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这阿锦,B市贫民区的百花胡同里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阿锦八岁流浪到此的时候蓬头污面,洛大妈见她可怜,便让她暂居在巷子最里的公共杂货屋里,虽说破旧脏乱,但收拾收拾也能避风挡雨,比外面露天桥洞不知道强了多少,索性她便死皮赖脸的住下了,平日里的衣服食物都是胡同里的男女老少救济的,可谓是吃百家饭,穿百家衣。虽说不是山珍海味,但也是饿不到,冻不到的。
这阿锦平时没什么本事,但生就一张甜嘴,经常走门串户张大爷,王大伯的攀亲近,也因身世可怜很得大家可怜,据她自己说是父母遗弃了她,在她八岁之前一直有一个乞丐带着,那乞丐待他不好,她趁半夜东奔西跑的到了这百花巷。
但终究是流浪儿,也学会了一身臭毛病,跟着巷子里一些流氓小偷小摸,抽烟喝酒算是五毒俱全。但欣慰的是她从不打百花巷子里的各位叔伯姨婶的歪主意,就算是偷,也是偷外面光鲜的有钱人。
二零一二年新年一过,巷子里逐渐又热闹起来,往年阿锦早早的都会穿梭在巷子里求各位婶婶伯伯赏个一分半角,可今年呢,巷子里的各位寻了几日,又问过平日里和阿锦走的近的小混混们,都不晓得阿锦去了哪里。
此时的阿锦坐在城墙下面想了许久,自记事起,虽然为了生计做了不少偷鸡摸狗的小事,但自己也不曾害过他人,不就是除夕夜那天偷了庙里进贡的食物和硬币,到后山的时候不料脚一滑摔了下去,怎么就那么倒霉被老天爷打包扔到了古代。
阿锦虽然没读过书,但也知道虽然二十一世纪她没爹没娘,没钱没房,但至少小命可以攥在自己手里,这古代可不一样,处处是吃人的陷阱,贪得无厌的官吏,大街上随便死了个人还不就如死了只蚂蚁。
更何况,现在最重要的是,她没有户籍。
阿锦想着想着烟瘾又犯了,看了一眼身上还算干净的刚从城外一户人家偷来的衣服,又摸了摸口袋里的劣质香烟,索性心一横,站起身子朝门外方向去了。
阿锦站在都城门前,虽然不识字,但都城门前的两个镀金打字却明晃晃的闪了她的眼睛。
她又看了看城门两旁的士兵,一个个士气凛然的站了两排,阿锦咽了咽口水,展了展身上的衣角,径直进了城门。
还算太平,士兵根本没有注意这个营养不良的小丫头。
阿锦东瞧瞧西看看,七歪八拐的进了一条闹街,卖糖葫芦的,卖布匹的,捏糖人的,演皮影的,全都是现代看不着的东西。阿锦看得眼花缭乱,虽然过足了烟瘾,可不多时肚子却饥肠辘辘起来。
于是阿锦徘徊在包子铺前,想着怎么填饱肚子。
“小哥,买个包子么。”卖包子的大叔长得虎背熊腰,但眯着眼睛和善的拿着包子诱惑着阿锦。
“给我一块钱的。”阿锦从怀里掏出一元硬币,仔细一看,就是那从庙里盗来的硬币,正面1字,反面印着菊花。
那大叔接过硬币,仔细瞧了瞧,表情从疑惑变成愤怒。“哪里来的泼皮无赖,没钱买包子就算了,拿些个破铜烂铁来框我这老实人。”
“这是我祖辈留下的宝物。”阿锦装模作样的抹了一把脸,“要不是家里遭了灾,我定不会拿家里的传世宝换你包子吃。”
“做工倒是精细,但你这做不得发饰,也用不得装饰。”大叔又仔细看了一眼。“你倒说说,这怎算得宝贝。”
“您可有所不知。”阿锦眼光一闪,立马话上心头。“这是我祖先从南疆运来的寒铁,由工匠打制七七四十九天纯阳之火炼制而成,您看上面的菊花,栩栩如生,您在看后面的1字,工工整整,哪是普通物件,这可是辟邪镇宅的宝贝。因是纯阳之物,一般的小鬼,见到这枚硬币都得躲着走。”
“那你将这宝贝拿到我的包子铺作何?”那大叔不愧是生意人,立刻警觉的看着阿锦。“换些包子可以,别的我可没有。”
“大叔,”阿锦生生挤了几滴眼泪。“我家境原本富裕,奈何天宅人祸,今日落魄于此需要大叔救济救济,但绝不会贪得无厌不知好歹,大叔只管随意给些救命钱,待我他日找到营生,定会加倍赎回这传家之宝。”
“我看你可怜,只是大叔我实在家境不好,这些你拿去吧。”大叔看着阿锦声泪俱下,不免唏嘘,便随手拿了半吊铜钱,又另外用油纸包了四个粉条白菜包子一并递给阿锦。
“谢谢大叔。”阿锦接过热气腾腾的包子,泪水又溢了出来,但背过脸,阿锦可是笑的天真无邪。
阿锦本就发育不良,十五岁的年纪看着却像十二三岁,胃口不大,两个馒头下去便解决了饥肠辘辘的肚子。
剩下的包子阿锦揣进怀里,准备下次饿了的时候以此填饱肚子。
吃饱喝足的阿锦又在茶楼站着听了会儿说书,终于又在旁敲侧击中知道这是大元二十一年,皇帝是元隆,百姓口中的元隆勤奋爱民,大元也民风淳朴,太平盛世。
大元,阿锦眯了眯眼睛,回想自己在百花巷经常听刘伯伯给自己讲的历史故事,虽说阿锦记性不好,但这大元国,阿锦还真没听说过。
阿锦出了茶楼,低头若有所思,低头算了算,自己来这古代也有三日之久,也不知道这百花巷子的叔叔伯伯们发现自己突然消失了会不会想念自己,想当初刚来古代,阿锦还以为自己掉到了影视基地,复古的古代建筑,长裙挽发的古典妇人,梳着发髻的高贵公子,昂首挺胸的高头大马,还有偶尔经过的华丽马车。阿锦寻思着应该有个导演制片人什么的,问了一遭,都被人当做怪物。
且不说别人看阿锦一身现代运动装的吃惊模样,就是阿锦五彩斑斓的头发也被别人当做了怪物,于是自己向一个年迈的阿婆打听了怎么出城,便趁着帮我跑出都城,郊区人少,而且聚集些贫困人家,防盗措施并不太好,于是阿锦便挑了家看起来还算衣食无忧的人家偷了件在衣架上晒干的衣物,又暗自打量别人的发型,自己也不伦不类的学着小厮包住了头发。
阿锦收起思绪,站在繁花的街道上精光四闪。
少顷,阿锦理了理衣角,径直踏进一家装修不凡的古代酒楼。
店里接待的伙计见她衣着普通,虽然目露惊讶,但毕竟是见过世面的,这位伙计并没有小看阿锦,只是连忙上前。
“客官,要点什么。”
“我,是想找份差事。”阿锦嗫嚅的笑了笑,又从衣袖中掏出一些铜板递给那位伙计。
“我也做不了主,我替你和掌柜的说一说。”那小伙计却不收铜板,朝阿锦一笑,径直走向在柜台钱低头打着算盘的掌柜。
也不知两人说了什么,那掌柜抬头扫视一眼阿锦,看阿锦年级大约只十二三岁,长着一张阴柔的娃娃脸,然后又开始打着算盘。
那伙计却是满脸开心,连忙走过来告诉阿锦掌柜同意阿锦留下了。
那掌柜抬头精光一扫,见阿锦是个勤快的,暗自点点头,面上却没有表露出来。
大概在都城呆了一个多月,阿锦通过私下打听也稍微知晓了当今的各种权势。阿锦在现代虽说是混混,但记性不差。在都城这些日子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街头无赖,只要是在阿锦面前出现过的,或者在各位客官嘴里听过的,阿锦必定会一一记下他们,然后偷偷摸摸通过各种方法记下他们的摸样,阿财对此虽然不解,但也没说什么,平时把自己知道的知无不言,只有阿锦心里知道,她一个没有户籍的黑户,要想安稳的活着,各种有权有势的她一个都不能得罪,八岁前在丐帮的日子她记忆犹新。
悦来客栈的老板朱永昌,平日里虽然刻薄,但对伙计却从不刁难克扣,月钱给的也足够,厨房的掌厨也对她很好,偶尔客人剩下未动的饭菜也会拿来与阿锦阿财一起分享,所以阿锦对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
清晨一早,阿锦与阿财一起吃过早饭后,便开始在店里忙碌起来。
凳子从桌上放下,用布擦拭干净后,阿财将插着的门闩放下,与阿锦一起开了客栈大门。
现在是卯时,阿锦向外望去,街道甚是冷清,虽然还是夏季,但丝丝凉气让阿锦突然哆嗦了一下。
过了半个时辰朱永昌才到客栈,满意的看了看店里忙碌的阿锦阿财,与两人打过招呼后,便进了客栈后堂,每天这个时辰,都是要与采购的伙计交代一下今日需要购买的食材,给足银两后,才会回到前庭。
朱永昌在积水潭购置了一处院子,平时也并不住在客栈里,所以在客栈的一个月,阿锦并没有见过老板娘,只听说老板娘刘氏相貌美丽,举止优雅,是书香世家刘家的庶女。
积水潭阿锦跟着老板去过一次,也替老板往家里送过几次布匹首饰。积水潭住着的都是些衣着华丽的商贾富人,风景优美,很多人家的门前都摆着名家雕刻的石狮子,富人们大都怕死,所以雇佣的护院家丁个个人高马大,听掌柜的说,积水潭一到晚上,会有一批人在积水潭彻夜巡逻,都是富人们为了安全,每晚轮流派几个家丁组成的队伍,由一位退休的衙役统一管理,那位衙役身高八尺,肤色偏黑,但在位时机警非常,破过多次答案,很受富人们的信任。
但阿锦甚不喜欢那些门卫,他们在富人面前一副卑躬屈膝的模样,对阿锦这些穷人却从来没有好脸色,也是,这个年代,有钱就是爷。
但这些都与阿锦无关,反正她只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二,只要她不惹事,想必也不会有人把她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