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角落社会风气的腐败、黑暗,使正直者产生挫折心理
现象之一,卖官买陋习重演,使正直者受挫折。
在社会向前发展的同时,必然伴露着某些不利于社会发民展,有损于国家健康肌体的病毒、细菌,这些毒菌的集中代表就是某些角落的风气不正,腐败、掌权者以权谋私,用人上任了为亲、任钱为重,在封建社会出现的卖官现象,在当今社会的劳动的某些角落的故技重演。《文摘周报》1998年1月19日转摘了一篇“********卖官记”的文章,揭露了河北省巨鹿县长农机局李某给县委书刘某行贿一万元人民币,买来个副局长的丑闻。无独有偶,1998年3月30日《文摘周报》转摘了原河南省安阳市市长杨某卖官被公安机关逮捕的丑闻。杨某这个卖官受贿共计人民币11.8万元、美元3300元、赃物价值人民币2.162万元的原安阳市市长,终于被推上了人民法庭。诸如此类卖官买官的现象,不敢说比比皆是,但靠送礼而得到一官半职已成了当今中国社会某些角落的一种自然现象。众所周知,权力对所有人的都有诱感力,究其何故?
(1)权力是荣耀的象征。在建议社会它可以光宗耀祖,在当今社会虽在才之路比建封社会多了不知多少条,但权力仍不失其原有的价值。尤其是中国人比西方人更看重权力,中国人对权力存在着既惧怕又渴望的矛盾心理。一方面,对深受其践踏的权力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又渴求权力。因为权力给人以安全感,凭借权力可以超越别人、管辖别人,甚至主宰别人的命运。这种心态强化了权力的神圣必,助长了个人专断和个个崇拜。
(2)对于想成大事者,没有权力办不成大事。从决策到执行,从人力物力都需要由权力来决定和调遣,没有权力寸步难行。所以,真正有抱负的人,需要凭借权力的便利条件来施展自己的才华,干成自己的事业。但是他们刚正、纯洁的人格不允许他们拿钱买官,所以,他们只好忍受着心理失衡的挫折感,他们深报国无门。他们由不平衡到无所谓,又由于所谓到麻木,最后发展为当官反感。正如身陷腐败的社会逆境之中的某些正直者所言:“如果当官者要拿钱买的话,我此生它可不沾官场的边,我怕与买官卖官者为伍玷污了我的圣洁。”此言虽有几分清高和偏缴,但也不失正直人的本色,可赞可叹。
仅仅是因为自己当不了官而心理不平衡倒也罢了,更使这些正直者们看不惯是社会腐败现象:公款吃喝、请客送礼、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有法不依、制造冤假错案等等。正直者对腐败现象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由于无力回天,也只有叹息而已。然而,一次次被腐败现象伤透了心,一次次越来越强的无力回天的挫的折感压得他们几乎要窒息。这种挫折感只有正直者才能深深体会到,可是他们又有什么办法呢?因为他们扭转了乾坤,他们手中无权,在中国依法办事也要有权力的保护,更何况在某引进有法不依的角落里,必须要有清正廉洁的掌权者依法办事。
恶人强霸一方,制造冤假错案,老百姓只能在无奈中忍受着挫折的痛苦。
在某些“天高皇帝远”邪气盛于正气的地带,除了上述买官卖官现象外,还有恶人当道,强霸一方,普通百姓大气不敢邮的黑暗角落。这里仅举一例,以做佐证。
李裕芳,一个普通女性,早年丧夫,含辛茹苦地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范李也是一个非常懂事的青年。然而,就在母子俩相依为命的生活中祸从天降:一天,查水表女工吴某把他家3吨的实际用水错登为6吨,范李与之发生口角,吴某怒气冲冲离开范李家的时候,被门上的钉子刮伤右耳后部。随后,房管处某科长偏听吴某一面之词,向新出村派出所报案,声称范李将吴打成重伤,派出所随即派出民警将范李抓走,在审讯过程中,警方用电警棍一次次击打范李的头部和胸部,还对范李拳打脚踢,最终范李被活活打死。而派出所某掌权者出示“范李系精神病患者,在审讯之时服毒药自杀”的近乎天方夜谭的死亡结论,并出示伪造的验尸报告。李裕芬见市刑警大队技术科“法医检记录”与自己亲眼所见的儿子被打后的惨角不符,便带着失子的悲痛开始了长达12年的告状之路,从黑发告到白发。她的痛苦,她那不能死而复生的无辜儿子的死,不正是少数无视法律的强霸恶人一手造成的吗?可这些独霸一方的恶人们至今不是还逍遥法外、有恃无恐地活着吗?
像李裕芬那样忍受着挫折痛苦的普通老百姓又何止屈指可数的呢?只是冤情的严重程度不同而已。面对个别角落这种正气不足、邪气不得不哀声叹气、无可奈何呀!最终只能忍受着无力回天的挫折感的痛苦。
强制性服刑或劳教使罪犯或劳教人员产生挫折心理
社会逆境,从字面上说是不顺利的社会环境,但从深层的本质上说,逆境也有恶性与良性的之分。给人带来灾难的逆境,是黑暗、丑恶或不幸的同义词,这是恶性逆境,是光明、美善或幸福的同义词,这是良性逆境。为了改造罪犯和劳教人员,国家设立了监狱和劳教所就是良性逆境。这种逆境相当于一个大医院,它能把浑身沾满恶习、“臭气”“病毒”和心灵疾病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医治健康者;它又像一个熔炉,把那些经不起各种肮脏诱惑、意志薄弱的脆弱者冶炼成合格的、坚强的守法社会公民。在监狱和劳教所这种逆境中,罪犯和劳教人员产生的挫折感是暂时的、阶段性的,是有利于反省自己罪错的。多数人挫折感的情感成分主要有自卑、焦虑、恐惧、失望、自我悔恨;少数人的挫折感有对政府和执法者仇恨、报复的情感。
目标与挫折心理的产生
目标是行为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在人脑中的反映。目标是满足需要的外部诱因和对象,人类行为特点之一是自觉确立目的或目标,并指导和调节自己的行为。目标作为一种外在刺激,它既可以是一种实体对象,如工作岗位的安排、工作任务或工作量、质量指标等,也可以是精神的或理想的对象,如达到一定的文化水平、学术水平、思想水平、技术水平等。
目标分为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或叫客观目标与主观目标。这二者的一致与否,直接影响个体挫折感的产生及挫折感的强度。如果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相矛盾或不一致,就会使个体产生挫折感。从这个角度说,组织目标也成了个体产生挫折的社会逆境之一。
组织目标与个体目标的不一致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组织目标过高;二是组织目标过低;三是组织目标与个体目标在方向和性质上相矛盾冲突。下面分别分析:
一是组织目标过高。所谓组织目标过高是指领导者或管理者规定的要每个人去实现的集体目标或工作任务太重、要求过高。它远远超过了个体的生理和心理所能承受的限度,使个体感到高不可攀、望而生畏,因而产生挫折感。一位心理学家认为,如果强迫在低层次的职位上工作很称职、很快乐的人去争取不适合自己的高职位,极有可能使他们患上胃十二肠溃疡(该病是心身疾病的代表性病种,其发病与心理因素有关),因为他们所受的压力和责任并不是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素质所能承受得了的。在管理心理学中,心理学家洛克(E·A·looke)提出了目标设置理论,此理论提到:影响绩效有个因素,一是任务难度,二是目标明确度。其中任务难度就是强调目标既然要具有挑战性,又性须是个体能够接受的,经过努力能够实现的。即目标难度必须适宜,否则,个体不但绩效降低,还会感到目标高不可攀而产生挫折感。
对于过惯了平凡生活的人来说,要实现过高的目标是很不容易的,往往会遇到这样工或那样的坎坷、矛盾和挫折,必然会引起各种各样的情绪冲击反应,其中不良的情绪反应如急躁、抱怨、担忧、抑郁、伤感、惶恐等,久而久之易形成心身冲击波,一旦形成恶性循环就会使人进入不能自拔的心身大震荡之中,如未能及时正确“处理”就会造成心身创伤乃至心身疾患。
二是组织目标过低。所谓组织目标过低是指领导或管理者对能力较强的个体所安排的岗位,分配的任务或职位太低、太轻,不能发挥个体的应有能力。组织目标过低,会给个体造成组织或领导对自己的不信任、不重视或有意贬低的感觉,这不仅会降低个合格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会使个体自尊心受挫伤产生挫折心理。这种挫折心理表现为以下心理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