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器一出,谁与争锋?
你们各个一副不屑的样子,到底想杂嘀?
“干嘛这样看着我,这可是能不能逃出去的关键!”
李廷庭说得没有错,要想使他身上的迷香“千里幽魂”发挥出作用,就必须先得把它给烘干了,然后弄成粉或者燃成烟,才能让水牢上的那些家伙,一睡三天不醒。保证雷打不动,脚踢不起。
“金刚,过来搭把手,哥的手都快烧熟了。”
正在烘烤“千里幽魂”迷香的李廷庭,被火苗烧得直咧嘴,然后就叫离他最近的金刚帮忙。谁知这小子,竟然是一副爱达不理的样子,因为没有一个看好李廷庭的做法。
再说了,让他搭把手,还是不想把他的手,也烧成咸猪手吗?人家又不傻,才不会上他当呢!
“怎么?你小子还牛起来了?连李哥的话,都敢不听了?”
你听听,李廷庭把自已弄得像个大老似的。再说了,人家金刚什么时候听过他的话啊?
“就不帮!”
金刚的回答,倒也非常地干脆。直气得李廷庭杀人的心都有了,可是他此时得忍,万一要是弄出动静来,惊动了水牢上的看守,可就要前功尽弃了。
“行,哥自已烤。等一下逃跑的时候,第一个不带人的就是你。”
说句实话,李廷庭此时说这句话真的没有多大份量,因为能不能逃出去,还很难说呢。八字都没有一撇的事,谁会相信啊!
不过,还真有人相信。
这个傻帽不是别人,正是和李廷庭交过手的鲁卡。不知道是出于直觉,还是报着试试的态度,总之他伸出援助之手了,这样大家就可以闻一闻,另一只被烤得半熟的猪手是什么味道了。
“哎呀!还真烫啊!”
被烤了一会的鲁卡,立即就受不了。还好他是个负责的助手,并没有因为烫手,而把“千里幽魂”迷香扔到水里。
“卡卡,再坚持一下,很快就好了。佛说,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鲁卡被火烧得直呲牙,不过他一直都没有放手。这样李廷庭就放心了,可以不用顾忌地烤了。没有烧自已的手,那种感觉,就是不一样啊!
“我真的受不了,那个该死的佛,这样说的?真该让他也来尝尝被烤的滋味!”
“李哥,不是还有个佛说过,地狱不空,我不成佛嘛!”
在一边添油加醋的人是金刚,这个小子,不帮忙也就算了,还敢出来捣乱。
“这又是那个佛说的?”
此时的鲁卡,估计是脑子有点被烧短路了,什么问题,到他的嘴里都成十万个为什么了!
“这个是李哥说的,你下了地狱,他就可以不用成佛了!”
鲁卡不懂,这个没有问题,金刚可以给他解释得清清楚楚。
“他不成佛又怎么样?”
“这个还不简单啊!他不成佛,就不用下地狱了。”
妹的,说了一圈,又绕回来了。
就在鲁卡的手快要被烤成红烧猪蹄时,他终于从李廷庭的口中听到福音。
“好了,好了……大功告成了!”
这一次,总算是成功了。
当缕缕轻香,从水牢之中,飘散到空气中时,水牢中的所有人,都迅速捂住了自已的鼻子。他们可不想一睡三天不醒,最后指不定会被别人怎样给弄出去呢!
“中招了没有?”
不肯出手帮忙的是金刚,最关心迷香效果的也是金刚。你以为用嘴呼吸就不会被迷倒了吗?切!真少江湖经历太少了。
“好晕啊!我可能中招了。”
迷迷呼呼的金刚,晃了晃脑袋之后,就瞬间倒下了。还好有老鬼接住了他,才没有让他没入水中。
活该!谁让你嘴欠呢?
连金刚说几句话,都被迷香晕倒了。想必水牢外的人,也部都睡死了吧?
没错,各个像猪一样,鼾声四起,说不定还有人在做梦娶媳妇呢!看他们一个个口水四溢的样子,真是让人恶心到家了。
在确定了敌人都被迷倒之后,李廷庭又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打开盖子后,让大家都在鼻子边闻了一下。那里装的是“千里幽魂”的解药,他们谁都可以闻那瓶药水,李廷庭就是不让金刚闻。
谁让他嘴欠,就让他多睡一会儿,等到他们满载着金子,回到鸢城时,他就该哭了。后悔,当初与李廷庭为敌了。想一想,李廷庭会开心地笑起来。
可是,真正的事实又是什么呢?接着往下看吧!绝对是你们想不到结局,这一直都是我的风格,难道没有看出来吗?
李廷庭利用手中的“纤缠丝”,缠绕到水牢上的金属网上,然后借着“纤缠丝”的拉力,迅速地从水牢底部跃起,以常人难测的速度,一脚就把水牢上方的天网小门给踢开了。
趁着踢开小门的瞬间,李廷庭一跃身就跳出了水牢。然后,他找来绳子,把老鬼们都给救了出为。只有金刚一人,是被李廷庭他们像拉死猪一样,捆绑着从水牢底拉上来的。
这能怪人家李廷庭吗?谁让他嘴欠呢?
让李廷庭他们想不到的是,这个班斯逊对他们还真豪气,竟然派了二十几个手下,来看守他们十几个人。你说,他们被关押到水牢中了,还用得着这么多人吗?这不是,明白着来他们送枪的吗!
“兄弟们,动作麻利点,把家伙全都带走。”
李廷庭他们一行人,抢了人家的枪后,还把人家的衣服全都给扒光了,然后把他们全都给扔到水牢中了。
奶奶的,也让你尝尝这水牢的滋味!
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今天怎么对待人家,早晚有一天,也会被人家反过来对待自已的。这就叫现实报,别怪李廷庭他们心恨,人家残害了那么人,也该轮到自已化为水牢的尸水了。
李廷庭他们逃出水牢之后,伪装成班斯逊的人,偷偷地混入了他们当中。现在整个岛上的人都快忙疯了,由于海底火山不久就要爆发了,整个海岛十有八九会沉没,所以班斯逊他们各个都忙着把自已的金子往游艇上装,准备着离开这个岛屿。
奶奶的想跑?门都没有!
在这座岛上淘了这么多年的金子,估计三艘游艇都会被装得满满的。这群人可真贪心啊,带那么多金子,也不怕把船给压沉了?
班斯逊的手下有一百多号人,再加上在矿井底下采矿的人,总共有二百多人。像李廷庭他们那样三艘的游艇,足以把海岛上的所有人和财物全部运走。可是,班斯逊这个老东西,却不准备让采矿的那群“猪仔”上船,他会等他们把金子全部搬上船之后,开枪杀了他们。
李廷庭他们手持武器,躲在暗处观察着海岛上的一切。现在他们还不打算动班斯逊的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道理,也不是只有他班斯逊才懂得。等到他们把岛上的金子装得差不多了,就出其不意,把他们全部干掉。
满满三船的金子,呵呵……可都全归李廷庭他们所有了。到时候,坐拥世界第一富豪的名衔,把整个帝都之内,除了故宫之外的所有房子,全部给买下来。不要问我为什么要留下故宫,敢跟皇帝老儿斗富,你不是找死吗?
阿哑为狙击手,在先占领制高点控制整个岛上的局势。李廷庭、老鬼还有鲁卡是最能打的人,作为主力小队,潜行去偷袭敌人。采用无声的战术,把班斯逊手下的老兵,全部都给他们放倒了。到时候,就留下他一个光杆司令,看他还敢逞强。
其他的人跟他李廷庭他们后面,负责断后和对还没有完全断气的敌人补刀,送他们一路走好,下辈子投胎做个好人,千万不要再跟着班斯逊这样的人做事了。
以班斯逊的为人,就算是他们能把金子运出岛去,估计多半还会遭到这个老东西的毒手,把他们全部干掉,然后一个人独吞黄金。
李廷庭是飞刀匕首一起上,对敌人采取了无声战斗。老鬼和鲁卡在一旁协助他,出手干掉他来不及干掉的敌人。现在整个岛上的人都在想办法,怎么才能把自已私藏的黄金带上船,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悄悄地降临了。
在遍地都是金子的岛上,如果说那一个人没有一点私心,不偷偷地藏一些金子。那么这个人,才是真正地大傻蛋呢。
现在是全部撤离海岛的时,平时装得公正无比,口上说绝对不会私藏金子的人,现在都露出了马脚。
这些人,再也顾不得别人说三道四了,只顾把自已私藏的金子,往船上运。弄得整个岛上都是乱哄哄的一片,上校班斯逊也明白这一点。他心想,装吧,都装吧!最后金子是不是你们的,还很难说呢。能多带走一些金子,对于他来说,也许并不是什么坏事。
“哟!库比,你这箱子里装的是啥?看着挺重的样子。”
一个黑人大兵,对着一个白人佬不屑地说到。
白人大兵,看都不看黑人大兵一眼,只顾得托自已手中的箱子。
“还能有啥,都是一些没用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