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生崇尚福尔摩斯,这种情节自小就开始。自从初中他第一次读到福尔摩斯的时候他深深迷上了福尔摩斯那奇妙的推理和博学多闻,他立志长大后要当一个侦探。高中毕业后他考上了警校,不过毕业之后,在家里人的游说之下他放弃了当私家侦探,而是考入了警局。当时家里人给他罗列的当私家侦探的种种弊端,以及私家侦探工作要面对的巨大压力。他家里人跟他说,福尔摩斯只应该存在于小说而不会存在于现实,福尔摩斯压根就是一个疯子。福尔摩斯吸食吗啡难道你也要去吸食吗?福尔摩斯会在自己身上做各种实验难道你也要学?家人说的于情于理,艺术与生活终究不能混为一谈,马华生便专心考入了市里的警局当了一名普通的警员。不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他的侦探才华很快就在局里的案件中屡立奇功,成为了局里的大侦探,局里棘手的案件都由他来处理。当然马华生崇尚福尔摩斯已经到了骨子里的了,虽然自己不是私家侦探,但是他就当是局里的私家侦探,而他的那些同事就是苏格兰场的那些不中用的警察。他苦心学习了福尔摩斯看人的方法,他走访过全国大部分地区,分辨各个地方人说话的口音。他能够通过聊聊数语辨认出你的口音,说出你是四川人、上海人亦或是北京人等等。他也可以通过你的衣着打扮、皮肤颜色、手脚的粗糙程度、谈吐的风度准确地说出你的职业,他甚至也可以像福尔摩斯一样可以通过你脚上的泥巴知道你刚刚去了市里的什么地方,通过你身上的气味知道你常吸什么牌子的香烟。他沉迷于福尔摩斯的办案方法,不过今日他发现自己真的与这个时代脱节了。这是一个信息的时代,由于自身对福尔摩斯的沉迷,他对电脑在内心里是排斥的,他觉得不应该用电脑来破案,而应该像福尔摩斯一样,用头脑和自己的社会关系破案。侦探只需懂得医学、各种毒品、可是如今社会在进步,罪犯会用到各种新进的手段来犯罪。如今这件案子他要面对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领域。他不禁嘲笑了一下自己,像他这种食古不化的人也就只能在这座小城市里逞一下能,到了大城市面对各种新奇的犯罪他当真无用武之地。不过如果真的到了大城市谁知道他就不会学习这些新的东西呢?人毕竟是随着环境而变的。
因为要等DNA的检验结果,所以马华生在剩下的几天国庆假期也没有什么事可做,自身让这件案件缠身,可是又无事可做,这让马华生感到很是痛苦。他去了海岛那边的东岛看了看发现碎尸的地方,那里还有警戒线围着。装着碎尸的箱子就埋在一座伸入到海滩的山坡的潮湿岩壁下。凶手为什么会把碎尸箱子埋在这个地方呢?这地方也没有什么特别,偏僻也不算偏僻,旁边不远处的沙滩就是游人经常来游泳的地方。所以凶手将碎尸埋在这里并不是为了不被人发现,难道凶手是想让人发现,以此引起关注?这倒有可能,毕竟这符合这种变态杀人凶手的心理,他们内心渴望被人关注,这样可以满足他们的虚荣。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地方对凶手有着特别的意义。马华生在沙滩上踱着步,看着这空无一人的沙滩,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往日的假期这里可是人流如注,如今却如此荒凉。
刚才的这种种推测,无论是哪一种可能,都于破案毫无用处。至于发现碎尸的那几个人,马华生觉得没必要去询问他们情况,问了也是浪费时间。海岛警局的人告诉马华生,发现碎尸的是一个读三年级的小男孩,他是一对老师的孩子。随行的还有这个小孩的舅舅和他的女朋友,这舅舅和他的女朋友都是公司的白领。这帮只是发现碎尸的倒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