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酒楼是一家百年老店,传承了数代人。酒菜的滋味,即便是在繁华的扈都,也算得上是一号。
薛家酒楼今天的生意很火爆,火爆到掌柜和伙计都战战兢兢。
因为今天,这家酒楼里吃饭住宿的,没有一个是普通人。
罗谦,小岁,还有清风三个人走了进来,伙计紧张的上前招呼道:“三位住店还是吃饭?”
罗谦看了看四周,说道:“吃酒,只是你这里还有地方吗?”
伙计连忙道:“有,有,请这边来。”
跟着伙计上了二楼,靠窗的地方,正巧有一张空桌。
三人坐好,罗谦要了几个小菜,他发现伙计的手有点抖。
“这位小哥儿,你好像身体不舒服?”
伙计紧张道:“我,我没事,谢谢客人关心。”
罗谦摆摆手,伙计如蒙大敕,下去叫菜去了。
罗谦看着他的背影,说道:“这孩子,怎么怕成这样?”
清风冷笑道:“如果我在他这个岁数,身边尽是些刀头舔血的狂徒,我也会紧张。”
罗谦奇怪道:“我听说扈都的治安一向很好。”
清风说道:“你也说了,是一向很好。可也有不好的时候。”
“哦?”
罗谦说道:“说来听听。”
清风说道:“听说过傅清尘这个人吗?”
罗谦摇头道:“没听说过,他很出名吗?”
清风说道:“他这个人不出名,但他做的事你一定听说过。他偷了一柄宝剑,并用这把宝剑杀了一个人。”
罗谦恍然道:“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前些日子,有一个不入流的少年侠客,向一位江湖名宿讨教,却在比试的过程中,失手将这位名宿的手给伤了。这位少侠慌不择路,抢了人家的剑,还杀了一个见证人。”
清风说道:“这个少年叫傅清尘,是白云观主的弟子。那位名宿也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授艺恩师白云观主。”
“师徒?我听到的,似乎和你说的有些出入。”
罗谦疑惑道:“难道我的消息不灵通了?”
清风说道:“不是你的消息不灵通,而是白云观特意隐瞒了消息。”
罗谦说道:“家丑不可外扬?”
清风摇头道:“不,纸包不住火。况且现在,这也算不上是家丑,只能算的上失手。白云观真正在意的,是丢了东西。”
罗谦说道:“那柄宝剑?”
清风点头道:“这柄剑你一定听说过。”
罗谦没好气道:“快说吧。我已经忍不住想要知道了。”
“兆章神剑。”
清风说出这柄剑的名字,罗谦也惊到了。
“那柄传说中藏着道门秘传总纲的兆章神剑?”罗谦皱眉道:“这柄剑,不是早在前朝,就已经遗失了吗?怎么会落在白云观的手里?”
清风说道:“我也不知道。消息如今已经传的无人不知,所以现在的扈都,并不怎么太平。”
原来如此。难怪惹来这么多江湖中人。
一柄神剑,其中藏着道家秘传,这对于江湖人来说,只怕比黄金还要宝贵。
不过,罗谦总感觉有些地方不太对劲。
“白云观丢了东西,为什么他们不去盯着白云观?”罗谦奇怪道:“难道那个傅清尘就躲在这附近?”
清尘首次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说道:“这回你就猜错了。这些人不是盯着别人,而是来找你的。”
“找我?”
罗谦这回真的愣住了。
还没等他问及原因,已经有人靠了过来。
此人有一头茂密秀丽的长发,他不像是平常人挽起发髻,而是扎成了麻花辫。
如果麻花辫出现在一个少女的头上,那一定很赏心悦目。可若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那就不怎么太让人舒服了。
“罗兄你好。”
麻花辫一屁股坐在空出来的椅子上,拱手道:“在下小盘。”
麻花辫名叫小盘。
罗谦没听过这个名字,可他很认真的回礼道:“小盘兄你好。”
小盘道:“都说千杯酒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原来是真的。”
罗谦奇怪道:“为什么?”
小盘说道:“因为你是第一个没有对我的辫子露出厌恶的人。”
他看了一眼四周,说道:“我很讨厌别人看我的辫子,特别是他们看辫子时的神情。”
接着他温和的说道:“罗兄就不一样,而且这位姑娘和这位道长,也没让我失望。”
清风冷笑道:“如果我们让你失望了会怎么样?”
小盘说道:“那我就不跟你们做朋友。”
罗谦还以为他会说让他失望了就会杀人,原来只是不做朋友。
罗谦大感有趣道:“你交朋友的标准真有意思。”
小盘也笑道:“是吗?我的朋友也这么说。”
罗谦说道:“你这个朋友我交下了,有机会我请你喝酒。”
小盘眼睛一亮,说道:“罗兄酿的酒,天底下没有人不想喝,难道我有这个资格?”
罗谦哈哈笑道:“我的酒谁都能喝,喝了我酿的酒,都会变成我的好朋友。”
罗谦的话音刚落,有人就冷笑了起来:“请人喝酒要赶快了。因为很快就变成最后一杯了。”
角落里传出来一个声音,小盘的脸沉了下来,呵道:“谁在说话。”
回应他的是两根筷子,直插他的眼球。
罗谦看得很清楚,筷子是被一个人举轻若重的丢了过来。
筷子很轻,但足够杀人。
小岁也看见了,她眼睛眨了一下,她惊讶的在想,原来一双吃饭的筷子也能成为杀人的武器。
清风也看的清楚,也有自信躲过,可他没有动,因为与他无关。
小盘感到了死亡的召唤,他毫不怀疑,下一秒自己的身上就要多出两个血洞。
他当然不愿意这样的死去,于是他伸出了两只手
他的手很厚,一上一下的叠在一起,分别向两个方向运动,抱胸画圆。
就像是一对磨盘。
磨盘磨碎了筷子,摧枯拉朽,并且无声无息。
小盘收回了双手,木屑像沙子一样从他的手掌散落到了地下。
二楼中的有心人暗地里都抽了一口冷气,而那个偷袭的人,直接从窗户跳了出去。
小盘没有去追,只是露出一丝嘲讽。
清风说道:“好厉害的功夫,你不应该叫小盘,就凭这双手,也该取一个威风一点的名字。”
小盘说道:“我认识你。你叫清风。你的轻功很好,像风一样。”
清风说道:“我懂了,你是个有意思的人。”
清风这个名字一点也不威风,可并不代表他的轻功不厉害。小盘也是一样。
罗谦叹道:“跟你们这些江湖人在一起喝酒,总要冒着莫名其妙被人杀掉的危险,还好我胆子一向比较大,不然早不知道死掉多少回了。”
他对小岁说道:“小岁,回去准备收拾行礼,我们早点跑路回家。”
小岁笑不可支,摇了摇头。
小盘也笑了,说道:“在扈都,没有人敢伤害罗兄。”
口气很大,可罗谦看得出来,小盘不是一个喜欢说大话的人。
罗谦对小盘的身份,徒然生出了一丝好奇。
伙计这时端上了酒菜,然后两腿发抖的走下了楼,浑身冷汗直流。
他刚才亲眼见到一个人,从二楼跳了下来,接着就像是断气的死公鸡,在地上打了个摆子,就断了气。
而几乎在他死的一瞬间,不知从哪冒出来的人,将他的尸体处理掉,最后连一滴血都没有留下。
伙计知道自己瞧见了本不该瞧见的秘密。
楼上,吃饭的江湖人渐渐散去。
走马江湖,武功不是最重要,可眼力一定要好。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要看得清楚。
如此,才是长久之道。
清风对罗谦说道:“看来,你惹来的麻烦真不小。”
罗谦也看出来了,这些人果然都是奔着他来的,不过刚才因为小盘出手,使他们暂时熄了念头。
罗谦闻言笑道:“我的运气一向很好。你说是不是,小盘?”
小盘也笑道:“是。罗兄遇到我,运气真的很不错,连我自己都嫉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