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自已是谁,在此时此刻,任何一个男人都经不起一个美女的凝视,尤其是像蓝婷这样漂亮的女人。
“我去!”
洪峰斩钉截铁地对大家到,众人听后都惊叹不已。他们一为洪峰的果胆惊叹,二为身边能有这样的一位人物感到惊叹,能与洪峰这样的人物并肩作战,他们荣幸无比。
“等一下!”
李廷庭果断地说到,然后示意阿哑递过来他手中的狙击枪,走到洪峰的面前,对他说到。
“这把枪经过了改装,绝对算得上一把好枪,小心一点,对手可不是简单的人物。”
洪峰看了看李廷庭,然后相视笑了笑。
“谢谢!你不是说洪峰很厉害的!”
其实,洪峰说这句话时,他包含了很多层意思。
在此时此刻下,洪峰真的很难做到他们口中所说的那样,因为他失去过记忆,早已把原来的事情忘记了,至于他原来有多厉害,他一点印象都没有。他之所以要应下这个任务,是不想让大家失望,更不想让美女失望,就算是他不幸死于对手的枪下,也死而无憾了。
李廷庭听懂了洪峰的意思,他也想自已去对付那位狙击手,可是他真的做不到那种水平的狙杀。
“洪峰是很厉害,我也希望你能是他。”
能遇到一个这么懂自已的人,洪峰真的很高兴。
“我就是洪峰啊,难道还对付不了一个狙击手吗?”
“又找到了一个狙击手。”
还没有等洪峰离开去狙杀对手,阿秋他们又在对面的高层建筑上,发现了一个隐蔽术很好的狙击手,如果不是借助高科技,他们真还不一定能发现他。
听到阿秋的话后,李廷庭立即来到大屏幕前,观察另一名狙击手的位置。
“还好,与第一名狙击手并未形成交叉火力。”
原来李廷庭最关心的是这个,如果第一名狙击手与第二名狙击手形成了对犄角之势,就可以相互支援,进行火力覆盖,只要出现在他们射击范围之内,必定会被其中的一个人狙杀。
他们既然没有形成犄角之势,就可以大大减少洪峰所受到的威胁,他就可以专心地去对付第一个狙击手了,不必担心在干掉第一个狙击手后,会被第二名狙击手趁机狙杀掉。
洪峰拿着狙击枪,转身就要离去了,却被被蓝婷一把给拉住了。
“一定要活着回来,虽然你现在还不知道自已是谁,只要活着,你总有一天会记起所有的事情。”
洪峰看着蓝婷关切的眼神,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就离开了。
“阿哑,过去给洪哥当观察手。”
当洪峰既将转身离开时,李廷庭对身边的阿哑这样说到。
“不用了,我嫌麻烦!”
李廷庭的好意,被洪峰一口否决了。
其实,他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不想让人看,他不如他们口中所说的洪峰那样。就算是被对手狙杀了,他也要死得有尊严一些,绝对不能比别人差。
如果对手也如李廷庭所说的那么厉害的话,洪峰此行,也是报定了必死的决心。因为,他心里明白得很,他根本就做不到,他们口中所说的洪峰那样厉害。
知道了对手的位置之后,只要找到一个适合的狙杀地点就行了。可是,洪峰一连去了几个地点,都不能捕捉到对手的一点影迹。看来,李廷庭说得没有错,对手的确是一位出色的狙击手,他不但懂狙杀术,更懂得反狙击术。
最后,洪峰在公寓的一个房间中,找到了一个最合适的狙击地点。为了防止被对手发现,他没有敢打开房间的窗户,而是隔着玻璃,直接瞄准对面高楼上的隐藏的狙击手,时刻准备扣动扳机,将对手狙杀。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对手的藏身术很好,在半小时之内,他竟然文丝未动。洪峰在狙击镜中看到,他的对手就藏身于一栋高楼的顶部,露出半根狙击枪和一个头部的边缘轮廓。
对手虽然不在视线的盲区之内,可是洪峰根本就没有信心,能将其一枪击杀。别说击杀了,这么远的距离,他能不能击中对手还很难说呢。
盲区击杀?“银色子弹”?兵王之王?这些字眼不断在他的脑海中翻滚,可是他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自已,他不能盲区击,更不可能拥有“银色子弹”的狙击水平,兵王之王?他心想,自已配吗?
没有最合适的狙杀时机,洪峰也只能默默地等下去。
洪峰拿着狙击枪走后,李廷庭也立即拿起纪刚手中的狙击枪,叫上阿哑去了公司的顶楼。因为顶楼刚好与对面狙击手所在的位置相对,虽然他们处于狙击的低势点,可是也不能代表一定就会输掉。
李廷庭知道对手的厉害,所以他和阿哑行事非常小心,每一步都做到轻若微尘,不让对方捕捉到半点影迹。可是,眼尖目锐的对手,还是从光线微弱的变化中捕捉到了他们的行迹。
当对手轻调了枪口之时,他的这个动作也被李廷庭敏锐的目光看在了眼里。
“他发现我们了!”
李廷庭举着狙击枪从狙击镜中观察着对手的举动然后对身后的阿哑说到。
阿哑用手势示意到:“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他也发现了我们,现在就看谁的枪法准,速度快了。”
看来,李廷庭这边注定惊险无比,生死一瞬间,谁的出手速度快,谁的枪法准,谁才能笑到最后。李廷庭自认为自已的枪法很准很快,可是他更加相信对手更准更快。
他不想长别人志气,灭自已的威风。可是,他又不能轻视了对手。很客观的评比他又做出来,也只能把对手看得更加厉害一些了。
李廷庭在小心翼翼地向狙击地点靠近,走着走着,他突然间停止了脚步。因为再往前走一步,就是狙击对手的最好地点了,他想对手也正用狙击镜瞄准着他将要迈步上前的地方。只要他一现身,对方就会果断地将他击杀。
“怎么了?”阿哑用手语向李廷庭问到。
“再往前走一步,就可以直接狙杀对手了。可是,对手也正在用枪口瞄着这个方向。”
李廷庭手握狙击枪,做了几次深呼吸,然后他闭目静听,想用自已超异常的听觉,找出对方的位置,可是他失败了,因为对方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再说了,这么远的距离,又处在闹市之中,杂音太多,他根本就分辨不出那个是对手的声音。再次闭目,然后深吸一口气,他想用自已超异常的嗅觉,找出对手的位置,可是他又失败了。
因为城市内的味源太多,他又不熟悉对手身上的味道,就算是能嗅到对手的气味,他也不能确认那个味觉是对手的,那个又是路人甲的。
如果自已的超级听觉和嗅觉帮不了他,剩下的招术,也只有直接现身观察了。可是这样做的后果,无疑是在拿自已的小命开玩笑。如果对手是一位速射神手的话,他这样做,十有八九逃不过被狙杀的命运。
李廷庭试了几次都没有敢迈出生死的一步,在一旁的阿哑,知道李廷庭的意思。他在3D卫星图上,虽然看到了狙击手所在的位置,可是他无法从现在的角度,来确定对手的位置和射击的角度。而对手又时刻在用枪口瞄准着他们现身的地方。
阿哑轻轻地拉了一下李廷庭的胳膊,然后直接就冲出去了。结果可想而知,阿哑的眉心之处,不偏不倚地中了一枪。李廷庭来不及伤悲,他一闪而出,看准了对方的位置和射击的角度之后,果断地开了一枪。
对手被李廷庭射出的子弹,击破狙击镜,穿进左眼,射入脑腔中直接毙命了。可是,与李廷庭同时响起的是两声枪响,他想不到对手的速度会这么快,两枪间隔的距离竟然不足一秒钟。
对手被李廷庭打中左眼而亡了,可是他也被对手给击中了左肩部,子弹穿透骨甲的碎裂声,让他不寒而栗。那种伤筋断骨的厮痛,让他痛苦难耐,可是他忍了下来。
丢掉手中的狙击枪,李廷庭用右手捂着自已流血的伤口,痛苦地来到阿哑面前。被敌人一枪击中眉心的阿哑,当场就倒到了。
李廷庭痛苦嘶嚎着,为失去兄弟之情而伤心不已。他把阿哑的尸体抱在怀中,感到深深地愧疚,如果可以重来一次,他宁愿第一个冲出去人是他。可是,时间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再伤心也于事无补。
突然,李廷庭惊奇地发现,阿哑还有微弱的心跳。难道是……
李廷庭发疯似的抱起阿哑,也顾不得伤口的疼痛了,迅速地就向楼下跑去,此时李廷庭的表现,就像是一个没有受过伤的人一样。
话说洪峰这边,他在沉思了很久之后,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记忆,那个画面就如同印在他脑海中一般,他果断地扣动扳机,枪响过后,他看到那个轮廓突然沉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