上去似乎松松软软的柏油马路,陈朵薇去办公室请假,她的腿又开始疼痛。
膝盖会查不出病因的肿胀起来,原本光洁白皙的肌肤会因为站立,渐渐变成淡紫色。坐着躺着正常运转一旦站起来,腿上的细胞就像全副武装的圣斗士,鼓鼓囊囊的穿着厚重的铠甲,以示抗议。
"老师,我自己去就可以了,不用让他陪我。”她微微皱起眉头,不满老师小瞧她照顾自己的能力。
“别说了,不是正好陆斯也来请假去医院吗?你去教室找他,一起去吧。这样我放心。”带着厚重玻璃眼镜的班主任全然不知,她在半个小时之后会自己出现在市立医院的骨科。
“哦,好。”
坐在晃晃悠悠的公交车上,陈朵薇开始想,就他那个整天和女生打打闹闹长得比她还白还瘦的混小子,切,谁稀罕要他陪。
正在排队挂号的陈朵薇开始烦躁自己这个异常的病症,因为医院大厅里来来回回走动的医生护士和病人都眼神异样的盯着她紫色淤肿的腿看。目光从膝盖转移至她圆润的小脸神情怜悯满眼的同情。
似乎她就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等待着解救的弱者,这一出现立刻激起了所有人的保护欲。
她转身想走,然后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她的面前,他让她坐在休息区,自己去排队帮她挂号。脱下洁白的衬衣包住她淤肿的膝盖,她温凉的皮肤感受到刚脱下的衬衣散发出的热度,看着他转身离去。
林韬。老师不是说他胃病吗?
“你说,当年你是不是就觊觎我的美色,所以才出现在骨科门诊,解救我于众人怜悯的目光之中?”
“不是。”
此时她已是他的女朋友,虽然她在众人面前依旧打着哈哈说,谁是那个混小子的女友啊。反正我不是。
整个高中的每个夏天她就在他的陪伴下,每个礼拜会有三四天的时间,待在充满消毒水味的医院安静的看着,穿着白衣语气冰冷的医生一管一管从她胖胖的臂弯处抽取温热的血液化验,可是那些猩红的液体都被一张没有具体诊断的化验单,慢慢消耗吞噬。不知去向。
火车,公交,单车,他陪着她坐着这些简单的交通工具,穿梭在城市的大大小小的医院,有时甚至需要一个礼拜都没有办法听一节新课。而他从不说什么,只是淡淡的对着她笑笑。她知道他的意思,只要你好了就好。
能回学校上课的时候,她只爱和自己同桌趴在桌子上下跳棋或者看小说,总之很少安安静静的听一节数学课。
转入冬天它安分守己的不变色不淤肿,她的腿慢慢好了。可她还是整天玩闹的活着,不学习不听课,和他吵架的时候更是变本加厉的胡闹,通宵上网或者一整天不吃不喝的粘在桌子上装睡。她就这样用折磨自己的方式折磨他,眼神扫过去看着他受伤的眼神还好不得意的露齿笑笑。
所有人都质问她:你怎么能这么心安理得,你这个冥顽不灵的石头!
可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
“朵薇,你好好听这节课,老师今天讲的题型高考经常考。”
“朵薇,不要吃这么凉的冰,你来例假了。”
“朵薇,这是最新的资料最后一页夹了今年最新一期的《花火》。”
他温和的语气让风风火火的陈朵薇听了十分恼火,并不是她不知好歹,只是他就像高速运转的计算机,妥妥帖帖的安排了她所有的生活。
“这是补办好的身份证,现在我帮你保管,还有你的准考证、银行卡都在我这里,以后要用的话我会直接给你处理好,就不用再发生上次的事情。”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温和,只是那一瞬陈朵薇有说不出的委屈,它们附着在她的心里,生出酸酸的泡泡,一呼气就碎在她柔软倔强的心上。就像硫酸一样烧毁了她的自尊。
就在十天前。陈朵薇的弟弟在远方的城市给她邮寄来一部她梦寐以求的小说,她拿着证件去邮局取包裹,那天的云朵像是说好了一样,软软的挂在天上,风一吹,一荡一荡的悠哉游哉。
回来的路上她才发现钱包丢了,原本没觉得有什么,只是隔天总穿灰色夹克的数学老师就宣布,马上就要,高考采集信息,需要上交身份证。她这才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情。她本以为他会揉着她的脑袋对她说,不要紧,有我在。
可是他竟然在补办的身份证以后没收了她所有的证件。她突然生出一股挫败,倔强的不和他说话,不理他。
第二回合:上辈子我欠你的,在还
北方的雪来的气势汹汹,就一晚,整个小城就变成白色的奶油,温馨甜腻的坐落在山的这边。
这天他依旧带着他妈妈准备好的早点来到学校,放在她的座位上。突然就收到她传过来的纸条,说她想回家。
小城虽然不大,但学校在小城的最南面她家在小城的最北面,坐车少说也要两个钟头。他回复她说:“已经周五。再过一天,他就陪她回家。”课间操的时候朵薇就收拾好课本,一身轻松的坐着距离学校1000米远的班车回家。
远远的她听到林韬的声音,坐在靠窗的她探出脑袋看着一抹蓝色,跟在公车的后面紧紧追来。她的眼睛泛起雾气在那个冰冷的早晨结成一段紧紧的依恋,他骑着单车刚到下一站,就看到站在站牌等他的林朵薇。
他从怀里掏出还热热的包子,拿给她。“笨蛋,早点还没吃吧,快吃了就不会晕车了。”她就这样看着他结着冰渣的头发,看着他带着黑色线织手套冻红的双手,然后轻轻拥住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有你,真好。”
那天他当着学校全体老师的面对她说:“我就是要和你一起复读,我就是不去上那什么本科。”
在复习学校的那一年她有那么一瞬会觉得歉疚。就是坐在她后几排的这个男生为她做了那么多。
他成绩很好,高一下学期分班的时候,理科全年级第一的他选择读文。分班考试从考场出来他语气生硬的说了她一句,你为什么不抄我递给你的纸条。你知不知道这次考试关系到分班。
她倔强的扭着头对他说:我不喜欢作弊,尤其是会连累到你。
他毫无悬念的被分到甲级好班,她则还是待在那种一年只能四五个考上大学没有存在感的普通班级。一个礼拜之后他坐在她的旁边对她说:“也许这是我上辈子欠你的。”
他转进普通班级并没有影响他的成绩,每次期末考试他总是年级第一,这也是他给家长的保证,他和她在一起不会耽误学习。
“这次我自己去就可以了,不用你陪我,不就是省会吗?我可以。”她在电话里信誓旦旦的保证。
“还是我陪你吧,你在车站等着,我半个小时我就可以赶到。”他的语气听不出急切却点燃了陈朵薇憋在心中的不满。
“林韬,我不是你家养的一只猫,我可以自己看病自己生活,不用你什么都帮我处理好,我是不喜欢吃早点,是整天糟蹋自己的身体但是你也不用三年如一日的拿你妈给你做的早点来喂我。我就是白眼狼,我就是不领情!你凭什么指责我爸说他只顾工作,一点都不关心我。我病的这样,他也不从蒙古回来看我?陆斯,我们家不是你,有车有钱。我是靠着救济金上学看病的贫苦人家的姑娘,我爸是在打工不是旅游,不能说回来就回来,有钱人家的大少爷,你懂吗?”
说完这些她狠狠的把公用电话挂上,惹来电话亭里卖报纸的中年妇女不满的抱怨。
复读那年她一开始就不习惯他的再次干涉。原本她的成绩在这个按成绩排位的教室只够坐在最后一排,可他只和新班主任说了几句,就被安排在第一排。她清楚的看到许多人眼中闪过的不屑和嫉妒。
虽然那段时间不说话但他却依旧把她爱吃的零食放在她的座位上。记得她曾经问过,我被你养的这么胖你看着我没人喜欢就安心了,说,你到底是何居心?他淡然的对她一笑,似是玩笑似是认真的说道:这样就不会有人和我抢你了。
后来他把她调到中间第三排和自己坐一起,他想,她应该好好学习了,虽然复读是自己逼着她一起来的,但是他真的很想她一起读一所大学。
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的时候,他会把她不会的做的题,用一张白纸一个步骤一个步骤的解出来贴到她的复习资料上。
那天他给她讲着她最不擅长的英语,她看着一篇阅读理解上每个单词都被用红色的笔标出中文解释,突然倔强的心有些动摇,她什么都不说死死的盯着那些红色,不让自己的眼睛因为太热而流汗。
在最后离开的时候,她还想到如果那三年没有一个叫林韬的少年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她的高中会多么的单调。也许她就会这么浑浑噩噩的度过三年,更不会在补习的那一年,突然生出一种叫恐怖和害怕的情绪然后努力读书。
她一本一本的做着厚重的练习题,早上五点起床,晚上凌晨睡去。她开始懂得有种东西叫失去,那是从陆斯开始和班里其他漂亮女生打打闹闹的时候泛出的一种酸涩,它浓浓的溢满胸腔,逼退自己的倔强和逞强。她就这样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拨动另外一个不叫林朵薇的女生的长发,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离开他,好吧,下一次就离开他。
第三回合:我再一次为你去了医院
又是该死的夏天。
陈朵薇的膝盖还是没有一点起色,就像呼啸而来的高考,与往年一样。不管她怎么努力那些该死的数学方程式都会让她在头昏脑胀之余觉出那种被判死刑后的无力感。
翻开每一本资料都有他潦草难看的字迹,那时候她还在阳光美好的早上笑话他宛若临死前的蚯蚓一样的“陆斯体”每一页每一章每一本密密麻麻的写着他演算的步骤或者分析的思路,她嘴角弯出好看的弧度,盈盈的酒窝盛了一日的明媚,在心底想,他是应该考去北大法学系的,不然怎么对这起这些厚重的复习资料。
她把这些东西都丢给他,看着他收拾打包好她的行李和课本,邮寄回家里。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上辈子欠你的。”他还是温和的语气。然后他拉她靠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对她说:“也报北京的学校好不好?”
“不好,我不想去北京,我想去另外的地方。”
“去哪?”
“不告诉你。”
不欢而散后,几个玩的很好的同学拽她一起去吃散伙饭,平日滴酒不沾的她拿起白酒兑雪碧就猛的朝嘴里灌,一群人吆三和五的撺掇她打电话把林韬叫来,道个歉感情就好了。然后她真的鬼使神差的打了电话。
林韬赶来的时候看着她面前倒着几瓶啤酒和空了的金六福,因为着急跑来而变红的脸慢慢阴沉。
“陈朵薇,不要喝了。女生喝酒不好。”
蹭的她就跳起来站在凳子上,指着他说:“你凭什么又管我,你管了我四年,我一点都不想被你像养宠物一样的照顾!你知不知道她们在背地里都笑话我,说我就是你领养的一只小猫,你是不离不弃细心仔细的照料着,可你问我要不要了吗?你知不知道,我想要的是和你一样,站在空旷的地方沐浴风雨,迎接风霜。我不是温室里的花朵不需要你做有机玻璃。”
他就站在她一米远的地方安静的看着她,眼里的泛着消散不去的雾气,他看着她似乎想要透过她的眼睛看穿她的全部。攥紧的手缓缓的松开,他说出:如你所愿。便头也不回的离开这里。
那天呼啸而来的110警车把那个哭的肝肠寸断的姑娘送到医院,她醉气熏天的对着扶她上车的民警说:“你知道吗?我今天做了一件全世界最傻的事,你想知道是什么吗?”然后拿起旁边的酒瓶对着民警的脑袋就砸了上去,她看着变成红色的世界,忽然大笑起来,原本被眼泪打湿的衣领重新斗志昂扬的站立起来,她想她的一切都变了。
接到电话的林韬妈妈,对着民警恭谨谦卑的道歉。
她眼神冰冷的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林朵薇对她说:“女孩子喝酒不好,以后不要喝。还有陆斯的手机送给你了,我会再给他买一个。”说完她手抚上陈朵薇乱糟糟的头发继续说道:“女孩子要自重。”
那天朵薇躺在再熟悉不过的医院里如鲠在喉的吃了一顿林韬妈妈留下的再熟悉不过的早点,当即明白,原来自始至终他们都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他只是屈尊降贵的站在她的身边为她做一切事情。
她还记得,就在去年她突然想让林韬陪她吃饭,便打电话给他让他出来。当时林韬正坐在精致的雕花餐桌前,看着刚刚做好的饭菜。可他什么也不说放下电话,跑了出来。陪她在简陋的街角招牌店,吃了顿三块钱一份的麻辣烫。
陈朵薇拔下插在左手上的输液管,一步一步的走出医院。
站在火车站的站台,她安静的等对面的少年开口,然后再轻轻的说一句,好。看着汹涌的人流,默默出神,直到听到他温和的说了一句:我们分吧。
她背过身去,点点头,还是说不出口。然后拿着行李,恍惚的随着人群登上火车。她隔着厚厚的玻璃看着他对她摆手,心突然就像决堤的洪流淹没了她所有的理智,然后蹲在狭窄的走道,大哭起来。她知道自己远去的爱情就这样葬送在自己的任性和倔强里。
她还记得恍惚是梦里又或者真实发生过,陆斯在她躺在医院的下午站在她的面前,看着他淡淡的说了一句,我跟我妈吵架了,她不让我来看你。然后他坐在她的床边,摸着她蓄长的头发,轻轻叹了一口气继续说,小风筝,如果你想飞,我不会成为阻拦你的绳子。所以,你可以选择离开。
就在她离开小城去大学报到的夏天,膝盖又发作了。
于是她隔着一千零七十二公里给他打电话询问怎么挂号怎么看诊,每走一步她就心痛一下,整整四年四个热的烦躁的夏天,他就这样站在人满为患的大厅,为她买药为她求医而她坐在冷气一阵一阵循环吹来的麦当劳里捧着电话,发着信息抱怨这儿冷气太足。
从医院刚回学校就收到一份北京寄来的快件,是眼镜。他附上纸条说:陈朵薇,不能陪在你身边,这是新配的眼镜,你戴上试试合不合适。如果不合适你再邮寄回来,我帮你换好。这样你就不会看不清牌子,进错诊断室。我知道你从来不爱戴眼镜但这次你要戴着。听话。
心就这样被他一点一滴感动的撕扯开,合着金陵古都的氤氲,弥散在空气里。原来没有心,才是一件幸福的事。
陈朵薇慢慢的蹲下抱住自己,把头掩在腿上,狠狠的哭起来。她开始痛恨自己的倔强,她想自己的决定是不是真的错了,她确定自己对那个骑着单车压着白雪送早点的少年,深深的喜欢着,可是为什么总有一份东西在干扰着她,使她埋怨。
她不会存钱,不会下载电影,不会做饭,不会照顾自己。她恨这样的自己,也恨那个使她变成这样的少年,他不给她一点成长的机会,把所有的事都处理好,虽然岁月静好现实安慰。可她满眼的凄凉,因为她知道,这不是她要的生活。
于是她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决定长大试试,她想,等我学会长大,我就和你谈一场真正的恋爱。
他生日那天,她托在北京上学的同学给他送去一个蛋糕,对他说:谢谢你让我知道我想要什么。而他打来电话语气不善的对她说:“你买的蛋糕也没人吃,你自己留着钱吃饭就好,不要做这些对我来说并不需要的事。”可她分明从他后来轻缓的语气中听出他的意外和愉快,也许陆斯也是和她一样的孩子,口是心非却一辈子都不会承认。
她站在人潮如织的街头发着一张一张印着打折促销的传单,笑意盈盈。对着闪烁的霓虹灯,轻轻的说,今天是我自食其力的第一天。加油。
“你怎么干活的,怎么能把汤汁洒在客人的衣服上,你赔的起吗?你第一次出来做事!”尖锐的声音刺痛她的耳膜,这个原本就看不起她的领班,把客人脱下的外套摔在她的脸上,她看到领班翘起的高跟鞋,一点一点的触着地板,与训她的节奏恰如其分。
“我会赔,但是请你先确认一下客人是不是因为他突然接电话,撞到了我端着的餐盘。”她站在人声鼎沸的火锅城,看着慢慢涨红了脸的客人对他说:“你的地址,还有衣服多少钱?”
她不知道是不是同学告诉了林韬,所以银行卡上平白无故的多了一千块钱,那件新款小西装的价格。
“我不需要你帮我。我现在可以自己处理好。”她的声音开始不像高中时候那么清脆,似是从银笛换成了铮铮的琵琶,那份骄傲让电话线那端的林韬感到几分雀跃。
朵薇永远也不会知道,有一个少年每个礼拜都会坐着飞机从北京飞到她所在的城市,看着她慢慢成长。
他在电话这边想象他的姑娘,一定在撅着嘴,右手食指点着旁边的东西。“只是借给你。我还有事,先这样。”
她就这样一天一天的努力改变自己,脱离他的照顾之后,慢慢成长。从独立到自主,也许要感谢孤独。
大三那年她打电话第一次主动对他说,要去北京找他。
林韬推掉导师让代理的一个案件,专心等陈朵薇来北京,他为她订好酒店安排好行程准备打电话给她的时候,突然想到这样做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立春刚过还没出正月,北京的街道上还挂满大红的灯笼,喜气洋洋。林韬站在机场等候她,那天她穿着白色的羽绒服黑色的高跟鞋,分外清丽。
“来,箱子我来。路上累不累?先吃饭还是先休息一下?”林韬看着她,朵薇一笑。
“先吃饭吧。有些饿了。”
有些爱情不是因为你长得漂亮或者你有钱有势,而是有那么个人真的值得你真心实意的为她付出。这份付出不计较得失,只要你看到她高兴他乐意,你就像吃了糖一样,心里发甜。
她可以是你的公主,说什么是什么。你按照她的要求调整自己的步伐,你愿意用真金白银换她一个灿烂的笑,你觉得值,因此你舍得让她做她最喜欢的事。你宠她,爱她,想用一辈子的事件守着她。
这是林韬的爱情。
这是陈朵薇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