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菁这丫,在这件事上面,是真的跟我杠上了。
总之她就那样,只要丁展波出现在她的面前晃荡,她都要在私底下把这个话题说一次,无非就是让我主动点,长点心,把丁展波这个草垛给重新点燃了,别整天巴拉巴拉打着好朋友好兄弟好哥们的旗号,两个单身狗什么的相互关照相互取暖。
然而在我的心里面,自从我四年前我来到深圳的那个下着雨的早上,在我踩踏了香蕉皮摔下去,在我的腹部剧痛得让我以为我就此会死去,而丁展波忽然从天而降将我送去医院,一声不响地帮我垫付了医药费,又在我的苦苦哀求下帮我找了最好的妇科医生帮我保胎,他更是在后面我的举步维艰中频频朝我伸出援手还努力顾及我的感受,不让我自惭形秽不让我尴尬,这个叫丁展波的男人,他就慢慢的不再挂着我林四四的初恋这样的名号,他像是我这四年艰辛路上的良师益友,更是我最铁的最佳损友。而丁展波,他也觉得我们这样的相处方式最自在,他没有再执拗和拘泥于过去,他曾经在好些次与我把酒言欢时坦言,原来我们更适合当可以交心的朋友。
而按照我跟李菁的关系,我自然是跟她说过,丁展波无数次跟我表示过他只把我当朋友,但是李菁却偏不信这个邪,我在给说这个的时候,她老爱翻白眼瞪我说:“朋友个屁,男女之间能有单纯的友谊吗!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别相信男人那张破嘴。他估计是不好意思下手,你要推倒他,我就不信他丫丫的能当柳下惠。你说说你也二十好几了,怎么脑子就那么不灵光的!”
我解释来解释去,她不听,我也懒得再啰嗦了,说不过我能躲啊!
现在也一样,面对着她的长篇大论,我只得发了一个尴尬的表情,然后我说:“我先忙了。”
我这话发过去之后,我以为李菁还会回复我的,于是我还是捏着手机盯着屏幕,等她发过来。
就在我看得出神,一直闷着头开车的装逼男余明辉突兀地来一句:“林四四,你今晚归我了,最好不要当着我的面跟别的男人聊微信打情骂俏。不然我把你的手机给扔了,你别怪我。”
就我这破手机,他爱扔扔,扔完了我再告诉他,这手机是我从哪里哪里各种千辛万苦搞来的限量版,我狠狠地坑他一笔,看是他吃亏,还是我吃亏。
于是我不以为然毫无营养敷衍笑笑,没作声。
对付他这种人,就该开始的时候呛得他要死不活,等到他憋不住说话了,我就偏偏不应他的话茬,郁闷死他。
突兀的,余明辉不知道发什么神经,他狠狠地拧了一下方向盘,将车一下子开出了主干道,听到了旁边一个鱼塘边。
这条路,是东莞凤岗通向深圳龙岗的一小路,平时开这边的人也不多,现在更显寂寥。
在寂寥的月色掺和下,余明辉的轮廓一如既往冷色调般的硬邦邦,他拧过头来盯着我,他很是跳跃地抛出了一个问题:“林四四,你结婚了?”
早在包厢那一阵,余明辉拿夹子夹冰块时,我无意间看到他的手指上没戴戒指。
我之前见识过的好些客人,明明有家室,但是出来玩儿的时候,就把结婚戒指摘下来,伪装单身。
但是基本这类的伪装狗,只要我细细看一下,就能分辨得出来。毕竟戒指戴久了,就算是一时半刻摘下来,那道白色的勒痕依然会若隐若现无所遁形。
然而余明辉,他的手指光洁如新,一点儿被金属勒出来的痕迹也没有,所以我判断他丫的百分之九十九是离婚了。要不然,按照曹佳颖那咋咋呼呼动不动就能作上天的性格,他也没有那么容易来到这烟花地,还那么个随意就带个女人出来。
我一想到再见的时候,他丫的都成一空虚寂寞冷没事找抽刷存在感的失婚青年了,心里面就说不上的痛快。我就差想要马上去找个鼓找个锣什么的,一边打鼓一边敲锣,庆祝庆祝了。
毕竟像余明辉这样的装逼男,他若安好,那简直是老天瞎了狗眼。
而痛快过后,我想想我与他之间,还真的是,补救太晚,叙旧又太早,我也没有必要那么清楚地跟他交代我这四年的人生,于是我撩了撩头发,张嘴就亦真亦假地扯淡说:“结了,娃都上幼儿园了。”
跟我的淡定从容不一样,在我这句话音刚刚落下,余明辉突兀地将我的左手拽过来,他的手覆上来不断地拧着我的无名指。在拧了十几秒的圈圈之后,余明辉突兀地提高声音说:“你撒谎,你根本就没戴戒指。”
就冲余明辉这句话,我总算百分百确定,他现在是单身。
但他单身,关我屁事。
我没心没肺地甩开他的手,将自己的手慢腾腾地收回来,我不以为然地说:“我们穷人,是没有结婚就非要戴戒指这说法的。结了婚就必须的戴戒指么?没钱还非得买个戒指戴,这是装逼,这是贱人就是瞎矫情。”
我的话音刚落,余明辉的手忽然掠着穿过我的发际,将我的后脑勺稳稳扣住,把我往前扣一下与他的脸贴得老近,他几乎是从牙缝里面挤出一句:“林四四,你的嘴里面就不能有一句真话吗?”
我们的脸贴得太近,以致他说话的时候,他的气息不断地在我的鼻翼间缭绕着,我很不习惯,于是我摇了摇头,想好把他的手摇下来。
可是余明辉却以让我措不及防的速度凑过来,他的唇差点就贴到了我的唇上。
好在我眼疾手快,很快将自己的手掌覆上去盖住了自己的唇。
余明辉的唇,就这样贴到了我的手掌上。
这情景,也相似我们第一次那不太成功的亲吻那样,他喝得酩酊大醉,他的手覆上我的脸,他凑过来作势亲吻,最后他的吻落在了自己的手掌上。
我相信那个时候的他,他对曾经那个蠢钝天真的林四四是淡淡的喜欢,可是后来他表现出来的浓浓的爱,不过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场关于救赎的残酷游戏。
我们的结局,其实在那个不太成功的亲吻的夜晚其实早早埋下伏线,而我却愚蠢得无可救药,非要用四年匍匐泥泞一路荆棘的际遇,才能无比确信这个最残酷的真相。
而我也更明白,现在眼前这个男人,他凑过来想要亲吻我,大概他犯了所有男人的那种通病,所有跟他在一起的女人,跟他已经亲密到曾经睡过的女人,他即使不爱,在重逢的这一刻,他依然想要验证自己的魅力,企图验证哪怕时光飞逝,他余明辉在我林四四的心里面依然是那么魅力四射的存在,他要亲吻我,估计我得跟被皇上宠幸了那般欢天喜地地应承着。
而我却偏偏不能让他如愿。
狠狠地用手挤压着推开他的脸,我不以为然地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我故作没心没肺笑嘻嘻地说:“余总,今晚是你花钱把我给带出来了,咱们就一逢场作戏你买我卖的关系。既然是逢场作戏,那咱们也犯不着那么较真,非要规定对方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出来玩嘛,不就是图个开心嘛,那么扫兴干嘛?”
还真是太容易炸毛了,被我一把推开的余明辉,他突兀地用蛮力拉拽着解开安全带,他又飞快地凑过来将我的位置放下去,他一个翻腾,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面,随即将我禁锢在身下。
他的手覆过来盖在我的脸上,他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林四四,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要激我不要激我,我现在就算在这里把你给办了,就算把你折腾得死去活来,也是你自找的!”
我就不信他余明辉真有这本事,我不愿意配合,他还敢对我霸王硬上弓不成!
他是很有出息,他是大名鼎鼎,他是气场强大,但是我看死他不会!
我想想今晚自己也把他气得够呛了,也不差再加点柴火,让他的怒火更旺,最好把他气得肝疼,气得今晚睡不着觉,气得怀疑人生。
打定了注意,我淡然地笑笑,摆出一副神淡气定的样子,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转而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好歹余总会给我付十万块呢,余总既然想要办我,那就办吧。反正我就当作走夜路不小心被路边的夜猫野狗咬了一口,也没多大损失。不过余总对自己的技术是不是太盲目乐观了?就你那点本事,还想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好了开始吧,现在是十点五分,十点六分结束的话,咱们还能去深圳吃个宵夜什么的。哦,对了,这一分钟还包括了你提裤子的时间,我这样的服务够贴心吧。”
循着我这番话,余明辉的脸彻彻底底暗了下去,他放在我的脸上的手,像是被什么毒虫蛰了一下,他收了回去,过来一阵,他几乎是暴跳如雷的冲着我吼:“林四四,你是个女孩子,你到底知道不知道害臊!你到底还有脸没脸!你到底知道不知道什么叫自重!你******得了神经病是吧!”
毫无疑问,我无比肯定我没有神经病,但是我确实有病,就对了。
当我决定生下眼前这个****男人的孩子,当我为了保存肚子里面那个已经有了心跳的生命吃尽了苦头,当我因为孩子与家里人的关系再一次僵硬到了无可拯救的地步,当我因为孩子这四年辗转匍匐挣扎一路的荆棘刺痛无法过哪怕一天悠闲自在轻松的小日子,我就知道我有病,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可是我也无比的确定我没病,我是一个无比正常的女人。
因为在岁月的洗刷中,我发现这个孩子,不再是他是余明辉的孩子,他而是上天赐给我的天使,他是来拯救我这如同烂泥的一生的天使,他惊艳了我的岁月璀璨了我的时光,我愿意为了孩子,假装自己还是一团扶不上墙的烂泥,收起自己的清高和孤傲,混在醉生梦死纸迷金醉的地方,变成现在这个啥话都敢说,不懂得害臊没脸没皮的但骨子里面却依然坚持恪守着自己那点小小的自尊和尊严的林四四。
但是,余明辉这样的装逼犯,他没资格看到最真实的那个林四四。他没有资格再触碰我最真实的灵魂真实的内心。
是的,他没有这个资格。
在我林四四的人生里面,已经不再是他把我淘汰了,而是我让他出局了。
于是,我轻笑了一声,伸手轻佻地拍了拍余明辉的脸,我依然是一脸的逢场作戏巧笑嫣然:“余总您别气,是我说话没过大脑。像余总这么般人物,怎么可能一分钟就完事了嘛。再怎么不济,估计余总也会坚持两分钟的对吧?”
似乎像是为了给我这番话奏乐点赞,我的手机铃声咬住我这句话的尾音,突兀地叫了起来。
懒得理会余明辉满脸的怒气冲天,我镇定自若地拉开包包的拉链,将自己的手机掏出来扫了一眼。
来电显示上面,显示的是丁展波的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像是被什么狠狠揪着扯了一下,一个咯噔,涌起了无数不好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