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两!”
“嘿,薛良你这人怎么一根筋呢?别说一万两,就是十万两,这事本官也办不成。不是办不成,是不敢办。本官虽然喜欢钱,但还没有傻到为了钱赔上全家人性命的地步。”陈忠国脸色不善的说道。陈忠国喜欢钱,但他还是比较理智的,没有到利令智昏的地步。毕竟生命才是一切的根本,若是连命都没了,有再多钱又能怎样?这个案子,必须秉公执法!
自古以来就有官商相护的道理,之所以官和商的关系一直如此暧昧,是因为二者有着共同的利益方向,都认为‘钱’虽不是万能的,但却是九千九百九十九能的。
薛良是绝对不会放弃冉春的,钱没了可以再赚,好兄弟没了就真的没了。薛良再次开口:“我给你十万两银子,不用你插手这个案子,你只需要帮我拖住你的上峰,让刑部晚几天知道。三天,我只要三天时间!这三天,我一定会把这个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刚才还态度坚决的陈忠国,此时开始犹豫了。如果只是单纯的拖住上峰,为薛良创造出时间,倒不是什么凶险的事情。在短暂的考虑之后,陈忠国点了点头:“三天,我只给你三天时间,多一天都没有,你自己好自为之吧!”说完,陈忠国就让杂役备上马车,即刻亲自前往杭州。
薛良将三千两银子留在府衙,让县丞带自己去大牢看望一下冉春和小王。当浑身是血,奄奄一息的冉春出现在薛良面前时,一股无法抑制的愤怒攀上心头。不过薛良最后还是忍住了,毕竟衙役也是秉公办事,怨不得他们。薛良黑着脸,让县城将孙班头叫来,说了几句话,大体意思是花钱消灾,给点钱,让孙班头别再对冉春用刑了。
冉春被大刑折磨了一晚上,已经处在生死边缘了,整个人的精神都混混噩噩的。薛良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答应。没办法,薛良只好先离开。
离开大牢后,薛良差人去府上又拿了二百两银子,塞到县丞手里,询问道:“昨晚冉春说过什么?”
县丞和陈忠国一样,都不敢对这件案子插手,但看着手中的二百两银子,县丞又有些心动,左右权益后,县丞咬了咬牙,言道:“冉春说,昨晚被狗叫声吵得睡不着,就和小王出去抓狗。那条狗是杨连亭家的大黑,被冉春和小王逼进了马家大院里。二人见马家没关门,准备好心提醒一下,就被孙班头他们当成凶手给抓起来了。”
闻言,薛良思索了片刻后,问道:“孙班头他们是怎么知道马家的案子?”
县丞言道:“昨晚有百姓报官,说是马家有打斗声和惨叫声。”
“那百姓可是知根知底之人?”
县丞不假思索道:“报案之人叫周晔,就住在马家隔壁,是个老实人。昨晚特意把他叫来,审问了一番,没什么可疑之处。”
至此,薛良几乎可以断定,冉春和小王是被陷害的了。昨晚薛良也听见了那阵狗叫声,只不过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所以懒得管了。如果自己再睡得晚一点,恐怕现在自己也会变成冉春这种下场。薛良告别县丞,在回家的路上,详细的梳理着所有的疑点和讯息。最后将问题的根本集中在那条狗身上。
县丞说那只狗是杨连亭家的大黑,而大黑丢了快一年了,上次在茶馆里,陈忠国提过一次,说是前段时间衙役在城外办案的时候,看见过一条和大黑极像的狗,被一个美女牵着。而昨晚,冉春和小王再次见到大黑,就被陷害成了杀人凶手。所以大黑和那个女人就成了整个事件的关键。
薛良回到府上后,差人又去了一趟衙门,询问一下大黑现在所在何处。随后得到消息,衙役称并没有看见大黑,并不知道大黑现在在哪。线索也随之中断,没办法,薛良只好亲自去一趟案发现场。
由于时间距离很近,薛良到了马家的时候,马家大院被衙役和仵作挤得满满的。马家十三具尸体整齐排列在墙边,仵作正在逐个验尸。薛良跟衙役打了声招呼,就开始探索整个案发现场,寻找着潜在的蛛丝马迹。
薛良一直在马家大院晃悠到中午吃饭时间,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出了血就是碎肉。薛良只好绕回到原点,希望从办案的衙役和验尸的仵作身上得到点有用的讯息。听仵作说,马家人的死因都是一击致命,行凶之人是个高手。再者,尸体的伤口分为两种,一种是剑伤,一种是刀伤,因此行凶的人不止一个。冉春并不会功夫,单凭仵作的结论就可以洗刷冉春的嫌疑,但是这种案子的利害关系极大,现在衙门抓不到人,是不会轻易放掉冉春的,必要的时候,冉春会被当成替罪羊。毕竟这种大案子若是抓不到凶手,陈忠国肯定会被上面问责,以薛良对陈忠国的了解,到时候陈忠国肯定会为了自保,宁杀错不放过。只要陈忠国一口咬定是冉春干的,薛良也没办法。因此,必须找到凶手,才能救得了冉春。
既然凶手不是一个人,而且还是高手,他们要杀马家这一十三口普通百姓,完全可以悄无声息的完成任务。但实际上他们却闹出了很大的声响,被马家的邻居听见,由此可见他们是故意的,目的肯定是为了栽赃嫁祸。
薛良觉得,凶手不一定是针对甄家,毕竟狗叫吸引的人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除了冉春之外,张三李四等等都有可能被吸引。既然凶手栽赃嫁祸是随机性的,那他们杀马家的人是何目的?
从衙役口中得知,马家什么东西都没丢,因此只能暂时将此案定义为‘仇杀’。
在薛良苦思案中种种细节时,一个年纪稍大的衙役,看着满地的尸体,感叹道:“哎,马家注定有此一劫。”
薛良鬼使神差的随口问了一声:“为何如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