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有咬指甲、挖鼻孔等不雅习惯,然而他们不知道他们的行为透露了一个事实:他们是固执的。当我们的观察越来越专业时,就能借着观察这种不太重要的细节(然而这却是他整个存在的反映)而得出关于这个人相差不远的结论。潜意识的事保留在潜意识中,对于心理能量的节省是多么重要的事。人类灵魂具有指挥意识的能力,也就是说,从某些心理活动的立场来看,碰到需要有意识时,它就会先指挥意识;反过来,若让某些事保留在潜意识中,使人不知不觉,但却对维持一个人的行为模式有帮助,灵魂便会自动这样做。
这样的人,如果向他明示他所不敢正视的倾向,告诉他人生态度的主要源泉,以免他失去了行为的模式,那我们就不免干扰他的整个心理机制的运转——这个人一直努力以一切代价防止的事发生了!他潜意识的思考过程变得既清楚又澄明!那些从未有过的想法,从来不敢收留的观念,那些如果有所察觉必定会滋扰他们全部行为的倾向,现在都被剥了面纱,赤裸裸地摆在眼前。
世人都只想抓住其态度的想法,排斥那些可能拦阻他前行的观念,这是普遍的人性现象。人类敢做的事只是那些在他们对世界的诠释中含有价值的事。人们只对有助益的观念有所知觉,把干扰他们的观念毫不犹豫地推进潜意识里面。
我们一直认为可以从一个人的梦里得出此人人格的结论,与歌德同时代的李克登堡说过:从一个人的梦去猜测他的性格和本质,比从他的行为及言谈去猜测更好。这话说得有点太过了,我们的看法是,我们必须以最审慎的态度去处理心理生命的“单一现象”,而且只能在单一现象与其他现象相连贯时才能加以处理。因此,我们只有证实了对梦的解析,并且在其他特性里找到其他的支持证据,才能从一个人所做的梦推出有关其性格的定论。
让我们看看歌德在《婚姻之歌》(Marriage Song)里所描述的梦中梦:一名武士从乡下回来,见到他的城堡已经荒废,因为疲倦,倒头便睡。睡梦中他梦见床底下跑出一些矮人来,而且还看见他们在举行婚礼。做这个梦他相当高兴,就仿佛他想确定自己需要讨个老婆一样。后来在他庆祝自己婚礼时,梦境中的情景竟在现实中也发生了。
在这个梦里,有许多我们熟知的因素。首先,这个梦的背后藏着诗人歌德对自己婚姻的成见,此外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的是做梦的武士在自己诠释的需要中受当时生活状况所引发的态度。由于自己生活状况需求婚姻,所以他的梦里便萦绕着婚姻问题,以至于次日醒来便决定:若他也结婚,现状一定会有所改善。
但并非所有的梦都这么好理解,人只能理解很少的一部分,很多梦我们一做过立刻就忘了,若我们不精通梦的解释,就不会了解它的意思。这些梦只不过是一个人活动与行为模式的象征反映或隐喻反映而已。
梦给我们机会去接近我们急于发现自己的情境,这便是梦的主要意义。如果我们正在思索一个问题的解决,而且我们的人格指出了接近那问题的方向,那么我们所需要的只是寻找一个能推动我们解决问题的力量罢了。而梦就非常适合强化情绪,或者是制造解决问题所需的活力。
总而言之,一个梦不仅显示做梦者思索着某个人生问题的解决,并且显示出他怎么去接近这些问题。再详细一点说,社会感和奋求力量是影响做梦者与现实世界之关系的两个因素。而这两个因素总是伴随着我们的梦。
性格特征
性格是一个人尝试去适应他所居住的环境,而显现出来的特殊作风。它是一个社会性的概念,我们只有在考虑一个人与环境的关系时,才谈到性格,像《鲁滨逊漂流记》的主角鲁滨逊,探讨他这个人到底具有什么性格实在没什么意义。一个人用其社会感的观点去努力奋斗见知于人所依据的行为模式,并接近他所往来的环境所呈现的特质和性情这就是性格。
一、性格特点
性格特点好比是一种生存的模式,它不是遗传的,它使我们在潜意识的说话、行为中表现出我们的人格。性格特点在我们出生没多久就产生了,它们不是首要元素,而是次要元素,它们是由人格的潜在目的而被迫产生的。
性格特点好比是一种生存的模式,它不是遗传的,它使我们在潜意识的说话、行为中表现出我们的人格。性格也不是一个人的癖性,而是他为了在生活中维持独特习惯而取得的。现实中,有人很懒惰,但这并非天生,而是因为懒惰适合他的生活与习性。在这种模式中,权力态度有相当程度表现。一个人有可能强调自己天生的缺陷,以便在面对挫折时挽回一点颜面,而如此内省的最终结果往往就像这样:“如果没有这项缺陷,我的才能一定可以发展得很出色,可惜我‘有’这个缺陷!”还有一种人,由于权力欲望的驱使,致使他深陷于环境的长期战争中,他们往往形成一些适合其战争的权力表现,诸如野心、嫉妒、怀疑等。这类性格特点虽与人格无异,但它实非遗传,并且还可以通过一些外力来改变。
据观察所知,由于行为模式的需要,性格特点在我们出生没多久就产生了,它们不是首要元素,而是次要元素,它们是由人格的潜在目的而被迫产生的。因此,从目的观点来评断性格是最合适不过的。
目的是影响一个人生命格调、活动、行为、世界观等的重要因素,心中若缺乏目标,就不能合理思考更不能付诸行动。在孩子灵魂的幽暗背景中,这个目的已经存在那里,从幼年起即指挥着他的心理发展,这个目的给予孩子生命形态和性格,并且负责使每个人成为一个特殊的单位。此单位之所以别于其他的人格,乃是因为他生命中的活动和表现全部由一个常见但独特的目标导向。若能明白这点,就会知道,如果想深刻认识一个人,无论从其行为的哪一个阶段看他,都能够认识他,那么,就必须清楚掌握他的行为模式。
在人类的文明史中,某些事实、某些怪癖、某些生理生命和心理生命的表现,对青少年而言确实有意义,这些事实和怪癖的共同特征是,它们会刺激模仿。因此,有时候是以“看”的方式显现的求知欲很可能在视觉器官有困难的孩子身上导出好奇的性格特点,但是,这个性格特点的发展并非必然,如果这个孩子的行为模式觉得有其他需要,则同样这份对知识的渴求也可能发展出截然不同的性格特点——这个孩子可能会以探究分析一切事物为满足,亦或者会成为一个书呆子。
据此,我们可以分析听觉有碍者的不信任态度。由于他们在我们的文明里被暴露在较危险的情境中,所以他们便以极大的注意力来感知这个危险。此外他们也有被嘲笑、被贬低的危险,而且还常被认为是残障者,凡此种种都是发展成不信任性格的重大因素。由于听觉有困难的人无缘接触很多乐趣,也就难怪他们会对这许多乐趣抱敌视态度了。基于此,过去假设他们天生具有不信任性格的说法就不能成立。有人认为犯罪性格也是天生的,这种说法是非常荒谬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些个案里都有一个坏榜样,有一种看待世界的传统态度。一些人在家庭里从小即被灌输了偷窃维生的观念。
这个方式,也可以用来去思考如何追求别人的认可。每个小孩都要面临许多人生障碍,所以没有一个小孩在成长中不追求某种形态的重要性,这个追求的形态可以替换,而且每个人对个人重要性的追求都有个人的方式。主张孩子性格特点和双亲相类似的说法:孩子会以环境中已获得重要性及被尊重的人为他奋求重要性时的理想模范,因此,每一代子孙都要从祖先那里汲取有用的东西。
在一张友善的面具背后,隐藏着一个超越的目标,社会感的存在抑制着它光明正大的发展,所以它必须在秘密中进行。可是我们必须再一次肯定,如果我们人类彼此多了解一点,超越的目标一定不会像这样繁茂生长。如果我们能进步到每一个人都发展出好眼力,而且能透视周围人的性格,到那时候我们不但能更周全地保护自己,同时也会使别人的追求权力因遭遇困难而不会有所结果。到了那种境地,我们能更真切地识别这些关系,也能够运用现已取得的各种观察作为证据。这时,遮遮掩掩的追求权力将会消失。
二、社会感的形成
我们不断被社会感的警戒声音提醒,但这并非要我们经常把社会感放在有意识的思考行动中,而是告诉我们要想扭曲它、撇开它、改变它,必须要有相当强的动力;再者,社会感的普遍需要使得每个人在行动之前,都得先经社会感的考核通过。
在生活中,群体生存的逻辑支配着我们,这点确定了一项事实:要评估我们的同类,我们需有特定的标准,而一个人所发展的社会感程度,就是评判人类价值的惟一标准——千秋万世都将如此。世上没有什么言辞可以让我们利用来完全逃避我们对他人的责任,也没有一个人真能破除社会感的完整性。所以,我们只能承认我们在心理上对社会感的依赖。
我们不断被社会感的警戒声音提醒,但这并非要我们经常把社会感放在有意识的思考行动中,而是告诉我们要想扭曲它、撇开它、改变它,必须要有相当强的动力;再者,社会感的普遍需要使得每个人在行动之前,都得先经社会感的考核通过,这个行动及思想的考核需要源于社会体的潜意识感知,最起码,我们常须为我们的行动找寻可以为人谅解的理由,这个事实就是由社会感的考核决定着。从这里面产生了生活的技巧、思考的技巧及行动的技巧,它或者使我们以社会团结的外貌欺骗自己,或者使我们盼望与社会感经常保持和谐。
据此,我们知道,有一种社会感的幻象存在着,它有如一面罩子遮蔽了某些倾向,必须揭开这面罩子才可让我们对一项行为或一个人有正确的评价。人性学难度相对的提高是因为欺瞒的发生增加了评估社会感的困难。
让我们来看一下真社会感与假社会感的差别:一位老妇人正要上公车时,滑了一下跌倒在雪地上爬不起来,一些人匆匆走过,都没有注意到她,最后有个男子走到她身边拉起她,这时,一直躲在某处的一个男子跳过来,招呼着这位侠义的善士:“谢天谢地!终于找到一个好心人了,我已经在这里站了五分钟,等着看是否有人来把这位老妇人扶起来,你是头一个这样做的人!”这段故事揭示了,表面的社会感是怎么被人误用的。有人自己没有动一根手指头去帮助亲眼目睹的情况,而只用了这个明显可察的技巧,就把自己提升到审判别人的地位,去嘉许或责备别人。
复杂的例子不容易确定社会感的高低,这时除了彻底的探究别无他法,而如果一旦这么做,我们就不会长久处在黑暗中。比如有一位将军,他虽然知道战争已经大半失败,却仍逼迫几千名士兵死守。这位将军会说,他是为了国家利益着想,相信也会有很多人赞同他的说法,但是,不论他拿什么作借口,要想我们把他当作真正的人类同胞总是很难。
为了正确判断这类难以确定的情况,我们需要一个普遍可用的立场。这样的一个立场,我们可以在“社会性功效”和“人类整体幸福”(即“公益”)的概念中找到,一旦站到这个立场上,碰到要确定特殊的事例时,我们便很少会感到困难了。
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会有社会感程度的表露,有时候可以从一个人的外在表现中很明显看出来,比如看他注视另外一个人的样子、他摇手的方式、讲话的方式等。他的人格也能以某种方式给我们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而我们几乎也可以直觉地感知他的人格。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行为在不知不觉中下了结论,那么,连我们自己的态度都难免对这些结论相当依赖。综上所述,我们所做的,不外乎把这个直觉的本事带进意识领域中,让我们能够据此测验社会感并评判它,最终则是希望我们能因此避免铸成重大错误。把它转移到意识领域的意义,仅在于让我们自己少些偏见。
若清楚了一个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环境,那我们不妨评测一下他的性格。如果我们从他的生活中揪出单一现象,并且单就这个现象来评判(比如只考虑他的身体状况、只考虑他的环境、只考虑他的教育等),我们一定会被迫做出错误的结论。
这个想法可立即卸除人类重担,此乃它的可贵之处。要更了解自己,一定要建立一个更切合我们需要的行为模式,惟有这样,我们才可能应用我们的方法去影响别人达到更佳的境地,并且防止造成残酷的结局;若能这样,就不会有人因家庭不幸、遗传因素而沦入悲惨命运。如果我们朝着这一方向前进,那么,我们的文明将跨出决定性的一步!而且具有自觉性的、有勇气、有理想、有目标、能掌握自己命运的新一代将诞生。随直线努力去了解他的目标,并且发展进取、勇敢的性格,性格发展的开端通常都有积极、前冲的特点。不过,这条线很容易更改,而其中产生的困难源于反对孩子的那股巨大力量,这股力量阻止孩子直接去超越目标,但小孩却想方设法越过这些困难,因此改变直线前进的方向,产生另一些性格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