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廷庭敲响了天狗家的房门时,李廷庭的到来,还着实地让天狗吃惊不小。他没有想到,李廷庭还活着,而且和老鬼一起来找他了。
“你家的房子不怎么样啊?没有在鸢城的豪华。”
“这里是小地方,能买到这么好的房子已经很不错了。”
“听着你的口气,好像是很满意的样子啊?”
“不满意又能怎么样呢?陈哥都已经不在了……”
“陈哥是不在了,可是不是还有我们,还有手下那么多的兄弟呢!”
“我知道你和老鬼是来劝我回去的,告诉你我现在已经想好了,不想再过以前的日子了,不踏实。”
“听到你能这么说,我本来应该感到很欣慰的,可是我现在高兴不起来。陈哥走了,你就熊了?我看你是被敌人吓破胆了吧?”
“我没有!”
天狗虽然反驳得理直气壮,可是他自已心里也明白得很,自从陈哥离开之后,他确实感到了害怕,连他一直视若榜样的陈哥,在最后都只落得个这个下场,那么他们以后的结局会不会和他一样惨呢?陈哥是他的心理支柱,如今陈哥已死,他心中的信念也随之崩塌!
“那好啊!没有就跟我回去,现在就走!我不敢保证你什么,但我知道兄弟们的情宜绝对不能变……”
“我没有变,我也不会忘记兄弟们的。”
“光记着有什么用,你得站出来和他们一起并肩作战,作为大哥,你有权力也有义务保证他们的安全,而不只是躲在这里做一个贪生怕死鬼。”
李廷庭的话,如刀子般片片锋利,直刺天狗的内心,让他在心中流血不止。他的灵魂也在一次次被拷问着,你真的认熊了吗?你真的是因为贪生怕死,才甘心躲到这个小县城里的吗?难道你真就放手你昔日的兄弟们不管不顾,自已一个逍遥快活,然后听着他们的噩耗一个一个地传来吗?不,他绝对不能这样。他一定要回去,就算是没有陈哥,可是陈哥的精神永远还在心里,在他的心里,陈哥永远都是他们的榜样。
“不要说了,我跟你们回去!”
天狗眼看着就要出离愤怒了,可是他把心中的怒火给强压了下来。最后,决定跟李廷庭一起回去。因为,公司如果真的失去了他们,那么在公司兄弟们的心中,就真的像是失去了一根擎天的柱子。
搞定天狗之后,他们离即就驱车赶往了下一个地点,阿哑的家乡。
阿哑是个从山里走出的娃子,由于不能说话,可能或多或少地都会在心灵上给造成一点自卑感吧!所以,他至今都身,而且从来没有主动追过女孩子。他把自已在陈哥的公司所挣的钱,大部分都寄给了家里,让他的弟弟阿方,在村里给他的阿爹阿妈盖上了大房子,在村里扬眉吐出了一番,他还告诉,他在城里找了个姑娘,人家对他可好了。让他们二老放心地在村里生活,不用牵挂他。
看来,阿哑是个孝顺的孩子,其实他心中的苦,又有谁人有够知道呢?阿哑以前说过,如果不是陈哥收留了他的话,他还真不知道自已还能干点什么。
当李廷庭他们驱车来到阿哑的家乡后,又徒步翻山走了好几十里的山路,终于在一个民风淳朴的壮族部落山村里,找到了阿哑的家。其实他们家的房很显眼,他们老远就看到了阿哑为他的阿爹阿妈的盖的大房子。
可是,当李廷庭他们来到阿哑的家里时,却没有发现阿哑回来。不过,听他的父母提起过关于阿哑的事情。他有一个二叔,跟着一个工地当个二老板拉上一些村里的年轻人,拦点活给人家做些小工程。前段时间,阿哑突然提出要去看一下这个二叔,还向他们要了他二叔的电话。
在了解到了这情况之后,李廷庭他们便立即离开了阿哑家,拿着阿哑的父母写给他们地址,决定到阿哑二叔的工在上去看一看。
在马不停蹄地驱车折腾了一百多公里后,他们三人终于来到了阿哑二叔的工地上,老远他们就看到了一个身着迷彩的年轻人,正在烈烈的骄阳下,搬木头抬壳子板。
当他们一步一步地走近阿哑时,每个人的内心都充满了五味杂陈。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没有工作可以再找一个更好的,可是对于这个从山里走出来的孩子来说,如果离开了自已热爱的事业,他可能也只有到这种工地上顶着烈日,每天挣一些辛苦钱。
当李廷庭他们走近阿哑的时候,他还在卖力地抬壳子板,脸上的汗水,早已顺流而一,打湿了他的迷彩。天狗看到,阿哑现在穿的,可是他平时最爱惜的一套衣服,因为这套衣服他和陈浩三人都曾经有过一套。在现实的社会面前,这位心底纯善的山里娃,也只能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低下头。
内心百感交集的天狗,慢慢地走过去。摸了一下阿哑,因为抬搬木头,而被划伤的一道血迹,心中涌出无数的神伤。其实,在天狗没有接近他之前,阿哑就发现了他们。只是,他此时根本就没有勇气,主动跟他们打招呼,这也是山里孩子的一种倔强天性,反而更能表现出阿哑的质朴纯厚。
“阿哑,我对不起你。不应该让你和我一起离开公司的。”
此时的阿哑,早已难掩心中的泪楚,和天狗相拥在一起,然后示意他不要这么说。因为,那也是他自已愿意选择的结果。
天狗都已经回归了,阿哑还不是,不攻自破。很顺利地就同意跟李廷庭他们回去了。接下来,是要去找悍狼,这个平日里,整日不见人影,每次回家总是喝得烂醉的家伙,不知道天天咋会有那么多的酒局。
李廷庭知道,悍狼平日里手下有不少在街上混的混混,经常会在一些酒吧或夜店给人家看场子什么的。悍狼也没少因此跟别人结梁子,聚众打架斗殴什么的也是常有的事。只要不影响到公司的任务,陈哥平日也懒得去管他的那些闲事。可是,天狗和阿哑可没有少出头,帮悍狼他们打架抢地盘。
在天狗和阿哑的带引下,李廷庭他们很快也就在鸢城的地下酒吧和夜店之中,找到了平时跟悍狼混的小弟。一见是天狗和阿哑,悍狼手下的这些小弟们,都非常之恭敬!看来,天狗和阿哑的身手,他们都是见过的。
“你们老大呢?”
“我们老大今天去赴会了。”
其实,这是他们混混的黑话。天狗经常和悍狼在一起喝酒,他当然听得懂是什么意思。所谓的赴会,就是两帮地痦流氓,为抢夺地盘,相约某地聚众群殴,打败的一方滚出自已所看的场子。
“在那里啊?”
“富春居球场。”
“坏了!”
天狗在听到悍狼手下的小弟,说他今天与约架去了富春居球场,他就感到这下悍狼可能要吃亏了。因为,他早就听悍狼说过,在这个地方,有一个叫什么辉哥的富豪之子,此人整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总喜欢带着手下一帮兄弟到处与抢地盘,砸人场子。其实,他也并不是缺钱,就是感到生活太无趣了,好玩而矣。
此人虽然不足为惧,可是听说他老爸是黑道的走私毒品大颚,掌控着东南来好多地区的毒品生意,手下养着近千人的打手团队,当然也不泛有退役的特种兵或雇佣兵之辈。行家里手,肯定也是比比皆是。几次与悍狼交手,都失败而退。他曾扬言,要带着高手来找他们算帐,早晚把悍狼他们打得跪地求饶。
在这个地工敢与悍狼公然约架的,除了这位富豪之子外,还真是找不出别人来了。难道道是因为,听说悍狼离开了公司,没有了天狗和阿哑的相助,他们想趁打过来了?
当李廷庭他们驱车赶到富春居的足球场地时,那场景,那像是共产党的朗朗天下啊?简直就是一个奋力厮杀的战场。李廷庭远远都已经看出来了,在对方的阵营里确实有四名训练有素的行家里手。就悍狼手下的这些街边混混,根本就围不到他们的身边,就已经被他们给踢飞了,轻则被踢出数米,重者断骨伤筋。别说是没有练过武术的,就算是悍狼恐龙怕也不可能是他们的敌手。
“******,这还得了。我们要去帮悍狼吗?”
“当然要帮了,悍狼要是我们的兄弟,兄弟有难岂有不帮的理道,你们去对付其他的人,那四个高手交给我了。”
李廷庭显一副老大,敢于敢担重任的样子,他拦下了最难对付四个高手,把其他的虾兵蟹将都留给他们了。这不是,李廷庭看不起他们,而是天狗和阿哑都见识过李廷庭的身手,就凭那个所谓的高手,他以一敌四绝对不在话下。
只待李廷庭一个“上”字,老鬼、天狗、阿哑他们便一涌而上,三下五除二,就将辉哥手下的小兄弟们给打得落花流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