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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劳动保障篇(5)

国家规定了发工资的具体日期吗? 【典型案例】

小刘是一家文化公司的录排人员,上班1年多来公司发工资从来没有固定时间。每月领取工资的时间最早是次月的20日,最晚是月底。而他朋友小丽每月领取工资的时间却是次月的5日。小刘有点不解:国家规定了发工资的具体日期吗?

【律师说法】

国家没有规定发工资的具体日期。国家在《劳动法》中规定了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所说的按月支付并不仅指每月支付一次,而是还要按照固定的日期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至于具体时间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本案中,小李应要求用人单位按固定的时间发放工资,这样才能尽可能地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婚假就不发工资吗?

【典型案例】

小乐取工资时发现自己的上月的工资有出入,遂找老板问个究竟,谁曾想老板竟然把自己休婚假的时间算作旷工。请问,休婚假期间不发工资吗?

【律师说法】

工资照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享受婚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结婚时,用人单位一般给予1~3天的带薪假期。为了鼓励晚婚晚育,对于晚婚的青年,有的地方除了国家规定的6天假期外,会另给10天左右的带薪假。本案中,曾某结婚,依照国家法律体婚假,工资应该照常结算,该公司不能将婚假算作旷工。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产假能休多少天?还有工资吗?

【典型案例】

小于在北京某公司工作多年,现已怀孕9个月了,由于身体不适,医生建议她多休息。于是,小于准备向公司提出休产前假,可是她不知道能休多少天,也不知道休产假是否要扣工资。

【律师说法】

我国在关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至于工资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有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如果公司给柯某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全支付。如果柯某领到的生育津贴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公司还要予以补足。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根据第十九条支付劳动者休假期间工资,以及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支付劳动者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流产不能休假吗?休假就扣工资吗?

【典型案例】

小于怀孕不慎流产,医生建议在家休息。而公司却以工作忙为由不同意小于休假,如果休假视旷工论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请问,公司的行为合理吗?

【律师说法】

公司的行为不合理。女职工怀孕时不慎流产,依照规定,应当休假。流产同样会给女职工的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女职工流产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休产假期间,薪金照发。本案中,小于意外流产,公司应当让其休假,并按正常情况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未签合同,辞职后能否要求补偿?

【典型案例】

张伟在某文化公司从事排版工作,因没有社会保险,公司也没他签劳动合同,他打算主动提出辞职。请问,如果辞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律师说法】

能够得到经济补偿。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用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本案中,张伟如与公司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栽,如果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泄密如何赔偿?

【典型案例】

小戴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将公司新产品研发的技术参数和配方出卖给了朋友,给公司带来了及大的经济损失。公司以违反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为由要求小戴赔偿。请问,小戴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说法】

依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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