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对于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的现代知识分子来说,情况却殊为不同,尤其是对于那些躬身于人文学(包括文、史、哲经典人文学,及其衍生的诸如考古学、人类学等)领域的学者来说,情况更为殊异。如果说,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现代性”社会科学,因其现代化特性本身而能够成为现代社会的“显学”,因而致力于这些学科研究的学者有可能获得较多的社会资源,并最终成为现代社会的“弄潮者”,那么,人文学则恰恰由于它们的经典性和传统依赖性而被现代社会政治日益严格的制度化和现代社会经济不可抗拒的商业化推到了社会生活世界的边缘地带。我有一个不一定十分恰当但自以为颇能说明上述差异情形的比喻:现代社会科学如同东北的黑土地,在现代社会里生得其势、恰逢其时;而古老的经典人文学科则仿佛西北地区的沙化地,在现代社会里不幸被忽略、被遗弃,以至在现代商业化、技术化的经济风潮中被风化被沙化了。约略而论,像经济学、法学、社会学这类社会科学,本身就是应现代社会之运而产生出来的现代知识产儿。它们或者从传统的人文学知识图式中分化衍生出来,如,经济学就是十八世纪晚期从道德哲学中衍生出来的;或者是在诸门人文社会科学的杂交跨越中产生的,如,社会学及其分支学科。我之所以把这些社会科学称之为“现代性知识”,基本的理由也正在于此。我的意思是说,这些学科的产生及其知识构成本身就是“现代性”的知识事件,它们之所以产生,是因为现代社会生活产生了对它们的知识需求。因此,它们在现代社会里的逢时得势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人文学科却非但没有这种“现代性”的知识特性,而且在现代社会的文化理智环境中生长得更为艰难。我们不能简单地说,现代社会的文化理智环境不利于古典人文学科的知识生长,但毫无疑问,现代社会对政治秩序的严格制度化或法制规范化依赖、尤其是现代社会所奉行的商业化、商品化市场经济规则,并不利于人文学科的知识增长。这是由于人文学科自身的知识特性与现代社会的知识需求之间固有的内在紧张所造成的具有某种客观必然性意味的“知识状况”。
按照现代知识的分类标准,人类的知识系统主要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所谓“科学的知识”(the scientific knowledge),进入信息社会后,这类知识又被称为“可编码化的知识”(the codified knowledge);另一类则是所谓“非科学的知识”(the non-scientific knowledge)或“意会性知识”(the tadt knowledge),它们是不可编码化的。我们现在所说的“自然科学”及由它们所发展出来的现代工程技术科学,当然属于“科学的知识”范畴。而许多现代社会科学也因其日益技术化、工程化和可操作性而被视为“科学的知识”,如,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管理科学,等等。所以在人文社会科学系统中,真正属于“非科学的知识”范畴的主要还是像文学、史学和哲学这样的古典人文学科。
在以“科学理性”为最高知识标准的现代社会里,或者干脆用美国著名汉学家史华慈(Benjamin I.Schwartz)教授的术语来说,在我们这个“技术统治”的世界里,不具备严格的现代“科学技术”特性的知识体系,自然不可能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要智力资源,因而也就难以进入现代社会的知识中心,其知识和知识者的现代边缘化便成为不期而然的结果。与之相对,那些具备现代“科学技术”特性的知识,则因其与现代社会的智力需求本身的内在亲和性和密合性而成为“显学”,拥有这些知识资源的知识者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现代社会的显贵,弄潮于现代社会的前沿和中心。可见,知识本身是否具有一种现代适应性,知识者所拥有的知识是否具有“现代性”,是决定知识和知识者********或者中心化的分水岭。
四
看来,要了解作为知识分子的现代学者,并不能只停留在费希特先生关于学者使命的一般理解上,还需要了解现代学者所处的现代社会和现代社会的知识状况,不了解这些,恐怕我们既不可能真正理解现代学者作为“知识分子”的现代身份和意义,也难以理解现代学者的真正使命——假如真的像费希特先生所认为的那样,学者的使命具有某种永恒不变的意义——即“至死忠于真理”——的话。
嵌入社会体制或者被社会体制化是现代学者阶层的普遍境况,几乎不可避免,即便是人文学科的学者,在现代社会里也难以超然于社会体制之外。无论是当教授,还是进入某研究机构做研究人员——不管是公共的,还是私人性的;也不论是置身中心,还是侧身边缘,现代学者总是不得不在各种形式的体制之中生存和思想,甚至于像哲学这样曾经被西方人视之为富人闲士的智慧冒险游戏,也不能有所例外。这是现代人生存的内在需要。或许,这也是现代社会的学者与传统社会的学者所具有的一个基本区别。今天的学者很难再找到纯粹学术的“世外桃源”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情致和心态也已然难以寻觅踪迹了。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现代学者也因此难以成为曼海姆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了呢?
我的感觉仍然是积极的。嵌入社会体制或者被社会体制化并不意味着现代学者将会失却其作为“知识分子”的文化身份,即便是按照曼海姆和十九世纪末期法国的“知识分子”概念来理解。曼海姆所说的“自由漂浮”和“非依附性”不应该被理解为学者的某种实际身份或实存状态,而应该被理解为学者的知识心态和思想姿态。
体制约束的是人的行为和行为方式,但它并不强求(准确地说,是不应该强求)所有人的思想一律,更不应限制体制中人对体制本身进行必要的理性反省和道德批判。否则,体制本身也将因为失去必要的精神张力和新生思想资源的有效供应而自我消解。在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结构中,一种正常的生存和发展方式应当是,制度约束(规范)行为,思想规导(约束)制度。于是我想,“自由漂浮”指的应该是学者的思想状态和精神生活方式,而非其社会实际身份;所谓“非依附性”指的则应当是学者的思想品格和社会道义立场。
只要学者坚持自由的思想,坚持经过严格理论证明或实践检验的真理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的社会正义原则,就能够承担反思和批评社会生活、承诺社会道义的“知识分子”职责,从而履行作为“知识分子”的现代学者的使命。
我所担心的是,福柯揭示的现代社会知识权力结构,很可能让现代知识分子自身作茧自缚,把自己对知识的拥有当做是对权力的占有。在知识经济的时代里,这种可能不是越来越小,而是越来越大了。这的确是一个现代性的知识分子问题。当知识成为权力,知识的结构便具有了社会政治结构的特性;既然权力的腐败难以避免,知识的腐败也就不会是一种偶然或例外的现象。如此一来,拥有知识的知识分子也就如同拥有权力的政治当权者一样,需要社会监督和社会约束,包括社会政治制度的约束和公共社会的监督。进而可以推出的一个重要结论便是:现代知识分子可能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种文化自律,一种自我批判精神。相当一段时间内,我个人曾经对于近年来国内学界所出现的一些“学术腐败”事件持有不同的看法,认为“腐败”之说只能针对政治权力事件,学者的学术行为很难与权力挂钩。现在看来,如果知识的权力化已然成为现代社会的事实,使文化与政治产生了“合谋”的可能(一种“文化政治”?),那么,“学术腐败”自然也就不难理解了。
好在现代社会是一个公共化程度日益提高的公共社会。社会的“公共性”首先就体现为它的公共分享和公共分担的程度,以及它的民主化、制度化和公开透明性程度,这也使得对知识分子的社会监督成为现实。同所有现代社会阶层一样,现代知识分子对社会公共制度的利用与他们受社会公共制度的约束同时存在。社会公共化程度的提高还表明,作为“知识分子”的现代学者要承诺其特殊使命,就必须首先成为公共知识分子,成为社会“公共理性”的捍卫者。
在此意义上,现代学者非但不能沉溺于私人书斋,而且必须使自己的知识和思想公共化。前面说过,知识与思想的价值就在于它们的可普遍化或公共化意义,而所谓公共化,即是公共分享和公共运用。
从这一角度来看,进入社会体制或者被社会体制化反而可能成为现代学者的一个福音,绝非仅仅是消极的限制。因为众所周知,在现代社会里,制度化与公共化是相辅相成的。不过,这又会牵涉到另一个问题:既然像人文科学学者这样的现代知识子,难以避免现代社会的边缘化命运,他们又当如何发挥其公共知识分子的文化作用呢?
我想,如同体制化本身一样,身份边缘化也不意味着现代学者的公共角色受到限制,社会地位的边缘化不是学者思想方式和精神品格的边缘化。相反,身处边缘有可能让学者获得更客观的观察视角,更开阔的思想视阈,对身处其中的生活世界做出更冷静的思考和判断。而能否做到这一点,关键不在于学者的社会处境,而在于其思想状态和知识资源。除此以外,最重要的便是学者问学和从学的学术方式。费希特说,学者的责任在于用道德的方式影响社会。我想补充的是,学者,特别是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现代学者承担起社会责任的基本方式仍然是学术的、思想的和精神的,这是由学者自身永恒的文化身份所决定的。如果说,学者的最高使命是“至死忠于真理”,那么学者承诺这一使命的较有效合理的方式便是追求的真理的学术。未知然否?姑妄言之如是焉!
注释
①1898年,一位有犹太血统的名叫德雷福斯的上尉军人被控告出卖军事情报而遭受军事法庭审判。但这很快被证明是一桩冤假错案。为了保全政府和军队的所谓声誉.法国军队和政府拒绝为德雷福斯平反。这一不公正的做法,引起社会公愤,以著名作家左拉为代表的法国知识界直接介入此事,对当局提出严厉谴责和批判,并引导公共社会对政府和军队展开了不懈的抗争。这便是所谓“德雷福斯事件”。
②[德]费希特著:《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梁志学、沈真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1一12页。着重号系原文所有。
③④⑥⑦⑧⑨⑩⑩[德]费希特著: 《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梁志学、沈真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6、39—40、42—43、43、44、44、44、46页。
⑤同上书,第42页。着重号系引者所加。
⑩Joseph R.Levenson,Confucian china and Its Modern Fate, Vol.one:The Problem of Intellectual Continuity,Berkdey,California:Universityof California Press 1958.P.16.⑩参见美国信息研究所编:《知识经济——2l世纪的信息本质》一书,特别是李大光为该书所属的“三思文库——知识经济系列”所撰写的“总序”。王亦楠译,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李大光的“总序”中还提到了其他知识分类图式,诸如, “事实知识”(know—what);“原理和规律知识”(know—why);“技能知识”(know-how);源头知识”(know-who);等等,值得参考。
([德]费希特著:《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梁志学、沈真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原刊于《东南学术》,200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