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无斩生斩的是什么,杀生杀死区别在何?那一种程度才算的上是杀,除去生命这个表象,真正杀死的又是什么?屠尽天下仍不算是恶,即不为恶,便无可弃之恶,无弃可弃,又怎能弃恶从善,又怎算是善。
杀生为恶,杀死为何?斩人为罪,斩空为何?除去生命这个表象,被杀的又是什么?人们真正所重视的又是什么?苍生可弃,珍视的若不是苍生,又何须守护苍生,屠尽苍生,苍生不在,苍生仍在,仍在之物仍在,苍生何妨在或不在?
为苍生为大义,除去这个表象为的到底是什么?仍在之物,何为仍在之物,那一种程度才算的上是杀,那一种程度的杀不算是杀,杀了,并非真的是杀了,所以讲,那一种程度才算的上是杀。
南门伐木,日伐万木,这不能称之为杀,北门屠狗,日屠万狗,也称不上是杀,西门屠人,日屠万人,稍微有点接近了杀,东门屠婴,日屠万婴,这便才是杀吧。
人所谓的杀,不是指去剑夺取生命的这个行为,而是不超过自我认定界限程度的杀,就不算是杀,杀只是一个行为,杀了并不算是杀。
杀生,非杀,人杀,为杀。
请益中宫,四门杀或非杀,四门论罪与否,是有善恶之分?
中宫,四门皆杀,四门皆不为杀,遑论罪?何来善恶?
苍生非我之苍生,亦只为我之苍生,不为苍生,苍不广,不包,不含,生,不悲,不悯,不感。
吾之剑屠尽苍生,亦只为我之苍生,世人实则莫不过于此想?遑论苍生,人杀之,屠之,实则不算杀之屠之,杀生如杀死,斩人亦斩空,屠狗如屠死,宰猪如宰空,贱畜之名不为苍所含,命不在生之列,不称之为杀。
一剑万人,杀万人,实则杀万生,人为生,生不为生,杀生,非杀,人杀,为杀,无限之前,皆不为杀,皆可杀,不值一杀,不值杀或不杀。
珍重的是生命还是人?既不是生命也不是人,不是生命,贱畜的生命是被用来杀,亦不是人,多有如同被当成贱畜一般对待的人,
价值,在价值之下,生命是何种意义,百蚁之命不足百婴,不足一婴,百婴对蚁而言,亦不值一蚁。
无关对错,只是,身为人,不应站在神的角度。
人是不能杀的,但是其实杀了也无所谓的,不能杀是程度之上,杀了,就只是杀了,蚁命人命无差。
不算是杀,只能算是斩空,何种程度是杀,何种程度不算是杀,牵系这二点的不在人,不能以人作为界限。
所以说人是不能杀的,但是其实杀了也无所谓的,只有杀人才算的上是杀吗?还是说杀了什么才算的上是杀。
杀只是行为,而感觉到杀了,有杀的实质,才是真的杀了。到了认为是到了杀了的那个程度,就不能在杀了,心中的界限不可以跨过,而这份界限并不需以世人的眼光作为准则。
为了这个程度以上的东西,程度以下的东西,杀了就只是杀了,杀了不能算是杀了,只是杀死斩空。
什么都没有价值,什么都可以杀,反过来讲就是什么都有价值,什么都不可以杀。
杀掉了别人程度以上的东西,或者别人杀掉了自己程度以上的东西,人一生去守护维护的,都是这种东西,以心为基准去衡量价值,不是以生命,或者人,这些都不准确,不确切,价值观不一,遑论他人错缪,就是说明自己与他人根本同样,说白了,都是为了程度以上的东西,只是这个程度不一,不同,蚁眼的中的婴,婴父母眼中的蚁,百婴不如一蚁,百蚁不足一婴。
是罪或者不是罪,杀了还是不算杀,这些都不是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是一个界限,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可上可下可左可右的东西,只是一种我觉得什么好吃的东西,跟东西好不好吃根本就无关。
不局限杀人这种层面,人这种片面的东西,而是局限于杀,何为杀,何为不杀,不需用人做这个界限,明明都是一样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事,杀了什么不算是杀?人杀为杀,畜杀却不为杀,这是程度以上或以下的问题。
不存在杀与不杀,死了活着,无杀无不杀,皆杀皆不杀,人非不能杀人,与人无关,而是不能杀,何者算是杀了,何者不算是杀,程度在什么之上什么之下,不是杀这个行为,而是产生了杀了这个感觉。
妖怪杀掉人,会有杀的感觉吗?没有,只是杀了,没有杀的感觉,那这便不算是杀,程度之下的东西,杀了就只是杀了,但,并不是杀,与人杀畜一样,理所当然的东西。
妖怪杀掉妖怪,感情很好的妖怪,迫不得已的相杀,这才算的上是杀啊,程度之上的东西,杀只是一个指标,不是一个行为,不是用剑将生命夺取的一个行为,屠万生不算是杀,屠万生若算是杀,那屠万畜又算是杀吗?只是用剑夺取了生命,不算是杀,如同把刚出生的小鸡丢进搅拌机里同样,以人的基准而言,这不算是杀,理所当然的东西,程度之下,杀的程度之下,不算是杀的杀。
程度之上,才能感觉到杀,才能算是杀了,杀掉亲人,杀掉友人,杀掉爱人,杀掉情人,杀掉家人,不能算是杀,这种杀没有实质,就如同吃饭一样,所谓的杀就是,杀掉是认为是亲人的亲人,杀掉认为是友人的友人,杀掉认为是爱人的爱人,以及认为是情人的情人,还有认为是家人的家人,抹杀自己程度之上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杀,而杀人,被接受不了的真正原因,不是在于轻视生命什么的,人比什么都更作贱生命,蚂蚁洞灌铅啊,都是理所当然的事,被接受不了的是,将他人程度之上的东西抹去了,并不是生命流逝什么的,说白了,人也生命也好,畜生的生命也好,都是一样的东西,如果没有程度之上或之下,死了谁根本不会伤心,不会在意。
不是简单的夺去生命这种行为,人活着的每天都在简单的夺去无数的生命不是吗?那这样的杀戮,是恶贯满盈的罪吗?要下地狱吗?人会这么觉得吗?不会。
杀人只是对人而言的,触犯了程度之上,但也只是仅限于人,这只是人的程度,无法作为是否是杀的标准,本来杀这个东西就没有什么能作为基准,硬要说的话,就是心吧,人的心吗?又变成人了,杀掉什么都是一样的事,只不过是视点不一样的罢,婴蚁都是生命无实质上的区别,而在于看待这个问题的是婴还是蚁。
以杀的是人作为基准,他人程度之上自己程度之下是罪,而罪,无关紧要的东西,其他人眼中的东西,像是标签一样的东西,只是一种我觉得什么好吃的东西,跟东西好不好吃根本就无关的东西,决定杀本质的,是业,人杀畜,畜眼中人为罪,罪无业缚,罪何妨?若无业缚,罪不为罪,杀则不杀。
以心为基准,只要自己觉得是程度之上,就是杀了,那么也会认为超过这个程度的他人,也都是杀吧?也都需要杀,都该杀。
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其实怎么杀,如何杀,都无关紧要,都不算是罪,不算是业,没有这些所谓的东西,只是,他人程度之上,自己程度之上,他人的程度之上,是否也包括在了自己的程度之上里,依序了这个道理,也无关杀或不杀了。
奴隶们都作为奴隶的奴隶而存在,而奴隶能创造出价值,杀掉的话不也就丧失了这份价值吗?自己也是得到这些价值的助益而活了下来,该用怎样的心情去取缔?不算是程度之上的东西,但也绝不是值得去维护的东西,比起没有不杀的理由,是没有理由去杀吧,或是,程度之上,并不是之上之下这么简单的,程度之上也是有界限而存在的吧,最珍视的程度,第二珍视的程度,不太在意其实还是在程度之上的程度。
那么什么是杀呢,程度之下,对我而言,不存在。
一视同仁吗,不是如此,程度之上标杆,最珍视的东西位于顶峰。
只是将不是完全有必要抛弃的东西,改为了放置,就算没有价值,抛弃了,却也让自己失去了某种价值。
心中无杀,就算舍弃了程度之下,仍是不得不杀,那杀便不算是杀,非杀之杀屠尽苍生,也不能称之为杀,毕竟,血途罪途非业途。即便染业心依旧,我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