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不愧是传说中的大国,从边境进入之后,即使还还没到城镇,但是也能感觉到繁华和浓重的气息,路边有稀稀落落的村庄,村庄的门口还有很多招牌,甚至有不少的旅店。
小尚对莫拉的反应很开心,一路上讲起了新国的繁华和故事,据说创世神修拉创世之初,由于大地一片混沌,天和地连接在一起,创造的世界非常混乱,人族和神族经常发生冲突,那时候的人没有智慧,只有本能,修拉为了人族和神对峙,最后把天和地分开,人和神划界而生,当时修拉把人聚集一起,给了人们智慧,人们开始建造各种东西,最终发展成为城镇。最初的城镇名为希望之城,后来一个勇武的人叫千武做凭借智慧和武力统一了所有城镇,被人们敬畏着,传说新国现在都城就是千武当时居住和统治的中心,现在新国的都城还有千武的雕像。
新国历任通知者被称为千武的传人,现在的国王是第一百三十代君王冰安,冰安今年刚满二十岁,新国的传位方式是世袭,但是国王会从儿子中选出最优秀的继承王位,国王每年都会有一次更改继承人的机会,更改在神殿举行,有神的代言人和新国地位最高的两位臣子做人证。冰安玉五年前继位,那年他才十五岁,根据先王最后一年在神殿确认的遗愿,王位由年仅十五岁的冰安继承,而年长他的两个哥哥则被封为安乐亲王和福安亲王,福安亲王被送到了了都城之外的城镇,过着闲散的生活,年幼的几个弟弟妹妹,则还在都城里继续长大,冰安有个弟弟叫冰武,已经做到了将军的位置,其他年幼的王子还在接受教育。
冰安从小聪慧过人,熟读各种书籍,深的先王喜爱,冰安并不会因为自己位居高位而松懈,在王位上也得到了臣子们的支持民众的喜爱。
很快,就到了小尚他们商铺的聚集地,这个小镇叫边境城,小尚给他们的老爷引荐了莫拉和仙第圈,他们的老爷名叫李戏文,李老爷听说了他们的遭遇,很是同情,让他们住进了自己的府邸,这里面也许有小尚悄悄告诉了老爷莫拉法师的身份的原因。
李老爷的府邸很大,有很多的仆人,还有护卫,小尚也住在这里,还有尤利尔,尤利尔是远山国的人,后来被李老爷收留,仲大个是护卫队的大首领,平时也有训练新护卫的任务,偶尔也会出任务,张氏兄弟原来是新国的军队的士兵,后来退役之后在李老爷府上做事,青甲比较神秘,是李老爷不知从哪里招来的人。
在来新国的一路上,莫拉也算亲眼见识了他们的本事,他们加起来的本事和绝对比红鸟国出使队伍的护卫加起来还要厉害,连小小的商人都这么厉害,莫拉很难想象新国有多少能人存在。
仙第圈也换上了女装,新国的女装其实比较矜持一些,但是都很大气,莫拉作为也住在了府上,但是他也没闲着,经常和尤利尔切磋箭术,不过天生的种族优势还是比不上远山国的人,几天之后,莫拉也跟着尤利尔出门做些任务,李老爷从远山国哪里收来的东西被加工成精美的皮毛衣服,类似于皮草,还有很多丝线被做成手帕,或者琴弦,李老爷在城镇上有个店铺,小尚经常也来帮忙打理,不过这种奢侈品,还是给一些贵族送的多,他们经常出差,去其他城镇送东西。
李老爷也经营着这个边境城最大的餐厅,因为这里位于红鸟国西方,且和远山国边境也不远,而且北面还有海洋可以出海去一些孤岛,所以是采集一些东西的好位置,这里有很多商人,药材商人,武器商人,宠物贩卖商人,奢饰品商人,各种食材的贩卖和加工商人。
仙第圈就待在李老爷的府邸帮忙干活,他们两个在这里还算过的不错,直到有一天,李老爷又交给他们一个任务,去红鸟国收购新买到的红鸟,由于莫拉曾经在红鸟国的观赏宴会上闹腾了一番,所以认识他这个仆人的贵族还挺多的,莫拉对自己就这样回到红鸟国感到担心,因为所有人都认为他和仙第圈被强盗抓走或者杀死了。
不过他想到了一个主意,那就是青甲,青甲一直带着盔甲,却还能自由进出各种地方,相比自己也可以,所以他装作赞美青甲的盔甲,并借口上次来的路上差点没命,所以希望李老爷也能给他一套盔甲。
“我毕竟是个新人,希望李老板能答应这件事。”
李老板如约给他带来了一套盔甲,是红色的盔甲,颜色就像红鸟一样,看的出质地很好,绝不是新国的地摊货,此外他说叫他莫拉太客气了,以后叫自己的小名小莫就行了,他只是个新手,和小尚一样。
红鸟国之行很长时间,仙第圈曾经差点受伤,所以路途遥远而危险,莫拉让仙第圈留在新国,仙第圈也没有闹腾就答应了。
这次出任务护送的有青甲,莫拉,小尚,尤利尔,张氏兄弟六人,仲大个被留在新国训练新人。
路上有些小插曲,比巨大的熊,威猛的老虎,不过熊被尤利尔一箭射中要害而死,老虎和小尚打斗了很长时间,灵活的小尚竟然把老虎耍的团团转,最后也被小尚从树枝上跳下杀害了老虎,这些送上门的猎物对他们来说只能说是收获,谈不上危险。
凭借无敌的样子,众人一路向前,莫拉甚至没有出手战斗,他们就来到了红鸟国的边境,他们这次算是遇到了大人物,年轻的米洛斯爵士,前面介绍过,米洛斯被红鸟国王委托,调查关于边境附近的玛丽公主的强盗事件,所以他有时也会出现在边境的关卡。
“怎么有两个穿着盔甲的人,你们是什么人?”米洛斯询问道。
小尚下车走到米洛斯面前,行了一个红鸟国的礼,“尊敬的大人,我们是从新国来的商人,和红鸟国都的红鸟商人麦瑟夫有约定,来提取我们约定好的红鸟。身着盔甲的两个人是我们的伙伴,我敢用新国边境商会的身份做保证,他们绝不是什么可疑人物,关于贵国公主玛丽的不幸遭遇我们已经知道了,对此深表遗憾,作为友好的新国公民,一定尽力协助各位大人查明真相,找到那伙强盗。”
米洛斯在青甲和莫拉身边转来转去,似乎在调查什么,莫拉透过盔甲的面具看到正在调查他的本人,他是个看起来很精神的青年,深深的眼眶和眼神,让人捉摸不透,柔然的头发有点卷曲,应该是很多女性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而从边境的士兵对他的态度来看,此人地位很高,但是似乎又缺少像大将军威尔一样的让人恐惧的气息。
“摘下面具。”米洛斯毫无感情的声音响起,莫拉心里一阵,难道他也是那天红鸟观赏大会上的贵族,不过他不可能隔着盔甲认出自己来。
小尚开口了:“真是抱歉,青甲一直都带着盔甲,他是我们老板很重视的人,过去我们也来过红鸟国,但是都没有摘下面具的这种要求,庆大人谅解。”
米洛斯仍然坚持,最后小尚说:“那么,青甲和张氏兄弟就留在这附近扎营吧,关于红鸟的挑选就交个我们三个好了。”
莫拉想着让自己也留下来就好了,但是小尚没有理解他的意思,而是开口询问莫拉可不可以暂时摘掉面具。
米洛斯继续说,城内现在严禁遮面,面具也是其中一项。
莫拉怕犹豫而被怀疑,所以打算赌一把,把面具摘了下来,看到米洛斯没有特别的反应,又把盔甲脱了下来,交给了张氏兄弟。
莫拉解释道:“既然要进红鸟国了,估计没有野外那些老虎熊之类的猛兽,红鸟国现在戒严,治安又这么好,那么这盔甲估计也用不上了。”
米洛斯满意的点点头,莫拉算是松了口气,其实他本身就缠绕着看不见的锁链和丝绸,只有使用的时候才能伸出不到十六分之一,而且还要染血才行,所以他一直算是微负重,这些锁链的质量很小,但并不等于没有,再穿上盔甲就更不舒服了。
三人进入了红鸟国的地盘,莫拉开始紧张起来,他一个仆人好好的,非要在观赏宴会上出头,这下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认出来。
米洛斯是边境的爵士,但是现在本身的官职不是很高,但是很富有,而且又协助办案很多次,也有神探和聪明的名头,他的父亲也很有功绩,所以边城的人们都敬重他,这次也是因为被国王委托才开始行动,所以当时红鸟观赏大会,身处遥远边境的他并没有打算前往,这也让他无缘认识这个仆人的闹剧。
都城里,莫拉没有遇到熟人,真是庆幸,大将军已经在野外和部队扎营,他们发现了山林里的一伙强盗,并且剿灭很顺利,但是经过审查,和玛丽公主遭遇的事件没有关系,这是一群躲藏的逃犯组成的强盗。
贵族果然很少在市场上出现,他们的衣食住行大多是定制送货到家的,衣食住行也有仆人伺候,幼年的还在上学,有些贵族甚至是家庭教师,年长一点的也要学习各种乐器和舞蹈等社交技能,成年之后就开始在各种家业或者皇宫里工作,所以平民聚集地不长见到他们。
三个人来到一个餐厅,吃了一份自助烧烤,都很是开心,自助烧烤不是烤好的,而是类似火锅,把生的食材按份数给客人,由客人自己进行烹饪和调味,这种方式有很多吃东西的乐趣,也节省了店家做饭的时间,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都热衷与此。
我真是多心了,莫拉想着,自己真是太小心了,那些和皇帝一起参加宴会的贵族怎么会在大街上乱走呢,而且就算在街上,多半也在马车里,看不到自己。
然而说曹操曹操到,他们吃完饭刚回去,就听到后面有骑马的声音,行人纷纷避让,谁这么没礼貌,莫拉忍不住在避让的人群中看了一眼,竟然发现对方也看着自己,天哪,真是冤家路窄,骑着马的竟然是嚣张的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少爷莫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