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冉小冉被一股凉意刺激得醒过来。她坐起身,浑身倍感酸痛,头痛欲裂,她环顾着四周陌生的环境,记忆子停留在她和小美喝酒之前。
在C市奔波的人都知道C市的西边是全城的富人区,冉小冉这次加薪请客就请在这个地方。饭馆叫‘酒池肉林。’
对于选地选饭馆,冉小冉是仔细研究过的。
选这西城,是因为上档次,不至于失礼。
选‘酒池肉林,’是因为这里消费不高,不至于吃得肉痛。
点了一桌子菜,大家围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吃吃喝喝。
开始大家也都非常和谐的你一句我一句的说话,吃菜,无任何异样。
但没过多久,小美便端起酒杯对着冉小冉道,“恭喜加薪。”
冉小冉顿时觉得头大,她不能喝酒,一沾就醉的,而且她也讨厌醉酒后头疼的感觉,所以对于喝酒她是打心眼里抗拒的。
可作为今天请客的主人,喝酒又是免不了的。
不过还好她早有准备,听她老娘说,在不想喝酒又不得不喝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把酒偷偷的吐到纸巾上!
于是她乖乖的遵照她老娘的话,把酒包在嘴里,然后悄悄的吐在纸巾上。
可事实上,她老娘口中百试不爽的作弊方法却在冉小冉这里行不通!
几张薄薄的纸巾哪里能经这么多的酒浸泡?冉小冉一吐就全部润湿了!小美看着冉小冉手里湿哒哒的纸巾,大眼瞪小眼,须臾回过神来,瞪着冉小冉道,“假喝?你也不看看你喝的是什么酒?小口的白酒和一杯的啤酒能用同样的方法吗!?”
“唔……”原来这个方法只对白酒有效,对啤酒无效这么一说?她老娘没告诉她呀!
结果……小美当然不依不饶的罚她喝两杯。
然后……然后她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地方。
冉小冉看着这个陌生的客厅,陌生的沙发,陌生的地板,脑海里第一反映,这绝对不是自己家!第二反映,这是哪儿?
再看看自己,坐在地上,地砖上还有属于她的体温,她愤怒的发现她昨晚被人丢到这里,在地板上睡了一夜!并且连床被子都没有!这谁干的好事儿啊!
冉小冉坐在地上,转着脑袋努力搜寻那个把她丢地上后就不管不问没有道德情操的家伙。
这时这个罪魁祸首穿着家居服,赤着脚从卧室走出来,打开冰箱,倒了一杯水,咕咚咕咚的喝了两口,看见坐在地上一言不发死死瞪着他的冉小冉,甩了甩杯子道,“要喝水吗?”
这下冉小冉不单单瞪眼,嘴也成‘0’字形了,“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任泽白了她一眼,“这是我家。”
“我怎么会在这儿?”
“你醉了,我不知道你住哪里,所以就把你带回家了。”
那语气就跟捡了个小猫小狗似的。
冉小冉傻眼,“可我记得昨天我明明就没请你啊!”
是啊,她就请了石远亮,李子渊,袁姐,小美,小英,罗欢他们几个。她醉了待在他们任何一个人家里她都不会觉得奇怪,可偏偏出现在这个她根本就没有邀请的任大boss家里,就让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了!
听完冉小冉理直气壮的责问,任泽黑眸一斜,看着冉小冉问“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唔……”不记得了,冉小冉老实的摇头,她只记得她喝了那两杯酒之后就不省人事了。
任泽又看了她一眼,清淡的道,“连沈凌是谁你都不记得了?”
“呃!!”听闻‘沈凌’这两个字,冉小冉立刻从地上一跃而起,揪着任泽一脸惊恐,“我……昨晚都说了些什么?你……知道了些什么?”
任泽瞥了眼冉小冉揪着他的手,却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弹开她,“没什么,不过就是说了些你和那个人的全部过往而已。”
冉小冉瞪眼惊呼,“呃……全部……还而已……”不过转念又想,他知道就知道吧,喜欢一个人又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喜欢了就是喜欢,她也没必要藏着掖着的。
说起来,沈凌算是冉小冉的一个劫。
他大冉小冉五岁,在冉小冉上大学哪儿是冉小冉写生课上的代课老师。长的清清爽爽,不惊艳是一种细水长流的美。
有时候爱恋就来得如此简单。
冉小冉从见他的第一眼就喜欢他,谈不上喜欢他哪一点,就这样没有理由的喜欢。
而且这样的喜欢从毕业一直到现在,从没变过。
对此好友肖蕾蕾老是笑她死心眼,喜欢这样的一个人。
这里的‘这样’不是指沈凌有多么的不务正业,多么的花心,但他也确实不顾家。
他喜欢的东西就注定他是一匹野马,不停的向前奔跑,从不回头。
他——是一名摄影爱好者
他爱这大好河山的山山水水,稀有古迹,胜过于爱他自己。
所以,这样的人就注定不能够让女人安心的托付终身。
道理,冉小冉也明白,但感情这个事情不是因为明白道理就能够抽离出来的。
既然放不下,冉小冉也就任由自己这么默默的爱恋他下去。
有时候冉小冉也会自欺欺人的想,沈凌待她还是不一样的。
因为他可以允许她住在他的公寓里,可以共同分享一盒方便面,可以共用一个漱口杯,这是别的女人都不能有的待遇。
尽管这些,肖蕾蕾说是为了让她照顾他的狗狗小壮才破例给她的特权,但冉小冉任相信,不是这样的,沈凌待她就是不一样。
昨晚断网,没更了,现在补上,晚上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