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铮跑出去寻找两色果,刘星也开始了逃跑最后的筹备,这一步看着无关紧要,其实也能决定成败,那就是找件替换的衣服。
虽然昨天晚上的时候没有听到李村长提起衣服的事情,不过在刘星想来,以李村长见多见多识广的眼光,绝对能够看出来自己身上所穿的衣服材质有些特别,虽然不至于推测出自己来自外星球,但是猜出自己身份可疑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说不定他会把自己当成落难的公子什么的。
总之找件衣服,掩饰身份,还是挺重要的。
刘星急匆匆的跑到了自己居住了两天的小屋,开始找起衣服来。床上没有,这个自己早就知道了。
床底下呢?祈祷老天爷,一定要找到。毕竟村长那屋自己是不敢去的,只好在这屋找了。
不过注定要让刘星失望了,木床底下只有一个小木箱子,还是鞋盒子大小的箱子,更离谱的是还上着一把小锁。
真的是岂有此理,刘星觉得自己已经是山穷水尽了。
哎,这家人这的是太穷了,让刘星做个小偷都这么困难。
哎!今天依旧倒霉。
不过至少要准备一件趁手的工具吧,要不然自己遇到危险怎么办?
找啊找,刘星在屋子里看来看去。
弓箭,这东西太大,不行。
猎叉更不行。
镰刀呢,也不行。
最后找来找去,刘星觉得最合适的是菜刀或者匕首。不过匕首这里指定是没有的,菜刀的话,也不行,毕竟是人家吃饭的家伙,拿这个太缺德了。
找来找去,什么趁手的东西都没有找到,概因这家里太穷了。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刘星把目光投向了角落里一堆葫芦。这些葫芦大小不一,上面刻的乱七八糟的,看来是李铮的杰作。
刘星在里面找了一个大小事宜,不会漏水的,把它放到了靠外面的地方。这是自己唯一趁手的装备了。
哎,混的这么惨,这都是穿越冲动的惩罚。
等到刘星心灰意冷的坐在床上,还没有来得及让刘星多想什么,李铮就出现了,跑的满头大汗,用一件破外套兜了十几颗两色果。
得,这下子刘星乐了。不仅是因为李铮这孩子太实在了,同时是因为自己一直要找的衣服有了。虽然这件破外套上面打了不下于五个补丁,但还能穿不是。这真是打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这个时候,刘星充满了动力了。天意啊!老天爷都要助自己一臂之力,自己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于是刘星热情的拉着李铮走到了中堂,将桌上的稀粥递给了李铮。
李铮直摇头。
刘星却不干了,从李铮手里夺过“包裹”放在桌上,从里面拿了一颗果子放在嘴里嚼着,然后再次端起稀粥递给李铮,然后指了指果子,又指了指稀粥。
这个时候李铮聪明的大脑再次反应了过来,“你是说我请你吃果子,你请我喝稀粥?”
不过刘星还是不敢轻易放松,又把自己的动作做了一遍,那执拗的表情只把一个知恩图报的哑巴表现的活灵活现、淋漓尽致。
这下子李铮确信了,说实话他还真的饿了,尤其是今天早晨的稀粥是父亲特意为客人熬制的,那味道绝对错不了。既然客人这么热情的酬谢,自己就却之不恭了。
于是李铮喜不自胜的端起了稀粥,“咕咚咕咚”的喝了下去,一边喝一边称赞道,“这稀粥太喝好了,没有想到我爸做的饭比我妈做的还好吃,真的太意外了,就是有点凉,大哥哥你真是个好……”
正当刘星一边吃着双色果,一边享受着李铮的夸赞时,这夸赞突然停了。这让刘星很意外,抬起头看了一下李铮,才发现,这小子已经爬在桌上睡着了。
“呼,这两天憋坏老子了。”
这时候村长不在家,村长夫人不在家,村长儿子也被药倒了,天大地大,此时我当家。不容易啊,等啊等,盼啊盼,终于等到这一天,刘星有一种幸福的想要流泪的感觉。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还是逃出去要紧。
于是刘星麻利的站起身来,跑到里屋拿起葫芦,回到中堂拿起了包袱。就在转身的这一刻,刘星突然郑重的对着李铮用他们的语言说道:
“谢谢你,李铮!”
“不客气!”
嗯?这是怎么回事,刘星愣住了。难道说李铮没有睡着?还是我的错觉?
于是刘星又说了句,“稀粥好喝吗?”
“好喝!”
遭了!这小子八成没睡着。怎么办?刘星在心中问自己。
踌躇了有这么一秒,刘星想起了一句老话,“无毒不丈夫”。
对不起了,李铮!
刘星将“行李”放到桌子上,双手颤抖着小心翼翼的接近李铮那古铜色的细嫩脖子。
近了,越来越近了,生存的自私战胜了天性的善良。
铁钳般的双手距离李铮的脖子越来越近了,刘星心中默念着对不起。
眼看着刘星的双手就要掐到李铮脖子了,李铮又说了句,“我想吃烧鸡,落霞镇的烧鸡真好吃。”
一个人处在高度紧张、亢奋的时候,大脑的反应速度可能超过往常数倍。李铮的一句前言不搭后语的回答,让刘星觉得他是在说梦话。
就当李铮在说梦话吧!
在地球上刘星可是连只鸡都没有杀过,这时候杀人还是有挺大的障碍的,尤其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刘星更是下不去手。如果不是被逼的没有办法了,刘星是不会冒着良心的谴责走上一条血腥屠夫的不归路。
现在好了,李铮已经睡着了,是在说梦话。
“呼!”
长呼了一口气,刘星最终还是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毕竟李铮不太可能威胁到自己。只要给自己半个小时,或者是20分钟,进入了树林,就算是逃出生天了。
这可真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不知道对还是错,不过刘星愿意为自己的良知赌上一次。
心已决,脚不停。
将包裹背在肩膀,跑到厨房里,将葫芦灌满水,顺带着偷了一点盐,刘星健步如飞朝着屋外大跑。
跑!刘星像昨天一样,竭尽全力的奔跑。不过双色果的药性,才刚刚起效,所以脚下的速度还并不是很快。
山脚下的这个小村子,名叫李家村,有着几百人口,主要靠打猎为生,每户人家倒是有几分薄田,主要是种点杂粮、蔬菜。这个时候也就是八点左右,天气凉爽,正是劳动的好时间。
刘星觉得只要从村长家逃出来就安全了。不过他终究还是失算了。无论是在哪个时代都有吃饭不干活的闲汉,这些人正事不干,只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就在刘星逃出村长家不久,就已经被村长安排的眼线看见,不过这家伙还没有睡醒,没有反应过来。
等到刘星越跑越快,已经跑到山村边缘的时候,这个名叫李二的闲汉终于反应过来了。抄着近道去堵截刘星,跑了十几米,这个脑袋不太灵光的眼线,才晓得大喊。
“抓奸细啊!抓魔族的奸细啊!”
等到村里的老弱听到消息,从家中跑出来集合的时候,刘星已经顺利的跑进了树林,不见了踪迹。
一个四、五岁流着鼻涕的小屁孩对李二说道,“二傻子,魔族奸细在那呢?”
“不在那呢。刚才还在那呢。”
“二傻子,你净爱说瞎话,不理你了。”
……
其他的村民听到之后,觉得这李二很不靠谱的人,说的十有八九是瞎话,也就散去了。
如果未来有人考究刘星大帝的发迹史,发现大帝曾经被两个小屁孩救过的时候,不知道会有何感想。谁知道呢,不过此时此刻,刘星只不过是蝼蚁般的凡人一个,而他的路注定充满艰辛与苦楚,附带的才是传奇与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