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杨首失去了十年的记忆,整整十年的记忆,没有一点点线索,他几乎近于崩溃,失去了人生中最最宝贵的十年,最能补充人生,也是最美好的十年。
在家里整整呆了半个月,老妈也没有去上班,整天在家里陪着杨首,也许是怕他想不开吧。这半个月杨首极少说话,惜字如金,反倒是老妈努力的跟他说话,总之感觉老妈也有些崩溃了。
每天杨首就是躲到自己的卧室里,望着天空,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小鸟,什么的负担都没有了。除了吃饭上厕所,就是望着天空,连洗脸刷牙都省略了。
只是莫名之间,突然会哭,会抱着自己的大腿嚎啕大哭。莫名之间会笑,嘴角咧出了自己都莫名其妙的微笑。
杨首也想明白了一些事情,既然莫名奇妙的失忆了这么久,肯定是出事之前发生了一些特别的事情。自己一定要弄明白什么导致自己失忆,这十年到底有过什么些的故事,而自己又是一个怎样的人。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莫名其妙的,想不开的时候要死要活,看得透了,一切反倒是并没有那么重要了。
杨首最终还是接受了自己失去十年记忆的这个现实,这还是没有把他打倒。想明白了的杨首,也有了活力,决定出去走走,解开这些疑团的第一步,就是让现在的自己适应这个社会去。。。。
杨首想先去散散心,妈妈知道这个消息,显得比他还高兴,眼泪都有点想往下掉。一边给自己掏钱一边说:“行行行,你四处随便的转转,多转转,心情好点,说不定会想起些什么?”
杨首咧咧嘴笑了一下,就问:“妈,现在的程老六干什么呢?他和现在的我还有联系吗?”老妈脸色一下子就变了,支支吾吾的似乎想隐瞒什么。杨首把母亲脸上的这些变化看到眼里,小心翼翼的问道“是不是我俩变化了,成仇人了?”
老妈脸色马上恢复笑容,拍打了他的肩膀一下子,“傻小子,说什么呢,你俩倒是还挺好,不过这小子跟小时候不一样了,老是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块,你去找别人玩吧,我不希望你跟这个人再有什么联系。”
既然老妈这么说,自己也不好说什么,道声再见之后走出了家门。回头看看老妈没有跟出来,于是掏出了手机,找出程老六的号码,打电话联系。幸好,十年前已经有手机了,尽管现在更新换代了不是多少遍的,但是使用的原理还是一样。
电话接通了,对面还没有说话,杨首就听见那面传来的嘈杂音乐声。程老六那低沉的声音也伴随着这嘈杂的音乐传来,尽管已经10多年过去了,程老六的声音他杨首还是能听出来,用杨首自己的话来说说就是依旧那么贱——。“喂,你是哪位?”
“我杨首。”杨首回答道。程老六顿了一会说:“你等下。”然后就听见那嘈杂的音乐声消失不见了,估计程老六是换了一个安静点得地方吧。
杨首想随便找些话聊呢,没想到的是程老六先开口了:“你来大富豪吧,你的事情我全知道了,来了我在门口等你,有什么话见了面再说。”说完,他就挂掉电话了。
杨首先是一蒙,然后一手指着手机,一边破口大骂程老六不是东西:“尼玛,既然都知道了自己失忆了,竟然还说去大富豪找他?”杨首怎么可能知道大富豪在哪里?他也许连大富豪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呢。
一个小时后,杨首终于到了离家还不到1000米的大富豪ktv门口。其中的心酸曲折让杨首的眼泪差点流出来,妈的,连计程车都不会打,这过程想想就让人觉得可怜了。
杨首向门口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往里面打量,想想十年前哪有这个东西啊,就算有杨首也才是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小毛孩子,也不可能在ktv里玩过。心里有了一丝紧张,脸刷一下的就红了,这是老毛病了,脸特别容易红,而且是满脸红,没想到10年后的自己,还有这个毛病。
杨首正四处乱看的时候,“杨哥你好,是不是来找六哥的?”两个门童一起喊出来的,杨首被吓了一跳,只顾着看ktv里的装饰了,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两个门童,听到他们一问,杨首脸就更红了,低着头问其中一个门童:“你好,我找程老六,他让我来.....”
话没说完,有一个人从背后拍了他一下子。回头望去,发现一个穿着黑风衣大皮鞋的人,另一只手里拿着一颗烟,也不说话。杨首本想问问他是谁呢,不过马上明白了,因为这张脸太熟悉了,尽管十年过去,他的样子有了很大的变化,可是杨首依然还是认识他,因为这是杨首当时最好的兄弟——程老六。
杨首眼睛一亮,用手指着面前的这个人,说道:“你是老六?”可是又觉得别扭,因为他毕竟不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程老六了,不过程老六倒是没说什么,只是挥挥手示意杨首跟他一起走。
俩人很快来到了一个单间里,老六一边开音响设备一边说:“你的事儿我都知道了,不过你来找我干什么,我猜你妈不同意你来找我吧。”
杨首一听,本来还想说没那回事呢,不过他都猜到了,肯定有自己的理由,觉得也没有必要绕圈子,喝了一口水有些尴尬的说:“是,不过我除了你不知道找谁了,我想弄明白一些事情,我的记忆中,你是我最好的兄弟,我想咱俩应该还会有联系的。”
程老六听了,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冷哼一声,继续摆弄着那些设备。杨首显得有些害怕,眼前的这个程老六给他的感觉明显和记忆中的那个程老六不同,因为在这个人面前,杨首始终有一丝紧张,仿佛十年前的那个程老六才是自己的兄弟,而这个人更像是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程老六不说话,杨首也不知道说些什么,空荡的单间里只有程老六收拾音响设备的声音。忽然单间的门被人推开了,一个女人跑了进来,她进来后一直粗喘着气,小脸也红扑扑的,显然是很着急赶来的,她进来以后,直勾勾的盯着杨首,杨首被她盯得有些不自在。眼睛看向程老六,表示自己很疑惑。
程老六只是瞄了那女人一眼,然后说:“这是我女朋友,丰欣”说着走到那女人的旁边,双手握在女人的双手上给她解释:“杨首,失忆了,他不认识你了,我给你说过了。”
明显这个叫丰欣的女人听到杨首失忆的消息以后,眼神黯淡了下去。不过也没有太多的明显变化。
杨首这时候仔细打量着丰欣,一身黑色的职业装,小辫扎的很随意的那种,脸也特别的白,总的来说眉清目秀,给人的感觉就是这女人特别的有灵气,让人不禁想去主动找她聊些什么。。。
杨首正看美女看的带劲的时候,突然,啪的一声一只手打在了他的脑袋上,同时一只话筒递了过来,抬头一看是程老六。他看着杨首说道:“你小子,这么看我女朋友干什么?”
杨首才注意到自己的失态,摸着头嘿嘿的傻笑。程老六和丰欣看见这样子,也都笑了。
然后,这三个人就开始边唱歌边喝酒,准确的说是程老六他们两口子唱歌,杨首在旁边听着。因为现在的流行的歌杨首大部分都不会唱。会不会唱歌并不要紧,主要的是失忆了的杨首又和他的这两个老朋友重新认识并且熟悉起来了。
这时,程老六的话筒递了过来:“来吧,兄弟,你也唱。”“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啊。”“胡扯什么呀,谁不知道,你是咱兄弟们里唱歌唱的最好的。”说完程老六敲了自己脑袋一下子,“擦,忘了你失忆了,那你就唱个咱们那时候,流行的歌吧,放心,兄弟不笑话你。”
尽管已经彼此都有些熟悉了,可是他得一句兄弟,让杨首感觉到有些凄凉。本来是最好的兄弟,然而现在两人却很陌生,最起码杨首对程老六还是显得很拘谨。
想到这里,杨首双手拍了大腿,然后起身正色道:“老六,尽管我现在除了身体之外都是十年前的记忆,但是我想说,那时我们的友情都是最好的了,现在又过了十年,我们只能更好,绝对不会更差,虽然我还有点接受不了现在的你,但我只有一句话:‘不管我们变成什么样,永远都是兄弟。’”
程老六听了这话,吸了口气,从略微有些发抖的双手不难看出他也很激动,于是马上也站起来,一把揽住杨首的脖子:“对,小弟弟,说得好,不管我们变成什么样,永远都是兄弟。”
杨首一伸手把程老六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打掉,佯作生气状:“错,我不是你什么小弟弟,我是你程老六的兄弟,你程老六也是我永远的兄弟。永远,永远的兄弟,永远永远他妈的兄弟”
老六显然已经控制不了自己内心的激动,从桌子上抄起了一个酒瓶子,啪的摔倒了地上,喊道:“骂了隔壁的,对,是兄弟,永远他妈的是兄弟。”说完丰欣也起身,三个人又是共同干了一杯。
接下来,杨首和程老六这俩兄弟唱了他们高中时候最爱唱的任贤齐的《兄弟》。
有今生,今生做兄弟,没今生,来世再相聚。
也不知道程老六是唱的激动地还是喝的太多了,反正唱着歌哭得哇哇哇的跟个孩子似的,杨首看着程老六这样子也忍不住落泪了。这种感觉是无法形容的。
其实杨首和程老六的女朋友并没有喝多少酒,那两箱啤酒基本上全是程老六一个人喝的,唱完歌他直接在沙发上昏睡过去了。
丰欣没有理会已经醉的不醒人事的程老六,反倒是自己拿起来话筒,点了一首《十年》,独自拿着麦克风在那里唱。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之间还是朋友。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问候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别说这个女人不只是长的美若天仙,唱的歌也是好听到变态,杨首都陶醉了,只不过到最后,这女人跟他男朋友一样不靠谱,唱到一半也是嚎啕大哭,唱不下去了。
杨首叹了口气,心想这次唱歌唱的太有感觉了,直接感动哭了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