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世界,猎豹在发现猎物的时候,总会死死地纠缠着不放。而在现代都市中,美女这种动物,对于那些猎艳的男人来说,也如同猎物一般。
尤其像周小惠这种极品女孩,对于那些男人来说,更是有着一种莫名的吸引力。
这不,刚有位像是流氓一般的家伙铩羽而归,在同伴的哄笑声中,又有一位打扮的奇形怪状的家伙恬不知耻地走了过来。
不过,这个家伙虽然打扮的很奇怪,仔细看的话,样貌绝对是那群人中最帅气的一位,只可惜的是,他们想要认识的是周小惠,不是那些杀马特非主流小女孩,要不然他们也不会浪费这么多时间,也许只要一个眼神,那种女孩就会被迷得神魂颠倒了。
这种人周小惠好像遇到过不少,她不仅没有一点点的好奇,反而心中充满了厌恶,等这个家伙走上前,就会发现周小惠现在的态度差了很多,“我说你们烦不烦,我已经有男朋友了,难道你们没有看见,我刚刚给他打了电话,十分钟就到这里了!”
那人耸耸肩,好像并没有因此感到尴尬,他好像老熟人一般,拉过椅子,直接坐在了周小惠的对面,然后一脸笑容说道:“你好,认识一下,我叫方格……”
“我管你叫什么,我根本就不想认识你们!”周小惠狠狠地咬了一口手里的鸡翅,没好气地说道。
“美女别误会,我们不是什么小混混,我们只是一帮音乐爱好者,一起组队唱唱歌玩玩摇滚!”方格并未因为周小惠的态度而生气,他仍旧一脸笑嘻嘻的样子。
玩音乐的?这个有点出乎意料之外,周小惠终于放下手中的鸡腿,仔细打量了几眼这家伙,心里却道,“咦!这家伙还不错,有点小帅的样子,只是比起我的陈默哥哥就差的太远了!”
方格出道时间也算不段了,形形色色的人也见过很多,周小惠眼中的惊喜岂能逃得过他的眼睛,不过,看着这丫头依然有点不相信的样子,他笑了。
“美女,你不相信吗?”他拍拍手掌,扭头朝着自己那帮朋友说道:“兄弟们!美女不相信我们是玩音乐的,大家要不要展示一下。”
雄孔雀吸引雌孔雀的手段就是开屏来展示自己的美丽,男人吸引女人要么是钱,要么是地位,当然还有才华,这帮人要钱没有,要地位更没有,他们只能依靠自己的才华让人刮目相看。
听到自家兄弟的话,岂能不顶,这帮人嗷嗷大叫着,顿时有人直接跑了过去,不多时就有一辆轻卡开了过来,车厢上放满了乐器,这些人纷纷跳上车,抓起属于自己的乐器迅速地弹奏了一段即兴的华彩,让周小惠睁大了眼睛,也让周围用餐的人发出叫好的声音。
“怎么样?现在你该相信我说的话了吧!我们是真正的摇滚乐队——风暴!”方格看着周小惠睁大的眼睛,得意地笑了起来。
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周小惠看到那些人的表演之后,这姑娘却一脸鄙视地看着他,用不屑的语气说道:“是啊!你说的没错,你们是玩音乐的,我也看到了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可你呢?你是做什么的,难道你只是跟着他们打杂的?”
“啊!”方格郁闷的要死,自己竟然被这小丫头小看了,他也不在分辨什么,只是呵呵一笑,直接跳上卡车,拿出话筒朝着周小惠的方向摇了摇,一脸得意地说道:“大家好,我们是风暴乐队,我是主唱方格,今晚我认识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在此,我将这首《喜欢你》献给她,希望她能喜欢,也希望大家能够支持我!”
“啊!他怎么能这样?”周小惠真没有想到这家伙在大庭广众之下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她那张俏脸顿时变得通红起来,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遇到这种场面,一时间这位美丽的女孩心如小鹿般乱撞起来。
这时,随着那熟悉的音乐声响起,现场沸腾起来,原本只是在吃着宵夜的人顿时也围了上来,纷纷将掌声送给卡车上那些疯狂的人。
接着,一个异常清澈的声音响起,让现场欢呼的声音顿时停了下来,人们静静地坐在那里,关注着那个俊俏的面容。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
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
随着最后一个音符的停止,现场再次变得沸腾起来,就连周小惠的情绪都被彻底的感染了,刚才她几乎都忍不住跟随现场围观的众人一起挥动手臂,她现在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的歌声极富感染力,也极为能打动人。
可这也并不能说周小惠心里就爱上了他了,现在的他在小惠眼里,只能说不像当初那样,充满了讨厌,就没有其他了。
方格他们刚才的表演也只是给周小惠看的,显摆够了,也远远地看到周小惠眼中的兴奋,这货突发奇想,一下从卡车上跳下来,豁开人群,直接来到周小惠的身边。
还不待周小惠有何反应,方格大胆无比的拉起她的手,硬生生地把还在发愣的周小惠带上了卡车。
周小惠毕竟还是个未长大的孩子,从来也没有碰到这种场面,她怔怔地被拉上卡车才反应过来,她挣扎着刚想要下去,却听方格在她耳边轻声说道:“别紧张,咱们只是一起唱唱歌!”
新奇、刺激,正是周小惠此刻心里的真实写照,这姑娘看着卡车下面黑压压的人头,傻傻地看着方格,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方格要的正是这种效果,他轻声问道:“会唱歌吗?”
周小惠傻傻的点点头,心里却想道:“他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让我在这里也演唱一首歌吗?”
“你会唱那首歌?说下歌名?”方格接着问道。
“《隐形的翅膀》”周小惠想也不想地说道,这首歌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也是她所会歌曲中,唱得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