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整甘肃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经济结构
在非公有制经济内部,应当按照产业关联关系的规律,优先发展有带动作用的企业和行业。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的结构特点,以及个体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合作经济、外资经济、混合经济等主要形式之间的经济技术关联关系,未来时期应主要加快个体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资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力,量大面宽,继续发展的潜力巨大,但规模、综合素质、市场竞争力不足。股份制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具有投融资、治理结构、资本经营等多方面的优越性。外资经济是甘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同时又是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依托力量。加快这三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股份制经济和外资经济在技术、经营管理、企业规模方面的优势,将使甘肃非公有制经济结构较快实现合理化、高度化。
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区促进大型非公企业优先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成长。如兰州的吉利汽车项目,可以直接带动大量协作配套的中小企业生产零部件,同时间接带动原材料、能源、服务业企业的发展。优先发展非公高新技术企业,带动非公有制经济的技术升级。
在甘肃的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发展过于滞后,工业化水平偏低,工业中采掘工业和原料工业等重化工业占到70%以上,深度加工的制造业十分薄弱,工业在全省经济发展全局中的主导作用不强,对第一、三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不够,是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结构因素。加快工业发展,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和工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促进工业的结构升级,能够为一、二、三产业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开拓更加广阔的产业空间领域和结构空间。
工业各行业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刺激和引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甘肃的一批重工业上游产业,由于资金密集度高,一般的非公企业难以进入。
应当通过延长产业链、发展下游产业等调整措施,促进非公企业较多地进入下游加工行业。如中油兰州石化公司等企业生产的聚乙烯、聚丙烯、合成橡胶等石化基本原料,具有加工成为高附加值产品的深加工潜力。通过调整石化产业的内部结构,特别是利用大乙烯工程投产后的化工原料资源,向下游延伸产业链,仅兰州石化公司的原料产品,就可以形成“原油—石油炼制—炼油烯烃、芳烃”、“乙烯、丙烯—合成树脂—农膜、管材”、“丙烯—丙烯酸及酯—高吸水性树脂、碳纤维、涂料”等十多条大型产业链,既可以带动大批非公企业从事石化深加工产品的生产经营,形成巨大的石化产业集群,又可以极大地提高石化产业的价值增殖水平和效益水平。其他如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等产业,都可以通过这种途径,带动大批非公企业生产经营下游产品。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机遇,提高招商引资的规模和工作水平,吸引省外、境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扩大对甘肃的投资。在对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趋势、特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制定规划,创造承接产业转移的各种条件,建设新的产业园区,争取大规模地“引进”非公有制经济。
六、增强甘肃省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政府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对非公企业的服务和监督,促进非公企业转变增长方式、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员工技能培训,帮助非公企业加强管理、加快技术进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政府通过制定地区和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加强战略规划对企业的指导和引导作用,促进非公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实现集群发展,提高外部性效益和企业的大群体竞争力。帮助非公企业充分了解政府规划的宗旨和内容,利用自身的比较成本优势、本土市场优势、适用技术优势、适销产品优势等比较优势,抓紧时机创新和健全企业制度,提升技术水平、企业组织结构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文化水平,主动适应政策环境的变化,有准备地应对“入世”过渡期结束后的市场竞争局面。
在政策和管理上积极引导非公中小企业快速响应市场变化,随时调整投资方向和市场目标,保持企业管理决策的机动灵活,比竞争对手更快地向市场提供新产品、更快地转产有竞争力的产品;帮助非公企业实行正规化管理,较快提高管理效率。
“入世”后的市场竞争形势对甘肃非公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甘肃非公有制经济要保持持续、较快发展,必须全面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别是要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中主要是增强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能力,增强独特管理方式的创造能力。
对于少数已具有较强自我发展能力的企业来说,管理创新和企业文化建设是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从甘肃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非公企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技术创新是这些企业形成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和主导因素。要引导、帮助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联合实验室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开发机构,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先进技术的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尽快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财政支持应更多地放到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创业与创新的风险上来,支持技术开发初期的原始创新,通过改进对技术创新财政投入的绩效考评办法,处理好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与有效性的关系,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大对非公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支持。重点在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园区培育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机构,搭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平台,为非公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和管理咨询;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各种培训;提升并拓展各级各类中小企业信息网站的功能,通过网络开辟交流渠道,发布供求信息,普及政策法规。要尽可能地采取市场化运作,即政府以委托方式,交由有关服务机构承担,制定考核标准,实行动态评议,对符合要求的,予以一定的补助或奖励。
稳步推进非公企业的制度创新,使非公企业改变家族式的制度缺陷,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为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针对甘肃企业家素质普遍低、企业家人才缺乏的实际,要注重非公企业家人才队伍的培育。
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更新经营理念,提高经营者整体素质。帮助非公企业经营者在经营理念上摒弃小业主意识,树立现代企业家观念。引导、帮助企业主增强民主意识,大力提倡关爱员工的企业团队精神,与雇员保持平等、融洽的关系,重视雇员的物质利益,增强企业的向心力。提倡与关联企业的协作精神,构建与消费者利益共同体的经营理念。提倡和发展为了社会进步、为了增进企业家与员工的共同利益把产品做精做细,进而把产业做强做大,成为不断增加投资、增加利润、增加税收、增加就业、增加社会贡献的新型企业。
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主动与大企业建立协作配套关系,依托大企业的竞争实力进入市场;遵照国际惯例,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尤其是新兴市场的有关活动予以资助;依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法》,研究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在政府采购中确定一定的比例,以招标方式,保证中小企业获得政府订单。
非公企业普遍存在技术落后、实力薄弱、规模小、缺乏竞争力等弱点。只有不断增强资本积累和资本积聚能力,才能适应和参与市场竞争,较快成长壮大。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非公企业的引导和帮助:
第一,发挥政策措施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利益诱导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逐利性很强。要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追求效益、追求利益最大化等内在发展动力强烈的特点,支持其加快资本积累和积聚,创造超常规快速增长的业绩。政府在制定和实行有关政策时要发挥政策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产生最佳的利益诱导效果、合法利益的保护效果、竞争驱使效果,形成吸引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投资、吸引要素聚集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增长的社会合力。
第二,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形成和扩大独特优势,提高赢利能力,加快资本积累。
第三,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创新体制、推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提高资本经营能力,加快资本积聚,向大企业、大集团发展。
第四,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高投资的预见能力和策略能力。随着全省经济的发展和私人收入的增加,民间资金的数量逐年增多。但在市场经济尚不发达和投资信息十分缺乏的情况下,许多拥有资金的人缺乏投资办企业的能力和信心,使大量的民间资金难以转化为投资的增长,限制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政府应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帮助资金拥有者掌握投资知识,预测市场前景,熟悉投资渠道,运用投资策略,选择投资项目,使投资决策由经验水平转变为越来越高的理性水平。主要的思路有:对某行业处于投资试探期的投资者,政府政策要能够帮助其预测市场前景,采用机会型投资策略,谨慎选择和实施投资方案,避免投资失误,使投资的启动具有良好的开创性和示范性效果;对某行业投资处于快速增长阶段的投资者,政策要帮助其增强投资的战略决策能力,选择有竞争力的投资方案,获取投资的高汇报,使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利益诱导性效果;对某行业处于投资饱和阶段的投资者,政策要帮助其分析行业内部结构变化特点和预测行业变化趋势,寻求行业内部结构变化的新增长点,选择具有高预见性、高创新性的投资方案,使项目具有产业升级发展的引导作用。
七、加强甘肃省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合作
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的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能够形成相辅相成的关系,这一点全国许多地方都有较好的经验。甘肃国有经济目前仍占有过大的比重,在许多行业占据垄断性地位,不利于形成公平而充分的市场竞争。甘肃要在今后大幅度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及其增长速度,一方面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的总量增长速度,另一方面则要继续进行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特别是通过政府采取重大政策措施,譬如采取较大规模地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出售国有资产的措施,使处于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更多更快地转变为非公企业。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国有经济在整体素质、科技水平、总体规模等方面占有很大优势,能够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挥极好的带动作用。因此,应当从以下方面进一步调整、优化二者之间的结构关系,促进二者更好更快地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间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力度。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集中。鼓励有优势的国有企业发展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引入战略投资者,包括国内民间资本、非国有机构投资者和基金、外资等,使更多的国有经济成分转变为非公有制经济。一般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独资企业,应当通过改革体制和机制,更多地转变为非公企业。
一些国有控股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途径,转变为非公企业控股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十一五”以后,需要对改制后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体制、机制、经营状况、市场竞争力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根据调查研究的结果,采取有别于前一步改革的“第二步改革”政策,将竞争性行业中国有企业的大部分产权逐步出售给私营、个体、股份制、外商等经济组织。尤其要鼓励、支持、帮助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国有资产非公化进程,使社会公众以各种优惠的方式购买国有股份或其他形式的国有资产。政府可以用出售国有资产的收入投资发展战略意义更重要的项目,启动和推进更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技术结构升级和社会进步的建设工程。通过进一步的和更大规模的国有资产非公化改革,为非公企业和社会公众购买国有资产提供更有利的条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实现超常规的快速增长,使国有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发生战略性的重大变化。这一战略措施的成功实行,是非公有制经济在15年左右的时间内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60%~70%以上的重要保证条件。
将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产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新生长点,陆续将煤气、自来水、供热、污染物处理、铁路、邮电通信、金融、保险等公用事业的国有垄断经营形式转变为非公经济形式。对已经进行了初步分拆、引入竞争机制的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要继续完善改革措施,引进新的厂商参与竞争。对尚未进行实质性改革的铁路、邮政、城市公用事业等,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改革,加快非公化步伐。认真贯彻执行于2008年8月施行的《反垄断法》,在非自然垄断性业务领域开放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增加竞争主体,逐步完善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提高效率;在自然垄断业务领域,通过特许经营权拍卖等方式,使其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并增进效益,同时政府要对垄断业务加强监管。政府有序地将公用事业的一定期限的产权、经营权转让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同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投资于这些行业,并逐步形成行业内的平等竞争局面。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价格、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
“十一五”期间,国家加快军工企业改制步伐,对军工企业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革,稳步推进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推动军工科研机构的体制和机制改革。甘肃军工企业较多,军工企业和军工科研单位改制中剥离出来的非主业部分可以转化为非公企业,军工企业和军工科研单位还将不断向民用企业和单位扩散产品,吸引非公和民用企业单位生产军用产品,产生一批军民融合、军民两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