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代理人资格证制度是国家对从事版权代理这一行业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并通过版权代理人资格证的颁发与吊销对版权代理业进行管理的制度。凡经过一定考核,国家版权管理机构认定有资格从事版权代理的人,可获得版权代理人资格证书。
通过这种版权代理人资格证制度的实施,可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效果:(1)从整体上提高版权代理人的素质。(2)资格认证制度可以要求从事版权代理行业的人员持证上岗。没有版权代理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以代理人的身份从事有偿服务,亦不得申请开办版权代理公司。国家版权管理机构审批代理公司时,可以对持证人员的数量提出要求。(3)境外机构在国内建立版权代理公司或设立分支机构,其职员必须持有资格证,以便于管理和监督外资公司和办事处。(4)通过吊销资格证的方式实施监督职能,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5)通过年检或3~5年换发资格证的方式,保证版权代理人员素质的稳定和提高。
可见,在全国实行版权代理人资格证制度,有利于对版权代理业的管理,规范版权代理的操作规程,强化涉外版权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和国际意识,从而提高我国版权代理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我国版权代理事业专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我国版权贸易的发展。
3.采用多元化的版权代理模式,提高版权代理业务的附加值
在我国,传统的版权代理大多只是完成“洽谈签约版税收转合同跟踪落实”这一单一流程,业务附加值极小。一些地方版权代理机构的主要业务集中在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解决著作权纠纷问题上。可以说目前我国版权代理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的版权代理机构仅仅是在境内外出版社之间扮演一个联系人的角色。正是由于其介入之浅,使之成为随时有可能被绕过或被抛弃的一环,这也是我们时常听版权代理抱怨出版社“过河拆桥”的内在原因。
随着国际版权市场竞争的加剧,版权代理商应讲求版权代理经营上的创新,采取多元化的版权综合代理模式,拓展业务范围,主动为被代理者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更深入的服务项目,参与前期的图书选题策划和后期的营销发行,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介入出版,以灵活多样的代理方式、优质高效的代理服务赢得信誉,赢得市场。
(1)参与出版社选题策划型版权代理
一般的版权代理往往是基于出版社已出版的书籍,版权代理渗透到出版社的选题策划却是一种新型的版权代理模式:①代理商可以尝试以选题参股投资,与出版社风险共担,利润共享。②参与策划国际化的选题。例如,代理商事先确定一个好的外向型选题,然后在世界范围选择适当的作者创作文字、封面或插图,然后,利用国际书展等各种渠道推介该书给国外的出版商。一般来讲,如此精心策划的外向型选题具有一定的国际市场潜力。③参与策划本土化的选题。今后版权贸易发展的一个趋向就是充分利用国外的选题资源,由简单地全盘引进转变为根据特定价值以及本土读者的特殊需要出版。例如,《国际管理》一书是加拿大毅伟商学院院长包铭心教授所著,机械工业出版社在引进此书时,并没有单纯翻译过来,而是邀请清华大学陈小悦教授介入编写,引入了中国企业的案例,使得该书更贴近中国实际。
(2)策划国际合作出版型版权代理
代理商对于策划的选题,通过国际书展等各种途径,联络数家国外出版公司,用不同的文字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出版。如广西万达版权代理公司曾以此模式策划代理了《北京画院秘藏齐白石精品集》。事实上,这是一种典型的合作出版的版权(Co-Publishing Rights)代理模式。
(3)作者版权代理模式
在西方版权代理发展史上,最早的版权代理模式便是为知名作家代理其作品版权营销事宜。在我国,版权代理最初的代理角色是作为出版社之间进行版权贸易的信息桥梁。目前,天津、上海版权代理公司正在尝试作者版权代理这种代理模式。
(4)与国外代理商合作代理模式
版权代理商的优势首先体现在对国内外出版市场信息的相对充分的把握。如果与国外代理商进行合作,则对有关国际市场信息的占有更加充分,在国内和国外出版商的眼中将是一个更具实力的形象。如北京版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于1998年与台湾大苹果公司签订了合作备忘录。
4.建立版权代理信誉监管机制,形成版权代理诚信规范
如其他任何一项事业一样,版权代理事业的长期发展和做大做强要靠过硬的品牌,诚信是最基本的原则。
近年来,我国的版权代理和版权贸易迅猛发展,但同时带来的违规失范行为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忧虑和关注。比如,有的版权代理商把一本书的版权同时转让给几家出版社;有的版权代理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大肆炒作一些版权“期货”,不真实地渲染该版权图书在国外许多国家出版市场上已是“超级”畅销书,销售量达到了一个“天文”数字,人为地造成一种抢购和竞标的态势,以便从中渔利;还有的版权代理商事先并不具备某本图书的版权代理资格甚至没有图书版权的信息,就开始与国内出版社洽谈该书的版权引进并谈好价格,然后再到处寻找该书的信息及其版权信息,赚取差价。国内有一家著名的出版社就曾提到,他们请国内一家版权代理机构引进一本图书版权时,该版权代理机构先和该出版社谈好版权引进费用后,再把这个价格报给别的出版社,利用该出版社的品牌价值坐地起价。如此种种,令人堪忧。
事实上,目前国内越来越多的出版社开始认识到优秀的版权资源是当今出版社优化出版结构、提升原创能力、获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法宝。然而,涉外版权代理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专业素质要求高,出版社自己做往往成功率低而效益差,所以,大多数出版社更加愿意集中社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全身心地投入到图书产品的编辑和生产中去,把版权的引进和输出交给版权代理机构来做。这样,出版社既可以节省精力、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自身的出版优势,多出书、出好书,又可以利用版权代理机构在人才、信息网络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为自己赢得更大的利益。但由于担心目前有的版权代理商操作不规范,不少出版社无奈之下才选择自己亲自“上阵”。可见,操作失范使我国版权代理正在失去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和发展空间。
没有诚信与规范,中国版权代理业的繁荣与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和实施有效的版权代理诚信监管机制和制度,规范和约束我国版权代理的行业行为。诚信与规范成为我国版权代理商的自觉行为时,便是中国版权代理业的兴旺之时。
(五)进一步开发附属版权,提高图书与版权贸易效益
西方发达国家出版商获得的版权大致可分为两部分:其一,硬皮书(我国称“精装书”)版权,亦称主权利;其二,与硬皮书版权相关的从权利,即附属版权。附属版权,是指伴随着图书出版而产生的潜在的若干版权,它包括翻译权、重印权、图书出版前的“第一连载权”、图书出版后报刊“第二连载权”、图书俱乐部版权、改编权、影视权、电子版权、商品化权等。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出版商把附属版权开发作为书业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附属版权买卖十分活跃,名目繁多,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附属版权市场。事实上,西方发达国家的不少出版商在获得附属版权销售收入之前是不赢利的,维持生计与获得利润主要是靠附属版权的经营。
目前,在我国相当一部分出版社里,一谈到经营管理,更多想到的是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而对作为主业的书业则经营不够,尤其对附属版权经营不够重视,也不大擅长,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一些出版社虽然也有附属版权的经营,但大多属于偶然的、零星的状态,有的干脆就是兔子撞到了枪口上,一次性惊喜之后,不再关注。这正是我国版权贸易效益普遍偏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对于这样一个事关版权经营效益与出版社自身发展的重要问题,缺乏清醒认识,缺乏经营计划,势必会对我国出版产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有效开发附属版权的潜在价值,我们必须对附属版权的基本效能、多元化开发附属版权的基本方式与程序、几种重要附属版权的开发方法、附属版权经营相关的知识和技术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与认识。
1.了解附属版权的两个基本效能
对于出版社而言,其附属版权不是自动产生的。因为所有权利都来源于创作,因而附属版权是属于作者的。出版社在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时,只有从作者那里购买这些附属版权并在出版合同中明确地规定,此后出版商才能合法地开发这些附属版权。出版社之所以希望能从作者那里买下附属版权,是因为附属版权具有两个基本效能:
(1)开发附属版权,能直接给出版企业带来较大利润
出版企业对附属版权中的任何一项权利(如连载权、影视权、商品化权等)的开发,都会直接获得收益,而且这种开发规模越大、数目越多,其经济效益也越大,对出版企业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2)合理使用附属版权,促进图书销售
某些附属版权(如“第一连载权”、“第二连载权”、广播权、影视权等)的使用与图书的销售密切相关。应合理利用附属版权的这种效能,尽可能地开拓图书市场。例如:在版权作品出版前,出版社应先将“第一连载权”授予某一销量较大的报刊,将书中的一些重要内容进行摘要连载,并指明出版社名称和出版时间,起到市场宣传的作用。图书出版之后,出版社可将“第二连载权”授予相关报刊,尽可能延长图书的热销时间。出版商还可以将影视权出售,其主要目的也在于促进图书的销售。
2.认识多元化开发附属版权的基本方式和程序
在版权贸易中,出版商不仅要重视原始版权的贸易,而且要重视多形式、多媒体、多市场地开发附属版权,使手中的版权资源不断升值。其基本方式有两类:(1)根据媒体的不同,分销附属版权。即将连载权、广播权、电影权、电子版权等分别授权给某一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影制片商、网络服务商等,安排附属版权的分销。(2)根据不同的目标市场,分销附属版权。为充分利用好作品的主从权利,出版者应将整个图书市场根据目标读者群划分出若干独立的、互不重叠的分市场,而针对每个分市场和目标读者群,运用相应的附属版权销售方式。例如:购买精装书的读者收入水平较高,喜欢先睹为快,不在乎昂贵的价格;购买纸皮书和俱乐部版图书的读者比较在乎图书价格,而不在乎内容的时效性;袖珍书便于携带,价格低廉,为旅客所喜爱;而少年儿童则喜欢漫画版和少年版,等等。图书市场细分后,版权资源会尽可能得到开发,不同读者对相同作品内容的需求也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满足。
在附属版权贸易实践中,人们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附属版权开发程序:一般来讲,精装版图书出版销售一年之后,才能出版一般纸皮书和俱乐部版图书;两年之后,才能出版大众纸皮书(袖珍书和廉价版)。这通常是由出版商与其他附属版权使用者之间的相互约定来实现的,其目的在于:在行使主从权利的过程中,避免造成市场重叠。
3.掌握几种重要的附属版权开发方法
我们知道,附属版权的开发方法多种多样。随着权利开发的种类、程度、规模、程序等的不同,其附属版权开发的效益也不同,有的相差甚远。因此,出版社在选择附属版权开发方法时,要注意了解各类附属版权的内容和性质,注意学习国外先进的附属版权开发方法,并结合时代特征与社会需求,适时选择开发效益较高的附属版权开发方法,增强企业的实力。
(1)图书俱乐部版权开发方法
图书俱乐部的经营在国外出版界历史悠久,而在我国出版界则是近几年才开始出现的新生事物。近些年来,许多出版社、新华书店、民营书店甚至政府部门都一哄而上地办起了“图书俱乐部”。可是,由于未能把握图书俱乐部的实质,不懂其运作机制,除了登陆我国的贝塔斯曼图书俱乐部外,我国目前多数“图书俱乐部”实际上是“打折俱乐部”和“邮购俱乐部”。在国外,图书俱乐部是一种独特的图书营销、分销方式,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其主要业务是出版和发行俱乐部版图书。
俱乐部版图书的经营特点是:俱乐部版图书的价格一般是正常图书售价的80%~90%,“价廉物美”是俱乐部版图书的最主要的特征。而我国一些图书俱乐部推出的图书,在成本和价格上并不具有这种优势。国外出版商在印制新书之前,就与有关图书俱乐部取得联系,将图书俱乐部认购的数量与自己所需数量一起印制,印量加大,成本降低。或者,出版商或批发商将书目提供给图书俱乐部供其挑选。由于图书俱乐部有会员形成的稳定消费群,且对于出版社来讲,图书俱乐部的图书销售往往是出版社销售不易达到的附加销售,出版社通过图书俱乐部实现这部分销售的成本不高而收益稳定,所以,出版商乐意给图书俱乐部比较稳定的优惠折扣,有时可达55%。反过来,图书俱乐部有了真正“价廉物美”的图书,对读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会员规模也随之增大。由此在出版商、图书俱乐部与俱乐部会员之间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和可以称为“三赢”的局面。
世界出版业巨头贝塔斯曼出版集团设在上海的图书俱乐部的会员目前已超过150万人。面对如此竞争强势,我们应尽快学习和掌握一些先进的诸如图书俱乐部版权等附属版权的开发方法,方能在竞争中多几分主动、多几分优势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