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将经受严峻的考验,日日夜夜,从不间断,一直到最后胜利。漫漫黑夜,将充斥着巨响和烈焰,人的灵魂,将被战争之残酷所震撼。
这些战士是新近从和平生活中招募而来的。所以,他们不是为征服的贪欲而战。他们是为阻止征服而战。他们是为解放而战。他们是为建立公理、为培育您所有的子民间的宽谅和友善而战。他们渴望早日结束战斗,重返美丽的家园。
他们中的有些人将一去不返。天父,请您拥抱他们,收容他们,将您这些英勇的仆从,带入您的天国之中……
有了您的庇佑,我们将战胜无道凶顽。我们祈求您帮助我们去战胜那些贪婪和种族偏见的传道士。带领我们去拯救自己的祖国,并且与我们的盟邦一起,组成一个旨在维护持久和平的世界联盟,那是一种不易被人间败类的阴谋所影响的和平,那是一种让每一个人都能自由地生活,享受他们诚实劳动应得的和平成果。
您的事业必将胜利,万能的上帝。
阿门。
白宫将这份祈祷词交给下午出版的报纸,并请求读者——估计一亿美国人——和总统一起诵读。如果估计准确的话,在那个六月的星期二,富兰克林·罗斯福带领了在当时的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次集体祈祷仪式。
这一时刻,以其独特的希望和谦恭的宗教性结合,将如此众多的年轻生命投入这场战争。他们的使命高尚得不能再高尚了——到了岁末,正是这些战士解放了纳粹的死亡集中营。此时,承担着将那么多人送上火线这一几乎是难以想象的责任的罗斯福,没有选择这一场合来为美国的参战正名,或者向部队发一个千篇一律的表彰。罗斯福像内战末期的先辈林肯那样,认为在这种实际情况不以总统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关头,尽自己最大努力,从语言和公共宗教的仪式中汲取力量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帮助美国民众在最大限度上看到与这场战争相关的意义,提醒他们胜利并非轻而易举,但是参战的目标是值得为之牺牲的。
罗斯福是了解他的听众的。“美国民众以一种奇特的一致行动,转向祈祷。”《新闻周刊》报道说,从清早开始,各地的记者便将民众自发的宗教祈祷活动传报给在纽约的总部。全美各地的教堂和犹太教堂里都挤满了人。在底特律,一个少女跪:在一个十字路口祈祷。在肯塔基的考温顿,妇女们念起了天主教的玫瑰经。肯萨斯的考费维尔的一家人,跪在自家门廊中祈祷。在得克萨斯的考普斯·克里斯蒂,五十个士兵的父母,四肢着地,整整爬了两个街区,以示忏悔。《时代周刊》表示赞同。“全国各地,从总体上讲,心情是庄严的,就像1939年9月那个早上,德国攻入波兰时一样,人们没有突发的恐慌;就像偷袭珍珠港那一天,没有突发的仇恨。这一次,不论是平时比较随便的信徒,还是虔诚的信徒,在同一种感觉的驱使下,也都加入了祈祷的行列。”
在“二战”中,盟国的参战动机有许多,其中也有将美国建国的权利观念和内涵传播到世界其他地区的目的。在罗斯福准备1941年国情咨文演讲时,他与助手山缪·罗森曼(Samuel Rosenman)、罗伯特·舍伍德和汉雷·霍普金斯(Harry Hopkins)一同商讨。据罗森曼的回忆,总统对他的秘书说,“多乐希,记下这一条法则”,然后开始说:“我们必须致力于建立一个在四种基本自由基础之上的世界。第一,言论和表达的自由——不论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第二,每个人以自己的方式信仰上帝的权利——不论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第三,不受匮乏困扰的自由……第四,不受他人恐吓的自由……”
这一段写完了。霍普金斯对“不论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这句话提出异议。
“总统先生,这句话包含的地域太广大了,”根据罗森曼的回忆,霍普金斯说,“我不知道美国人民会对爪哇群岛的人有多大兴趣。”
罗斯福当即对霍普金斯作出回应:“我想,总有一天,他们将不得不关心,汉雷。这个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小,就连住在爪哇群岛的人也正在成为我们的邻居。”
战后的敬神风气
1945年4月12日,星期四,罗斯福病逝。当时,副总统杜鲁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才干了三个月还差八天。世界仍然处在战火之中,希特勒在十八天后才自杀身亡,当杜鲁门从国会大楼里山姆·瑞伯恩僻静的办公室里被召到白宫时,对研制原子弹的进展了解极少。“我所接替的人,在整个人类历史上,能望其项背者也寥寥无几,”杜鲁门在第二天早上对合众社记者说,“我祈求上帝能让我承担此任。”那一天的晚些时候,他在国会大厦用过午餐,走在回白宫的路上时,和记者们一起驻足稍停。“孩子们,如果你们要祈祷的话,现在就为我祈祷吧,”他说,“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人是否尝过被一大捆干草压倒的滋味,他们昨天告诉我发生的事时,我的感觉就像大山压顶。”
罗斯福逝世后的第一个星期一——美国第三十二任总统在他母亲的玫瑰园的大树之间人葬,葬礼由前一天的圣杰姆斯教堂的值日神父主持一一杜鲁门作了第一次对国会的演讲。他的结束语带有当年华盛顿、亚当斯、杰弗逊和罗斯福之风,还带有林肯演讲的谦卑。“此时,我的心中有一个祈祷,”杜鲁门说,“在我担此重任之时,我谦恭地祈求万能的上帝,用所罗门国王的话说,‘所以,请赐您谦卑的仆人以理解之心,我就可以了解您的民众,能辨别是非。不然,谁能了解如此众多的民众呢?’我只求做一个我的上帝和我的民众的尽职、忠诚的仆人。”
就在亨利·路斯(Henry Luce)称之为“美国世纪”走到一半的时候,在纳粹的死亡集中营得到解放时,在新墨西哥州的沙漠里,在原子时代即将到来之际,历史的那一幕又重演了:一个美国总统在引用古以色列的故事。杜鲁门在选择这一段《圣经》故事时不像是有意的:所罗门王是上帝钟爱的大卫的儿子,当时,许多美国人的感觉和古以色列人在伟大的国王死后可能有过的感觉一样——人心浮动、忧心忡忡,并且对继位者存有几分保留的态度。然而,在1774年令人担忧的那一天里,在费城由都奇牧师和第三十五首赞美诗开创的那一幕历史活剧,再次重演——那些献给万能上帝的祷告和敬仰之词,希望这些祈祷能够让我们得到上帝的保护。
然而,不到两年,一个有趣而又持久的传统渐渐形成了。一部分是由于受到冷战期间与“不信上帝的共产主义”对抗的影响,美国的宗教意识渐趋普遍,以来自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前三K党徒雨果·布莱克为首的最高法院重新启用了杰弗逊给丹布瑞洗礼教徒的书信内容,以及他有关政教分离的观点——至少是最高法院对他所说的政教分离的理解。1947年,在一个实际上维持为教会学校提供某些资助原判的最高法院裁决中,布莱克在“艾弗生与新泽西州幽因镇教育董事会等诉讼案”的裁决多数派意见书中,写下这样一个关键的段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有关“建立宗教”条款至少是指:任何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都不可建立教会,也不可立法资助某一宗教、所有宗教或为某一宗教提供与其他宗教不同的特殊待遇。不可强迫或影响某人,违背其本意加入或留在教会,或者强迫某人信奉或不信奉任何宗教、去不去教堂做礼拜……用杰弗逊的话说,这项反对建立宗教的条款的目的在于建造一堵“将教会与政府分开的墙”。
布莱克总结道:“宪法第一修正案建造了一堵将教会与政府分开的墙。这堵墙必须筑得高高的,并且无法穿透。我们不能容忍哪怕是最不起眼的越轨行为。”
在“麦考仑与教育董事会诉讼案”中,一个伊利诺伊州的无神论者认为让宗教教师到公立学校传授宗教信条的做法,正属于这种越轨行为。最高法院同意了他的观点。就这样,到了那个时期,以布莱克对艾弗生一案的意见书中列出的原则为基础,一个在司法上明显倾向于政教分离的潮流已形成很大声势。全国传教者协会为了阻挡这一潮流,顺理成章地、但又是徒劳地提议将耶稣加入宪法:“这个国家神圣地臣服于耶稣基督——世人的拯救者和君主——万能的上帝福祉的传达者——的权威和法规。”这一修正案于1947年提出,未果;1954年再次提出,仍未获成功。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也发生了这些事情:葛培理(Billy Graham)的信徒将体育场馆塞得场场爆满;他第一次拜访了白宫;艾森豪威尔总统召开内阁会议前均要念祈祷词(然而,有一次,内阁会议开了好一会儿,他突然说了声,“耶稣基督,我们忘了祈祷了!”);国会通过将“我们相信上帝”(In God We rrrust)作为美国箴言;“归神主宰”(Under·God)被加进“爱国誓词”——这一切都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公共宗教的表现。
最高法院在一些具体的法律上问题上扩大私人信仰和公众领域之间距离的一系列举动,与所谓“普丹米克沿岸的敬神热潮”是同时发生的。随着战后国内外的格局渐渐成形,最高法院越来越热衷于政教分离,民权运动的不安的躁动,地域间流动性增大的新文化的兴起,以及对核战争的更普遍的恐惧,这一切,使得美国民众从公共宗教的仪式中去寻找一些慰藉,以应对在他们身边发生的巨变。
“现实生活中的宗教和解”
那些瞧不起信奉一个普及型上帝的公共宗教的学者最爱嘲笑艾森豪威尔。1955年,社会学家威尔·贺博格(will Herberg)在自己的著作中将这个公共宗教称为美国人的“信仰中的核心”,并且将“美国的生活方式”定义为“要求美国人将其视为现实生活中天经地义的、至善至美至真的”一系列信仰、仪式和象征的组合。“美国的生活方式”将这些似乎互不关联的因素看成清除污垢的下水系统和获取公平机遇的自由,在教育中既宣扬可口可乐,又带有强烈的信仰色彩——所有这些,都让人感到那是与造就问心无愧的人生有关的道德观问题。对于某些人来说,艾森豪威尔似乎有些粗浅一一平淡无奇、单调乏味、对世间事物的复杂性一无所知。艾森豪威尔曾说过,信仰是能够造就重要价值观的,“诚信、正直、公正和奉献——所有那一类价值观”。这一类的回答往往会让知识界的精英分子哑然失笑。
然而,就像以往那样,在我们全面理解艾森豪威尔之后,就不难看出,这位解放欧洲的总统帅,像其他杰出的美国总统一样,常常被人们低估。1952年12月22日,星期一,在纽约的派克(Park)大街上的沃道夫一艾斯托利亚,刚在11月大选中击败艾德赖·史蒂文森(Adlai Stevenson)的当选总统艾森豪威尔,正在“自由基金会”的行政首脑会议上的演讲中讨沦冷战问题。他在将美国与苏联作对比时,回忆起自己和一个红军军官谈起美国民主制度和苏联的制度之间的差别时,是多么的“无可奈何”。艾森豪威尔认为要向一个不信神的人解释美国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政府形式是建筑在宗教基础之上的”。美国的基准点是具有信仰色彩的,而不是世俗性的。“我们那些创立了这个政府的先辈们说过,……‘我们坚信每个人的一切权利都来自于他们的创造者……’而不来自于他们的出身、他们的肤色或其他任何因素,‘而是来自于他们的创造者’,”艾森豪威尔说,“换句话说,我们的政府形式,只有建筑在深切的信仰感受的基础之上,才会顺理成章,至于什么信仰我不管。对于我们来说,当然主要是指犹太一基督教的概念,但不论什么信仰,只要是相信人人生而平等的宗教就行……尽管在我们中间的那些依我看傻到不相信万能的上帝的人们,就连他们,也仍然是宗教文明中的成员,因为开国先贤们说过,他们所尝试的,是将一个宗教概念转变成政治现实的试验。”艾森豪威尔懂得一个至今许多美国人尚未理解的道理:“自然神”是美国建国的核心所在。
在那段话中,他还用了一个专用名词——“犹太一基督教”,这个词是在二十世纪中叶风行起来的,其实,它在十九世纪的最后一年就已开始了。根据学者马克·史幽克(Mark Silk)的记载,这个词最初出现于1899年的《文学指南》(Liteary—Guide),使用这个词是用来暗指基督教会在公元一世纪时欠下犹太教会的一笔情。乔治·奥维尔在1939年曾用过这个词;1941年,为了回应美国兴起的反犹主义,基督教中的温和派和自由派采用了“犹太一基督教”这个词来概括这两大宗教传统在个体价值、法制观念和公认的正直秉性等方面的相同之处。虽然有些犹太人担心这个词将对正宗犹太教造成威胁,其他犹太领袖,以及诸如瑞候德·尼布哈这样的新教自由派则在进行神学研究,寻找两个信仰之间的共同点。(随着******教在美国的成长,这一寻找过程又拓展到******教。)约翰·亚当斯当年就曾预见过这一类结合。“这满足了‘第一道行’,也就是‘天下第一道行’的需要——亚伯拉罕不应只将宗教传授给希伯莱人,还应传给基督教徒和******,这些是现代文明世界的人口中最大的组成部分。”他于1818年这样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