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她说要和我结婚,她要和我结婚……这样算不算求婚?只是为什么呢,她明明爱她的林先生爱得死去活来的,她为什么要和我结婚呢。我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我也确定我刚刚没有听错。林先生不见后这一星期到底发生了什么,居然让她不要爱情了。我知道这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她一定会活不下去的。
我站在电梯口看着微笑的她,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她这样突然,我该怎么回答。我当然很愿意和她结婚,因为对我来说,和谁结婚都一样,只要是个长得不难看的女性就行了。而且她还这么讨奶奶的欢心。
可是我不能答应她,我怎么能就这样答应。再怎么样我都不会趁人之危。况且,求婚这种事,本就不应该由女人来。
我得拒绝她,狠狠地拒绝她。
可是该怎么样开口,对着一个笑盈盈的女人说,“我不要和你结婚。”我说不出来,我做不到。那我该怎么回答,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真的快要崩溃了。
“秦可乐……我……”我移开目光,低着头踯躅,不知如何开口,不知该说些什么。
“哈哈哈哈哈……林宇青你这个笨蛋,看把你吓得面无人色的。跟你开玩笑的啦。”抬起头只见秦可乐正捂着嘴大笑。
可恶!居然耍我。我哭笑不得的看着她说不出话来。真是拿她没办法。
“别紧张啦,我才不会和你结婚。”她继续开着玩笑,“我还要等林先生回来呢。”
是啊,林宇青,别紧张了。她还要等她的林先生回来呢。她只是在和你开玩笑。她怎么会和你结婚呢。除非她疯了。可是为什么我松了口气的同时,心里也跟着空落落的呢。
“幸好你是开玩笑的,不然我真要紧张死了。又不敢拒绝你,又不敢娶你。”说完转身按了下楼的电梯。
“林!宇!青!你这话什么意思呢!你给我说清楚,你不许跑!林宇青你给我站住!”秦可乐瞪着大眼睛对我竖着拇指追到了电梯里来。
我顺势抓住她的手指头取笑道,“喂,你的手指头长得圆滚滚的好可爱,好像手指饼干!”
我只能开一些乱七八糟的玩笑掩饰我刚刚的小情绪。却没想到她突然就不笑了,她抽出手指头撇过头就板着脸不讲话了。我只能尴尬地收回举在半空中的手,收起了玩笑的脸。
难道我开玩笑开过头了?不会吧,这个玩笑也不是很伤人嘛。女人怎么可以这么善变,明明前一秒还在跟我笑跟我闹,下一秒居然就翻脸不认人了。真是太莫名其妙太不可理喻了。
出了电梯后,还是她先开口了。
“以前他也会笑我的手指头长得圆圆的像馒头。”她低着头走着,好像在自言自语。
其实她一点也不胖,只是一双手却长得非常圆润。手指头纤长无瑕,粗细均匀。自然就像极了手指饼干。至于从前为什么林先生说她的手指头像馒头,我猜想可能是爱昏头了,连手指头都能看成馒头。什么眼神啊。
我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只怕她还在生气,只能干笑道:“呵呵呵。我刚刚开玩笑的啦,你手又长又细一点都不像手指饼干。”
“林宇青,这一个星期下来,我确定姓林的他肯定没死。他一定还活着。”她仿佛没听到我的玩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说道。
“他当然还活得好好的了。你就好好过你的日子不用替他担心。”他当然没死,因为照他的性格,他要是死了他做鬼都会缠着你。
“所以我想去找他。只要他还活着,那我总有办法找得到他。”我根本不敢看她那一脸坚定的样子。
“秦可乐……他已经离开了……”你到底要我跟你说几遍他走了他走了他真的走了!
“就是因为他离开了,我才要想办法找到他呀。”你敢不敢不要这么天真。
“秦可乐,他说了你找不到她的,我劝你还是不要浪费时间去找。与其花时间找到他,倒不如花时间忘了他。”忘了他吧秦可乐。他根本不值得你这样为他付出,不值得。
“我不会就这样放过他的,5年前我好不容易才和他重新在一起,我不能就这样放他走。至少我得找到他让他当面给我个说法,我没办法就这样放手,我真的做不到。”秦可乐“哇”地一声就蹲在地下车库的地上哭了起来。
她正好蹲在路中央,挡住了来往的车辆。地下车库里很快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喇叭声,远光灯照得我睁不开眼,我只是再一次看见了秦可乐无助的样子。我不该说那些话的。我不该就这样泯灭掉她的希望。
我拿手遮着对面照过来的远光灯,走到了秦可乐身边。
“快不许哭了,你不是说了吗,要把眼泪都留到他回来的时候淹死他。你现在哭有什么用,他又看不到。”我对她伸出了手,“来,马上起来。不要因为你自己的私人恩怨影响公共秩序。”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狠下心说出这番话的,不过事实证明这比任何花言巧语的安慰都有用多了。
她听到话后,抬起头看着我,眼角还挂着泪珠,在远光灯的照射下,多么像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石。可是就算这宝石价值连城我都不稀罕。我不稀罕。
她乖乖把她的手放在我的手心里。原来这女人吃硬不吃软。我拉起她就走。她的手软绵绵的温度湿度都刚好,握着很舒服。可是我没有贪恋,刚走出两步我就放开了她的手独自走向车位。
坐到车上系好安全带发动车子,挂D档,正准备开出车位。秦可乐却说:“你想知道我跟他的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吗?”
我没说话,挂回P档。
“你有兴趣知道?”秦可乐用她那泪水未干的大眼望着我。
我说:“你说说看。”
秦可乐抽了张纸巾吸了吸鼻子后开始娓娓道来。
她说:“我们是高中同学,不,也不完全是,起码在一起的时候还不是。高中的时候才在一起了一年多,我们就分开了,后来我们就到了同一个班。可是那时候我们已经分手了。我们成了普通同学,那段时间我以为我早就不爱他了。我一直把他当成了一个很合格的前男友。我一直以为我们早就对对方没感觉了。直到五年前的同学会重逢时,我才发现我从来没有放下过他,他一直就在我的心里,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不知道他心里还有没有我,可能是没有的,但是我固执地认为这一定是上帝给我的一次弥补的机会。所以我格外珍惜,我放下身段,收起所有的娇气和脾气。5年来我能忍就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以为他至少能回到从前的十分之一那么好。我百般的迁就他忍让他,可是他还是走了。即使我是这样对他了,他还是走了。对不起,说的很乱,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明白。我还是不说了吧。真是的,说这些做什么。”
她说着说着突然又不想说了。我知道她这样无异于在抠自己的旧伤疤,越抠越是血肉模糊。可是我非常好奇,我很八卦地想知道他们过去的种种。
“你继续说吧,最好再说详细一点。我认真听着呢。”我鼓励似得说道。
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开始慢慢地诉说那些过往,那些欢笑,那些泪水,那些心动,那些感动,那些言不由衷,那些擦肩而过。
她就好像一颗洋葱,在慢慢地剥开自己,一层又一层,最后还把自己赤红的心全部展现了在我眼前。光芒四射,耀眼夺目。可是很久以后我才想起来,洋葱这个玩意儿,它哪来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