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安城的百姓与其他城的百姓相比,身体啊力气啊啥的都要好一些,整个城里都有种很浓厚的习武风向,你就是在路上随便拉个农民,他都可以跟你过上一两招,当然,也就是普通的招式,比不上专门的武士的。
郡安城城中央,是修建了个极大的圆形广场的,广场上只修建了一座大的比武擂台,四周围空。整座郡安城由这三年一次的比武大会就在这里举行,这个时候距上回的比武大赛才过去一年,林安挺失望的,想要看的话还得等两年。
任轩麒已经抱着林安沿路逛到了广场上,广场上人流挺多的,武林大会三年一次,自然,这平时,广场上就成了摆摊的好地点,不少摊贩在吆喝着。
“来来来!便宜武器大甩卖~”
“刚出炉的大热乎包子哎!~”
“新出的武林战力排行册!~”
......
林安听着那五花八门的叫卖声,突然就觉得很亲切,觉得很像前世的步行街。
晃了一圈,林安觉得没什么好玩,也没看中什么想买的,便是和任轩麒说道:“我们找个地方住吧。”
“嗯。”任轩麒很是乖巧的应了一声,便是从广场上瞬移走了。
再次出现的地方是个很大的庭院,小桥,流水,人家,嗯,还要加点绿化。
总之,一看就知道是个富贵人家的院子。
院子里,梦翠梦红早就等候多时了。
但站在梦红梦翠钱还有一男子,那男子面相也不错,很是俊朗,身上有种武林人士的大气风范。
看见任轩麒和林安到了,那男子上前一步,双手抱拳道:“恭迎麒王、麟王!”
“嗯。”任轩麒应了一声,又跟林安说道:“自己人。”
“嗯。”林安不笨,看到梦翠梦红,也就知道了,想来以后应该会有很多自己“人”吧~
林安小声问到:“任轩麒,那他是什么兽啊?”
路上的时候任轩麒已经和林安说过了,所谓妖怪,只不过是地球上,人们因为惧怕而起的称谓,所有的植物啊,兽类啊,人类啊,其实在修炼成了灵的时候就已经是兽了,这个兽,是所有的统称。
虽然林安声音小,但那男子也不是常人。
那男子眼角抽抽,道:“麟王,我是穴伏一族,来自魅挈界。”
“你从别的界面过来的?”林安有些惊讶。
那男子脸上挺无奈的,他也不想过来的啊!他的家人都在魅挈界面,他是外出是不小心被时空漏洞卷到这个界面的!而这罪魁祸首,自然就是林安!不过,想想林安的身份,那男子一哆嗦,他可是惹不起啊!
“好了。”任轩麒发话了,“猛子,去准备午饭。”
“是。”
猛子?林安黑线...她想起了她高中班长...外号...
林安欢乐的从任轩麒怀里滚到大床上,好像她每回睡的床都很大,嗯嗯,不错不错~
任轩麒宠溺地看着林安在床上打滚,自己则在床边坐下,活动了活动手臂,他最近都在抱着林安,虽然林安才八岁,但是,经常抱着手臂还是会有些累的,更何况因为他是兽,才可以这么抱着林安,不然平常男子,哪有那个力气?
林安瞄见了,便从床上另一头爬过来,站在任轩麒背后,给他揉起了肩。
由肩往下到两手臂,林安的手虽小,力气却不小,按捏的恰到好处,任轩麒很是享受某人的服务。
按摩完了,林安就势往任轩麒怀里一趟,问到:“我以前是不是也常常这样帮你按摩啊?”
任轩麒眼里一喜。
“麟儿想起了什么吗?”
林安摇头,“没,只是觉得这种感觉很熟悉而已。”
“哦。”任轩麒似乎是有点失望。
“麟儿,你要是想起了什么事情,一定要和我说好么?”
“嗯。”
任轩麒和她说过,灵魂之中,灵是不死的根本,而魂则是记忆的传承,修为和技能啥的,都是与记忆相挂钩,倘若记忆缺失了,或者说失忆了,那么修为也就会对应的减少或消失。
而自己则正是属于那失忆了修为消失的那类。
林安很兴奋啊啊啊!就是说自己如果可以恢复记忆的话,自己岂不会是会很厉害!!!
某人正在幻想自己变成超人,痛扁反派角色的情景...
猛子,咳咳,其实也就是这座宅邸的主人,郡安城最有权势的人——武林盟主!!!此时已经准备好中饭,在饭厅候着任轩麒和林安了。
“噗~”林安被惊的喷出了一口肉,这,这,这,这货居然是武林盟主!!!
林安不淡定了,就猛子?这只在自己面前灰常..嗯..灰常乖顺的穴伏兽???
任轩麒淡定的从袖子里拿出一只手帕,给林安抹抹嘴,又重新给林安夹了只鸡翅,放到碗里。
坐在对面的猛子黑线了。
“林主子,我在这个世界叫孟冬挈!”明明是个很有霸气的名字好吧!
“嗯,还是猛子比较可爱~”林安咬鸡翅。
“......”
尼玛!刚刚是谁听到我是武林盟主吐槽我名字的!!!
“猛子到时候会跟我们一起走。”任轩麒又给林安倒了杯水,刚好林安有点渴,拿起来便喝了一大口。
“一起?不错啊,多了个苦力~”
孟冬挈继续黑线,聊表无力。
任轩麒:“......形容的不错,嗯,很符合苦力的形象。”
孟冬挈心中咆哮:卧槽!要不要来插一脚打击我!!!
下午出去晃悠了一圈,林安没有让任轩麒抱,任轩麒反而有点不习惯,有点想念小人在怀的感觉。
没有武林大会,郡安其实也不过是个大点、繁华点的城市罢了。
孟冬挈要交代盟主府里的事物,估计要等一天,才能交接好,于是任轩麒决定第三天再走。
空闲的那一天,林安和任轩麒两个人上街晃荡去了。
林安依旧没有让任轩麒抱,咳咳,但手还是要牵的,任轩麒的大手包裹着小手,嗯,林安觉得很安心。
晃到广场上,林安慢慢走着,也慢慢看着那些摊子,无聊的打发时光。
看到有点好玩的小物件,任轩麒也就随手付了帐,买了下来。
刚刚买了串冰糖葫芦,林安吃的不亦乐乎,这个世界的冰糖葫芦个都比地球的大些,吃起来也更加酸爽一些。
自己咬下一个,又让任轩麒咬下一个,一串冰糖葫芦很快就吃光了。
最后一个吃下肚子,林安瞥见旁边有个卖小首饰的摊子,摆摊的人,是个上了年纪老爷爷,那摊子上七零八落的摆着些首饰,林安眼见,看见了一个五角星形状的戒指,很是符合她的胃口,于是拉着任轩麒走了过去,想要买下来。
只是还没等林安的手拿到那枚戒指,便是有只细嫩修长的手,先一步,从林安手底下拿走了那枚戒指。
“老板,这戒指我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