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夙硬生生地把我推上了他的贼船。
十一中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都会有半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这时候操场上的人很多,黎夙牵着我的手,一路带我到了一个很隐蔽的小花园,这里与操场上的人头攒动相比,显得冷清了许多。不过,我就不喜欢热闹。
记忆拉扯着我,眼前的一幕似曾相识。
一个俊朗的男生拉着一个清秀的女生的手,他们奔跑到了一个人头攒动的地方,女孩跟男孩就被人群硬生生地挤散了。女孩大声的喊着男孩的名字,眼睁睁地看着男孩被人群越挤越远,她却无能为力。
我想,也许就是因为我跟唐一州也这么被人群挤散过,所以我才留下了反感热闹的这个后遗症。
在我思绪万千的时候,黎夙温和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
他轻轻地扯出了一个好看的弧度,宠溺的刮了刮我的鼻子。
言罢,还未等我说话,他就拿出手机,和白色耳机连在一起。
一只给我戴上,一只塞在他自己的耳侧。
耳机里的音乐飘扬地传来,听起来令人心旷神怡。
是新一代创作型民谣歌手花粥唱的《二十岁的某一天》。
花粥的声音轻轻柔柔的,半调侃半感慨。
我和黎夙面面相觑,不言而笑。
依稀中,我听见了一句模棱两可的歌词,配着伴奏洋洋溢耳。
“我已经想不起你的脸,我也没有你的照片,时间它杀死了从前,我们也没必要再去怀念。”
这句歌词我听得很入迷,也很有感触。
记忆里的他,似乎也对花粥情有独钟。他说,花粥清新脱俗,她的歌声很容易引人入胜。
黎夙的指尖划过我的面容,凉凉的,抚上我脸颊的湿润:“怎么了?是不是想起什么不开心的事了?”
我吸了吸鼻子,摇了摇头:“没事。”
不是说好要忘记么?
为什么还是会想起?
我轻声细语地说:“其实我也挺喜欢花粥的。”
黎夙低声笑了笑,温和地附和了一声:“好巧。”
是啊,好巧。
你居然和唐一州爱好都那么相似。
我呢喃着,竟脱口而出:“黎夙,你认识唐一州吗?”
黎夙摇了摇头,眼里全是从容不迫。
半晌。
“不认识。”
果然。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包罗万象的巧合呢?是我多疑了。
“黎夙,你变了好多。”我情不自禁,把一直憋在心里的这句话说了出来。
黎夙饶有兴趣的抬起头,直直地看着我,“是吗?你倒是说说,我变了什么。”
“你跟我表白的那天,是腼腆羞涩的,现在的在我面前的黎夙,朝气蓬勃,意气风发。你说,这算不算变化?”我说得振振有词。不过这也确实是我的发现。
现在在我面前的黎夙,谈吐优雅得体,眉眼里皆是意气风发,比那天紧张的他精神状态好得多。
黎夙用指尖撑着下巴,微微颔首倾听着。
“嗯,有点道理。但是你不知道,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跟人表白,紧张是必然的。我是怕心上人会不接受我,所以才会那么自卑。现在在心上人面前的黎夙,自然是落落大方,朝气蓬勃了。”黎夙也说得头头是道。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难得说这种没厘头的话还有人可以这么一本正经。
看到黎夙那一本正经的脸庞,我轻轻笑了笑。
本来抑郁的坏心情瞬间烟消云散。
其实。
跟黎夙做朋友也不是不可以。
“黎夙,其实我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