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开举着剑,朝昏倒在地上的莫思吾胸口比划了良久,却始终还是刺不下这一剑。
毕竟在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下熏陶成长,“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种在武侠小说里司空见惯的场景,他实在模仿不来。
三步倒的药效约有三四个时辰,况且莫思吾的白马还栓在屋外,若是骑马跑上三四个时辰,醒来后的莫思吾任凭他轻功再好也是追不上的。想到这里,路开放弃了灭口的念头。
他收拾好包裹行李,换上新衣,又在莫思吾身上搜括出近千两的银票,最后拿着莫思吾的钱、佩着莫思吾的剑、骑着莫思吾的马、怀揣着玄鱼令连夜从杨家村跑路了。
路开的骑术启蒙老师林伯曾告诉他:马分三等,上等马,特别能跑,还有点野,骑这样的马,不需要马鞭,一松缰绳,它就会撒开蹄子狂奔,累的你有时候不得不拽着绳子让它停下来。中等马,要用鞭子抽着才肯跑,不抽它,它就会慢慢停下来。下等马,也是最让人恼火的马,这样的马怎么都不跑,有时候,你使劲抽它,它才肯迈着小碎步跑几步就停下来。
路开胯下的这匹白马显然是匹上等好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
但骑了小半夜的马,路开只觉又累又疼,骑马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后学会的一项新技能,之前他只骑过短途,感觉还蛮不错的,马匹四蹄腾空,人坐在马背上一起一伏的,就象腾云驾雾一样,纵马扬鞭,风在耳边呼呼的吹过,感觉真是爽极了。
但真若是骑起长途来,才觉得苦不堪言。因为马跑起来的时候是上下起伏的,根本坐不住,很容易被颠下来。一定要半蹲半站在马蹬上,两腿往外撇,两只脚用力地紧紧蹬住马蹬子,身子往前倾,要十几个小时里保持这种姿势,那滋味真是不好受。
繁星,明月,晚风温暖而干燥。
虽然路开没有指南针,更没有GPS导航,但是明朝的夜空那叫一个清澈,没掺一点雾霾,路开很爱看野外生存之类的电视节目,他很容易地就分辨出来北斗七星和北极星来确定方位。
一路向北,一直策马跑到天微微亮的时候,他终于在一个不大的集镇里找到一间客栈,悦来客栈!
作为武侠史上最常见最闻名的客栈,没人知道悦来客栈到底有多少分号,只要有武林的地方就有悦来客栈,但凡叫悦来客栈的客栈从来都不是黑店,掌柜和伙计待人和善,价格公道,经济实惠,而且无论茶水饮食面点酒菜,每样东西的分量都很足,绝不会让人有吃亏上当的感觉,大家能够放心地吃饭、喝酒、睡觉。
又饿又累的路开找了张桌子坐下,只要了一碗清淡的阳春面、一个卤蛋,一笼包子,毕竟一大早就吃太油腻的东西实在不太好。
客栈的伙计对路开显得十分客气,因为在伙计眼里,像路开这样骑着好马、佩着好剑、穿着华服的公子,肯定不是普通人。
路开一口气就吃了大半碗面,然后,他蓦然发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不知什么时候已坐在桌子旁边,一直在盯着他看,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在下钟离川。”半分钟后,那人终于开口向路开自我介绍道。
“钟离川?小说里似乎没有出现叫这个名字的角色啊?应该是个无名小辈吧。”路开朝那人敷衍似的点了点头,继续埋头吃东西。
“洛阳钟离川!”那人继而大声说道,说完将手中长剑摆在了桌上。“即使你不认识我,也应该认识我手中这柄白虹剑。”
那的确是一口好剑,莫思吾的剑已是不错,可是这口剑远比莫思吾那口剑好得多。狭长,挺直,三尺的刃,八寸的柄,白银吞口,黑鳖皮鞘,剑锋上隐约泛着白光,剑柄上镶着宝石,对着太阳看,剑刃凝成一条极细的挺拔的线,微微一动,一个光点流水一般倾泻下来,显是出自名家之手。
在路开印象里,名剑往往都象征着剑术的高强,难道眼前这人是个被书里遗漏的高手?自己初涉江湖,多交朋友,少结梁子,总是没错的。
“原来是钟离大哥,久仰大名!在下路开。”路开放下筷子赔笑道。
“你既然认得我,就应该请我喝酒?”钟离川昂头高傲地说道。言外之意似乎是:作为一个成名的大侠,你能请得到我喝酒,是你的光彩;我喝了你的酒,是给你面子。
原来他之前之所以不说话,只是为了等路开认出自己,请自己喝酒,见路开半天都无动于衷,他才忍不住开口。
路开也从未见过蹭酒蹭得如此理直气壮之人,好在他本就不是个小气的人,再说花的还是莫思吾的钱,他自然也格外大方。
“小二,上壶酒。”路开喊道。
“一壶只怕不够。”钟离川笑道。
“那就来一坛酒!”路开喊道。“挑店里最好的酒上!”
钟离川的确是个能喝酒的人。任何人第一眼看到他,都决不会相信他能喝那么多酒。
路开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尤其不信。因为钟离川是个看上去很秀气、很纤弱,而且非常漂亮的人,他的嘴很小,就算用“樱桃小嘴“来形容他也决不过分。
直等半坛就下了肚,钟离川才抹了抹嘴,念道:“好酒,若是有下酒的菜就更好了?“
不一会,桌上又多了一大碟泛着热气的卤牛肉。
钟离川用手抓着吃了大半碟牛肉,又仰起头,居然将剩下的半坛酒又喝了下去,看上去倒真像是饿极渴极的样子。
“实不相瞒,我已经有一天没喝酒了。”钟离川朝已经看着惊呆的路开咧嘴笑道。
可惜路开不是酒鬼,自然体会不到钟离川这句话的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