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天已经蒙蒙亮,从帐篷里出来的郑军发现周围笼罩着厚厚的雾气,太阳已经颇高,却还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
渝城一直都有雾都的美号,而且这雾可不是伦敦、北京那样的工业雾霾,而是真正的水雾。
如果巴族就是巴人的前身的话,现在看到的这种大雾说不定就是因为在渝城古时候的位置附近的缘故。这样说起来,边上的河就是长江了吗?这样一想,感觉整个世界都亲切起来了。
十三和猎手们看起来已经起了一段时间,昨天郑军生火的地方,新的篝火烧得旺旺的,几个树枝组成一个简易的烧烤架凳在火上,上面串着半只鹿,十三和猎手们一边烤一边用小巧的石刀切下小块的肉品尝着。火旁边还有着另外半只鹿的残骸。看到郑军起来,十三就那样拿着半块鹿肉向他招手。
“郑,你终于起来了,来尝尝,这是我们昨天猎到的鹿。”
郑军接了过来,却不太想吃。其实在前一次穿越时他曾经猎到过一只奇角鹿,尝过后就知道鹿肉吃起来颇硬。这是因为鹿经常奔跑,所以肌肉就变得很结实,吃起来很是费牙。如果不是吃干粮吃的发腻的时候,郑军是不希望去费劲咬这玩意儿的。
不过这时候十三和几个猎手都一副小学生求表扬的表情看着他,郑军也不好意思拒绝他们的好意。也许是鹿种的关系,或者可能是因为火候的原因,也不排除十三他们眼神的因素。反正郑军尝了之后,感觉比之前吃过的要软一些,倒也不太难下口的样子。
“还不错,挺好吃的,你们怎么生的火?钻的木头吗?”
十三和郑军相处时间对多一些,对郑军的这种“常识缺乏”已经有点习惯,不像几个猎手那样面面相觑一副巫大人在逗我们的表情。
“我们生火火有火石的。”
十三说着还从衣服里掏了块黑黝黝的石头给郑军看了看。
“不过这火就是你昨天生的了,晚上守夜的时候稍微注意点,不会那么容易熄的。”
郑军听了就有点不好意思,按说守夜应该大家轮流,结果自己倒是一觉睡到天亮。看十三他们的表情,倒没表现出什么不满,像是郑军本来就不该守夜一样。这样就让郑军更加不自在了。
几个人再怎么也吃不完一整只鹿,多余的肉都被一小块一小块的切下来放在了衣服里,郑军这才发现十三他们的毛皮衣服在这时代来说算得上相当讲究。粗看上去只是用毛皮简单缝制一下后搭在身上的样子,其实下半部分有着双层的结构,而且被缝制成几个小隔间,做成了建议的衣兜,猎手们在里面装着火石,一些石制工具,吃不完的食物也直接放在里面。虽然感觉不太卫生,但在使用石器的时代应该算是非常先进了。
几个人吃完收拾好准备上路的时候,雾气仍然没有散尽,但已经很淡,暖暖的阳光透过雾气撒在大地上。就在这样的阳光中,郑军一行人又再次出发。
头几个小时仍然是绵延的田地,但慢慢的逐渐开始变少,走到下午,终于再也看不出文明的迹象,一行人进入一片森林之中。
据十三所说,当初跟踪猛犸象群时并没有沿河而行,弯弯曲曲绕了不少路,只是最后在大河边行进的围猎,之后沿河回到处于下游的部落。也就是说现在他们正走在当初回程的道路上。可惜隔了快一个月,曾经开出的道路早就不见踪影,好在十三还记得那些用来过夜的宿营地,并不需要再花太多时间去寻找适合宿营的地方。
郑军他们正在行走着的森林里各种灌木相当茂密,即使在岸边的时候也不得不劈荆斩路地重新开出道来。
十三开道用的是一把较大的石刀,可以看出一侧精心磨制得非常锋利,不过再怎么静心制作也是石刀,比不上郑军的现代开山刀。郑军把自己的开山刀抽出来,给十三递过去。
“用我这个,比你的好”
十三接过去稍微试了试,就高兴地不得了,要在平时说不得就该蹦起来了,不过现在明显要维持自己在猎手中的形象,倒是勉强压抑住了。换上郑军的刀之后,前进速度明显快速很多。
要说在森林中赶路,灌木丛还不算大的麻烦,最危险的是潜伏着的各种蛇和昆虫,一般的昆虫郑军有着现代的驱虫药,涂在身上并不太担心,巴族猎手们也不差,他们从一种郑军完全认不出名字的树上取出一些树汁,涂在身上并不比现代的产品效果差。
别看十三才20岁,平时在郑军面前也相当跳脱,但是这次旅途中别的猎手都听他吩咐显然可不仅仅因为十三是首领儿子的缘故。十三在开路时表现出来的对森林的熟悉程度,在郑军看来完全当得上生存大师的称号。各种潜藏的危险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自从进了森林后,郑军就成了重点保护动物,十三在前开道,另外三个猎手则各占一个方位把他严严实实地护在中央。要说比起野外生存能力,郑军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肯定是甘拜下风,被夹在中央也不矫情。
森林里前进再快也有限,被护着的郑军明显感觉要比前一天好很多,下午宿营时也不太累。这回的宿营地是河边一座小山半山腰的山洞,
严格来说野外的山洞并不能算合适的宿营地,到不是因为不好,恰恰是因为太好,这些山洞一般都被猛兽所占据着,结果反倒不太合适了。
这个山洞就是一个熊洞,之前曾经被一只黑熊占据着,不过这倒霉熊冬眠了一个冬天,才醒来就碰到巴族回归的狩猎队,结果非常利落地就丢了性命。
洞口有着简单的遮挡,是之前巴族的猎手们留下的,口不太大只够人半弯着腰进入,进去2、3米就豁然开朗,内部有着差不多两个篮球场大小,顶上有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缺口,被密密麻麻的植物遮盖,只有几丝阳光透了下来。
靠近洞口的地方有着篝火的痕迹,洞里干燥的地方还铺着枯枝和杂草,完全看不出曾经是一个熊洞,有着相当明显的人类痕迹,要是被现代的历史学家们看到,肯定会非常高兴地把这里列为遗迹,然后就可以卖票收钱,让当地人赚个痛快了。洞里的环境以现代标准肯定是简陋到家了,但就现在这年代而言,已经算得上是非常豪华了。
郑军这回就用不着帐篷了,他准备找个平整点地地方,直接上睡袋就好。
十三却抬起石矛当住几人,把他们赶到一边,之后他走进去石矛东捅一下西捅一下的,竟然赶出四五只蛇来,看着这些蛇从洞口溜出去,才对他们点点头。
“现在可以了”
郑军一边在心里颠覆着十三的形象,一边准备着自己的睡袋。洞里平整的地方都铺着简易的草床,他就把睡袋放那上面,试了试,感觉还相当舒适呢。
十三在洞口拿出火石,只几下就生起火,转过头说。
“我第一个来守夜”
郑军这回可不想再享受什么特权了,立马接上。
“我第二个守夜吧。”
几个猎手看着他,最终也没反驳。
定下守夜的次序后,晚餐又是鹿肉,再次烤了一下,感觉口感反而更好了一些。因为要守夜,饱餐一顿后,郑军就早早睡下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郑军是被十三推醒的。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十三,想起自己守第二班,点了下头就爬起来,走到洞口篝火边坐下。
在洞口有些微风,吹在身上还有点凉,郑军打了个寒战,把残留的睡意都赶走地七七八八。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坐地离火更近了一些。
篝火边上已经堆了一些枯枝,郑军捡起一根,在火里刨了几下,直接就把这枯枝丢进去,感觉火更大了一些,凑近点烤了一会,暖暖地挺安逸。
洞口的遮挡很简易,坐在火边可以清楚得看出去。洞口正对着河对岸,也是一个小山,和这边一样被各种植物覆盖着。夜间的森林其实是很活跃的,相当多的生物都是夜间才出来活动,不过郑军耳朵里除了偶尔听到一两声狼嚎,就只剩下洞外的虫鸣。
洞顶透下来点点月光,几个猎手睡地很香,听不到呼噜声,只偶尔有着翻身的动静。
这样的夜晚算地上相当安静,在现代时即使深夜也免不了各种汽车过往,夜夜笙歌。那时候恨不得离群索居,离地越远越好。现在却又忍不住怀恋起来。
我到底为什么要自己讨这些苦吃?每日锻炼,离开父母,没时间看小说,只是不停地学习着各种有用没用的知识。放弃了现代的各种便利,到了一个在顶上透光的山洞里的篝火边守夜都能觉得安逸的年代来受这些罪,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