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不能在继续喜欢你了,不如放手,放彼此自由的生活。
转眼之间,下午放学......
既然答应了别人,就算不愿意,也要做到。
走上楼梯,就看见了站在楼梯间正在说话的王俊凯和林晚。
阳光从窗户射进来,阳光打在他的头发上,衣服上,他站在那里仿佛就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那样干净,那样......
那样的美好,以后,我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看你了,也不能带着以前的心情去看你了......
“王俊凯,我喜欢你。”林晚略带些羞涩,“今天是我喜欢你的第546天了,自从那天第一眼看见你,我就很喜欢你,为了每天可以见到你,我努力的考上这所学校,拼命地去学习,就是为了可以离你更近一点,我喜欢你,王俊凯,你可以答应我吗?”
“林晚,我......”后面的话安初已无心在听。
听到这样的话,即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有一些触动吧,为了一个人去改变原来的自己,很困难吧。
这样真的值得吗?为一个不确定的未来改变现在的自己。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是喜欢啊,所以再多也是可以的。
“我可以看别人去喜欢你,可我,终究做不到为你祝福,即使那个人是她,我也做不到,对不起。”安初转头,眼角滑下一滴晶莹。
安初跑下楼梯,朝篮球场走去,她的懦弱不想让任何人看见,即使受伤也只想一个人待着。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一个人承受。
我给不了的,只有看着别人给你......
默默地喜欢,是我唯一喜欢你的方式。
一个人走进你的生活里,就像有风吹过水面,必然会留下痕迹,清浅到一首歌,深重到一道伤痕,始终以为自己回淡然,却完全高估了自己,低估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