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要如何做了,癥结点在于动机,即是报案的动机,先是要捏造出一个合理的动机,这都是因为人在做事之前,一定要找出一个让自己去做的理由,所以才会这么麻烦,没有一个合理的动机的话,无论其他的方面再怎么争取都说不通,因为到了最后还是要符合动机,这件事的复杂程度若不先从动机开始着手,后续的处理我是根本理不出头绪,反正先想一个动机就对了。为何报案的动机,还有那5000块,为什么平白无故的给小学生钱啊,这样的话,怎样解释都解释不清了啊。
干脆,我的意思是说,不去解释,断尾求生,以犯罪未遂这样的罪行,那动机也就有了,本来就存在大家心中的,队员A犯罪的动机,这份定见本来就不容易动摇,那就不要动摇了,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实,随水推舟便能可行的通了,那这样,我需要面对的只有队员A,只需要说服队员A就够了。
那么就需要演练一次过程了,合理的队员A犯罪未遂的过程,5000的事可以拿照片掩饰过去,即是为了删除那张照片,这说不通啊,如果是为删除照片,那队员A就不可以是强迫幼女拍照未遂了啊,是因为被拍下照片而给了钱,只要这项条件成立,以下的这项便成立不了,因强迫幼女拍照而给了5000,而我帮助队员A的方法,就是让第二项罪名能可成立啊,即,强迫幼女拍照未遂,那么这5000块就是队员A准备的善后费了,嗯,至于为什么来到队员A家里,就那么走进来了,门没有锁,不,换一种说法,门坏掉了,无法被关闭,这样得来的刑罚比故意诱骗至家里要来的轻,而照片是因为发现异常的队员A,想加以制止或在危险发生后留下证据,照片根本就无需解释啊,或者说这张照片很大程度的帮助了队员A,让队员A看起来就像是那种会诱骗强迫小学生拍照的人,那么剩下的就是,给了钱之后因为门锁坏掉而逃走的小学生,拿着队员A给予的5000快去报案了,这样的话,录音机的刻意也可以被解释了,或者说是,录音笔,现在小学生正常保护自己的手段不为过把?太棒了,这一切都合理了,现在只要,破环掉队员A的门锁就行了,反正他的家里也只有淀粉而已。
他们不会联想到我,因为我,没有帮助队员A的动机,这次去探望队员A的行动也不会被起疑,就算是见到了我才突然承认罪行很可疑,但,他们会这样想,是我开导了队员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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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队员A就这样被判了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