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血色夕阳之地的血晶矿区
亚谷死于怒雷之手后,伯克骑军以摧枯拉朽之势,屠杀冥血生物。也许有逃脱的,但也只是一只两只小鱼。
浓重的血腥气味,弥漫天地,在血月照射之下,以村子为中心,形成一层淡淡的血雾,如盖子一样盖住这个地方。
村子里的人几乎死尽,最后还活着的只是九个武力比较强大的村民。一个村子就这么在冥血生物的血牙之下毁于一旦。
在苍凉而血腥浓重的夜色中,怒雷与可可沙尔要塞的骑军一起离开了这里。他对骑军座下的魔骑非常好奇。这种让冥血生物都感觉惊恐的生物,比普通战马强大多了。它们形体是普通战马的两倍以上,有着四个巨蹄,铁柱一样的腿,头上长着两支尖角。
它们本身就有着强大的战斗能力,重要的是能在冥血生物群中驰骋,而不怕死气的侵蚀伤害。
“少爷,这是伯克学院培养出来的魔骑,帝斯南也只有伯克学院能够饲养这种魔骑。”安海给怒雷介绍说,“我以前也有一匹这样的魔骑,它不但速度快,耐力好,而且战斗力强大,是骑军的第二条生命。”
安海以前也是一名骑军战士。
“这里的土著是没有这种魔骑的,他们只能培养烈阳马做战马。因此,他们的战斗力非低下,到了夜晚,只敢龟缩在堡垒中,不敢出战。”
没有想到,这些魔骑还是从帝斯南用传送阵传送过来的,这传送的代价就了不得。更没有想到,伯克学院这么牛逼,能培养出这么牛逼的魔骑。
这不但是伯克学院的一大杀器,也是伯克学院的一大财源。这真正是财源如水源,难怪伯克法师技术学院在帝斯南,五大帝国都不敢轻意得罪。
“那构装魔骑也是伯克学院自己培育的吗?”
“是啊。”
安海望着这位伯克学院高塔上的亲传弟子,心中有些奇怪他在伯克学院坐在那么高的位置上,怎么可能不知道伯克学院有专门的魔骑培育基地。
伯克学院的魔骑培育基地只有一百多年历史,但并不在帝斯南境内,而是在伯克学院的另一个所属位面——哈桑位面。
两个小时后,他们到了可可沙尔要塞。这个要塞后面靠着不高的的山脉,前面是一马平川之地——这就是血色夕阳之地。城墙高耸,雄峙血月,让强大冥血生物望而却步。
城墙有二十多米厚,三十多米高,冥血生物是没有办法攻破这样的要塞的。
当晚,怒雷休息在要塞。作为高塔的亲传弟子,走到哪里,都会受到优待。更何况他杀了那么多冥血生物,立了功,自然会好好招待他们。他们被安排在将军府的旁边的一幢宅子里,这幢宅子,一般都是用来招待贵客的。
就算要塞将军也不敢待慢他们,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将军费寒就派人将他们迎进将军府,办了一桌丰盛的饭菜招待他们。
将军费寒是亚圣实力,一身血腥寒芒,让人感觉芒刺在背,就算他在对你笑,也让人无比压抑,大气难喘。怒雷见过的圣阶多了,一个亚圣在他看来根本不算什么,但这位血海尸山滚爬出来的将军,却比那些真正圣阶还让人心寒。
“将军,我们来这里试炼,还请你给我们安排一下。”
“你们先休息一天,明天再进血色夕阳之地的血晶矿,那里比较适合你们活动。”
“哦……”
怒雷与蓝冰没有多说,退出将军府后,才问安海。安海告诉他们,血晶矿是一种血晶金属矿,炼出来的血晶金属非常名贵。在帝斯南,血晶金属比黄金贵重多了,一克血晶金属最少能换五克黄金,而且有价无市。因为血晶金属不但能与黄金一样打造名贵装饰品,还是炼制附属武器的极品材料。
血晶矿,是伯克学院在冥血位面开掘的最主要资源之一,每年都有上万吨血晶矿送回帝斯南,在伯克学院的冶炼厂,被炼成为帝斯南上流社会争夺的血晶金属。巨额的财富,从帝斯南的上流社会与富豪们的手中,流入伯克学院的金库。
“血晶矿只存在于血色夕阳之地,在可可沙尔的血色夕阳之地,就有两大血晶矿区。”安海继续介绍,“血晶矿区有重军驻守。”
“有重军驻守,那我们去哪里干什么?”
“我们先去那里,有机会就出击,没有机会的话,在矿区比较安全。”
“哦……说的也是,那明天我们就去血晶矿区。”
怒雷与蓝冰在要塞内闲逛了一遍。这里除了军事区,也有生活区,生活区里面同样有商铺酒店,甚至还有妓馆,浓妆艳抹的女人们,清晨就开始招揽生意。因为这里的夜晚,才是最危险的时候,驻军们夜晚时刻要保持警惕。
白天,才是他们休息的时候。
怒雷带着蓝冰进了一个小酒馆,但这个小酒馆的饭菜的口味比传送基地的伯克城里的差远了,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蓝冰只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筷子。
怒雷在这里发现了阿霜。
阿霜与另外三个人同在店吃饭。阿霜与他一样是个吃货,他一个要了八十斤炖肉,把店老板吓了一跳,然后眉开眼笑。
他没有与阿霜打招呼,按照老师的吩咐,他们装成互相不认识的样子。
下午的时候,他又发现了另外一群人。这群人他不认识,但紫极认识,一见到他们,紫极就在他的意识里提醒他。
“那几个对你有杀意的人出现了。”
怒雷悄悄地瞄了他们几眼。他们一共五人,为首是的个瘦高个,穿着一身黑衣服,浑身散发着血腥气息。他与卡雷家的那个杀手血影很像,整体看起来就如一把血匕首,有着冷冽的杀气,同时又有如鬼魅。
他应该是个杀手,但又有魔法天赋,所以是伯克学院的学生。不过,他的实力比起血影来,差得太远了。
怒雷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对他有杀意,但就算有杀意,他也不怕他们。这五个人,战力最高的这个杀手,也不超过十六级的修为,其余人最多十五级而已。
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他们四人向血色夕阳之地进发。与他们同行的有一个运输队,押送的是一小队骑军,这一小队骑军一共十二骑。骑军的小队长是个高大的小伙子,十四级左右的战力。他们的坐骑是魔骑,而怒雷他们的坐骑是普通的烈阳马。
普通军士,十四级就是比较出色的实力了。
拉车的也是烈阳马。
“我们这是去血色夕阳之地吗?”
怒雷有些疑惑地问安海。因为他们太悠闲太散慢了,没有一点紧张迹象。血色夕阳之地是冥血生物的老巢,应该无比凶险才对。
安海听了他的话,只笑了笑,然后回答他。
“是啊,这条路直通血色夕阳之地。”安海以前就在这里当骑军,曾经也与那个高大小伙子一样,是骑军不队的队长,对这里非常熟悉,“看那边,那就是血海。”
远远地向右边望去,五六里的地方,就是无边无际的水域,只是这里的水不是海水,而是红色的血水。血水不是真正的鲜血,但却有浓重的血腥之味。
这地方与别的地方没有太大的不同,树木也是绿色的,杂草灌木也是绿色的,只有天空中的太阳,有些淡有些红,如一个血红的盘子,发出血色的光芒。它的光辉再也不像烈阳之地那么暴烈,那么赤热,相反还有些阴寒。
看到这些,怒雷更疑惑了。
“这里是血色夕阳之地了吗?怎么没有冥血生物?”
望着这血色夕阳之地,一个小动物都看不着,别说冥血生物了。
“少爷,白天冥血生物是不会出来的,它们都躲在巢穴中,要等到夜晚才会出来。”
怒雷这是闹了个笑话,那些骑军是哈哈大笑。
“为什么?”
怒雷没有在意他们的大笑,甚至没有一丝尴尬之色。他的脸皮比城墙还厚,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好。
“冥血生物怕阳光,阳光会让它们的身体溃烂。”安海指着天上的太阳微笑道,“别看这里的太阳光的力量非常弱,但对冥血生物来说,已经具有毁灭性的杀伤力。也有一些小型冥血生物,适应这里的阳光,能够短时间在阳光下出现,比如血獾,血兔子之类,比较弱小,对我们的杀伤力有限,没有人怕它们。”
“难怪你们笑话我。”怒雷听后也哈哈大笑,“那也就是说,白天我们在这里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动了?”
“是啊。”骑军小队长接过话头,“不过,只要血月出来,这里就是冥血生物的天下。血色之地的夜晚,群魔乱舞,没有人敢来。”
“这样很公平啊。我们白天出来,它们晚上出来。那么,夜晚我们不能出来,怎么去收拾它们呢?”
“白天去找它们的巢穴,将它们从巢穴里挖出来。”
基河抢着回答怒雷。
“这一阵冥血魔很猖獗,晚上常常攻击我们的矿区,在矿区也很不安全的,晚上必须警醒一点儿。而且,小型冥血生物近来变得异常暴躁,常常不要命的攻击我们人类,因此就算白天,也有些小危险。”小队长对怒雷说,“看,那边就是我们的血晶矿区了。”
怒雷望过去,远远地看到一片建筑之地,耸立在山谷中。那里虽然只是一片矿区,但却是人类在血色夕阳之地的小小的域,是一个人类之城。
这个小小的人类之城,如钉子一样扎在这片冥血生物的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