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向南飞,飞过芦苇荡,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
清脆悦耳的少女歌声传来,远处的帐篷间,一个少女弹响吉他,正在歌唱,旁边几个小孩在撒欢,追着一只小猎犬奔跑。
听着这熟悉的歌谣,闻重不禁湿润了眼睛,一种感动与亲切的情绪在他身躯各处蔓延开来,他放开歌喉,远远跟着欢唱起来。
时隔千年,终于再次听到熟悉的歌声,见到熟悉的乐器,让他瞬间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好似穿越时空,回到了千年前熟悉的世界。
十万大山,在千年前自动解封,重现于世间,将东方大陆一片地域分隔,山的这一边,很可能是以前的青藏高原,前方绿草如茵,牛羊成群,和记忆中的画面非常相似。
听到歌声,少女带着牧羊犬走了过来,看到闻重的样子后,微笑着取出糌粑和油茶,放在他的手中。
闻重点头致谢,大口大口的吞咽起来。
三两口吃完之后,他微微一笑,将茶碗递还给少女,少女也是微笑,问道:“远方的客人,你是要去向何方?”
“一钵千家饭,孤身万里游,青目睹人少,问路白云头。”闻重自语,身躯一抖,像是想明白了许多东西。既是问路白云头,又哪里知道去向何方呢?又或者天地之大,无处不是家乡。一种逍遥忘我的情绪,使得他的心境变得更加空灵。
少女点了点头,转身走向羊群,她步伐轻快,好似一只蝴蝶,又放开歌喉唱了起来。
最终,闻重决定跟上,加入到这个靠游牧为生的部落中。
部落中人友好好客,很快接受了这个看起来很落魄的少年,闻重从头学起,放羊,挤奶,打糍粑,做奶酪,每天很专注,忘记修行,完全融入到部落生活中。
差不多两月时间,他随着部落迁徙了几百里,来到一片肥沃的草原,骑在马上,闻重脸色黝黑,他的目光,灵动而澄澈,让人一眼望去,就像看到高原上如玉石般纯净的湖泊。
夜晚,暴雨袭来,春雷绽放,将天空撕裂,轰的一声,震动十里,将牛羊惊吓,四处乱跑。
闻重半夜起来,就这样走进雨中,将牛羊抓回,一只只关进木栅栏中。
“轰!”
一道手臂粗细的电光从天而降,将一棵早已枯死的老树击断成两截,天地之威,让人震撼,却也让闻重心中,多了一丝触动,让他就地盘坐,陷入沉思。
高原上暴雨来得快,走得同样很快。
不知过了多久,天上的雷鸣渐渐变得稀疏,雨滴声淅淅沥沥,渐不可闻,轻轻一嗅,鼻端尽是青草泥土的香味。
睁开眼睛,远方天际已然亮起一道红芒,闻重信步走上一个山头,仰望大日东升,居然又是一个清晨。
雷雨之后,泥沙被冲刷干净,天地万物似乎经过一场洗礼,地上的青草地显得格外的绿,碧油油好似要滴出水来。
不远处,那棵断成半截的老树中,已然伸出了一条碧绿的嫩芽,在被春雷轰断之后,它枯死的树干中居然孕育出新生。
一棵嫩芽,随着初生朝阳蓬勃生长,看着眼前一幕,闻重突然明白了许多,目光像是透过大日经文,看到佛陀当年曾面对的莽莽大荒。
“雷,阴阳交合,生死交融,春雷一响,万物萌发。”
闻重长啸一声,体内骨节传来噼里啪啦的响声,足有整整八响,当初面对金泥印,在生死关头才勉强爆发出八道真劲,伤到身子,而此时并未刻意而为,一切自然发生,身体不但没感觉到负担,反而有种舒爽畅快的感觉。
“金狼部落的人来抢牛羊了!”
这一天,在迁居到一片新的草地之后,在远处护卫的男人忽然惊呼,顿时将部落中人惊动,很快,所有人都拿起了武器,即便妇女小儿也不例外。
因为牛羊是部落的唯一财富,其价值等同人命,部落中人为之不惜一战,哪怕是战死亦在所不惜。
马蹄声如雷,嗷嗷的战歌声嘹亮,马队快速逼近,血战一触即发。
滚滚蹄声中,闻重霍然站出,佛法慈悲,但须护法时,亦可化身怒目金刚。
他一个纵身,来到一块巨石之前,接着十指用力,手指直接挤进石头表面,好似贯穿豆腐,十指齐根而没。
众人惊异,不知他想干啥,因为石头太大了,长度超过十米,看起来比四五顶帐篷加起来还要大,让人不会往抬举那个方面去想。
“起!”
气血鼓动,全身筋肉像蟒蛇一样窜动,啪、啪、啪......一道道伏魔真劲在体内激发,汇聚到他的双臂之上。
巨石晃动,而后被他双臂举起,惊得对面马嘶人吼,几个骑士,甚至惊吓到直接从马背上摔倒下去。这是一幅极为惊人的画面,让众人震撼,就好像一只蚂蚁,却托起一枚鸡蛋,完全超出常理。
轰!
闻重双臂一鼓,体内伏魔真劲足足激发出九道之多,九九归一,反倒没有出现劈啪声响,像是返璞归真,但那股新生的力量,却是庞大无匹,直接将巨石抛出百米,轰然落在对方马队之前。
虽然未伤一人,却让对方胆寒,闻重一个纵身,跃到大石之上,他负手而立,目光扫过之处,竟然无一人敢与他对视。
“护法金刚......护法金刚!”
有人下马,朝他跪拜,很快,连金狼部落的首领也低下头颅,一场冲突,就此化解。
入夜,草地上篝火熊熊,焰火舔在羊腿上,吸出点点油脂,周围的人载歌载舞,都很欢快,因为金狼部落不但退走,还送上牛羊表示歉意,让所有人都笑开了怀。
闻重自然是主角,被众人围在中间,放羊少女为她歌唱起舞,最后,在他身前放下一朵雪莲花。
这是少女在示爱,只要闻重捡起花枝,晚上就可进入她的帐篷。他这才发现,行走已快一年,自己身体拔高,已经接近成年人身高。
“是该离开了。”入夜,闻重遥望少女的帐篷,一灯如豆,在布帘上投影出少女纤细柔美的背影,好似一朵含苞待放的格桑花。
在他眼中,少女热情而奔放,虽然容貌远远比不上超尘脱俗的莫雪,但却比后者多出生动与活泼,这是凡俗界的热情,让他生出一种莫名的感动。
可惜这并不是他的追求,入世已有三月,如今是该返回了,闻重对着皓月,果断转身离开,月华洒在他脸上,不见迷茫与喜怒,他意志坚定,坚毅面容好似亘古以来从未改变过的雕塑。
又走了十几天,总算看到十万大山的苍劲怒峰,向着深处延绵不断。
“救命,谁来救救我的孩子?”
就在这时,远处一个妇女在大叫,她将孩子放在草地上,却突然被大鸟叼走,急得她快步追赶,大声呼救。
闻重没有犹豫,对着天上一个黑点奋力直追,很快消失在莽莽群山中。
这一次,他不能随意改变方向,一路上遇林直进,遇水趟过,遇涧飞跃,死死盯住那只大鸟。
衣服早在追逐过程中挂得稀烂,东一片,西一片,看起来狼狈不堪,破烂的衣服间,显露出如精钢铁木一样的筋肉。
一连追了四天,大鸟终于降落,闻重加快脚步抢过去,但为时已晚,婴儿早就断气了。
“是它......”闻重心中一凉,这是一只并未成熟的雕,在它身上,闻重感觉到熟悉的气息,这是那只喝下他灵血才得以存活的雏鸟。
“嘎!嘎!”因为护食,大雕朝着他狂叫,显得非常紧张。
喀嚓!
双手一绞,闻重拗断了大雕的脖子,半年前,是他救活了它,半年后,他却亲手终结掉它。
“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从生到死,便是轮回。”
闻重轻语,之后一月,在鸟巢下方,多了两所石子垒砌的新坟,在一旁,是个日夜诵经的修长少年。
天气很快热了,林中虫鸣不断,叽叽喳喳叫得人心烦。算起时间,从闻重踏出护山大阵开始,已经是整整一年了。
时光更迭,日日相同,不外乎多了春秋冬夏,对于漫漫时光而言,没有什么不同。
但物似人非,闻重却已不是一年前的那个他了。
“是时候了。”回首看了两所坟茔一眼,他心中升起感慨,正是这最后一幕,让他顿悟,心境圆满,总算是读懂了《大日经》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