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里,持续一个多礼拜的连阴雨刚结束,暑热尽褪,清风为凤城送来了凉凉的秋。雨水浸润过的凤城没有冬日雾沉沉的天,亦不见春日无风不赶早的扬沙,天蓝得有些空,高远而壮阔。
九月是开学季,凤城A大校园里照旧一派欣欣向荣的忙碌景。下午上课前半个小时,校园绿**上,学生们三三两两闲庭信步,路边上有不少社团摆着桌子招揽新生。从宿舍楼里出来,穿过食堂旁边的捷径,程思诺在路边一位戴眼镜的男生书摊前停下来。
专业课旧书、旧杂志和摊主的私人典藏一溜排开,程思诺挺有耐心地将那两摞旧书旧杂志翻了个遍,选了一本宋词选和一本张爱玲全集。站起身时,腿有些酸软。她夹了两本书眯着眼睛看了看头顶,细碎的阳光透过树叶落了她一头。法国梧桐的叶子已经泛黄,这个秋天过去,下一个九月她会身在何处?
身旁有情侣经过,两人手牵手,离得很近,女孩笑得将脸埋在男生的肩头。忽然心便乱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愁绪淡淡地漫延,侵入了四肢百骸。她迎风站着,目送那对情侣渐远,脑海里竟缓缓现出一张脸来。
下午的课还是选修的古典文学,程思诺到教室时算早,人不多。因为学院主讲这门课的教授颇受学生欢迎,大阶梯教室里总是人满为患,座位供不应求,所以不少学生都会提前占座。看着几乎空荡荡的教室,程思诺找了个好位置坐下来。时间还早,她本想趴在桌上眯一会儿,好补回午觉,结果被好友徐晓玫半途打来一个十万火急的“求救”电话叫了出去。原以为事情两下搞定就能赶回来上课,另外教室里当时也确实仅有寥寥数人,于是她很放心地用那本宋词选集占了个座儿。
之所以用这本书占座,在程思诺那时想来也是很有理由的。她觉得既然大家都是来听古典文学的,想必都是志同道合者,既然如此,不该发生夺人所爱的事儿,更何况这座位的主儿还有个先来后到一说。
程思诺怎么也没想到,她就出去帮个忙的功夫,回来时整个教室已经挤得水泄不通,连过道里都占满了翘首以待的男男女女。她暗自庆幸提前留了一招,于是兴冲冲、满心欢喜往自己的座位走去。还没到跟前,她就被隔着好几层人的眼前一幕惊呆了。她的座位上,一位眉疏目朗、鼻梁高挺的男生正在那儿旁若无人地记笔记,对旁边一圈围着他窃窃私语的女生完全一副置身事外的高冷劲儿。她仔细看了那人一眼,还真是他。
“书呢?我的书呢?”程思诺拨开人群,尽力克制着自己,挤到那排座位前,然后毫不顾忌、硬生生从边上三四个女生面前挤了过去。
她握着拳头,在桌子上轻轻敲了一下,很有礼貌地笑着说:“不好意思,这个座位是我的,我先来的。”
“不好意思,我来的时候,这里根本没人。”那男生停下笔,扬起脸来,语气平静如水,程思诺快要冒火的双眼映入了他的眼帘。
“我有急事出去了,但我放了书在这儿。”程思诺有意顿了顿,加重了语气:“一本宋词选。”
男生盯着她看了一眼,低下头,从自己包里拿出了书,递给她,“这本吗?我替你暂时保管了一下,现在还你。”
旁边的女生纷纷向她看来,程思诺被看得浑身不自在。她悻悻地接过书,却是心有不甘。那投来的目光里分明带着敌意,程思诺察觉得到,她还想再向那个男生强调一句“这是我的座位,我的座位”,但话到嘴边还是硬生生咽了下去。她不想和人多做争辩,特别是和一个被女生包围的男生。
程思诺夹着书,抱着包挤过人群,在过道靠门的地方找着了立足地儿,然后站在那儿,一直站到课堂结束。她向来这么倔强。
课结束后,程思诺心满意足地随人流涌出教室。走出教室,才发觉腿有点困了,她靠着墙角站了会儿。有人在背后轻拍了一下她的肩头,回头一看,是那个抢座位的男生。
“不好意思,这个给你,我想你应该需要。”程思诺低头一看,是笔记本。
“教授的课我做了笔记,借你用。”男生已经把本子递到了眼前,他诚挚的眼神让思诺此前的不愉快顿时烟消云散。
“这个,怎么好意思。你很辛苦记的。”
“拿着吧,整理完了还我,算是我对你的歉意。”男生眼里的笑意暖暖的,坦率的目光看得思诺脸微微发烫。
思诺连忙掩饰:“我也有不对,本来用书占座就挺不占理的。不过,既然是你的好意,那我就不推辞了。等回头誊下来,我再还你。”
“不急,随时还我都行。另外,还得跟你说一下,笔记我记得快,字儿有点乱,哪里有看不清了,你可以给我打电话。”
“哪里,我的字儿才叫难看呢。”程思诺心虚地笑道,随手翻开笔记本,那一行行俊秀飘逸,行云流水般的整齐文字登时让她惊呆了,她没想到这样漂亮的字迹居然出自一个男生之手。看到这字,想想面前这人,再一想到自己那难入人眼的一手烂字,顿觉颜面全无。
“你太谦虚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程思诺打着哈哈,看看时间差不多,赶忙问:“还没问你是哪个系的,回头好找你还笔记。”
“软件学院,陆雨。”
“我,程思诺,法学院的。”程思诺干脆利落自报家门,没等陆雨再接话,匆忙闪人,“我还有课,回头一定还你。”
第二天陆雨的笔记本便物归原主了,这是程思诺的做事原则——借别人的东西尽力最快去还,人情债惹不得。不过事情并未就此结束,之后他们又“偶然”遇见了几次。当然,偶遇的制造者是陆雨。不过说句实在话,程思诺自己却也是乐在其中的。她心里明白这个叫陆雨的男生已经走进她心里,却不愿承认,不愿相信自己首先是被他的帅气给诱惑了。
她知道并且能够肯定的是,陆雨或许对她有那么点意思,这些她从陆雨的眼神,说话的语气,皱眉或微笑的神情里仅凭直觉就能感受到,但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她不确定。既然如此,她也没怎么把这人完全当回事。只是时不时地想起来,那天坐在自己座位上那个帅气的人,她便不由得脸红耳热,心跳加速。
她怕自己先人一步坠入爱情的旋涡,那样不免被动。于是咬咬牙跟自己说,再忍着耐心等一等,等着时机熟了,对方先开口,她再表白也不迟。这样的决定多少是有些风险的,毕竟那么一个大帅哥,分分秒秒都有人虎视眈眈,比如,比如那个长发美女。机会稍纵即逝。可程思诺到底是程思诺,那点自信还是有的,便是流水无情,与陆雨没了后续,她也可以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
再怎么喜欢一个人,底线、尊严还是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