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均弯了弯腰,拿起茶几上的钥匙,另一只手捉住戚夕一只手腕,把钥匙放在她出了些细汗的手心。
如此近的距离,戚夕几乎嗅到他身上独有的清冽的气味。
“别弄丢了。”宫均说。
吐出的气息砸在戚夕的头顶,又是浑身一阵酥麻。戚夕不敢抬头,坚决不能让宫先生看见自己满脸通红的模样。做佣人最忌讳的就是对自家男主人动不正经的心思,这点底线戚夕还是有的。
于是,戚夕就顺理成章地住进了别墅,退了原先租的公寓,又省下一笔开销,可以说是自己的意外收获。再一次为自己的小聪明感到骄傲。
房间安排在宫均的隔壁,带着独立的卫生间,宽敞明亮,比自己原先的住处好上一万倍,戚夕心里十分满足。
与此同时,戚夕对自己又多了一个要求,那就是收起自己动不动就想把主人扑倒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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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夕依旧保持着之前没住进来的作息,只在宫均出门的时候潜入他的卧室里为他整理打扫,偶尔在别墅里与宫先生偶遇一下,实则是为了保持宫均对自己的新鲜感。
其实宫均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外面,这点倒是让戚夕轻松很多。
现在最让戚夕放心的就是,宫均已经完全适应自己的照顾,自己在他那里已经是一种不可随便取代的位置了。每天看着这样一个完美的男人穿着自己搭配好的衣服,吃着自己亲自督促的食谱,其实也是一件挺令人骄傲的事情。
夜晚,忙忙碌碌一天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些什么,戚夕揉着自己酸痛的腰,身上穿着的是宫均买的睡衣,准确来说是宫均让他外面那些莺莺燕燕随便给她买的。原因是某个夜晚,二人不知是什么缘故,碰巧相遇在楼下的客厅里,宫均原本睡得迷迷糊糊,在一眼瞥见她一身无论款式花色都幼稚无比的睡衣时,瞬间清醒了,反复嫌弃过后,第二天,戚夕的房间里就摆放了大大小小十几个袋子,里面尽是些不同款式的睡衣,大多成熟性感但不算暴露,戚夕也就没拒绝,权当是老板给自己的额外奖赏了。
宫均和戚夕的房间里连着对讲机,与其说对讲,倒不如说只有宫均讲,戚夕听着的份儿。管家说,这是为了方便戚夕随时随地服侍宫先生。顾不得戚夕乞求的小眼神儿,愣是把设备安装在了她的卧室,把她的佣人工作愣生生变成二十四小时的。
“七喜,给我倒杯水。”
听见她家主人动人的声音,戚夕不情不愿地从床上爬起来,相比于前几天半夜说口渴,这次已经算是足够仁慈了。
有一天她家主人终于心血来潮问问她的名字,她兴冲冲地解释,自己叫戚夕,就是那个中国的情人节七夕一个音。
“我听着怎么这么像一个饮料,雪碧还是什么的……”她家主人沉吟了一会,突然反应过来了似的:“对了,老宅以前养过一条狗,好像叫七喜,是有这么一款饮料吧。”主人抬眼看她,好似很喜欢她这幅吃瘪的模样,眼里闪过的愉悦让戚夕心又漏了一拍。
于是就在宫均的淫威下,戚夕成了七喜,美其名曰,叫习惯了顺口,且听着喜庆。
戚夕觉得单喝白水肯定没什么味道,就在里面加了一点点蜂蜜,挤了两滴柠檬汁。披散着头发就敲门进了宫均的卧室。
宫均正半倚在床头上,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戚夕才觉得自己的打扮是不是不够得体,毕竟孤男寡女。
宫均难得看着戚夕这样一幅疲惫的模样,往常似乎都像是上满了弦的玩具,转起来生龙活虎的。
而今晚,戚夕连头发都没扎,中长的头发就随意地披散在瘦小的肩膀上。
这样看着叶挺顺眼,怎么说,像个毛茸茸的小动物,乖顺。
宫均接过水,戚夕没有立刻离开。
似乎味道比较满意,宫均喝了大半。戚夕接过杯子,习惯性的咧嘴笑了笑,端着杯子离开了,还不忘把门带上,合上门之前还把头伸进来:“宫先生,早点休息。”宫均微微勾了勾唇。
似乎戚夕天生就具备这种哄人的技能,总能有让人觉得舒服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