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了班,然后安排相等的时间补休,这是《劳动法》允许的。因为《劳动法》允许,所以,遵纪守法的企业,如果生产不是满负荷,是不可能付给员工加班费的,他们会合法地安排员工予以补休。很多人以为,企业这样做太抠门,想方设法不给员工算加班费。其实,你要是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可以安排人补休说明这个企业还有冗余人员,存在裁员的可能,但是企业为什么不裁员,那是因为企业里的管理层不想炒人。管理层总是存在美好的愿望,生怕有一天,订单突然会多得来不及招人。我也曾经以这个理由来请求公司不要裁一线员工。
虽然不裁员,但是加班费还是得省下来。今年,讨论春节放假事宜的时候,鉴于很多员工有许多补休没有用完,要求他们在公司给予的年假中,除法定的日子除外,其余几天要求员工用他们的加班时间作调休。这份通知贴出去不久,就让人撕掉了,生产一线的员工们认为这样对他们不公平,说办公室的那些人,都不需要用加班来抵调休,凭什么要他们将辛辛苦苦的加班来抵?
本来决定在农历年二十一那天放假,一直放到年初八。但是,那张通知让员工撕掉了,而且他们还在车间里实行了怠工和静坐来抗议。我们并没有将这件事情报告董事会,一旦报告上去,我们将会被领导嘲笑管理不力,软弱无能,说不定在今年考绩的时候会质疑我们的工作能力,可是,全计加班费的话,我们的述职报告就更不好写了。所以,我们召开了紧急会议,决定,全公司员工只能在除夕那天放假,谁要是想早回老家,就用他剩下的加班时间来调休,那些想急着回老家的员工们,那些已经定好回乡日期的员工们,纷纷就范,我们成功地解决了加班费和调休问题。
在年二十一的时候,车间的员工几乎走光了。我们大楼里的人,面相平静地继续来上班,但就在那一天,办公室的每个同事都被偷偷告知,明天开始不用来上班,算是放假了。公司的生产任务已经完成,要是为了给车间员工一个公平的印象,那么我们真的要上班到除夕,办公室里每天灯火通明,食堂还得天天侍候我们免费的午餐,这些费用算起来,就算只是一个星期,也是一笔可观的费用,说不定都够付那笔加班费了。
我们不能打破只调休不付加班费的惯例,我们也不能无所事事地呆在办公大楼里浪费资源,所以,整个办公大楼的工作人员都统一了口径,我们之所以提前一个星期开始休假,那是因为我们自愿牺牲了一个星期的工资。反正,车间的一线员工,是不可能查到会计的账的。
我说的“我们”,是董事会以下,一线员工以上的中层管理人员。我们,都是没有加班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